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小光头这样一哭,他的心里也酸酸的。
“乖,不哭不哭,想煮麻雀吃是吗?师父帮你。”
贺远伸出双臂,把崔小眠拥进怀里,轻轻抚摸着她的光脑袋,任由她把鼻涕眼泪全都蹭到他那华贵的衣裳上。
就这么轻轻一抱,贺远就蹙起了眉头,只不过几个月,小光头不但没有长个子,而且瘦得皮包骨头,以前的小光头白白胖胖,像只小乳猪,现在活脱一只瘦皮猫,却又像只八爪鱼,小爪子使劲掐着他,掐得他好疼。
对于饿着肚子的小孩来说,哭也是件费力气的事,尤其还是像死了师父一样的号啕大哭。
崔小眠哭了一阵就没有力气了,竟然蜷在贺远怀里沉沉睡去,就好像放下了一件长久以来的心事。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感觉有人在戳她的脸,睁眼一看,贺远正在看着她。
贺远盘膝坐在蒲团上,而她就睡在他的腿上。
“这些鸟要如何来煮?”
趁她睡觉的时候,贺远把四只麻雀宰了,还褪了毛收拾干净,快刀小阎罗的名号不是虚的,抱着孩子,还能把这一切做得妥妥当当,漂漂亮亮。认识他这么久,崔小眠还是第一次见他干点儿正经事。
崔小眠的肚子又咕噜噜叫起来,这一次连贺远也听到了,他又皱起眉头:“和尚不让你吃饱?”
崔小眠摇摇头,人家正在长身体呢,一日两餐哪里够,别的寺庙里只有受戒的僧人才是过午不食,偏偏这桃花寺的规矩更加严格,除了居士,住在寺内的僧众和俗家弟子,全部都是一天两顿饭。
她从贺远腿上爬下来,手脚麻利地用火折子生了火,把麻雀放进水里,待锅子里的水烧开,撇去浮沫,把那两朵黄菊花撕碎,放进锅里一起煮,不到片刻,肉味夹杂着菊花的清香从锅里溢了出来,崔小眠深深吸一口,肚子又开始叫了。
把今天刚偷来的豆腐和香菇也放进锅里,看着滋滋冒起的水花,崔小眠嘟哝着:“要是有鱼片和肉片就更好了,吃的时候蘸点辣椒油。”
“想吃吗?师父现在出去买。”
崔小眠感觉贺远的声音有些古怪,就像是做了亏心事想要讨好她一样,哼哼,看来这人的良心还没有让狗全吃光。
崔小眠已经饿得没有力气挖苦他了,只能冷冷地看他一眼:“来不及了,已经可以吃了。”
她拿起碗筷自顾自地吃起来,寺院里的麻雀不但膘肥体壮,而且肉质鲜美,许是好久没有吃肉,崔小眠觉得这麻雀的肉比任何肉类都好吃,风卷残云一般,一只麻雀便已下肚。
贺远看她吃得香甜,忍不住也有了食欲,话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小光头煮的饭菜了。他像变戏法儿一样,从身上取出一副象牙筷子,捞起一只麻雀吃了起来。
崔小眠瞪了一眼这个争吃争喝的家伙,没见过这样做人家师父的,更没见过随身带着筷子的人。据她所知,贺远身上绝壁不是只有一双筷子,至少还有一双银筷子,这厮不但臭讲究,还特别怕死,银筷子是他专门用来试毒的。
用最普通的烹调方法配上菊花煮出的麻雀,保持了禽肉原来的风味,菊花又恰到好处地掩去了肉腥,虽说麻雀再肥也没有二两肉,但汤清味美,芳香扑鼻,就连里面的豆腐和香菇也肥香鲜美。
师徒两个正在大快朵颐,忽然听到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你二人非但在寺院荤腥不忌,竟还杀生?”
不用去想也知道是谁,贺远的眼睛像刀子一样狠狠地刺向志觉:“这就是你帮我照看的人?我养了她三年,才把她养得白白胖胖,你用了几个月就让她皮包骨头,我亏大了。”
贺远说话的口气就像是辛苦多年的养猪专业户,痛失一头即将出栏的大肥猪,而那个把他的猪饿瘦的家伙就是志觉。
志觉闻着满室弥漫的肉香,哀伤地叹了口气,误交损友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引狼入室,而且是小狼又招来大狼,这一大一小两头狼令他在佛祖面前无地自容。
小狼年幼,天性未泯,她看看悲痛欲绝的和尚,有些于心不忍,啃着麻雀腿口齿不清地道:“不关大师的事,我生了大病是大师治好的,再说过午不食又不是他定下的规矩,怪不得他。”
大狼脸色稍霁,但很快又像讨债一样质问:“她长这么大都没有生过病,为何跟着你就病了?”
志觉悲从心起,佛祖在上,真的是他人品问题吗?为何早不出晚不出,小光头偏偏这时出水痘,不过话说回来,小光头是在禁足挨罚时病倒的,而让小光头去受罚的人是他。。。。。。
“唉,罪过罪过,都是贫僧的罪过。”
在这对狼师徒面前,和尚甚至想学佛祖割肉喂狼,不过好像狼是吃不饱的。
好在面前的这两头狼终于吃饱了,大狼恶狠狠地瞪了和尚一眼,掏出他那名贵的手帕擦去小狼嘴角的汤汁,把小狼崽子往腋下一夹,像一只飘飞的大鸟,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一片暮色之中。
直到狼影消逝无踪,志觉这才如梦方醒——
这两头白眼狼,竟然连句“谢谢”都没有说!可是,唉,按他们的说法,好像也没有值得一谢的。
还有,那两头狼啃剩下的一堆骨头和半锅肉汤该如何处置?
