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书俊后来遇上了谁,却是大家猜不到的,只不过那便是后话了。
吴正胥从赌坊出来已经将近中午,秋日的中午算是吴正胥最喜欢的,温和细腻,不像夏日能晒掉一层皮也不像冬日让自己变得颓废,有阳光照到身上暖洋洋的,吴正胥脑中竟又是浮现出林秋穗的身影,或许今日的林秋穗也坐在窗前打开窗子,听着世间嘈杂在房间里静静坐着又或是小憩。
前几日吉祥酒楼在城南开了个分店,吴正胥便拿着小扇子摇来摇去准备带清风吃个中饭然后顺便看看酒楼的经营是否顺利,清风看着吴正胥在前面走路一颠一颠地,都秋天了还拿着个扇子不离手,不禁心中暗道,骚包主子。
“主子,咱这是去哪。”清风赶忙上前点头哈腰问他家主子。
“城南咱的分店,咱去瞧一瞧。”吴正胥继续挺胸抬头往前,不知是走路还是跳路。
“那咱们要不回府把马牵过来。”城南着实不近啊,这温煦宅算起来可是在城北。
“不不不,我爱走着。”吴正胥道。
清风看吴正胥这个势头。“主子是不是要找人一同去,是蒋府的少爷还是周家的小公子。”这两个人和吴正胥关系都不错,不过依着路线应该还是慕容九那里近一些。
“都不是。我就是爱走着。”吴正胥继续跳路。
“那慕容家的小公子前几日不是约主子去吃饭想谈谈合办茶楼的事。”清风提醒道。
“这事我倒忘了,不急不急,不如你安排一下到明日吧。”吴正胥还在跳路。
清风汗颜,他还真就不信这主子真能因为爱走路就这么跳到城南,怕是跳到城南至少也得两个时辰。。
吴正胥跳啊跳,到了一个借口跳进去。
在后面跟着的清风,看吴正胥脚步轻快地拐了弯连忙道“主子你迷糊了,是直走啊。”清风跑上去看见吴正胥跳到寻欢楼整整衣裳迈进了门槛。
清风急忙跟上。
“吴爷怎得到的这么早。”张丽华赶忙迎上来,这姑娘们都刚刚起来没多久,寻欢楼还没有客人,这吴正胥正是第一个。
“芙蓉在哪里。”吴正胥笑的灿烂对着张丽华。
张丽华心道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男女之事果真是一物降一物,这虽好看却也不算国色天香的芙蓉竟是让这吴正胥三番两次地往这里跑。
“楼上楼上,您吩咐了我好生照顾,我办事您还不放心么。”吴正胥道“放心放心。”吴正胥边往楼上走便想,就是你才不放心,被铜臭蒙了眼的家伙。
吴正胥进屋的时候林秋穗边等着午饭边坐在窗前绣一方手帕消磨时间。
吴正胥已经饿得饥肠辘辘,进来也不坐下便道“我去城南吃饭,你也随着去吧。”
林秋穗抬眼看他,往常他也是这样的,经常带自己出去吃好吃的,林秋穗也不知吴正胥具体是是干什么的什么家景,只觉得他好像整日里都是吃喝玩乐,过的甚是舒心。不过能够这样过日子,定是有足够的本事这样的。
林秋穗道“爷,可是应酬?”记得当初他带自己出去吃饭,到了他应酬也非要拉着自己去,自己只得女扮男装,可是旁人怎会看不出,有次碰见那慕容九还好好调侃了自己一通。
“不是,你便去吃吧。”吴正胥不耐烦,我都饿死了你还扭捏什么。
林秋穗道“那谢谢爷怜爱。”林秋穗起了身去把手中未完工的手帕和针线放在那边桌子上。
吴正胥走到门口等着他,道“麻溜儿点。爷快饿死了。”
吴正胥领着林秋穗出寻欢楼的时候,又让清风给张丽华一百两银票。
林秋穗心道这钱若是给我多好。
到了城南吉祥酒楼,吴正胥便领着林秋穗上了包间,留清风一个人在大堂里喝着小酒。
掌柜不多时便上了菜,吴正胥抿了一口上好的葡萄酿的酒,便看见林秋穗已经拿了筷子吃的特别香,专拣着辣菜吃,其他菜相对来说就动的比较少。
说实话,吴正胥心里很放松,这个女人好像把自己当做家人一样,不虚荣不做作。而林秋穗却是因为经历了上一世,其实上一世吴正胥对自己渐渐熟识还是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一开始吴正胥是怜惜自己,后来也便习惯了自己在他身边,自己也越来越随意。对吴正胥的生活习性也熟悉了,时常下意识得把这一世上一世混淆。
而这一切在吴正胥眼里,却觉得新鲜与喜爱。
其实吴正胥辣菜只点了一道,因着自己吃不得辣,可掌柜的说上了道新菜让尝一尝。吴正胥见林秋穗似乎是无辣不欢,便叫了小厮上来,又点了几道辣菜,特意点了那道麻辣鱼。
热腾腾的麻辣鱼上来的时候,滚滚的烟气冒上来,林秋穗突然有些眼眶湿润,上一世自己每当来吉祥酒楼,都会点口水鸡和麻辣鱼,不知不觉中,自己回想起前世,除了天上的父母和痛苦的回忆,其余的竟全是吴正胥了,在自己最麻木的几年里,吴正胥像神仙一样出现了,把自己这只可怜的小猫养着护着。
