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求亲
但说起来,琉璃并非第一次见到程格。虽然之前全是石头在做事和联络,但琉璃来东京都这么久了,从前在江南又蛰伏了三年,也暗中见过些人。非常“偶尔”的,她在程格守城门的时候出入过东京都。身为城门官,上前盘问两句时,彼此很是心照。
但,正式拜见,是不同的。
“你们不负霍家军,霍家军也必不负你们。姐姐在天有灵,会欣慰的。”琉璃点头,提起姐姐,再不觉得程格的形象可笑,“不过你此去,担的事很困难,我替姐姐道声辛苦。”
“霍家军一定会赢。”程格很有信心,“一头老虎带着一群猪,绝对可以打败一只猪领着一群老虎,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虽说霍家军旧将散于民间,再聚起来的人数也不多,却足以成为军中骨干。从边民中重新募集的兵员,只要带得好就不成问题。”
“阿鲁台是猪?”琉璃歪着头,有些好笑的问。
望着琉璃偶尔流露出的孩子气,程格忽然想逗这位小小姐开心,总觉得这么漂亮秀气又年轻的小姑娘,却誓为霍大小姐复仇,要重新拉起霍家军的大旗,背负那么多重任,才真正辛苦无比,也让他心生佩服。于是郑重点头,“那必须是猪!”
“对!可咱们的新兵不是猪,而鞑靼兵虽凶,会咬人,却也不是老虎。至于阿鲁台那个只会耍阴谋诡计的窝囊废……程将军,我等你杀猪的好消息!虽然杀猪不如杀虎威风,但就算咱们先拿猪来练练咱们新霍家军的刀枪!”
“哎呀,小姐,你们说得这样热血沸腾,奴婢都想敬程将军一杯了。”青柠笑完了,再度插嘴道。在别人看来,这丫头没规矩,可琉璃知道她的丫头们只有在自己院子里才会如此。因而根本不以为意。
程格斜过目光,看看青柠,又在青黛脸上溜了溜,然后道。“你是黎豆豆的小媳妇?”
青柠难得的红了脸,却骄傲的抬起下巴,“是啊。程将军认识我夫君?”
程格乐出一口白牙道,“那小子跟我一起长大的,别看他先立功,等回到霍家军,和从前一样,要当我的手下兄弟。所以,在娶妻这方面,我可不能输给他。”
“你定亲了?”琉璃意外。因为据她所知,程格老大不小,却还是光棍一条。
程格摇头,“末将是想来提亲。”他又改了称呼,是用了对军中老大的谦称。显得更亲近。
琉璃却是一愣,“提亲?”
程格很认真,“末将想求娶小小姐身边的大丫头。”
啊?!不仅琉璃没料到程格唱这一出,旁边的青黛还闹个大红脸。琉璃有四大丫头,青柠是许了黎豆豆的,唯唯和忆秋不在,屋里就她一个未嫁女。闻此言大为尴尬。
“你看中我身边的谁了?”琉璃很喜欢程格这种性子,看着女相,却是个直来直去的。
“青柠……”
琉璃吓了一跳。身边,青柠也啊的惨叫一声,但眼神中还带着兴奋。那意思是说:就算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您也不能兄弟妻,不客气吧?
哪想到程格只是喘了口大气,后面的话还远远没说完,“青柠是小小姐身边,排名第几的丫头?”
“丫头们有什么排名?”琉璃忽然有点明白了程格的意思。却不点破,故意笑道,“非要排的话,谁都知道‘二青’是我的左膀右臂。青柠会武,为人却粗疏天真,倒是青黛为人仔细些,外人倒都说她是我身边的一等大丫头。我院子里的事,也都是她管着。”
“好。”程格倒也干脆,直接单膝跪下道,“那末将就求娶青黛。”
青柠又是啊的惨叫一声,之后一手捂嘴,一手指着青黛,令后者无所遁形,躲无可躲,羞了个大红脸,只恨不能钻到地缝里去了。
“你爱慕青黛?”琉璃问。
“末将今天第一次见到青黛姑娘。”程格老实的回答。
琉璃想想也是,程格第一回来水府,而每回她出门,都是那三个丫头轮流陪她。青黛身子不太好,所以她鲜少让青黛在外奔波。
“见一面就求娶?我知道我家青黛貌美无双,但你也太草率了。娶妻,可是男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性情不和可怎么得了?”琉璃盯着程格,连他脸上的微表情也不错过。
“小小姐是大恩大义之人,石头又是我的好兄弟。”程格低头致意,“所以末将以为,小小姐身边的丫鬟妹妹一定都是好的。黎豆豆定了青柠姑娘,从小到大我都赢这小子,娶老婆当然也不能输,求小小姐成全。”
琉璃差点给气乐了,“合着,你是看着排名来的?”
程格瞪了瞪比姑娘还漂亮的眼睛,很茫然,好像在说:这样有什么不对?
