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咱也把盟哥叫过来吧,有这种好事儿咱俩要是不把他叫上,回头他知道了铁定得把我给活拆了不可!”在前往轰炸的路上,我编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在一公用电话厅里跟盟哥打了一电话,招呼他过来。与其说是为了蹦迪倒不如说有了麻烦多个人帮我分担。
“靠,你这哪是有福同享呀,根本就是他妈的拉我过来陪你倒霉的。”盟哥风风火火的从出租车钻出来后,一把就将我拽到了旁边,指着远处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的轰炸道:“你是不是不想过安生年了?”
“你以为我愿意呀,这还不都是五月那丫头片子出的馊主意。”我白了盟哥一眼后,道:“如果你有本事能劝的五月乖乖回家,明天晚上的饭我请了,怎样?”
“不怎么样?”盟哥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点燃了狠狠的吸了一口,缓缓的吐了出来,道:“连你这个满嘴跑骆驼的写手就糊弄不了她,就凭我这种功力那绝对白搭,所以哥哥我还是别丢人去了。”看了看近在咫尺的轰炸道:“反正都走到门口了,进去逛逛又少不了几斤肉,咱俩看的紧一些不让她惹祸,不就万事大吉了。”
轰炸夜总会是一座坐东朝西的凹字型建筑,而五月死气白赖想要去的迪厅位于凹字的南边一角,走进门隔着厚实的门帘已经隐隐约约能够听到里面传来的迪曲声,节奏鲜明、动感十足,听在耳朵里就让你禁不住有种想要随之起舞的冲动。
撩开门帘,瞅着五彩斑斓的灯光在漆黑的舞池上空里闪烁,变化出种种诡异而妖艳的图案,一群虽在冬季却衣着暴露的男男女女们,在震耳欲聋的舞曲伴奏下,沙丁鱼般挤在一起玩命的扭动着身躯,那一张张触电般摇动着年轻人的脸上流露出病态的狂热和激动。
也许是暖气烧的太足而显得有些燥热的房间里,充斥着刺鼻的汗臭、劣质的香水和香烟等混杂而形成的古怪气味,令人闻之欲呕,我不知道其他的人是怎样的感受,至少我当时不由自主的皱了一下眉头。
“操,真妈的顶劲儿(有力量,酷。属于XJ年轻人的口头语,意思不确定。)!”看到这一切,原本信誓旦旦的说要盯紧的盟哥边象只发情的公狗一样大呼小叫,边兔子一样蹦跳着融入了左右摇摆的人群。而我旁边的五月也着了魔似的,边尖着嗓子喊酷,边试图挣脱掉我拉着她的手向舞池中心走去。
说真的,虽然我在大学里学习过当前流行的所有舞步,却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会有一天来到迪厅里疯狂一把,也许是因为我这人爱静,也许是因为我的口袋里没有人民币,不管怎样,我始终都对这种事物缺乏足够的好感,倘若不是担心五月吃亏,我才懒得跟四周那些疯子一样的人们为伍。“全都他妈的疯了!”可我仍然忍不住喃喃咒骂。
“小妞儿,陪哥几个蹦会怎样?”就在我拉着五月的小手避过几个试图向她靠拢的男人后,一富于挑逗意味的男人声音宛如能够穿透喧嚣的舞曲般,钻进了我和五月的耳朵,那一刻我有种想要冲过去暴打那人的冲动。
“不好意思,我早已经有舞伴了!”五月厌恶的皱了皱眉头后,指了指我,礼貌地回绝了身边几个混混模样的年轻人的邀请,而我借着头上不时闪过的灯光看清了他们的脸。
最前面一人模样还算看的过去,穿的也算是人模狗样,但一双色迷迷的眼总是在五月的身上瞟来瞟去,头发不长,凑的近些就有一股浓烈的着哩水味钻进鼻孔,把我恶心的够戗。站在他旁边的跟班们虽然也穿的人五人六,但一眼看去就知道都是些不务正业的小混混。
“怕什么来什么?我今天可真算是霉到家了!”此情此景我忍不住在心中痛苦的呻吟……
第十三章 谁怕谁(1)
说实话,我倒是并不怕事,从小到大打架斗殴的事我跟盟哥从来就没有少干过,只不过随着岁数增长学会了控制情绪,所以性情温和了许多,但是老虎不发威并不代表它已经忘记了怎么吃人,至少我也绝对不会象软柿子似的随便谁都可以上来捏两下,而且这帮流里流气的小混混的找上的并不是我,而是五月,那就更加不能原谅。
但是为了少惹麻烦,我决定暂时容忍一下,于是拉了拉五月的小手准备离开,可是旁边的一小混混拦住了我的去路,而之前的男人则无良的伸出爪子,摸向五月的下巴,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道:“跟这煞笔跳舞有什么劲呀,还是跟着我吧,绝对让你从头爽到脚,行不?”
