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长乐原本以为容惜这么害怕脏东西,应该是有一点洁癖倾向的。没想到,之后的时间里,他对着积满灰尘的地板居然没有表现出什么抗拒,很自然就蹲下来擦了,看上去似乎没有洁癖。
然而,霍长乐慢慢发现,他做起大扫除来比她这个主人还努力,甚至……努力过了头。
“阿容,那儿你已经擦了三遍了。”地板都能发光了。
“有吗?”容惜用手背擦了擦汗,皱着精致的小脸不甚满意地道:“可我还是觉得不干净。阿姐,让我待会儿再擦两遍吧,看上去干净些也舒服些。”
“……”
霍长乐得出结论:容惜不是没有洁癖,反而是有很大的洁癖。
好不容易搞定了新医馆的初期准备工作,霍长乐与容惜已经累得快瘫倒了。走出新医馆的门,霍长乐忽然留意到旁边竟是一家胭脂铺,阵阵幽香从里面飘出,沁人心脾。她打量了一下那装潢幽雅的门面,最终还是没有进去。
虽然是隔壁的铺位,不过还是有空再去拜会吧。现在她一把老骨头快散了。
他们慢慢走到了附近一家小茶楼,坐进去歇息了好一会儿,感到酸软感慢慢从腰部和脚底蔓延上来。
结果,茶还没喝几口,便听见只相隔一个屏风的隔壁桌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霍瑜那个卑鄙小人,先生如今竟然如此重用他,可是猪油蒙了心眼。”
“哎哟,谢兄,别别别,此话不可乱说,不可声张啊。”
“为何不可声张,此等卑鄙小人,嘴皮子功夫倒是一等一好,我看他把先生哄得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他假君子真小人的行为。”
忽然,一个清冷的声音打断了抱怨的声音,“说够了,谢珺。霍瑜是否君子,我不作评论。然而只敢在背后嚼口舌的人更为君子所不齿。”
谢珺?
霍长乐听见这个名字,皱着眉头细细想了一遍,初步确认这个人不是什么历史名人,至少她从未听说过此人。
那边忽然寂静了下来,似乎是有人拂袖而去。霍长乐从屏风的错开处看见那是一名蓝衣青年。
半晌,才听见那个谢珺不忿道:“有什么好神气的,还不是巴着叔父大腿长大的野种。还配叫什么无双公子,呸。”
剩下的另外一人似乎也很无奈,“谢兄呀,小弟只说一句,希望你能听一听:不管子佩的出身如何,他与你那鼎鼎大名的小叔谢若璋好说歹说也是从小玩到大的玩伴,你不要因为他而得罪了谢若璋才好。”
谢珺嘟囔:“我真想不懂,小叔怎么会与那种人结交……”
后面的话开始涉及谢家家务事,霍长乐便无心再听。
“阿姐,他们会不会对大公子不利?”容惜担忧道。
霍长乐拿起筷子,淡笑道:“不足为惧。”
“阿容,我现在便教你第一课。”霍长乐想了想,斟酌着道:“会叫的狗不咬人,他们只顾着抱怨现实,把所有目光放在嫉妒上,却不去改变现状,所以他们的诉苦最后不仅让他们更消沉,还往往成为别人口中的笑柄和谈资。而与之相对,不显山不露水地奋起直追,才是最可怕的,也是最具有毁灭性的力量的。”
容惜似懂非懂:“不显山不露水?”
“没错,当你想要一样别人拥有的东西,却暂时得不到的时候,不可四处宣扬,也不应在未成事之前四处说出内情委屈。只需把精力放在改变现状上,韬光养晦,在他人猝不及防之际,便能把那物攫取到手。”
容惜沉默着,眼珠却闪闪地看着霍长乐,满是信任的光芒。霍长乐忽然默默汗了一把:教一个纯真的小孩子工于心计,真的是好事么。
吃得差不多了,霍长乐结账,在小二拿着账单去掌柜处结算时,霍长乐又听到了隔壁的声音。
方才足足半个时辰,屏风外的说话声一直没有停过。谢珺和那名不知名的男子,在现代应当算是话唠。
“谢兄,我听闻前些日子谢家围猎,你的小叔谢若璋猎到了一头孔雀?我都还未尝过孔雀肉呢。”
霍长乐噎了噎,孔雀肉?
她还真忽视了,古人对于珍禽异兽的渴望,和现代人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现代还有保护动物条例,与之相比,古人就无法无天得多了。比方说孔雀在现代是一种观赏性很强的动物,在古人眼中或许就成了“没吃过的东东”了。
吃货啊,都是吃货啊。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淡定。
谢珺想了想,道:“确实是这样,小叔因此大出风头,可是……”
“可是,我怎么听闻谢安伯父大发雷霆?”