琉璃简直无语,同时又有些感动。因为她明白,这是程格在对她表示效忠。
程格这个人粗中有细,琉璃给予了他充分信任,他要报以忠诚。霍家军的重新崛起,前期准备的铺垫工作,琉璃都做好了,现在却把具体实施的权柄交到程格和黎豆豆手中,虽然还有水石乔的参与,但程格却自愿要做出实质性的保证。
黎豆豆深入西北,做了卧底,虽是两情相悦,毕竟要娶青柠为妻。他呢?自然也要娶琉璃身边最亲近的人,以这种联姻的方式,紧紧地和琉璃联系在一起。其实青柠青黛只是丫鬟,身后又没有妻族势力,他们若真想背叛,个把老婆算得了什么?但,这是姿态和表态,琉璃应该接受才是。
对于程格而言,他是被霍家救命和培养的孤儿,霍家军可说对他有再生之恩。再者,虽然他年纪比霍大小姐小了近十岁,可霍家军中的小子们,哪个不曾为那抹红色身影无比着迷?霍红莲是这群军中少年的梦中情人,每一个人追随的偶像。只是除了郭有年,所有人都只是纯洁的仰慕。从没人有非分之想,或者变态的想据为己有。
他忠于霍家军,忠于霍红莲,霍大小姐归顺朝廷。后来死于内宅,他的心中悲愤莫名,这才自暴自弃,不娶妻生子,不问前路前程。可是有一天,一个纤细的姑娘站了出来,敢于向天挑战,为霍家军、为霍大小姐讨回公道。所以他程格为了这份热血、这份悍勇,也要誓死追随这位可算是还陌生的姑娘。
“那……小小姐可答应?”程格是个急性子,没等多久就追问。
琉璃见青黛的头都低到不能再低。两手快扭断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的丫头,婚事都是自己做主。你提得这么突然,怎么也得容人想想吧?青黛点头。我才就点头。”
“可是……末将明天就出征了啊。时间上有点来不急,末将想在走之前就定下来。”程格为难,很快又赌咒发誓,“小小姐放心,末将以项上人头担保,必不做负心人。我若在战场上死了,青黛姑娘可重获自由之身。今天的话,就只当我从来没有说过。”
呸!三个姑娘几乎同时发声。明天就出征,这种不吉利的话怎么能说?哪怕没什么特殊的关系,到底霍家军就是自己人。
“不如末将在外面站上半个时辰,好让青黛姑娘想想?”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可惜我身无长物。但我全部的东西都可以押下。将来诰命什么的,做不到的,先不说好了。”
行,急性子加急心眼儿。而且又有前途又靓仔,做相公真没得挑了。不过他也太急了。半个时辰就想定下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惟二不好的是,他年纪比青黛大得多点,还有就是武将不是一份很安稳的职业。
琉璃瞄了一眼青黛,点头道,“好,我让青柠带你先下去。倒不用站在院子里,叫你未来的弟妹拿点点心给你吃吧?”
程格应下,和青柠退出去。
屋里,一时沉静。静到,琉璃可以听到青黛急促的呼吸。反正程格说了什么,青黛一直在场的,琉璃不必复述,就安静的等待着结果。才半盏茶时间,青黛的呼吸稳定了下来,却重了几分,显得很是坚定。
“我嫁了。”她抬头望着琉璃,目光坚定不移。
大小姐和小姐对她也有深恩,她身子不好,本打算一辈子不嫁人,留在小姐身边。做管事也好,做丫鬟也罢,都无怨。但现在她很明白,往后霍家军中,程格和黎豆豆是绝对骨干和将领,青柠帮小姐牵着一个,她就帮小姐牵着另一个。成与不成,她总之尽力。霍家军好,小姐的后盾就安稳,哪怕天变了,总有个退路。
“那好吧。”琉璃点了点头。
虽然知道程格求亲和青黛答应都是为了她,两人之间倒无其他,琉璃却没有矫情,干脆顺其自然。因为她觉得这两人很般配,程格人品很好,青黛是绝对的贤妻良母。反正大多数古人盲婚哑嫁,有她盯着,她相信他们都会幸福。那不如直接定下,免得诸多意外,惋惜错过。
“可惜你和青柠一样,不可能有像样的定亲仪式,也要偷偷摸摸的,交换个信物就算成就了。”琉璃觉得有点对不起,好在青黛并不介意。
外面程格得了消息,高兴得一蹦三丈高。
都倒霉成看城门的了,结果某天连升十级,变成了将军。扮成女人进水府,出去时就成了有了老婆。这世上的男人,还有比他运气好的吗?
第三十五章 出征
正月十五未到,大赵仍然全国酷寒。
就在这种冷得人都能呵气成冰的天气里,随着一道圣旨,征西军所属的两百零二名将领和五名随军文职人员,以及四名侍卫,从东京都出发了。
本以为没人相送,毕竟还在闹雪灾,而且也非大军出行,可没想到沿着御河出定军门的路上,不少百姓穿得像颗球一样,包头包脚、不畏严寒、异常勇敢的沿街欢送。这两百来号人怕在骑行中冻伤,都蒙了头脸,连马儿也披挂整齐,和百姓相见时互相都看不清脸,于是那些代表爱慕和祝福的香囊荷包、因为没有鲜花而作为替代的彩绢等物,就劈头盖脸的不分是谁地平均丢了出去。看起来虽然很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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