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班的时候,雨停了,但空中的黑云依旧没有散去。
她没有和李明风一起回家,因为回家的路上她不知道应该和他说什么,她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去问,但她不想知道真相。现在这样就很好,她不想要改变,所以索性选择不去面对。
“你的爱很像泡沫,太轻或太重,都不在手中。我的爱就像天空,太放或太收,你都只是风。你来过,却爱上自由,你出走,我不问理由。我会好好过,等你再爱我,总有个角落,会让你想起我。我会好好过,等你再爱我。向右或向左,都有我站在这里守候……”李月清哼唱起了这首她几乎每次唱或是听到都会流泪的歌。
有人说,高兴时听歌听到的只是旋律,只有悲伤时才能听懂歌词。
“呼隆隆”,天空闪过一道刺眼的光芒,豆大的雨滴很快就顺着天际流了下来。她撑开伞走在路边,想起几年前的那晚她淋着大雨回家的场景。如今的她长大了,成熟了,已经失掉了淋雨的勇气,却也已经失掉了爱的勇气。
不是过去把她伤得太深,是她自己无法面对过去。可是谁能没有过去呢?谁能没有悲伤呢?
“月清,快上车!”李明风摇下车窗玻璃冲她大喊。
她笑着看着他,想着原来有人在乎她,有人在等着他,那个人就是自己的哥哥,而再也不会是林夕了。
☆、第二十三章
晚上,李月清从睡梦中哭着醒来,总觉得胸口酸酸的,闷闷的。轻轻哭了几声后便渐渐停止了低泣,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时,她完全不记得自己昨晚上究竟做了什么恐怖的噩梦。她经常做一些很恶心的梦,但从梦中哭着醒来还是第一次。她想,那件让她如此难受,如此委屈的事情应该不是生离就是死别吧。
一场秋雨一场凉。
车轮碾过还没有来得及清理的街面,可以听到清脆的树叶爆裂的声音。李月清透过疾驰的车窗看着外面的风景:树枝变得比前一日更单薄了,树叶也大多已经变黄,徐徐地随着秋风落下。
她这时才意识到,原来,夏天已经过去了,现在已经是秋天了。
秋天是一个思念的季节,也是一个值得被思念的季节。
购时尚广告招标的事项已经步入了最关键的阶段。下面蓝天广告公司将会派出代表来与其洽谈具体事项。
和赵韶阳通过电话,约定了时间,李月清等待着下午的会面。这是她第一次接手公司的大案子,她很重视,还有些略微的紧张,所以连午饭都没有怎么好好吃。
时钟在会议室的墙壁上“滴滴答答”地走着,下午一点半。李月清,钱悦,吴美玉,包括几位广告部的同事都已经在等着了。
会议室里很安静,连对面的人的呼吸声都可以听得到。
皮鞋踏在地板上的摩擦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连贯。
赵韶阳推门进来,李月清赶紧从座位上站起来,伸出手去迎接他。
“赵总,您可来晚了!”她笑着嗔怪道。
但看到他身后的人时,李月清的笑容立马僵在了脸上。赵韶阳礼节性地握了一下她的手,向大家说道:“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这次广告策划的总设计师,来自香港的林夕先生。”
现场响起了掌声,只有李月清一个人盯着脚面一动不动。
吴美玉察觉出她的不对劲儿,悄悄在身后捅了她一下,她才反应过来。林夕的俊俏的五官和几年前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鼻梁上多出了一副黑框眼镜。他以前从不戴眼镜的。
林夕温和地走到她的面前,主动伸出手来,说:“你好,我叫林夕,现在是蓝天广告公司的设计总监,很高兴认识你!”他看李月清的表情完全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李月清把他推开,二话不说就冲出了会议室。她无法和他呆在一个屋子里,她不能看到他的脸,不能和他说话。
出门时正好撞上了李明风,她的泪落在了他的手面,烫得他向后缩了一下。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眼神里的痛苦和怨恨,那是另一个李月清,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
“月清,月清……”他在后面追了几步,看她是朝着办公室的方向跑去,便没有再追,进了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的气氛却比刚才还要凝重。
林夕坐在位置上,假装若无其事地翻动着桌上的文件,其实心头却是乱乱的。他想到了会是这个结果,在心里笑了自己一声。即使这样,他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选择回来,本来这就是两年前该做的决定了。
(男二就这样悄悄出场了。。。。)
☆、第二十四章
李月清从会议室一路狂奔到自己的办公室,抓起桌子上的手机,车钥匙之类的东西就往皮包里塞,用力太大,所有的东西“呼啦”一下全部都摔在了地上。她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感,但动作和眼泪还是出卖了她。
她蹲在地上,把掉落的东西一件件捡起来,放在手心。晶莹的泪珠也被她紧紧握在了掌心……
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把车开到了飞机场外。在车子停止的那一瞬间,她的眼泪才像崩解的洪水一样喷涌而出。双手伏在方向盘上,头深深埋在自己的双臂间。此时一架飞机正好起飞,轰鸣的声音盖住了她低泣的哭声。