阿弥陀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只能劳烦贫僧替他们将鸟儿葬与树下,再念经超度了 …_…|||
一一一
☆、第六十七章 一对狗男女
桃花城的桃花与众不同,别处桃花只开在阳春三月,而这里的桃花却绽放在四季枝头;别处桃花谢了便会结出果实,而这里的桃花只有花没有果,就像是心不在焉的美人,享受着爱情却不要结果。
崔小眠闲来无事时,曾经研究过这里的桃花,最终结论,桃花城的桃花是不知何年何月被人嫁接的另类品种,从它不惧寒冷来看,它的另一半血缘很可能来自梅花。
但无论如何,这里的桃花名闻天下,文人墨客常常汇聚于此,“桃花诗会”“桃花画会”层出不穷,据说,当今圣上英宗皇帝年轻时,还曾微服私访,沿着桃花江顺流而上,在桃花潭边赏桃花,观美景,此事只存在于街头巷尾百姓们的闲聊之中,谁也不知真假。
而与桃花城相隔不远的五柳镇,却有另一番传说,相传英宗皇帝年少时放任不羁,曾于五柳镇的赌坊之中偶遇一位妙龄少女,鸳鸯帐暖;金风玉露,少年天子最终携美远去,只在此地留下一段风流佳话。
故事的真实度无法考证,但却令五柳镇成为整个大成王朝第一寻芳猎艳之所。在五柳镇上,如果你看到一个荆钗布裙的村姑,那可能是装嫩的头牌花魁;如果你看到一个丰乳肥臀的艳女,那可能是伪娘假扮的。总之,在五柳镇猎艳是一项学问,不但要有财力,更要有眼力。
此时此刻,贺远带着崔小眠便来到五柳镇。
两人从桃花寺出来,贺远一声口哨,乌金便飞奔而至,像当年一样,两人一马绝尘而去。
但他们却没有回桃花城,而是先去了五柳镇。
崔小眠:“我们到五柳镇干嘛?”
贺远:“去接一个人。”
崔小眠不知道贺远去接的人是谁,但是她能感觉到贺远很开心。
半个时辰后,崔小眠便看到了他们来接的那个人。
这里是五柳镇最大的赌坊——金宝赌坊。
贺远同别的江湖人不同。他既不嫖也不赌,以前他带着崔小眠来五柳镇,只有两个目的,要么行窃。要么销赃。
这还是崔小眠第一次跟着贺远到赌坊里来,她觉得让一个小孩来这种地方是很不道德的,所以她仰起头准备谴责那个带她来的人,却看到贺远的眼睛正看着前面。
崔小眠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见一个女子坐在赌桌前,双十年华,成熟妩媚,与寻常女子不同,她的一头乌发没有梳成流行的发髻,而是像现代女子那样。用一条火红的丝巾将头发束住,梳成一条高高的马尾。她的皮肤是雪花般白皙,眼窝有些凹陷,浓密的睫毛长而卷曲,将一双大眼睛衬托得分外灵动。
她穿了件黑色的丝袍。没有任何样式可言,宽松肥大,只在腰间系了条带子,透过松开的领口,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那如玉石般晶莹雪白的颈项上,赫然纹着一朵火红的玫瑰。栩栩如生,绚丽夺目。
她坐在一堆粗汉子中间,喝着最烈的烧刀子,大呼小叫地赌大小,引人注目却并不突兀,就好像她本就应该坐在这里。
贺远看着她。她也看着贺远,两人的眼睛里满满的男盗女娼。
紧接着,那个女子将面前那码得小山一样的筹码向前一推,对赌桌上的人们大声喊道:“我男人来了,不玩了。这些都归你们了。”
众目睽睽下,她飞身扑进贺远怀中,在赌鬼们的欢呼和口哨声中,贺远揽着她的纤腰走出了金宝堵坊。
崔小眠像个拖油瓶似的在后面跟着,她忽然很后悔离开桃花寺。
看着前面连体婴儿似的两个人,她想或许不久以后,这里会有新的传说,一个千年狐狸精在赌坊中找到小白脸的故事。
很快崔小眠便知道了,这个女子名字就叫玫瑰,人如其名。
崔小眠也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玫瑰并非舶来品,在中国古代就已经有了。
离得近些, 崔小眠惊奇地发现,眼波飞转间,玫瑰的眸子有些许微蓝,像一湖深水诱人沉沦。
混血儿?
近距离的玫瑰并不如乍看时那么美丽,在崔小眠看来,她的皮肤虽然很白但却不够细腻,个子高挑但骨骼略显粗大,但这些并不防碍她的艳光四射,和她走在一起,总能听到一阵阵男人们吸溜哈喇子的声音。
“你就是阿远的徒弟?”玫瑰笑起来更加眩目,像极了绽放的玫瑰花。
“阿姨您好。”小光头的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儿,却是所答非所问。
“你叫我阿姨?”玫瑰诧异地看看小光头,又看看贺远。
贺远笑而不语,假装没有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