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按了发送键。亦绾刚懊恼这家伙别想偏了,谁知还没过几秒钟就有他的短信就发过来了,没有字,只有一个图标,猪头。
亦绾气不打一处来,忽然“啪啪啪”地在短信内容那一栏里只写了三个字“打火机”,意思是你要再不过来领你的裤子我就一把火把它给烧了,不过这一招还挺奏效,果然不到一秒钟姚丞昊就打电话过来说,“亦绾,还没睡?”他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地低沉悦耳,有那么一瞬间亦绾真觉得这家伙一定随身带了一个配音的。
亦绾用指甲摩挲着手机挂坠上的粉红穗子,试探性地说道,“那个……我昨晚有没有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或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那个……”亦绾忽然就觉得自己舌头开始打结了,她怎么清晰地记得这一幕恍似在某个陌生地方陌生的早晨发生过,而那个人却始终都是他。
姚丞昊沉默了半晌,方才缓缓说道,“你说你很爱我啊,还有,我已经记不得你到底亲我了没有,亲了,还是没亲……”
“皮厚”,如果那家伙此刻站在她面前,亦绾觉得揍得他连他亲娘都不认得,可是亦绾忽然又觉得气氛有点诡异,遂随口问了一句,“喂,你在干嘛?
“开会啊,底下现在至少有二十只眼睛在盯着我,分分钟都能把我给瓦解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似乎真的有话筒“呼哧呼哧”的声音,亦绾差点没被他整出个脑震荡,就这副吊儿郎当的贵公子姿态,他那老爸还真放心把整个庞大的公司交给他来打理,亦绾忽然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有钱人的世界真不是我们可以看得懂的。
亦绾挂了电话,只叮嘱他别再三心二意了,开会就好好开会,可是说完之后又开始后悔了,他认不认真开会,又关她什么事呢?
亦绾被他弄得已经完全没有心思看书了,她把手机重新放回外套口袋里的时候才发现去b市出租屋时那封家明折叠的玫瑰信笺。就着书桌上那盏橘红色的小台灯,他的字迹很清秀,如他一般,温润如玉,“亦绾,我知道你会回来,所以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等你回来。”
初八去公司上班的前一天,在财经报纸上得知阮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与s皇冠酒店千金订婚的消息之后,亦绾一个人去了一趟迷雾森林,而陪同她一起的还有那枚带着淡淡桔子香味的钥匙和这封信笺。她将它们一起放在曾经盛放着那最后一只萤火的玻璃瓶里,循着山路上破落的台阶,一级一级,拾阶而上。她记得那一天,阳光格外地明媚,多少年过去了,而当年的那座他们曾一起躲雨的破庙还一直挺立在那儿,他将湿透了的衬衫拧干了敷在她滚烫的额头上,她靠在他的肩膀上给他讲小和尚的故事,“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对小和尚说……”多少次在梦里念着念着她就哭着惊醒了过来。只是,一切都已回不去了吧。
“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既然忘不掉,那就记着吧,至少曾经是有过快乐的。
后来月亮出来了,亦绾站在高高的山岗上,她对着山谷大声地喊道,“阮家明,你已经不再重要了,我已经不爱你了,你知道吗?”仿佛是自欺欺人,没有人知道如今她的心已经疼成了怎样一副模样。
山谷里不停地回荡着那句“你知道吗”“你知道吗?”没有任何回应,亦绾忽然擦干了脸上的泪水,将手心里紧紧攥着的那只玻璃瓶狠狠地扔下了山谷,整个山谷都寂静地没有任何声响,亦绾终于蹲下了身子,第一次酣畅淋漓的嚎啕大哭
第64章 请在冬眠之前予我一枝玫瑰
有一段时间;亦绾似乎总是做着同样一场梦;她梦见自己曾经用香烟盒里银灰色的锡纸折成的纸飞机又一只一只地重新飞回到了自己的脚边,在山月的清辉下;在萤火虫漫天飞舞的草地里,她拉着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的手不停地在山间奔跑着;那时的她只顾着疯跑;以为身后的那个被她紧紧攥在手心里的城市里来的男孩一定也和她一样;满天满地都是欢喜的。她不知他是何时松开她的手,而当她终于累到想喘一口气的时候,才发现颤颤巍巍的自己早已身处万丈悬崖;她的手心空荡荡的;她看见无数张陌生而熟悉的面孔向自己蜂拥而来,麻木的,血淋淋的,无辜的带着怨气。
而每当这个时候,亦绾都会心惊胆寒地从睡梦里惊醒过来,满头大汗地坐在床上,将膝盖紧紧地蜷缩在自己的臂弯里,看着月光一刀一刀地将过往的难堪和哀伤纷纷剜去,那种挑心刺骨般地疼,像生生地往骨肉里嵌下一枚铁钉,“铛铛铛”,敲碎了的骨头,一截一截地,硬生生地敲进去,掏心挖肺,万劫不复。
菲菲说,其实梦都是反着来的,也许那一只只青葱年华时飞走了的纸飞机又重新飞回来了,是预示着初恋失利的萧亦绾同学桃花运即将来临呢。在阮家明携着自己的粉红佳人飘洋渡海飞往另一个国度的时候,菲菲总是大言不惭地搂着亦绾的肩膀说,世上好男人多的是,何必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呢,亦绾抿着嘴儿用纤细的食指戳了一下菲菲的额头,呛笑着说道,“还说我呢,我数数哈,但就这个月你就为你家的那棵歪脖树林大医生寻死觅活了三四次了。不对不对应该是五六次,我数数……”