“不行!”不等他的手伸到,我已经反手把他的爪子给抽了回去,冷冷的回绝。
“操,你小子是哪里冒出来的大头葱呀,竟然有胆跟我们亮哥抢妞儿玩,你他妈的是不是老寿星喝敌敌畏,活腻味了!?”那个被人叫做亮哥的小子还没有说话,他旁边的一小弟已经按捺不住朝我狂吠了起来:“不想死的就趁早滚的远远的,我们只当把你当个屁给放了……”
“要是想死,那又怎样?”我把五月往我身后扯了扯,杀气腾腾地紧紧的盯着那人看,捏紧了拳头等待着出手的最佳时机,心里却把关键时刻却没有踪影的盟哥骂了个狗血淋头。
“怎样?”那小子冷哼了一声,撸起袖子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道:“你再敢跟这儿蘑菇,哥几个就让你下半辈子生活不能自理!”说着作势就要过来。
“是吗?”我朝他微微一笑,不等他回过神来已经一个箭步过去,紧跟着双手探出飞快的搭在了他的肩膀上,随后搅动右臂沿着他的胸口滑下来抓住了他的腰带,与此同时右腿上前跨了一步,稳稳的叉在了他的两条腿后面,同时右手用力身子猛得一拧已经把他摔了出去。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管是何时何地,这都算的上是打架斗殴时以多胜少的金玉良言。而攻敌不备更是我和盟哥多年跟人混战所得到的宝贵经验。
当然了,我对付这人用的也并不是什么绝世武功,在我看来武侠小说里那些所谓的神招妙式,反倒不如街头巷脚里跟人打架时锻炼出来本能管用,而我使的恰恰就是平时跟盟哥闹着玩时用来摔交的法门,算不上多么凌厉,但只要被我抓住就绝对不让你讨了好去,摔个七荤八素都算是轻的。
看来那人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杀猪似的大呼小叫着被我象一麻包似的扔进了拥挤的人群里,也许是周围太过喧闹、也许是周围的男女跳的太忘情,竟然没有几个为了他的出现而停下脚步。于是他就象每年元宵节时不小心被拌倒而被人潮踩踏的倒霉蛋一样,被N多的舞男舞女踩过,直到被同伙从地上拉起来,衣服上已经满是鞋印。
可我却没有太多的时间跟他们磨叽,而且架一开打,不到一方求饶就绝对没有中途停止的道理,于是在其他人还没有醒过味来的时候,我已经朝旁边一挪,挥起右手狠狠的砍在了恰好就在我右侧的亮哥一手刀。
我是学医的出身,虽然现在才不过是大2的学生,但是因为个人喜好所以对《人体解剖学》研究的那是相当透彻,当然也就明白各个器官或者部位遭受重击之后的后果,而我选取的恰恰就是分布着丰富血管和神经的颈部,倘若这里被击打的话,不但会导致呼吸的闭塞,而且还会影响血管流通,造成大脑的缺血缺氧,更可以使人昏迷或者死亡。
我当然不想让他死,但短暂的昏厥却足以起到使我杀一儆百、力挫对方气势的效果。
不管因为何种原因,我相信绝大多数的男人都跟其他的人动过手,输赢暂且不论,多半每个人都明白打架绝对不是武林高手的过招,没有你拆招换式的机会,很多时候胜败会在一瞬间决定,所以如虹的斗气、狠辣的手段以及适当的攻心之术,就完全可以作到以一敌众,而以雷霆手段重创最嚣张的人也就成为了瓦解敌手士气的绝招。
也许是没有想到我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人竟然下手如何狠毒,所以尚在惊诧之中的亮哥连手都来不及还,就被我的手刀砍在了右颈上有着颈总动脉和压力感受器的部位,遭受重击和体内的激素调节所带来的眩晕感,使得亮哥眼前一黑身子顺着我手上的力道向前扑倒。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不等他倒地我已经反过右手,自下而上地在他的胸口上狠砸了一下,趁在他的身子上抬的空隙,急速转身一个后摆腿重重的踢在了他另外一小跟班的胸前。
对于自己在看见李连杰在《精武英雄》里的绝世一踢而苦练了半年多才精通的后摆腿,我还是有着相当的自信,即使不能够象电影里的陈真那样踹断木桩,至少也够中招的那小子喝一壶的,胸闷气短是绝对的,我就不信他还敢跟我叫板。
最大限度的瘫痪对方的战斗力,也是打架时需要克敌制胜的诀窍。
“操你……”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后面的粗话,这小混混已经倒着翻了出去,一直砸倒了一群疯子似的跳舞的男男女女后才停下来,但是只能趴在那儿玩命咳嗽。瞅着他那样,我真担心这小子会不小心把肺子咳出来,那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而此时亮哥才刚刚直起腰了,我探出手去扯住了他的后脖领子,也不管他的感受如何,背死狗似的倒拖着他在地上走了几步后,送开了双手,而此时的我已经凑到了最后一个小跟班的身旁,挥手作势要砍他的脖子,多半是刚才暴K亮哥那一下让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就在我的手刚抬起来后,他的胳膊已经做了挡架的准备,可是这群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混的混混们也许不知道“兵不厌诈”是个什么意思,但他却一定明白被人踢是很疼的一件事,因为我的右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在了他的膝盖上。
请不要责怪我为什么没有把脚尖对准他的小弟,嘿嘿,那是因为我跟他一样是个男人,很清楚要害部位被打中后需要忍受怎样痛苦,再说了,我们素不相识,就算是他们对五月有点歪念头对我有点不尊重,也只是点小恩怨,还没有到让人家断子绝孙的地步。
虽然如此,位于膝盖下的肌腱被狠踹一脚的滋味也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