因着死过一次,经历过许多,林秋穗这次的心态比以前要好很多,以前心里只有对生活的怨恨,虽是吴正胥跟自己生活的时间也算不断,可去思考与吴正胥的关系的时间与精力却甚少,现在自己已经对那些不好的事情有了免疫力,也就是接受了,心里也没有蒋文川挡着,所以现在的内心过得相对轻松了许多,也有了很多去思考吴正胥的机会。
而就吴正胥而言,吴正胥上一世说对林秋穗没感情那是撒谎,却是有感情的,只不过那时的吴正胥从没爱过人,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懂心中的那份感情竟是爱,而看着林秋穗虽是接受自己做的所有事情,可却时常抑郁,心里还装着人,吴正胥心里时常像有火苗一样,疯狂地嫉妒那个男人,懊恼为何没有早早遇见这个女人,若是自己早早遇见,必不会让她被生活伤害,终于有一日吴正胥决定挑个日子领她回去,可却来人告诉自己寻欢楼的芙蓉姑娘自杀了。
这一世的林秋穗,心里更明亮一些,却会使得两人之间少走许多弯路。
吴正胥看着林秋穗吃着麻辣鱼吃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还笑道“多大年纪还当鼻涕虫。”
林秋穗边吐着刺边说“爷,若是你吃这么辣的东西怕是也要当鼻涕虫。”林秋穗说完突然觉得好像有点太随意了,抬眼看了看吴正胥。
吴正胥倒是没有多大反应,他本就心里觉得这芙蓉很特别,他也很乐意享受与人这么相处。
“我不爱吃辣。”吴正胥道。
林秋穗自然知道,当初听他说因为有次吃了盘辣炒猪肝,竟是害他害了三天肚子,当时他还在读私塾,都已经八九岁就是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后面吴正胥也没在讲翻身按倒了自己,不过没来得及跑出去学堂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从那以后吴正胥再也不吃辣椒了。
林秋穗想到这里不禁笑了笑,怕是被私塾的小伙伴们好一番嘲笑吧。
吴正胥抬头看见林秋穗不知想到什么了笑的如那春日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支持~~~~~
么么。
☆、一方手帕
林秋穗吃了一会偷偷瞄了一眼吴正胥的脸色,发现吴正胥依然乐呵呵的,这才放开了肚皮去吃。
吴正胥也没开口说话,本来他就甚是不喜爱那些边吃饭边侃侃而谈的人,究竟有什么事情可谈的,吴正胥觉得你若有事相商便去喝茶,你若要吃饭那便坐下单纯吃饭,你若是闲侃那便等到饭后。所以一直养成了习惯,吴正胥道不觉得林秋穗怎么样,反倒觉得林秋穗比那些吃饭时说说笑笑吱吱喳喳的女人好得多。
林秋穗一直吃到觉得再吃就装不下了,这才坐在椅子上长舒了一口气,抽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
吴正胥见了手帕突然想起之前林秋穗在房内绣的手帕。
“何时给我绣方手帕吧。”吴正胥坐直了腰把碗筷放下,很自然地跟林秋穗索要了手帕,并拿出自己的帕子擦了擦嘴。
林秋穗一愣心道大概是方才看见自己在哪里绣帕子了,今日绣衣坊来给自己送衣裳,自己说想把自己绣的帕子放在他们那里卖,顺便拿了针线绣给绣坊的人看看手艺。
林秋穗因着跟着母亲耳熏目染,后来去了舅舅家舅母又把缝补衣物之类的针线活交给了自己,手艺倒是还算可以,连刚才绣坊的人也说这手艺已经很好了倒是能卖个好价钱,爽快的答应了自己的请求,约好半个月来拿一次。其实林秋穗最好的不是手帕,而是衣裳,林秋穗虽是自己没穿过什么好衣裳,可是打小看母亲做各种样式的衣裳画各种各样的图,却是对大街上的夫人小姐们的眼光与当今流行的样式把握的很准,只是做衣裳是件麻烦事,还得和客人沟通,自己身陷寻欢楼,却是不适合这么麻烦的事,倒不如做些手帕拿出去卖。
其实林秋穗打从重新活过来,这几天也想过要为吴正胥做些什么,只是,自己打小没什么长处,除了这针线活还能拿得出手,而这吴正胥什么样的东西没有见过,林秋穗生怕他瞧不上。
“爷,我手艺可比不上那些绣房的人。”林秋穗望向他。
“无妨无妨,我这帕子也旧了,你便随便做一个吧。”吴正胥道,其实他不缺帕子,手上这方帕子也是母亲特意亲手给自己绣的,只是今日看见林秋穗绣东西,总想要来一个。
“那好,这几日我便想想花样给您做一方。”林秋穗笑笑,既然他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