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哥哥那么喜欢这个地方。不仅仅是因为飞机起飞的瞬间会让人忘却很多烦恼,更是因为在这里所有的悲伤和痛苦都可以毫无顾忌地释放出来。可以大声哭,不用在意旁人的目光;可以和天空,和淡无的空气做朋友,可以向它们诉说自己的委屈。它们不会告诉其他任何一个人,烦恼被风一吹就散了。
“爱上你第一个夏天,你就问我爱会不会变……”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李明风打来的。
李月清没有接,从包中拿出纸巾擦干了眼泪,长出了一口气,才启动车子往公司开去。
不管前面是什么,她都要去面对。不是更加痛苦,而是更加坦然。
刚上大学时,李月清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三好学生”。虽然家境很好,但父母从不会任意惯着她,反而是更加苛刻地要求她各方面都要出色。
大一时,她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进入大二,课程日渐多了起来,而自己周围的姐妹大多也都有了“归宿”,处在乱花从中的她心便慌了起来。
让她没想到的是,后来竟然误打误撞地和林夕成为了恋人。他们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所以一旦爱起来也是和其他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什么都不顾的。
李月清和林夕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大二上学期的一个冬季的夜晚,不,应该说已经是深夜了。临近期末考试,她背书背得头晕眼黑,再加上晚上没怎么好好吃饭,所以肚子一直在咕噜噜地叫。
她披着自己的羽绒服外套跑出宿舍大楼,准备到对面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去买些吃的东西。没想到,一脚踏在了柔软的雪地里,竟然踏空了,身子向后躺去,眼看着就要重重地摔在雪地上,却有一只大手轻轻将她扶了起来。那只大手无疑就是林夕的手。
李月清还在幻想着王子救公主的梦幻场面,一转过头来,却看见一个蓬头垢面的男生在冲着她色米米的傻笑。她一下就清醒了,逃命似的跑进了超市。
拿了几个面包,几瓶果汁,准备结账时,她竟然再次遇到了那个“色狼”。他只拿了几只铅笔来到收银台前,和她并排站着。
李月清彻底晕菜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和林夕在一起之后,才知道,那晚他通宵都在设计样稿,铅笔临时找不到了,才想起来下楼去买几根。大晚上的,他没想到能碰到她,自然,她也没有想到。而她所谓的那种色米米的眼睛实在是因为困极了才表现出来的。
林夕是学广告设计的,之前在高中时学过素描和油画。他对李月清说,他喜欢画画,没有了画笔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活下去。李月清相信,因为在他和她约会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也是随身带着笔和纸,一有好的点子都会随时画下来,一点也不在意她的感受。
☆、第二十五章
林夕在大学三年的时间里为李月清画过很多的人物像,她都不是很喜欢,反而是他在野外写生时画的一朵雏桔花让她很喜欢。她想要他把那个作品送给自己,但他拒绝了,没有原因。
李月清很生气,原来自己还比不上他的一幅画。在他心里,画是第一,她要排在第二或者更靠后的位置。
“既然那么喜欢画画,干嘛要学广告设计,有一种为他人做嫁衣的感觉。”李月清曾经这样问过林夕,在她看来,凡是画家都是超脱世俗的,不该和商业利益联系在一起。
“我要赚钱,我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赚足够的钱,那样才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他想要的是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不是她想象中那种诗意的生活。
他们在一起交往了三年。林夕还算是一个体贴的人,夏天时记得给她准备冰镇的果汁,冬天时记得给她围围巾,春天到来时,他总是提醒她戴口罩或是吃过敏药,因为她花粉过敏,氧起来很难受。
她生活中所有的小细节他都记得,就连她什么来例假他都比她本人要清楚。他细心,懂得体贴人,李月清和他在一起感觉还是很舒服的。
快乐的日子总是一晃而过,大四的到来,意味着很多的爱情就此成为泡沫。李月清不相信这种毕业的诅咒,她要牢牢地抓住他,不敢有一丝放松。
临毕业那年春节放假,林夕提议要她和自己回家一起过年。李月清得知后,高兴地都快疯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主动,她不能拒绝。
于是,瞒着父母,说学校有一个活动需要出去几天,就和林夕一起跳上了北上火车。林夕的家在东北,火车越往前开,气温就越低,冷得人直打颤。
他给她换了无数次的暖手袋,把自己的大衣也盖在了她的身上,几乎是折腾了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