《古代混饭难 作者:十三生(晋江金推vip2014-02-14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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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混饭难 作者:十三生(晋江金推vip2014-02-14正文完结)-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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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他说的太过了,安庆波拎起他的衣领,就将他拽屋外去了,然后又是一阵惨叫。

    屋内,已经习惯了的沈曦拿来一瓶秋天腌制的小蜜珠放到郑家清面前:“快尝尝这个,用蜂蜜腌的,可好吃了。”

    霍中溪回来后,就正式收了郑家清为徒弟,郑家清还象模象样的给霍中溪和沈曦敬了茶。

    直到现在沈曦才知道,虽然剑神山上有不少根骨好的少年在练武,可那些只能算是剑神山门下弟子,根本不是霍中溪的徒弟,而霍中溪唯一正式收的徒弟就是安庆波,据说还是老皇帝硬塞的。所以,郑家清很荣幸的排名为第二,而小霍侠也被排了名,排在第三,要称呼郑家清为二师兄。

    小霍侠在这里一个小伙伴也没有,现在看到小小少年郑家清,可高兴坏了,和郑家清格外的亲近,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也非要拉郑家清和他一起睡,这么点小要求,沈曦自然是同意了。

    郑家清来的第二天,霍中溪就开始教他练武,安庆波也自觉的加入了练武行列,一向爱睡懒觉的安修谨在被安庆波修理了一番之后,也乖乖的来练武了。看了安修谨练武,沈曦才明白安修谨还当真是有武功的,难怪他敢独自在森林里闯荡呢。

    安庆波在休息了两天后,就被想吃粮想疯了的沈曦差去买粮买布了。

    七天后,当看到扛了两条大口袋的安庆波回来时,沈曦激动坏了:来森林这么久了,咱终于能有口正经饭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缺衣少食的生活终于告一段落了,沈曦终于迈进温饱社会。

    下一章,归海墨出场,有喜欢归海墨的,早点搬小板凳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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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曦把孟庆波带来的东西打开来;发现这两口袋东西主要是棉花棉衣布匹,还有一些沈曦特意要的糖和调料等东西。这些东西就占去了一口袋半;剩下的多半口袋;才是粮食。

    也不管粮食多不多少不少了;沈曦当天晚上就煮了一锅米饭,结果自然不是用说,已经吃了这么多日子鱼肉的同志们;把整整一锅的米饭全部干掉了。

    有了棉花和布,沈曦也就天天有活干了,她先给两个孩子一人做了一身棉衣服;剩下的棉花就做了几床棉被。家里新添了三口人;被子已经不够盖了。布挺多的;沈曦挑着软乎的做了里衣;一人一身,那面料硬实厚重的,就全都做了外衣。

    沈曦把棉花和布都用完了,家中总算也象点样子了,不象是野人窝了。

    安庆波回来大概半个多月以后,一顶华丽的轿子就来到了沈曦家的院子里。

    这顶轿子和名十三的轿子比起来,明显的偏向厚重华丽,和名十三那种小女孩用的娇嫩颜色有很大不同。而且保护这顶轿子而来的,是整整一队的军人。沈曦没接触过古代的军队,自然也看不出这些人属于什么性质的部队。

    来了这么多的人,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院子房间里的人自然都知道了。霍中溪眼皮都没往这边撩一眼,仍径自教郑家清和小霍侠练武。安庆波看见霍中溪没动,只得自己迎了上去,而安修谨从房间里探了探脑袋,立刻把头缩了回去。

    轿子下压,有宫女打起轿帘,缓缓露出了轿内人的样子。

    若论相貌,她不是国色天香,甚至可以说,她都没有沈曦漂亮,但她和沈曦两人站在一起,人们第一眼看见的绝对是她,因为她的身上,有一种很迫人的气势和一种神秘的性感。这种女人很容易激起男人的征服欲,因为一旦征服了她,就绝对能给自己增加一种胜利的炫耀,仅仅是让她站在自己身边,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成就。

    而让沈曦吃惊的是,在她旁边,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端端正正的坐在她的旁边。那漂亮的小脸上,没有孩子该有的天真烂漫,灵动活泼,第一眼从她身上感觉到的,就是规矩,就是礼仪。

    轿中的女人率先下轿,紫红色的披风上镶着一圈洁白的毛,显得人沉稳又不失俏丽。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脚上那双金底紫缎的绣花鞋,绣花鞋鞋尖上翘起一只凤凰,凤凰尖尖的嘴上,衔着一串明珠,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动。

    扶着宫女站直了身,她向迎上来的安庆波轻轻施礼:“明雪见过皇叔。”

    安庆波虚扶了一下,指着安修谨的房间道:“修谨在房间里,你自己去见他吧。”

    前皇后明雪淡淡一笑,脸色平静道:“我来了,他肯定是要跑的。”说罢,她看向沈曦道:“这位想必就是剑神大人的爱妻,沈曦沈姐姐吧?”然后向沈曦也施了一礼。

    沈曦连忙还礼,微微一笑道:“嗯,我就是沈曦。”

    明雪看见霍中溪没有过来的意思,也识趣的没去打扰,而是向沈曦道:“明雪就不去打扰剑神大人了,还请沈姐姐代为问候。”

    沈曦点头:“没有问题,一定带到。”

    她又对被宫女抱下轿的小姑娘道:“萱儿,见过三爷爷和沈伯母。”

    小姑娘恭恭敬敬的向安庆波和沈曦行礼:“静萱见过三爷爷,静萱见过沈伯母。”

    沈曦看着这个行止有矩的小淑女,觉得自己热情也不是,冷淡也不是,只得笑道:“萱儿长的可真漂亮。”

    倒是安庆波,一把抱起小静萱,哈哈笑道:“萱儿,想三爷爷没?”

