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点理由,是所谓的26个人的流氓团伙没有严格而残酷的组织纪律。
这几点理由,不仅仅是我所调查的材料可以证实,案卷中的证据也可以证实。”
接着,雷鸣又发表第二个辩护意见:马一平不是流氓头目。理由是:1、马老大的称呼是家族排辈称呼,因为他是这一排辈中的老大,所以称老大,这个称谓从小就叫了,有出生证和广大村民的证人证言证实;2、马一平没有组织过团伙,除开他自己参加实施的一起案件外,他都没有组织过人实施犯罪,其他被告人都已经证实;3、这群人不是严密组织,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头目;4、别人犯罪时也没有向马一英请示汇报和分赃,其他人犯罪得逞后请马一英吃饭喝酒**是普通的请客,并没有因为他是流氓头子才请他消费,他也自己掏钱回请别人,甚至偷老婆和父母的钱去请客,这是礼尚往来,并不是进贡或者分赃,这个有相关人员证言证实,酒店老板还可以证实他从家里拿钱请客后被他老婆追到酒店闹事的事实。
从雷鸣的辩护意见中,可见马一英是个“妻管严”,这平时是个笑料,但现在根本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好笑。
雷鸣的第三个辩护意见是:马一英在酒家前对李金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而不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理由是:被害人李金龙在路边酒店(带色情服务的酒店)消费时,要求服务员给他提供服务,在服务员声明自己不从事色情服务的情况下,李金龙强行拉扯服务员上楼到客房,被告人马一英正好与另一被告人路过,就对服务员进行解救,在解救过程中,将李金龙的腿骨打折。李金龙正在实施犯罪时,马一英实施解救,属于正当防卫,但过当。有当事人当时的服务员、酒店老板、其他员工可作证。
雷鸣的第四个辩护意见是:马一英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危害不大、社会影响不大,而且身体有病,应该判处缓刑。
确实,单单从马一英的行为来说,他牵头的一起案件给雷鸣说成是防卫过当,他参与的其它案件都是从犯,而且出过车祸,曾经两腿骨折,算是个残疾人,不至于判重刑。
雷鸣的第五个辩护意见是:被害人李金龙因为实施犯罪,而马一英实施正当防卫,李金龙受伤是咎由自取,不应该得到补偿。
雷鸣发表辩护意见时,他不求速度,而是慢斯条理,让在场每一人特别是那些被告人和记者听清楚。
而其他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好象听到了进军的号角,不少律师当场就修改即将发表的辩护意见。
马建忠是最倒楣的人了,族人找到他时,他根本不想接这个案,因为他最喜欢也最擅长办经济案,但碍于面子,只好接下来,他手上积压几十个案件,根本就没用心去调查,他听完雷鸣的意见后,就发觉自己太草率了,他发现意见只用不到二十分钟,而雷鸣足足用了近三个小时,论证极为详细。
如果雷鸣的观点被法院吸收,马一英不被判重刑,以后马建忠在马家村的地位可想而知。
听了雷鸣的意见,几个公诉人的脸上都布满了凝重的云,雷鸣确实说到点子上,也怪他们没有认真审查,以前办理流氓团伙案件,也是这么办过来,也没有发生什么波折,更没有哪个律师象雷鸣这样认真过。
新刑法修订草案出台后,流氓团伙罪名的认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干脆取消了,雷鸣已经注意到了。雷鸣没有提出他是依据新刑法的立法意思作出的,如果他自己说出来,反而让别人抓住把柄。
雷鸣把相关证据当庭一一移交给法庭。他的证据材料装订工整,目录全面,比女孩子做的更加好看。
根据公诉人的要求,在其它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意见前,首先对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进行辩论。
雷鸣的意见是对公诉机关的一个巨大打击,他们哪里容得下这种观点蔓延下去?
公诉机关马上对雷鸣的观点进行猛烈反扑,但雷鸣反复陈述,咬定五点说法不变。
公诉人的几个问题分别是:
为什么马一英被称为“马老大”?
雷鸣从家族排行方面进行解释。
为什么所有被告人都有请马一英吃喝的行为?
雷鸣还是从家族排行方面进行解释,同时将这种行为定位为“礼节”,因为雷鸣也全部掏钱请过这些人。
为什么李金龙被殴打致伤案的被害人服务员当时没有报案?
雷鸣说她不报案的原因是害怕,还当场请被害人服务员当场作为证人说明。
当公诉人问道:“被告人马一英为什么得到那么多被告人的尊重?”时,雷鸣恢谐地说:“不知道,但可以证实,被告人马一英并不是因为能打架或者能犯罪帮被他们尊重,可能他是怕老婆,所以别人就尊重他。”
听众哄堂大笑。
公诉人有点脑火,但也不好发作。
从雷鸣这里得不到便宜,公诉人就被动了。其他被告、辩护人和证人在随后的辩论中全力支持雷鸣,大有一边倒的势头。
杜兰一边做庭审笔录,一边用眼睛注视着雷鸣,眼睛里有一丝崇拜,有一丝迷恋,还有一丝失落,这个男人,太强了,但自己和雷鸣之间,似乎没有一丝圆满结果的可能性。但作为雷鸣的情人,她从肉体上、精神上乃至经济上都得到满足。有时候杜兰也怪怪地想:是不是自己天生就是雷鸣的编外妻子?
