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斯慕仔细看她红透的眼睛,绝不相信她的话。
不过等到酒再过三巡,他终于了解,她刚才是真的没醉。
而她现在,是真的醉了。
韩斯慕以为在这个女人面前提及闵臻,那是禁忌,可这次,她竟然问他,“你说,闵臻,到底是……是怎样的人?”
他倒是可以说一大堆的话来评价,只怕这女人听了要跟他翻脸,他可不敢和一个醉鬼起争执。
他思忖很久,她继续喝酒,他偶尔替她喝一杯,脑子有些混沌时,他索性问自己更感兴趣的问题,“你呢,你是怎样的人?他喜欢聪明,懂事的女人,你似乎……都不符合……”
她这回逻辑感倒是挺强,还知道抢白他,“可是女人聪明的话,应该会想方设法……想方设法去阻止自己爱上他那样的男人……”
看她如此拐弯抹角不肯回答,韩斯慕想起自己总在法庭上质问诡辩的证人的那句话,便直接如法炮制问她,“潘小姐,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她许久不说话。
潘知晓的脸被她的长发遮住,韩斯慕不由自主抬手,将她鬓发拨到她耳后,他想看她的眼睛。
这个女人的眼睛可真是……
有种令人甘愿陷落的魔力。
他的手很凉,她的脸滚烫,她是真的没有理智了,才会拉过他的手,垫在自己脸下。
她侧着脸看他,没有焦距的目光,“我是……正在试着让自己变聪明的女人。”
这个女人喝醉了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讲一些事情,韩斯慕听得也不是很清楚。
她也不闹,更像在自言自语,但是喜欢用“你知道吗?”作为开头,韩斯慕似乎听见她讲她自己的学生时代,讲念念是婴儿时期的趣事。
她心里堆积了多少事?该有多累?
韩斯慕也有点神志不清了,她声音小,他就仔细听,她说到开心时就咯咯笑,招招手,示意他把耳朵凑过去听,他行动渐渐迟缓,不愿动,她就凑过来扯他耳朵。
韩斯慕揉捏她在自己耳畔作恶的手,握在掌心里固定住,“你多大了?”
没料到他会问这个问题,潘知晓明显用力思考很久:“2--8--”
“我还以为你只有2。8岁。”
最后她醉得险些从高脚椅中摔下,韩斯慕搂着她挪到矮沙发上,眼看又要摔下去,韩斯慕赶紧去扶,她身体一歪,就睡到了他腿上。
温香软玉一枚,韩斯慕觉得自己也有点醉了。
韩斯慕捋着她额前的发,指尖摩挲她的嘴,她的唇瓣在他指腹下,柔软地一张一合。
他听她在他怀里讲,很多很多的,关于一个孩子的故事:
他第一声哭;
第一次笑;
第一次叫妈咪;
第一次跌跌撞撞奔进她怀里;
第一次演讲比赛;
被人骂是没有爹地的孩子,第一次躲起来哭,第一次打架……
她挨了一巴掌,他求,外婆,不要打了,他过来,捧起她的脸:妈咪,不要哭了……
……
……
更多更多的,是关于另一个男人的故事:
“你知道吗?闵臻就是大混蛋,很大很大的混蛋!”
她枕着他双腿打了个酒隔,韩斯慕拍她的背替她顺气,她刚缓过来,便又轻轻说,
“他喜欢偷女人的心,偷过之后便扔掉,他常常将他的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有时候,他也会帮助人……呵呵……却更喜欢抢别人东西……”
“没想到,他现在这么有名,比六年前的闵厅长还有名……”
韩斯慕想了想,六年前……
那么遥远……
可他依旧记得。
六年前,闵臻辞去人人艳羡不已的职位,下海经商,用他的硬手腕,击垮了韩氏实业。
创造了至今无人超越的神话。
韩斯慕摇摇头,拉回飘远的思绪,这时他已遗漏潘知晓所说的大部分内容,最后只听到她喃喃自语般重复,“……我恨他,我恨他……”
韩斯慕头晕脑涨,莫名烦躁,估计是酒劲上头,偏偏醉得又不够彻底,于是乎,理智敌不过,但也丢不掉。
潘知晓却浑然不觉,因为,她早就没了清醒,多早?很早很早。
“你知道吗?……”
他瞪着前方颜色有些过于暧昧的灯柱,一片片支离的光,碎在了谁的眼中?
没有波澜的嗓音:“不要再说了。”
眉一皱,头一低,“笨蛋,仰慕,就是爱情了么?”
