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品皇家媳 作者:悠然世(潇湘高收藏vip2015-03-16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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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品皇家媳 作者:悠然世(潇湘高收藏vip2015-03-16完结)-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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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鸽子花,顾名思义,花语是自由,欢乐,自从离乡背井,进宫为嫔妃,赫连氏早就失去了自由和欢乐,如今见到家乡特产,香气是观感中最直接的,一嗅到,便好似身临其境,重回故土,甚至闻到草原的气息,竟是满腔的感怀,拿着那蓝瓷瓶,就像捧着稀世珍宝,怎么会不欢喜和感怀?
    夏侯世廷嗅到鸽子花的香味,再看到母嫔脸上的神色,也是微微一怔。
    他并不知道发露里竟添加了这个花,云菀沁并没提前告诉他……那丫头,竟还很有些细腻和体贴。
    自己说了半天才能博母亲欢颜,她区区一瓶发露,马上叫母亲微笑。
    原来,这发露既然送进宫,云菀沁到底还是多花了一些心思,单单一瓶茉莉发露,实在有些单调,拿不出手,考虑到赫连氏是北方人,便找了舅舅,请他去佑贤山庄时顺便拿了一些温室栽培的鸽子花来,研粉后,加在茉莉发露里。
    夏侯世廷望着心情好了许多的母嫔,默道:“母嫔马上要过生辰,这个是皇儿在民间寻高人做的秘制发露,擦于发上,发香自然持久,能保持发丝洁净清爽,正适合大热天。”
    赫连氏笑意一止,有些疑惑,皇儿是个男子,至今身边也没女人,更不可能会在意这些女儿家物事,怎会结识懂得做闺房用品的,还这般细心,懂得添加鸽子花?
    她不说什么,只笑道:“唔,高人?”
    夏侯世廷被母嫔笑得莫名有些心虚,惯性摩挲着玉扳指:“嗯,高人。”
    赫连氏但笑不语,那玉扳指是皇儿自幼到大的随身饰物,每次皇儿紧张的时候,便会情不自禁地触摸,别人不知道,她这当娘亲的哪会不清楚。
    陪母嫔说了几句话,又伺候她就着开胃小酸菜吃下整碗粥,夏侯世廷在赫连氏的催赶下,趁着天黑出了萃茗殿。
    跨出门槛前夕,夏侯世廷回眸一望,。
    珠帘内,母嫔又埋下秀丽的头颅,开始继续抄书。
    这一抄,只怕又是昼夜不分。
    眼眉一敛,目中下了凉气,夏侯世廷忽然觉得,罩在母嫔头上的,不是富丽堂皇的宫殿,而是个杀人不见血的牢笼,眼睫一垂,迈过了殿门。
    赫连氏见着秦王离开,短暂地停下羊毫,眼光又落在那瓶发露上,缓道:“章德海。”
    “在,娘娘。”
    “叫人去查一查,那‘高人’到底是男是女,又是哪位。”
    *
    银顶马车出了宫门,风驰电掣于御街上。
    车内,夏侯世廷快速换了一身普通百姓的便装,掸掸袖口,将发髻上代表皇族身份的白玉珠冠卸下,换上一柄青玉笄。
    车子奔向北城的途中,在一条分叉路口停下。
    路另一边,另一辆简朴低调的乌盖马车等着。
    夏侯世廷下车,上了那辆车子。
    乌盖马车调转了马首,朝左边分叉小路奔去。
    一路灰尘漫天,抵达京郊处龙鼎山,马车绕过山路,七弯八拐,逐渐远离了尘嚣和人烟。
    山脚下一处小村庄,隐藏在峰峦叠嶂之间,宛如一个未经人事的小家碧玉。
    一片山清水秀的景色,安静宛如桃花源。
    马车停下来,前方站着一名猎户打扮的山间汉子,似是早就等了许久。
    那人是个中年男子,浓眉大眼,鼻正口方,五官宛似刀刻,比中原人要深刻一些,倒与赫连氏有点儿类似,一身粗衣陋服,许是长年劳作的关系,身材十分高大,肌肉也很强健,肩上扛着猎好的野兔和山鸡,还有一把弓弩与一袋子箭矢。
    中年男子面朝着马车,见身穿便服的秦王下来,就像一般平民见着贵人似的行了大礼,爽快笑着:“爷,庄子里野味都备好了,俺家婆娘都上好了,还配了高粱酒,随时能享用了。”
    京城的有钱人常来郊区的山庄,找一些农家农户吃些原生态的农家乐野味,这情景看起来再正常不过。
    就算有人不小心看到,也只以为这身着绸袍,气势不凡的男子,是来山中尝鲜儿的公子爷。
    走了几步,两人进了村庄。
    中年男子见四下无人,脸上的粗疏之气突然消退了许多,已经迫不及待地轻声开口:“听闻公主在宫中又有事,不知现在可好?”
