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宴选择喜庆的颜色,不也比冷色更适合么?
霍长乐不由神游了一下,好笑地想:这种扬长避短的穿法,大概是变相的古代穿衣法则了吧。或许,霍瑜在现代会是一个流行触觉不错的人也说不定呢。
霍瑜想起什么似的,忽然道:“说起来,我差点忘记了要跟你说,乐乐,最近这些天不要单独出门。”
“嗯?为什么突然这样说?”
“昨晚,王侍中大人遇刺,当场毙命。”霍瑜淡淡道,“王侍中是朝廷大官,此事非同小可,这几条城门紧闭,官府加紧搜查,连出入城门都需要一一排查。外面很乱,不要随意出去。”
霍长乐点头,心跳却微微一滞,瞬间就想到了在她房内的那个男人。难道说……他就是刺客的其中之一?
“据说为首的刺客那位剑法极其狠辣,一击致命,但是在撤退的时候,却被另一位杀手用匕首划了一刀。”
霍长乐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掀起大浪:和霍瑜所说的特征一比对,房内的男子想比就是那名受伤的刺客了……难怪,难怪他身上带有这么大的煞气和冷冽气息啊。
在霍瑜房内呆到差不多晚饭时间,霍长乐才匆匆告辞,回到自己房间去。
房间里没有开灯,她推开门,先小心地锁上了门,再点起灯,却意外发现——床上空空如也。她一个箭步冲上去,摸了摸床铺,发现已经冷了下去,看了这个人已经走了一段时间,连床铺也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未有人睡过。这时,霍长乐想起了武侠片里面那些蹲在房梁上的大侠,连忙抬头,目光巡视了一圈房顶,发现并没有人,不由有点好笑:武侠片什么的果然不可信。
她慢慢收回手,忽然微微一顿,三两步走到衣柜,一打开,发现那套染血的黑色衣服也一并消失不见了。看来,那个人应该是很早就走了。也是,以他这样多疑的性格,想必也不会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留太久,甚至安心养伤。忽然,她眼尖地发现,她放那件黑衣的地方,有一根碧绿色的玉簪夹在了她的衣服之间。
她拿起来一看,才发现这玉簪比平时的要更为轻,整体简洁流畅,没有多余的装饰,通体碧绿通透,透过它竟可以隐隐看见自己的指尖,忽然,她眼尖地看见发簪的末端刻有一字:刑。如果不是仔细辨认,便很容易会以为这是玉簪上的流纹。她忽然忆起这是昨天那人绾发用的,看来这似乎是他遗留下来的。
霍长乐拿起发簪,坐在床边若有所思。昨晚的事情,若不是这根意外留下的发簪,或许她会以为它只是一场梦。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有机会告诉霍瑜这件事,但她终究没有说出这件事情。
只是,莫名其妙地,她竟然觉得有点可惜。毕竟,对这个翩若惊鸿地走入她视野,又以一种狼狈的方式与她相遇,短暂相处后便消失的男子,她终究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可是,冥冥中,她却有一种预感,尽管那个男子没有跟自己说再见,但他们终有一天会再见到对方。
霍长乐把那根玉簪放在了小心地收进了首饰盒中,对它默念一声: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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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就到了第二天。
因为是寿宴,霍府也比平时多了几分喜庆的气氛。从早上开始,一些下人已经开始布置灯饰,在叶子全部落光光的树上挂上一串串的红灯笼,傍晚时分一盏盏地亮起它们。同时,他们又在走廊两旁摆上了各种名贵的花卉。而霍府正中央的大厅里,布置、酒席早已准备妥当,只待入夜。
霍家本是江州名门,从前朝便开始显贵,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然而从霍长乐的爷爷那一代开始,便已经开始慢慢衰落。但即便如此,门第血统上的高贵依然不容小觑。再加上今日是霍家老爷的五十大寿,自然会有不少贵宾出席。从傍晚开始,宾客便开始络绎不绝地到来,宴会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到处是祝贺声,寒暄声,笑声。
另一边厢。
一大早,霍长乐便被从楚楚和冰儿从被窝中拽起来,并被请到了一个浴桶中。霍长乐浸着热水,迷迷糊糊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要洗澡?”
楚楚一边往浴桶中撒花瓣,一边笑容满面道:“三娘子,因为您平时没有在水中撒入花瓣的习惯,所以今天你需要浸泡两个时辰,才能让花瓣的幽香渗入肌肤。”
两个时辰……?!皮都会掉下来的好吗?
反抗不得的霍长乐在两个时辰后,又被挪到了镜子前,楚楚和冰儿开始在她脸上涂涂抹抹。过了许久,霍长乐才听冰儿道:“娘子,请看看镜子。”
霍长乐随意地一扫,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差点蹦出一句“鬼啊!”。
这这这……脸上搓了一层白花花的粉,眼眉被黑色的笔勾勒上挑,平添了几分妖媚浓艳之气。更要命的是,她的额头中央竟然还贴了一颗黑乎乎的——美、人、痣!