亦绾一边摇头晃脑地掰着手指头,一边嬉笑着和菲菲打闹着。林正宇自从从a市医科大学毕业以来,就进了本市一家最富盛名的市立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医学生的实习。大概是在上个月不久,林正宇才正式通过医院的实习考核,考取了普外科的执业医生资格,但听菲菲说,从执业医生到主治医生还是需要一段漫长的磨砺的过程。
其实,亦绾虽然和菲菲腻在一起的时光非常多,逛街,吃火锅,看电影,去游乐园玩海盗船,菲菲都爱把亦绾给拉上,但是一年到头,亦绾却很少能看见林正宇的影子。虽然林正宇的性子打从亦绾认识他的那一刻起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沉静内敛型的,话不是很多,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也许是由于家境悬殊的关系,菲菲的父亲似乎对这个准女婿也没有给过多少好脸色。
菲菲每次死拉硬扯地把林正宇带回家的时候,柳培东似乎只是从老花眼镜里抬一抬眼皮看一下而已,直到林正宇闷声闷气地喊了一声“叔叔”,柳培东则象征性地点一点头,然后继续埋头在报纸里,一副漠不关心的姿态。每次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柳培东都会丢下碗筷吃两粒治老胃病的药就回屋去看新闻联播去了,而林正宇的筷子却还停留在夹菜的空隙里,不知何去何去,仿佛是一种羞辱,他垂下眼睑的时候,菲菲忽然有一种破口而骂的冲动,即使是自己的父亲,她始终不能容忍他对自己最最深爱的男人的这种态度。而每当这个时候,林正宇都会在桌肚底下紧紧握住菲菲的手,他向来都知道菲菲的脾气,他不希望大家都陷入这样一种僵持到荒唐的局面。
菲菲的狼狈不堪和林正宇的冷静对峙,在商场里游刃有余了那么多年的柳培东怎么看不出来两个年轻人对待生活刁难时的态度,奋斗了大半辈子,他只有菲菲这么一个至亲的宝贝女儿,对于女儿未来的婚姻,他当然希望找一个事业有成又成熟稳重的东床快婿,他只是在考验,考验着这个年轻人的耐力和对女儿以及对这段感情的态度。
林正宇将筷子重新沉着冷静地架子珐琅瓷贴边花纹的瓷碗上的时候,坐在菲菲身边的徐晟屿似乎一副看把戏的模样把那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他一边假装正经地咳嗽着,一边旁若无人地继续往碗里夹着糖醋排骨,菲菲没好气地用筷子敲了一下徐晟屿的头说,“吃吃吃,就知道吃,早晚有一天不得噎死你。”
徐晟屿嘿嘿地把糖醋排骨往嘴里一塞,然后求饶似地嘻笑道,“姐,您老人家就消消气吧,谁让你带回来的不是一个高富帅呢,也难怪柳叔叔……”
菲菲正抓起一支筷子要往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徐晟屿身上砸去的时候,徐晟屿那小子早已经跟只猴似地机灵地跳到旁边的大理石镶嵌的穿衣镜前捯饬着他那个抹了半瓶子发胶的发型去了。
其实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亦绾自从初八来公司上班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回过家了,听母亲说,瓜渡村似乎要拆迁了,但村政府一直没有个准信儿。虽然说政府肯定会给老百姓安置房,但在一方水土的养育之下,多多少少会对这寸土地存有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那个水跳板上满嘴的牙膏泡沫哼着黄梅小调的清俊少年,那个在葱茏的盛夏里荷花绿盏里蹿出来的萤火虫和满池塘的蛙鸣声,乌篷船满驮着雪白的米袋子从月洞桥下咿呀摇过,划下一条条明晃晃的碧痕。从雕花窗棂子望过去,那烟雨空濛里粉湖黛山,恍若那绣绷子里针脚精致的湘绣,而二狗子,小俏妞,小泥鳅还有她和阮家明却成了刺绣里最美的少年少女。
虽然隔了这样久的时光,很多东西都渐渐变得模糊,儿时一起玩过过家家,跳过皮筋,唱过马兰开花二十一的玩伴,和二狗子一起用网兜捕着的屋檐下的蜘蛛网,还有那夏季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洋辣子,太多东西如今想起来都是费力的,因那些面孔都模糊地让她快忘了曾有过这一段快乐的童年和少女时光,但她的心里却始终住着一座迷雾山林,就像村上永远也忘不了的那片深井似地挪威森林。
她不知道自己蹲在山岗上哭了多久,只知道将玻璃瓶扔掉的一刹那,整个人整颗心都被掏空了一般,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死死抓住不肯放下的东西,那么多的执念和再也得不到的念想被挥霍一空的时候,那种空荡荡的感觉。她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胸口,掏心掏肺,哭过之后,她抹干了眼泪,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看了很久的山月。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