杜兰不是不对雷鸣产生幻想,但她心中还是去不掉前男友的影子,一段时间以来,有几次杜兰虽然和雷鸣同床,但她在高潮时叫的还是前男友的名字,这让杜兰很崩溃,也很无奈,虽然她已经摒弃了前男友,但从心理学的客观规律来说,她要真正地忘记他,尚需时日。
辩论进行了两天,雷鸣的嘴巴因为讲话太多都起泡了。以至于最后陈述时,只说了“我坚持我所说的五个观点,”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李金龙是谁呀?就是武县县长李为民的儿子!你雷鸣说马一英不是流氓,是正当防卫,那不等于说李为民的儿子是流氓?
到底谁才是流氓?
第六十二章 狂风暴雨(求票票0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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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铺垫依然很大,我这部作品,原计划很宏大,现在依然往大作品努力,草根的成长过程中,有适度的YY,个人认为不缺乏可读性)
已经是中午了,雷鸣还懒懒地躺在父亲单位住房自己房间的床上,大门已经反锁,雷鸣的父亲也进不来。
杜兰躺在雷鸣的怀里,象一只猫,任由雷鸣粗大的手在她身上轻薄。
杜兰已经完全放开,她需要一种态度,用行动刷洗过去的痕迹。整整一个晚上,杜兰恨不得敞开自己每一个细胞,让雷鸣去撞击,让雷鸣把以前的杜兰撞得消失掉。
昨天审理马一英等流氓团伙犯罪案庭审完毕休庭后,雷鸣在法院的庭审笔录上签完字,就去市里。法*,他已经从杜兰的眼睛中读到了她强烈的yu望,雷鸣也象一匹禁欲多年的公狼一样,两眼充满了欲火,他料定杜兰会找他,果然,杜兰回到市检察院处理了相关材料,就打雷鸣的传呼,不一会儿,雷鸣就出现在她面前,两人找一个小餐馆吃了饭,就去长坡矿务局过两人世界了。
杜兰的手从雷鸣最敏感的地方抽出来,忧心忡忡地说:“李金龙是李县长的儿子,你知道吧”?
雷鸣为这个案件调查了那么多人,怎么不知道呢?他知道杜兰担心什么,只好安慰她说:“没问题,还原案件真相是我们的本职,你不用担心,我们担心也没用,吃我们这门饭的,少不了得罪人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领导不会那么小气的”。
雷鸣在杜兰的额头上吻了一口,说:“你明天就报名要房子吧,要是能买房,我再慢慢找钱,你父母艰苦了一辈子,应该享福了”。
雷鸣昨天风风火火地开着摩托车去市检察院去接杜兰时,发现检察院大院的公告栏上帖了公告,说单位的全额集资建房还有一些房子可供干警选择。
1991年12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1994年7月,国务院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肯定了国家对个人集资建房的鼓励与支持。市检察院的这批房子是全市第一批个人全额集资建房,成本为300多元每一平方,相对差额或者半产权房产,属于价格较高的房子了,所以房子已经建成,但还有相当多的房子还没有主人。公告已经帖了好几次,但没有什么效果,相反有的人已经交房款的,还退出来不参加集资建房。
雷鸣和杜兰分析了杜兰的情况,杜兰刚刚参加工作,资历不老,不可能分到别人退出来的好房子,只能住一房一厅的老房子,以后单位也不可能再给职工建福利然后分给职工住,所以杜兰只有自己掏钱买,才能住上好房子。
杜兰寻思她最近几年能不能嫁人,从目前她的情况分析,她还不适合和别人结婚,一是事业上需要她努力拼搏,二是感情上还不平稳,反正雷鸣她和雷鸣同床共枕已经多次,这男人也有钱,况且是他先提出来给钱给她买房子,又是她档案上所谓的对象,所以杜兰虽然心里矛盾,但还是倾向用雷鸣的钱买房。
雷鸣则打心底里想帮杜兰一把,让他心里更好受一点,少一些负罪感,另外,纳怀药店开张以来,雷鸣已经赚疯了,根本不在乎这几万元钱。
刚刚参加工作才几个月,杜兰还经受了一次金钱的诱惑,让她更坚决了买房子的决心。那是她刚刚上班不久,单位一个副处级领导以请她到家里参观为名,把她请到新建的集资房里,然后以居高临下的口吻对她说:“这房子不错吧,我欢迎你成为这个房子的女主人”。
杜兰一下子被雷倒,自己竟然遇到了这样霸道的求婚者,她话也不说就跑了出来,心里狠狠地想:“有一个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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