霍家有佳人
“这是什么?”霍长乐指着那颗平白多出来的黑痣,嘴角抽搐着道。
看见她脸色僵硬,嘴角抽搐,楚楚开口解释道:“娘子,这是建康最为流行的妆容。”
霍长乐嘴角抽搐着道:“不需要了,给我化个淡妆便好。”
冰儿奇怪道:“可是,这是最流行的啊。”
霍长乐扶额,认为很有必要给她们普及一下流行观:“流行的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你们觉得我平时好看呢?还是这样好看呢?”
楚楚脱口而出:“自然是平时。”
“那就对了,化了妆后居然还比不上素面朝天时,这就证明了妆容没有起到修饰作用啊。”霍长乐笑道,心里补充道:再说,一者,现在也没大必要在寿宴上出风头的,毕竟她准备要随霍瑜离开,而是否能在这个家站稳脚跟这个问题,已经不在她考虑范围内了,只不过既然一开始答应了出席寿宴,便不好拒绝了。再者,她是一个很懒的人,前世也是素面朝天惯了,不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
好不容易让她们把那可怕的妆容卸了,霍长乐舒了一口气,才感觉舒服了一点。在她的坚持之下,楚楚和冰儿只给她点了红唇,画了眉,其余的并未再多加修饰。
入夜。
相比起前厅的热闹非凡,霍长乐的院子反而很静。霍长乐坐在雕花木窗前,出神地看着远处。远处走廊两边的悬梁上挂着一串一串红灯笼,红得热烈,红得妖艳。入夜后天气很冷,空气中带着一种冰冷而潮湿的感觉。天空漆黑如幕,漫天的星光就像是神撒上的晶亮钻石,璀璨迷人,让人有了一种身处浩瀚的银河系的感觉。其实,人要了解自己的渺小,并不一定要建造多么宏伟壮观的文明,只需要站在天空下面,仰望着那亘古存在的漫天星辰,就能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了。
每看一眼,都似乎在提醒她,她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她了。这种奇妙的倒错感,她现在还未完全适应过来,但随遇而安的性格,让她的内心变得格外宁静而不彷徨。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霍萱的声音。
“三姐三姐!”盛装打扮的霍萱踏进门來,映入眼帘的是一头如瀑的青丝,乌黑亮丽,直直垂落在背部,只在上端用一根木簪绾起了一个简单的髻。
霍长乐听见脚步声,转头惊讶道:“小萱?”
霍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霍长乐被盯得有点发毛,心中暗道:难道说这样穿很奇怪?不对啊,她明明是按照正常的审美标准给自己打扮的,把发髻简化了,把衣裳过于累赘的部分去掉,到最后站在镜子面前,也着实让她感叹一句“人靠衣装”。她一早就知道这具身体与霍瑜有六七分相似,霍瑜长得十分好看,这位娘子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打扮起来,竟然又是一种不一样的好看。不过,这也只是她的审美。难道说东晋的人眼中的正常打扮……是今日早晨楚楚和冰儿给她画的那个美人痣的妆容吗?
思及此,霍长乐囧囧地没话找话说:“我自己设计的……这样是不是很奇怪?”
“才不是!”霍萱大力地摇了几下头,脸迅速变红了,脱口而出:“三姐,你真的好美!”
霍长乐失笑,心里却也微微一定:看来不是自己的问题。霍长乐伸手轻轻一点霍萱额头,有点好笑地说:“再摇下去发髻就散了。”
霍萱嘻嘻一笑,转了转眼珠,轻快道:“瑜哥哥说他一早就得随着爹爹去接待宾客,所以让我来看看你。这么一想,我真是来对了呢。”
“来对了?怎么说?”霍长乐扬眉。
“三姐,我学过一句话叫近朱者赤。”霍萱一本正经答道。
霍长乐轻笑,侧着身子斜睨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无奈道:“应该说你来得及时,若再晚一步,我便已经出门了。”
两人步出房间,皓雪在身后锁好了门。
还未走近寿宴的厅堂,便已经听到了内里传出的热闹声。霍长乐闭上眼睛,觉得一瞬间似乎回到了现代的饭店酒家,一样的热闹非凡。
她和霍萱通过正门步入大厅,便发现大厅中间有一张红毯,而红毯尽头有一块高出来的地,上面摆着主人席,走道两旁各摆四十五席,凑成九十。而霍家现任的主人,霍长乐的“爹”,霍郯便正站在上面,与几名官员祝酒。
霍萱今晚打扮得如同仙童一样可爱,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可是,人们的目光很快便落在了霍长乐身上。
同时,霍长乐也慢慢把目光转向客人,心中不禁冒出一句话:美男荟萃。
她知道,在中国古代,“魏晋风度”不可谓不赫赫有名。从审美观上说,魏晋以男子阴柔为美,所以魏晋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很有名的美男辈出的时代,像傅粉何郎的何晏,貌柔心壮的兰陵王高长恭,风流侧帽的独孤信,更有面如冠玉的潘郎潘安……只是,她投生在东晋,想必是无缘以现代的审美眼光来见识一下这些名传千古的美男子了。
而另一方面,在魏晋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