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非常地喜欢过这样的男子。
非常喜欢。以至于差点杀死他。
我已经在照片上见过他多次,他是原氏年轻总裁的秘密情人,照片上他笑得往往开怀,看来他对自己是很有信心,对金钱也很有渴望,年轻的小孩。年轻能代表什么?贫穷?无知?荒唐?还是最容易被坏人利用的自我膨胀?——我已经不年轻,忠诚、信任、守侯、真诚的眼神,我不看重这些,这些太虚渺了,在我太成功的人生中,眼睛欣赏过了各式各样最美丽的面孔、耳朵倾听过了最打动人心的誓言、手臂拥抱过了最柔软纯洁的身体,但往往、唉,看这些给我带来过什么?
我还是我,先瑜秧,我太成功,以至我的内心就像最宁静的绿洲,只是被沙漠围绕。
在我年少时,爱过一个美丽的少女,我渴望用我的眼睛、耳朵、手臂所有全部,带给她幸福,幸福太短暂,爱情太虚弱,她的死就像过不了夜的花儿,枯败的时候那样无力。我的爱情也像过不了夜的花儿,难以相信我曾经相信爱情、我曾经相信爱情他,来过。
后来的很多年里,多少人爱我,我也爱她们,但在这“爱”之前,她或他会先称呼我先伯爵,我也会摸摸他或她的脆弱花茎,试探摧折它的底线在哪里,这样,我们都能玩得开心。
多年后的今天,我仍然只能在照片上见到他,他留给我的东西只有照片和戒指。
我轻轻吻着他年轻、贫穷、无知、荒唐的眼睛、耳朵、鼻子和冰冷的嘴唇,好象在那天的病房一样,在他痛醒前,我必须吻着他缠满纱布的破碎身体。
这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怎么会这么痛、怎么会这么傻、怎么会这么绝望?
我的眼睛、我的耳朵、我的手臂、我的所有全部,都给你,我都能带给你幸福,你为什么从不想要?
他跳下崖,瞎了眼才这么慌不择路,我有个残忍的想法,终于谁也不能得到他了,谁也不能再得到他的爱了,谁也永远不知道我在这片海崖前面突然失去的是我的心。这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