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笑棠不妨他会突然出现,眼看那两个侍卫被骂得凄惨,就道:“算了,他们也是指责所在!”
卡扎伊见陈笑棠这么说,这才放过那两个倒霉的家伙,回头对陈笑棠道:“很对不起,让您受委屈了,阿伊莎公主正在里面等候着您,请跟我来!”
陈笑棠随着卡扎伊走进装饰美丽豪华的大花园,只见这里宛若是一个天然的童话世界,火树银花不夜天,人来人往似过年。
美丽的阿伊莎公主,此刻穿着一身洁白的阿拉伯礼服,端坐在椅子上,周围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礼物,一群豪门公子,酋长俊彦,正围着她不住地献媚,希望能够获得她的青睐。
阿伊莎公主似乎对这些人很是厌烦,对于耳边的甜言蜜语更是懒得理会,直到她看见陈笑棠,这才一跃而起,高兴道:“拉菲陈,你终于来了!”
刚才围着谄媚的那帮人从没见过阿伊莎公主殿下会对人这么热情,狐疑地望去,却见是一个黑发黑眼黄皮肤的东方人,不禁诧异,这人是谁,难道是什么名门王族的子弟,或者家世渊博的青年才俊,要么就是什么政坛新星,商界奇才?!
这些人虽然年纪还轻,但却都是老于世故之人,眼看摸不清楚陈笑棠的底细,就一个个先按兵不动,免得对方扮猪吃老虎,自己自取其辱。
这边,阿伊莎公主很是高兴,和陈笑棠言谈甚欢,其内容竟然还是谈不够的阿拉伯音乐,然后又开始大肆谈论世界流行音乐,说到了巴西音乐,黑人音乐等等。
不得不承认,这个阿伊莎公主真是个音乐迷,陈笑棠在言谈中甚至有些招架不住她的过分热情。
周围其他人则看得嫉妒万分。
阿伊莎公主从来都没对我这样!
很多人如是想。
随着这种嫉妒的滋生,大家伙就更加好奇陈笑棠的身份了。
他究竟是什么人?这是所有人的疑问。
就在所有人嫉妒的当口,突然一个声音道:“咦,这个人不是香港那边的巨星拉菲陈吗?”
这个很不和谐的声音,立马就打破了这些豪门公子们的沉寂。
“你说什么,这个家伙是个演员?”一名长着鹰钩鼻的阿拉伯男子问道。
“是的,我曾经去过香港参加过他的电影首映,他演戏很不错,唱歌更好听!”说话那人原来是一名混血名模,在香港出过台,所以认识一些娱乐圈的人,如今被这帮阿拉伯贵公子中的一位给包养了,自认衣食无忧。
“原来真的只是一个戏子,我还以为是什么大老虎呢!”鹰钩鼻冷冷一笑,瞬间就把陈笑棠看轻了几分。
第728章·歌不惊人死不休
这边陈笑棠正在和阿伊莎公主畅谈,突然,一个阴沉的声音说道:“朋友,听说你很会唱歌是吗?”
陈笑棠不妨自己的交谈会被打断,朝那人看去,却见到一张很不友善的脸。
阿伊莎公主很不高兴,嗔怒道:“桑迪,你这是做什么?”
“没做什么啊,看你们谈论音乐谈论的如此热乎,我就随口问问这个所谓的歌星是不是唱歌很有一手……”“鹰钩鼻”桑迪轻蔑地说道。
“陈先生是我邀请来的客人,你怎么可以这样无礼?!”阿伊莎公主呵斥道。
“呵呵,我怎么敢呢,我也是一个音乐爱好者来着,身边有很多歌姬舞姬,却不知这位陈先生演唱的是哪一种歌曲,能不能来一首,让我们大伙开开眼界?!”桑迪越说越过火,直接把陈笑棠看成了那种很低级的歌姬,或许在他这种阿拉伯贵族眼里,凡是演员与歌手,就都是一些不入流的戏子,只配供人娱乐调笑。
随着鹰钩鼻桑迪的讥讽和嘲笑,他身边其他人也开始起哄,嚷嚷道:“是啊,既然能够被阿伊莎公主您捧为上宾,那么就一定有一两手拿得出的绝技啦,不要藏私,让我们大家伙开开眼!”
阿伊莎没想到这帮家伙敢造反,一时间竟然也没了主意。
如果是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恐怕会尴尬死,要么就会觉得很没面子,不知所措,可是陈笑棠不是一般人,他可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和香港那帮电影大佬们斗智斗勇多年,难道还玩不转这帮阿拉伯的毛头小子?!
于是就见陈笑棠莞尔一笑道:“既然想听我唱歌,有何不可……不过我这歌可不能白唱,要有些彩头才行哦!”
“你说的是钱吗?哈哈,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桑迪是本族酋长的继承人。他们那一族拥有中东最丰富的石油井矿,可以说富可敌国。
陈笑棠笑了笑,然后不卑不亢地说道:“鄙人虽然只是一个艺人,但还不缺钱……”
“那你要怎样?”陈笑棠这番话出乎桑迪意外,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说这世界上还有不喜欢钱的?!陈笑棠的表现。超出了他的价值观。
“很简单。如果我演唱得好,那么就委屈桑迪公子你在我戏中客串一个龙套!”
“什么?你说什么?让高贵的我演戏,还是演龙套?”桑迪气急败坏。
废话,老子就是要让你演死跑龙套的,让你丫还看不起艺人!