    “没大碍了。”声音漠然。
    “那就好,”中年男子吁了口气,声音却压低,冷凉了几分,霎时像变了个人:“爷,这韦贵妃不是个好相于的,一直想将魏王送上位,那蒋皇后更是老姜,又有太子这个砝码。惟独公主,身份与背景不及人,在大宣也没有娘家,难得崔家是个依靠,前些年,竟是被蒋皇后暗中差人一把火彻夜灭了满门,亏得阿萝小姐命大,被三爷救出来,却造成如今三爷与公主孤立无援,没有外戚倚仗……如今看来,这两人都坐不住了,咱们也得快些……”一个山野粗汉,突然冒出这么一连串宫廷贵人的名字,听起来十分突兀。
    这中年魁梧男子,是当年蒙奴国送赫连氏和亲的护驾将军,北方名为拓跋骏,赫连氏进宫封为贵嫔后,拓跋骏也作为公主的娘家人,留在大宣。
    多年前,崔家覆灭,赫连氏深知是蒋皇后下的杀手,为了打击秦王的党羽,怕拓跋骏也会被人下毒手,暗中要他死遁,回蒙奴国去,避开祸劫。
    拓跋骏却死活不愿意,宁可死也要留在大宣保护公主与三爷,最后,想了个折中的法儿,当做无家可归的流民,逃入京郊的龙鼎山定居。
    这里山间猎户众多,从山脚到山腰,很多小村落。隐居在这儿,被发现的可能性比较小,一来能保住性命,二来也能靠近京城,为公主和秦王出谋划策。
    拓跋骏到了龙鼎山脚的高家村,融进了村庄,化名高骏,娶了老婆,落地扎根,因一身好骑射功夫,日子越过越红火,还帮着修坝筑堤,造防风林,领着高家村的村民们发家致富。
    前两年,高骏更是被推举为高家村的村长,十分得村民的信任。
    可谁也不知道,这名看似忠厚老实、年富力强的村长竟是当蒙奴国的送亲将军。
    夏侯世廷每隔一段日子,便会来一次高家村,与高骏私下见面。
    有些事情,他不方便出面,高骏身在民间,却很方便做。
    夏侯世廷听了高骏的感叹,并不多说,他担忧的没错。
    前几年尚还好,近年越发闹得汹涌,无非是宁熙帝的几个皇子都长大了,有儿子的宫中女人们,都等不及了。
    跟着走了几步,进了村子,高骏只听秦王的声音飘来:“那就先从老五下手吧,叫那风头正盛的贵妃分分心,免得成日盯在母嫔身上。”
    高骏刚毅嘴角一扬,抱拳:“明白。”
    *
    云菀沁叫人将药膏送去王府后,得知夏侯世廷放话还要过来讨教效果,忐忑了一下。
    可是,其后几天,他并没上门,也没什么动静。
    再过几天,更是蒸发了一般。
    云菀沁虽有些诧异,倒也并没功夫多想。
    贵人事忙,随口说说的话,还真的放心里去?指不定已找到了别的乐子。
    另外也没心思想别的了,弟弟云锦重回了。
    大宣官家子弟七岁左右会入国子监,除了学堂上的正式教育,官宦人家也会将孩子送去一些学士的学馆里受熏陶,称之为“游学”。
    去年,有位大宣很有名气的大鸿儒在胤州建了学馆。
    云玄昶借官场的人脉关系,将儿子云锦重送去住读一段日子,如今算起来,已有近三个月的光阴。
    云锦重回来,不仅云菀沁高兴,对于白雪惠来讲,也是巴巴地望着的。
    祠堂罚打妙儿本就是强撑着身子,突然一生变,白雪惠当场犯了病,又在床上多趴了几天,再不敢多动。
    前阵子,云玄昶虽住在方姨娘的院子,好歹每日来看她一眼,这几日,却与她关系如冰封雪冻,好久没过来,基本上一散衙就直奔方月蓉的院子,白雪惠一妒恨,病势又沉了几分,拖得久久难愈。
    其实,几个月前继子去胤州游学,也是她提议的。
    白雪惠当时是打着小算盘的。
    老爷现下就这么一个儿子,看得无比珍贵,可却是白雪惠心头的一把刃,要她费心培养前房的骨肉,她不乐意,要她看着前房的儿子与老爷父子情深,积累感情,更不爽快。
    游学能叫父子两个少见面,也能暂时摈去照看继子的任务,何乐而不为?
    云锦重离开家门前,白雪惠给他安排了个贴身书童兼小厮,名唤乔哥儿的,一同去胤州。
    乔哥儿是陶嬷嬷乡下的远房外甥,在家里是老幺,被宠得一肚子坏水儿,小小年纪,背地里吃喝嫖赌样样在行,凭着关系进的云府。
    白雪惠连计划都定好了,趁着继子出外的功夫,尽快怀上,如今什么都不愁,就是缺个儿子,霏儿再得宠,毕竟是个女孩儿家,只要有了儿子,便彻底稳当了,没料云菀沁一场落水之后,这云家,就好像改天换地,她什么计划都被打乱了。
    这阵子,老爷连她的房间都不进了,人面儿几天都难得见一次了,还生什么儿子?
    如今这光景,前无去路,后无退路,若是继子回来,不失是个转机。
    毕竟,云锦重是云家如今唯一的男丁,她养了云锦重几年,说不定可以用来博回老爷的感情。
    这般想着,白雪惠人都精神多了。
    云锦重回府的头天夜里,她更是心情舒爽,胃口大开,晚上饭量大了些,扫了眼榻边婢子手上的托盘,将筷子一拍,斥道:“怎么还是清粥咸菜!”
    碟子里一堆看不清楚颜色的咸菜,一碗清亮得能当镜子照的稀饭,还不如农户人家的吃食。
    病了多久,便吃了多久的清粥咸菜,她虽病得昏昏沉沉,可脑子却还没糊涂,一天两天倒没怎么察觉,也没力气管,这几天才发觉不对劲了。
    “夫、夫人,”托着食盘的丫鬟舌头就像打结的绳子,“是、是方姨娘安排的。”
    方月蓉?她哪会有这个胆子随意更换自己的餐单,白雪惠知道云菀沁协理中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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