“小叔把那只孔雀的尾羽全拔下来了,然后就放走它了。叔父问他为何只要孔雀尾羽,小叔回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霍长乐听了,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这谢若璋,行事如此乖张,倒是个妙人。
冰镇催情药
回到府中,刚好赶上了晚饭时间。眼下正是临近八月的盛夏时刻,即使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天边依然有几丝云霞流连不去。
因为在场的都是自家人,霍瑜想来也不会责备她,所以霍长乐干脆没有换衣服,把今日所得的小物什放回房间后,便直接踏着满地晚霞走过回廊,步向饭厅。容惜已经先一步去了饭厅。
黄昏日落,蝉鸣躁动不息,扑面的焚风鼓动起她宽大的袖子。走在无人的回廊中,望着千年前的似血残阳,霍长乐心中竟然泛起了一种难言的感觉。
经过一个转角时,没想到一名捧着一盅炖品的女子忽然也在转角处走了出来,轻轻一撞在霍长乐身上,哗啦一声,盅内的炖品便全部洒在了霍长乐身上,激荡起的汤水甚至泼到了霍长乐脸上,一个不慎,霍长乐还不小心吞进了一些。
那名女子状似匆忙地瞥了霍长乐一眼,低下头连连行礼道歉,“大人,妾身知错了。”声如黄莺啼叫,极其动听。耳根却悄悄红了,一副不胜娇羞的样子。
霍长乐微微一愕,旋即明白过来:这人是把自己看作是霍瑜了。不由有些好笑和惊讶,难道说她与霍瑜容貌当真如此相似?犹记得今日初到霍府时,许多下人看见她都露出了目瞪口呆的表情。
霍长乐眼角一瞥四周,便恍然:黄昏的回廊还未点起灯,比平时昏暗得多,为此她才会看不清转角处有人。因此,相对来说,别人也会看不清她的容貌。况且本就与霍瑜长相十分相似的她,今日还作了男装打扮。
霍长乐不知道的是,这名撞到她的侍妾名唤晏晴,是别人送来给霍瑜的,曾经是一名名冠扬州的歌姬。当初被一个满脑肥肠的官员买下来,她以为自己就要委身于那个丑陋的男人,没想到过了一段日子,她又被当做讨好的礼物一样送到了霍瑜手上。只是,看见霍瑜的一瞬,她忽然又感谢起那个满脑肥肠的男人买下了她。
晏晴以为自己来到霍府后,凭着自己的美貌和魅惑,能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受到万般宠爱。在她眼里,其她侍妾算什么?论嗲人的功夫,论柔媚的身段,论动听的歌声,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谁能比得过见过风浪的她?可惜,霍瑜从第一天带她回府起,便再也没有召见过她。
而据院里的其它侍妾说,霍瑜虽然有召过她们侍寝,但是次数不多,似乎并不近女色。晏晴不信邪,心道:若是论唯一比不过她们的,便是自己早已不是清白之身。
不过,那又如何?哪个男人不是尝了她的滋味后,便被她迷得颠来倒去的?霍瑜也是凡夫俗子,无论看上去有多清雅,还是改不了本性。所以,晏晴特意选了今天,来制造与霍瑜的偶遇。
上面那些,霍长乐自然是不知。只是,从那句“妾身”便能猜测到,眼前的女子大概是霍瑜的侍妾。
只是,她为何会端着炖品从那边过来?霍长乐依稀记得,厨房的方向是在另一边。
敢情自己这是撞上了美人计?说不定,这名侍妾是来制造与霍瑜的偶遇的,然而阴差阳错却弄错了对象而不自知。
就在这个关头,晏晴已经大着胆子,凑上前来把手伸向霍长乐的衣襟,低声道:“请让晏晴服侍大人您更衣吧。”
在她的手碰上自己衣襟的前一秒,霍长乐抬起手,轻柔却坚定地挡开了那只作乱的手,淡淡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大哥。”
眼前的人竟发出了女子的低柔声音,晏晴的手僵在半空,半晌,才反应过来,难得结巴道:“这,妾身……”
方才刻意营造的暧昧氛围全部消失,看着与霍瑜极其相似的那张脸,晏晴脸上火辣辣的,又懊恼又羞愧。
霍长乐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会儿,才了然地摆摆手道:“罢了,我无碍。只是,下回……可别那么浪费了,炖品喝进肚子里能养颜,或许比倒在衣服上更有效。”
言下之意便是,她已经知道了晏晴的目的,并且下不为例。
晏晴咬咬唇,最后还是诺诺地应了一声,便告退了——应该说,她几乎是手忙脚乱地跑走。
不多时,回廊又再剩下霍长乐一人。霍长乐无语地看着自己湿淋淋的衣服,嘴角抽搐了一下,洁癖使她眉毛直跳。
实际上,这炖品还是很香的,霍长乐闻了闻,又觉得嗅不出是什么炖品,只能一边嫌弃地看着油腻的袖子,一边折返回房换衣服。
差不多走到自己的别院时,霍长乐忽然感觉到有点异样,顿时脸色铁青——她的脚和身体开始发软,脑袋很烫。扶着墙站了一会儿,霍长乐咬咬牙,直起身子,脚步虚浮地推门进卧室。
几乎是跌跌撞撞地回到房内,砰地关上了门,霍长乐脸色铁青地感觉到自己下腹一阵热潮。她捂着肚子慢慢坐在床前的地上。
身体发热,慢慢感受不到周围的热度,只觉得深陷烈焰之中,呼出吸进的是滚烫的蒸汽,触碰到肌肤的衣裳是通红的烙铁,手开始不受控制地解开衣襟。解开一边衣襟,露出了白玉般的手臂,霍长乐便迫不及待地把手臂贴合在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