“是啊,难道桑迪公子怕输?”陈笑棠激将道。
“我怕输?哈哈,天大的笑话!本公子天不怕地不怕,又怎么怕输?!来,就让我们听听你所谓的天籁之音。是否能够真得征服我们!”桑迪大声道。
在他看来,陈笑棠就算唱歌再厉害,还有地域差异在格挡着,自己这边的人又岂能轻易被他的歌声征服。
也不知道是谁把比赛的事儿散播出去,立马周围就聚拢了一大堆人。
这帮阿拉伯贵族本来就闲的蛋疼,有钱。有地位,又有时间,什么都不缺,就缺刺激的事情,难得有机会看热闹,当然是兴高采烈了。
整个大花园的灯光暗淡一些,然后聚焦在陈笑棠身上。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歌声响起,这才明白,原来是在唱歌呀。
酒筹交晃的继续喝酒,谈话聊天的继续聊天,毕竟有些人对唱歌不太感冒。
可是马上,他们就像静止住了一样,所有的一切仿佛是电影画面出现了诡异的定格。
这原因只是因为陈笑棠所演唱的歌曲,竟然有着不可捉摸的蛊惑魅力!
在歌坛,歌曲无疑划分为传统音乐,流行音乐,以及古典音乐等等,各种音乐的唱法又截然不同。比如说传统音乐讲究的是民俗趣味,比如阿拉伯的舞曲。古典音乐讲究的是高雅不媚俗,比如贝多芬的钢琴曲,以及帕瓦罗蒂的【我的太阳】等等。相比之下,流行音乐一直都夹杂在这两者之间。说它流行,是因为时下年轻人爱听。说它经历不住时间的考验,是因为很多流行歌曲到了最后就消失殆尽。
因此流行音乐实则在歌坛或者说整个音乐界很尴尬,但是此刻,陈笑棠所颂唱歌曲的旋律却是流行元素包裹着的传统音乐,而其间却又透出一股子古典味儿!
更加古怪的是,陈笑棠演唱的方式很是怪异,没有乐队伴奏,没有那种流行歌曲的范儿,也没有古典音乐的华丽,有的只是原始般的颂唱。
假如这时候有人把陈笑棠演唱的歌词记录下来的话,就会惊奇地发现,是这样的旋律……
从前冬天冷呀夏天雨呀水呀!
秋天远处传来你声音暖呀暖呀!
你说那时屋后面有白茫茫茫雪呀!
山谷里有金黄旗子在大风里飘呀!
我看见山鹰在寂寞两条鱼上飞。
两条鱼儿穿过海一样咸的河水。
一片河水落下来遇见人们破碎。
人们在行走身上落满山鹰的灰……
不错,此刻陈笑棠所借用的音乐节奏和旋律就是前世脍炙人口的原生态歌曲……【万物生】!
前世的时候,此曲一出,即被认为是神曲!天籁!在n个国家的音乐界受到追捧。而演唱这首歌曲的女歌星也开始大红大紫。
本身这首【万物生】就是以梵文演唱的一首佛教歌曲,仔细倾听从中不难觅出佛教音乐的踪影,但有别于佛教音乐的宁静、清淡。原生态唱法的野性呼唤、歌曲特有的节奏冲击,无间融合形成巨大听觉震撼,醍醐灌顶,荡涤心灵,使人如置身天籁细细体味人生真谛,进而达到精神上的愉悦。
再说陈笑棠所演唱的内容却是阿拉伯文学界著名的诗篇……【阿拉伯拉米亚】。
众所周知,阿拉伯人很喜欢诗歌,也很崇敬创作出优美诗歌的诗人。而这首诗篇就是伟大的古代诗人尚法拉所创作出来的。
尚法拉是一位奇特的诗人,是所谓“萨阿里克”……“草莽诗人”或“强盗诗人”……的一位代表。他受到本部族人的歧视与虐待,愤然出走,成为一名独往独来的流浪者。他常常出入沙漠,与群兽为伍。为了活命,他又拉邦结伙,四处打劫,搅得人心惶惶。他凭着一双健步如飞的快腿,总能逃脱骑士们的追杀。传说他发誓要杀死一百个赛拉曼部落的人,当他杀掉99个只剩下一个时,自己却被人设计害死。但是,一个家伙踢他的尸体时,他的骨头刺中了那个人的脚,使之丧命。他终于实现了杀敌百人的目标。
尚法拉富有诗才,在流浪中他常常吟出不少好诗。最著名的诗歌就是这首用长律创作的【阿拉伯拉米亚】。这首诗共68行,充分表现了他的自尊与豪情。诗中描写自己的流浪生活及所见所闻,透露出宁愿忍饥挨饿也不受辱的决心。他能够忍耐和自励,在诗中始终充满豪情,没有丝毫委屈求乞或哀叹呻吟,对困难和敌人表现出高傲凛然的态度。他投身于自然的怀抱,毫不畏惧,广漠荒原,被他当成最好的避难所,野兽比族人还亲近,只要有“雄心、长弓和利剑”这“三宝”陪伴,他就别无他求。
尚法拉被称作“流浪诗人”,或“侠寇诗人”、“强盗诗人”,在整个阿拉伯的文学史上树立了一个宁折不弯的诗人形象,他的诗和他本人一样,激越豪放,显示出阿拉伯早期诗歌的另一特点。
此刻,陈笑棠大胆地来了一招“乾坤大挪移”,竟然将【万物生】的节奏旋律,以及演唱方法全都借调过来,融入了这首诗篇【阿拉伯拉米亚】之内,可谓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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