    小静萱大概和安庆波和熟悉,在他怀里终于露出了笑容,脆生生的回道:“想。”

    安庆波对一旁站着的明雪道:“让萱儿先和我玩一会儿,你先去看修谨吧。”

    明雪仍是站在原地没有迈步,而是转过身去看向房后,静静看了一会儿,忽然自嘲的笑了笑,然后才迈步走向了安修谨的房间。有两个宫女想跟着她,她摆摆手制止了。

    她进入了安修谨的房间,过了好大一会儿也没发出一点声音,也没传出一句话来,安庆波有些着急了,向沈曦道:“师娘,你过去看看,我怕她想不开。”

    一听安庆波说这话,沈曦立刻就明白了,象明雪这种女人,从小就和权力纠缠在一起,一旦被毁掉了那种处于巅峰的权势,恐怕在心中会形成极大的落差,就算是轻生也不是没可能。

    沈曦来到安谨修房间外面,轻轻唤道:“安修谨,你在里面吗?明雪……”

    里面始终没有声音。

    安庆波向沈曦点了点头,沈曦就轻轻的推开了门,不过人并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口向里张望。

    房间很小,自然是一目了然,房间里,并没有安修谨,有的只是后窗上那个破碎的木窗,正在呼呼的往里灌着北风,而在那猛烈的风中,身穿锦衣的明雪就静静的立在房间正中。

    见沈曦进来了,她没有任何动静,仍是痴痴的望着那破掉的窗户。

    面对一个被自家剑神毁掉了前程的女人,面对着一个被丈夫扔下的女人,沈曦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该怎么去安慰她。有些事情,并不是她区区一个弱女子几句话就可以解决的。

    房间中,除了呼啸的北风,仍是静寂一片。

    “我和他自幼相识,六岁先皇指了我为太子妃,家中认为这是天大的荣宠,给我请了八位师傅,教我琴棋书画、礼仪宫规、女容女红。从六岁到十六岁,整整十年,我未曾有一日停止过这种学习,也未曾迈出过家门一步。

    十六岁,我们大婚,我满怀喜悦的上了花轿,和他行礼拜天地的时候,我从盖头下看到他崭新的新郎袍,我的心跳的快要蹦出来了。坐在新房的床上,我甜蜜的等待着我的丈夫,等待着那个可以和我携手一生的男人。我等呀等呀……等到红烛都快烧完了,他还迟迟不来。旁边有人告诉我,他丢下我这个新娘子在一边,跑去他喜欢的女人房里去了。呵呵,十六岁新嫁娘的娇羞,少女的天真和幼稚,在这记狠狠的耳光面前,统统没有了。

    新婚之夜,丈夫不在自己房中,这已经是让每个女人都觉得尴尬的事情了,没有想到,快天亮时,他衣冠不整的被皇后身边的人押来了新房,他在房间里大吵大闹,嚷的全宫都知道了,他讨厌这个新娶来的太子妃。为了和皇后对抗,当着皇后的人,他用刚和别的女人交欢过的身体,就这样把他的太子妃扑倒在了床上。

    受了奇耻大辱,还要强颜欢笑,还要笑着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为了表示大度表示贤惠,还要主动的给他挑选妃子,在他惹怒了太后时,我小心翼翼的替他陪着不是,在他在后宫胡作非为时,我努力的维持着后宫的平衡……

    我忍气吞声的活着,我小心翼翼的在后宫周旋着,换来的是什么?他一声不吭的扔下皇位走了,连个信都没留给我,当二王妃趾高气昂的来让我搬离皇宫时,我才知道,他不仅把我抛弃了,就连皇位连祖宗都抛弃了。

    我来这里,就是想问他两个问题,我想问问他,我瞿明雪可有对不起他的地方,我还想问问他,他安修谨,可有对得起我的地方?”

    虽然说的话如此激烈,可她的脸上,没有愤怒,没有怨恨,有的只是淡淡的平静,唯一透露了她现在心情的,是两行顺着她白皙的脸庞流下来的清泪,正一滴一滴,滴落尘埃,滴落在她精致的绣花鞋上。

    现在的沈曦,觉得自己有点尴尬。瞿明雪现在的处境,不仅仅是安修谨一个人造成的,其中还有霍中溪的“功劳”,而做为霍中溪妻子的自己,很明显应该是被瞿明雪憎恨的。

    所以,做为站在瞿明雪对立面的她,实在是什么话也说不出口,因为不管说什么,都会变成一种变相的怜悯或嘲讽。

    见沈曦不言不语的站在那里,瞿明雪很快就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自己擦干了眼泪,勉强笑道:“沈姐姐,让你见笑了。修谨在这里,过的可好?”

    沈曦也不自然的笑了笑,回答道:“还行吧,就是我们这里比较苦,他总是嚷着要吃一些我根本做不了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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