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风专注地听着,虽然对很多事情还是一团雾沙沙,这个世界真的好似很奇怪,奇怪的建筑,奇怪的金属,奇怪的男人,最奇怪的还是自己……
“乔,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沈风觉得自己像一个溺水而无助的人,眼前的男人就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无论如何也要和他处好关系。
“随便”
“乔,你可晓得我的身上为何如此怪异吗?”沈风拿一条大毛巾披在身上,但是胸前若隐若现的风光更是让人遐想无限。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这身体是自己做的吧?打点雌性激素针,吃点药,或者做个隆胸手术就成了,不是你自己想变成女人吗?你还说要赚钱做变性手术。”男人一副不知所谓的表情。
沈风皱着眉头:“世上怎会有这么奇怪的人?什么有是变性手术?何方神医如此厉害可将男变女?”
这才是沈风最吃惊的。
“一些大医院应该都可以吧,要不要我介绍几个?”
“不用劳烦兄台了。”沈风讪讪地笑,“我觉得做男人还是很快乐的。为何非要变成女子?只是我还能恢复正常男人的摸样吗?这样子总感觉怪怪的。”
“当然可以,你应该是吃药变成这样的吧?只要停药就行了。
“哦……”沈风还是不明白,不自觉拉开毛巾,再次盯着胸前的“累赘”细瞧,世界真奇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男人看着他,突然逼近,伸手在他啊胸前抚摸,沈风一惊,刚要闪躲,一股电流击中了他,从玉峰贯穿全身让他不由一阵颤栗,脸儿也绯红一片,如火烧云一般。
“你是如此敏感,不做女人真是太可惜了。”男人低低地叹息着,目光紧紧地纠缠住沈风那双清澈如世外桃源里溪水的眼眸,此刻,那眼眸中映出的乔治英俊的面容,那张面容也正被情欲一点一滴地吞噬。
沈风悄悄地咽一口唾沫,美男!美男耶!
虽然他这个身体很怪,可以美男难得,良辰美景难得,哦哦哦闭上眼睛,引诱猎物自己上钩吧!
沈风还记得镜子中那副楚楚可怜柔媚娇俏的容颜,这样的人儿应该能激发男人的清怜蜜爱吧?
呵呵,呵呵呵呵……不管怎么样都算是白赚,掉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还能吃到美男,哦哦哦,光想象就足够兴奋了。
清晨,男人生理的燥热在两个男人的身体中同时涌动。
乔治猛然跨进一步,一种力量和冲动让他站了起来,将沈风的身体搂进他的怀里。
沈风紧紧地抱着乔治,任他的双手在他周身抚触。
乔治的吻很轻柔,有种曼妙的温润。
沈风很喜欢他的嘴唇,很性感,充满了诱惑。
乔治的双手缓缓的游在他的背部,有逐渐的延伸进毛巾里……他的手抚摸着他的臀部……一种酥麻的感觉使沈风的手最终还好司猛然推开了乔治的抚摸:“别……”
乔治吃惊的看着他:“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吗?”
“不……不是不喜欢,”沈风口干舌躁的解释,“这、这身体不是我的,我不能……”
“这身体不是你的!”乔治瞪大了甚蓝色的双眸,“Shit!这个身体不是你的,难道是你捡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沈风退后一步,乔治看起来很是恼火的摸样,他还是远离火山好一些,“我是从唐朝来的吧,我是男的,男的!和你一样哎,比你还要高些。”
沈风翘起脚尖比画着,却惹来乔治的嘲笑声。
“爱弥儿你太逗了,真不知道你的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如果你不是大脑有问题,就是太爱做梦了。”乔治讪笑两声,“OK!OK反正我也对人妖不赶兴趣。”
“乔治,我不是不喜欢你,可是……即使喜欢你,我们也是第一次见面吧,呵呵,如果我确定真的爱上你,一定会把你吃个干干净净哟,你等着吧。”
“哼!还不知道谁吃谁呢!”乔治嘀咕一声,“好了,你快点准备一下赚钱还债吧!”
“可是……我现在很饿耶。”沈风抱着肚子用小狗般可怜兮兮眼神看着乔治。
“哼!谁管你!”
“我没有力气怎么去赚钱啊?你要想清楚哦!
全看在亲爱的性感的妩媚的份上,乔治勉为其难地为饥肠辘辘的沈风做了一份早餐。
沈风看着香喷喷的食物,审视再三确认无毒之后,连谢字都没有说一个,便大咧咧地坐在餐桌前猛吃起来。
“好吃!得美味佳肴乃天下第一幸福之事,得识乔公子更是幸甚!幸甚!”沈风边吃边不忘摇头晃脑地聒噪。
受不了他咬文嚼字的乔治也懒得理会他,更懒得纠正他应该称自己杨公子(不,是杨先生,现在在哪里还有人称什么公子的!)昨夜凌晨五点左右才睡的他决定再去睡个回笼觉。
平素难以入眠的乔治,今天头一沾到枕头便沉入梦中,他梦到了一面浩瀚的大湖。
整面湖水绿得可爱,绿的让他吃惊,草绿,树绿、水更绿,从眼前
一直漾到天边,由深绿一直变成浅蓝,微风过处,碧波荡漾。绿柳拂面,微风吹动了那丝丝垂入水面的柳枝,在湖面摇曳出一圈圈的涟漪,漾漾的荡了开去。
近处的水面上,可以看到许多条小鱼,在水草间游来游去,有几条调皮地对
侵入水中的柳枝追来追去。几只彩色的蝴蝶也翩翩起舞,穿行于千万缕丝绦中,不远处的湖面上,长着一片绿荷,阳光下,圆盘似的荷叶上溅着点点水珠,反射出一片阳光的金色。
远处对岸的绿树丛中,一个白衣翩翩的身影,乔治的心暮然一痛,想伸手去打招呼,手挥不动,一紧张,便醒了。
“喂!老兄,看你青春年少 ,正是朝气蓬勃佳年华,怎可在朗朗乾坤下蒙头大睡呢?