……
他的唇,厮磨,吻着她的唇,扣开她的牙关,舌尖探进。
他在她的口腔中辗转,再顾不得其他。
她睁着眼睛,他也睁着眼睛,直直看着她水一般的瞳,韩斯慕看见她眼中的自己。
看见自己,沉沦。
……
闵臻回到大宅,佣人对他说:“少爷,芦小姐和皓皓小少爷在书房等你。”
他点点头,却没有去他住的别院,而是先去主楼看念念。
过两天就要去法国,闵臻对念念说,是带他看世界上最高的埃菲尔铁塔。
孩子很懂事地点头,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妈咪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妈妈最近很忙。”昨天他不在家,潘知晓来看过一次孩子,24小时不到,孩子对她,已经开始思念。
“今天又没有看见她。”念念的小脸,溢满失望,“爹地,你让她不要那么忙,好不好?”
连孩子都隐隐觉察到,这一切与他有关。
念念小心谨慎地祈求,那样天真无邪地看着闵臻。
隽永的沉默在本该充满欢乐的玩具房内散布,闵臻有一刻不敢正视孩子清澈的目光。
太像了,孩子的眼睛,和她的眼睛……
他想一想,回答,“那我帮你问问她,看她有没有时间。”
孩子困苦的脸上有了一抹勉强的笑意,重重点了点头。
闵臻出门的时候,念念还眼巴巴提醒,“千万别忘了问妈咪。”
闵臻带上门,靠在门板上,重重叹气。
下楼的时候,路过二楼客房,房门虚掩,有灯光从门缝倾泻出,知道不可能,他还是走了过去。
推开门,看到里面有人,心一紧,再走近时,屋里面正在清理地毯的佣人回过头来,看到闵臻,惊了惊,立即关了吸尘器,毕恭毕敬垂首,“少爷!”
她有些怯意,看着少爷脸色不太好,随即就见少爷似乎笑了一下,很不明显,对着她摆摆手,“没事,你忙吧。”
说完就退了出去。
再无处可去了,也无可遁形了,闵臻最终还是得去书房。
“爹地--”
甫一进入,一个小身子便扑进他的怀中,由于长期治疗的缘故,孩子脸色很苍白,可看到闵臻后,两颊染上淡淡的红晕。
芦静茹站在一侧,微笑的看着两人,幸福爬满眉梢。
“皓皓怎么不听话又跑出来了?”
“皓皓想爹地了!”
孩子很委屈的咂咂嘴,看了一眼母亲。
芦静茹遂上前解释,“是我带他来的!”。
“皓皓乖,我和妈咪有事谈,你先去大厅玩。”
闵臻说着将孩子抱起,放至门外。
皓皓很听话的点点头,随仆人一同走去沙发处。
仆人看孩子乖巧,便找来了一大堆玩具给皓皓玩。
好在皓皓也不挑剔,抓起积木自娱自乐。
这时,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小男孩,骑着脚踏车驶入大厅,并且转了一圈又一圈。
皓皓停下手中动作,很是羡慕的看着脚踏车,跃跃欲试。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妈咪不让他碰这个东西,有好几次,他都哭闹着让妈咪买,妈咪还训斥他不懂事。
“哥哥,你想玩吗?”
潘念念熟练的刹住车,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问皓皓。
“嗯!”
皓皓怯生生的点点头。
“来,你骑!”
念念颇为大方的将脚踏车扶手递给皓皓,自己嫣然小大人般的退到一旁,妈咪说,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脚踏车是爹地刚给他买的。
第二十四章:再遇故人!
闵臻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扰到的。
当时,他正在和芦静茹谈论皓皓以后的治疗问题。
闵臻皱眉打开房门。
外面站在女佣。
女佣神色惊慌,面无血色,“先……先生,皓皓小少爷他……他……”
话还未说完,一抹倩影便女佣朝外冲去。
是芦静茹。
紧接着,大厅里便传来女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皓皓,醒醒……别吓妈咪!”。
说完,回头对呆愣在那的其他佣人大喊,“快!快打120!”。
“该死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闵臻看着满身是血的皓皓,怒声咆哮。
“皓皓小少爷不小心从脚踏车上摔下来,磕破了膝盖,血怎么都止不住!”
“谁让他骑车子的?”
芦静茹突然扭过头,厉声斥责,尖锐的嗓音像刀子划在金属上,刺耳难听。
女佣被芦静茹的狰狞面容吓得后退一步,抽抽嗒嗒的回答,“是……是念念小少爷!”
“爹地……”
话音刚落,潘念念便从角落里缓缓走出,耷拉着脑袋站在闵臻身边,小身子微微抖动,看起来吓得不轻。
“念念,乖……回房间里!”
闵臻眸子闪了闪,继而微笑着摸了摸念念的头,示意女佣将其带离。
*
潘知晓得到消息并赶至医院,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
没想到,才两天忍着没见念念,念念就闯了这么大的祸。
女佣说,念念将脚踏车骑到大厅里,故意炫耀给芦静茹的孩子看,才使得皓皓跃跃欲试,摔伤了膝盖,血流不止。
作为念念的母亲,她理应承担这个责任,芦静茹骂她也好,打她也好,她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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