“快起来!”
乔治终于明白自己威为何心痛,眼前笑的妩媚明艳的死人妖正一只手压在他可胸口做俯卧撑。
“你想做什么?”乔治不着痕迹地起身,轻轻一挥手,死人妖便如风摆柳絮一般的飘向了墙角。
怪的是看起来娉婷质弱的人妖在快要撞到墙壁是,猛然来了一个漂亮的两百七十度侧翻(难得沈大公子还记得一些功夫),两脚一瞪墙,借助反弹之力重新回到床上,并且不偏不倚地再次砸在乔治的心窝上。
乔治痛地连哼也哼我出声了。
“我想你陪我玩耶!”沈风赖皮地贴上去,美男的肌肤触感真好,让他忍不住一而在再而三地动手动脚大吃豆腐。
乔治浑身泛起一阵恶寒,俊美帅气的脸皱成一团,他发觉自己真的很倒霉,昨夜还以为遇到一位美女,想占些便宜,洗澡的时候发现美女居然还有“小弟弟”,当即脸上发青逃离,而丢到沙发上的“美女”偷偷摸摸爬上他的床,还在大清早的引诱他毫无节操的男人下体,却又在他急欲沉沦的时候推开他,让他脸面全无,还悲惨到自己去洗手间打手枪。
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乔治把恨意压在心底,微笑着下床,打开衣橱挑选衣服,对付类似爱弥儿这种花痴他自有他的一套法宝。
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奇异服装的沈风像个好奇宝宝东瞧西瞧,随手抓了一件他最喜欢的白衬衫套上,却发现如孩子偷穿父亲的衣服一般,袖子垂到了地。
他悲哀地直视着乔治的胸膛,他目前的身高只到此处而已可是他原本应该比男人还要高一些的啊!
啊啊啊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迷死潘安,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沈风原身呢?
沈风捧着心,做一个西施颦眉状:果然天妒红颜!
乔治穿了一件蓝色T恤,白色休闲裤,那蓝汪汪的双眸,宛如一副海空风情画,令人赏心悦目之余,更想张开双臂,溶入那蓝色梦幻中去,收拾好自己,回头再看看几近半裸,裹在大衬衫中瑟瑟发抖的可怜小猫(实际上是气的),乔治不由得扬起唇角,开始为自己跟这个一个小不点动真气而好笑,他随手打开另一面壁橱,里面全是琳琅满目的女装。沈风差一点跌了个狗啃泥,让他穿女装?
有没有搞错,乔治耸耸肩:“有什么办法?我的衣服你穿得下吗?还是你想就这样上街?我是不介意啦。”
沈风双眉紧皱,不到片刻又喜笑颜开:“人生难得一回奇遇,穿女装就穿女装,谁怕谁咧。”
最终,在乔治的极力怂恿下,沈风穿了一套香奈儿的衣服;白色的吊带水纹上衣,同样白色的不规则水纹丝质长裙,搭配上黑白双色珍珠项链,一位落入人间的精灵美人儿变出现了。
乔治怔怔地看着,如投水如石,阵阵涟漪泛起,让他一不小心便坠入了纯白的柔情包围。
发现男人正为自己目眩神迷,沈风卖弄风情地眨了眨眼睛:“老兄,回魂了!”
乔治说:“既然你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我便带你去逛逛街,熟悉熟悉环境,我希望你能早早还钱。”
切!
掉进钱眼里的笨蛋!
沈风小声咒骂着,不过,天性喜于冒险的他还是乐颠颠地跟着男人出了门。
“我所居住的是纽约第四十二街。”乔治轻描淡写地说。
“哦。”沈风同样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其实现在告诉他现在在白宫大楼他也一样会这么回答。
乔治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依然一副兴致昂然的笑脸。
乔治不由摇摇头,不知道他是真不懂还是假装糊涂。
纽约第四十二街位于百老汇区,在戏剧也盛极一时的二十年代,这里剧院云集,但是随着电影的崛起和电视的出现,百老汇的戏剧业已大为萧条,第四十二街甚至蜕变为红灯区。
一般人听说居住在第四十二街,都回侧目一对。惟独什么都不了解的沈风泰然自若,这让乔治对他越来越感兴趣。
沈风的两只眼睛已经不够使用,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种多样的人类,这么些奇奇怪怪的建筑与装饰,一边在心底暗自惊叹,一边紧紧抓住了乔治的手,惟恐迷失在人如流水马如龙的街道中。
第五大道,时代广场等等,综观百老汇,它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光怪陆离的世相图。
这里有最高雅的艺术,也有最低级的娱乐;有优雅的教堂,也有犯罪猖獗的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