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的手收得再紧,也有露陷的时候,都察院的人日日盯着,盯了一个多月,总算有了一点新发现。
都察院的人,最擅长抽丝剥茧,长公主睿智行事谨慎,但在长安想做一件天知地知再无人知晓的事情实在是太难了一些。
“带五百人,到安之府外集合,去安州。”
安州,现在的安州是除了长安之外都察院明哨暗哨最多的州郡。
“是。”秦连拱手领命而去。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长公主的心思,还真是狡诈若不是有安子絮,只怕他根本不会发现戎歌的藏身之所。
加了一件披风,北落潜之拿起了平素自己最喜欢的那柄佩剑走出了书房。
早在半年前,北落潜之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戎歌与凌茗瑾,要么成为他的人,要么死,凌茗瑾已经死了,而戎歌却还活着。
他想自己之所以还会一直这么惦记着凌茗瑾,也许就是因为这一件心事未了。
这次,他将会在安州围杀戎歌。
…………………………
玉门城里,萧峰急得燋头烂额,三皇子北落霖竖的人马出发之后就一直没有消息传回来,他派人去查看,才知前来回报的人居然都死在了途中,看其死状,应该是马贼所为。
每年的玉门城,都会组织一批人马去猎杀马贼,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北落霖竖身份尊贵,决不能出了事情,所以萧峰已经命人去挑选精锐出城猎杀马贼。
不过原先的安乐侯的心腹却是建议,说玉门城一带有很多锄草人以猎杀草原蛮人与马贼为副业,请一些经验丰富的锄草人前来猎杀马贼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萧峰想来也是有道理,他在江湖之上也是听说过几个锄草人的威名的。
筹备了两日,他请到了十个锄草人,这些人将负责守在那条临时开出通往草原的通道之上猎杀马贼。
这些锄草人也确实很有能力,在他安排的精锐士兵出发之后就不断有马贼的人头送回,锄草人锄草马贼有一特点,那就是凭着人头定数目。
不过额有人会不敌马贼反被马贼斩杀落马的。在士兵返回的消息中,就有两名锄草人不敌马贼而被斩杀。
道路上的马贼得以清理,草原那边的消息也就可以平安的传递到了萧峰手中,得知北落霖竖平安无事,萧峰大是欣慰,当晚还拉着萧明轩喝了一杯。
萧明轩这段时日却是提不起精神,萧峰整日忙于军政他只能闷在军机府中无所事事,原先还有北落霖竖,现在他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正是如此,他便又想到了长安。
与玉门的萧条全然不同的长安。
云翎山庄里萧夫人有几位长老的协助打理得还算不错,萧峰之意是让萧明轩再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也好让他体会体会在云翎山庄他的生活是多么的安逸幸福。
偏生萧明轩心系长安,全无心去体会人间疾苦,这段时日的无趣只让他更坚定了一点,就是那半年的记忆他一定要找回来。
………………………………
商队又开始出发了,北落霖竖见这是大庆的商队,在与商队头领协商之后就一同上路了,一来可以互相照应,二来也算是壮大大庆的声威,因着马车慢东西多,去往草原可汗所属部落需要半日的路程,这么一队浩浩荡荡的大庆队伍,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有收到了消息的部落长还明天沿途欢送。
草原的药比之大庆的药要猛一些,凌茗瑾喝了几碗药之后身体已经大好,虽还是手脚无力,但高烧已经正在退了。
半日,这一对在草原部落中雄纠纠气昂昂走过的大庆队伍到了草原可汗所属的部落,因着北落霖竖的关系,商队也得到了可汗的接见顺带着还可以一同出席可汗为了迎接北落霖竖而准备的晚宴。
这个部落,凌茗瑾来过一次,那一次,她烧了他们的粮库,所以对这个地方,她也还有些印象。
可汗很是热情,这是在他去大庆进贡之后大庆第一次派人出使草原,更何况来者是大庆的三皇子身份尊崇,在为北落霖竖接风洗尘之后,他便就带着北落霖竖在草原上转悠了起来。
商队人多,又多都是一些没有身份地位的客商,所以是没机会随同可汗北落霖竖出行的,不过可汗对他们也很优待,不但有免费的帐篷供他们居住,更有免费的午饭供应。
吃了饭,凌茗瑾又喝了一碗药,火辣辣苦而涩口的药进入到了胃里,让她出了一身的热汗。
午饭之后,安影将她留在了帐篷,而他则是随着商队一同去了这市集。
部落的市集,终也就是这么大,商队要等的,其实还是等三日后草原的大市集,到时候草原各部落的人,都会来到这个部落采购过年必需用的一些东西,到时候才是这部落最热闹的时候。
见没生意,担心着凌茗瑾的安影去了一个时辰就回来了。
在凌茗瑾的要求之下,安影带着她出了门,凌茗瑾带着人皮面具,加之风大又加了一块丝帛蒙面,身着棉衣臃肿的身躯,与那个消瘦苗条的凌茗瑾判若两人。
为了避免和北落霖竖打照面,安影特地带着凌茗瑾去了别的地方。
草原平坦,一下雪放眼便就全是白雪,除了看雪景,就是看雪景,凌茗瑾走了半个时辰,出了一身汗,全身也是酸痛了起来。
“记得离着这里不远处有一条玉庭河,应该没有被雪封住吧。”
凌茗瑾扭了扭脖子,理了理蒙面的丝帛。
“玉庭河?我倒是忘了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安影呵呵一笑,哈出了一口热气。
“走吧。反正也是无事,坐了这么久的马车,我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
凌茗瑾笑呵呵的用脚在雪地上划出了一个好看的音符。
安影看了一眼,皱眉不解,但也没多问就上了前头。
在江城,凌茗瑾曾在雪地之上书写了一篇诗词。
在玉庭河畔,凌茗瑾一时兴起,又书写了一篇诗词。
安影的手会使刀,无论是大刀还是菜刀,但说起这作诗作画之类的文艺技术活,他就歇菜了。
玉庭河,是滋润草原各大部落的母亲河,就算是十年前的那场大旱也未断流,在这样大雪苍茫的天,玉庭河潺潺流水叮咚响,别有一番风味。
295:篝火大会
清澈可见底的河流,还有这一些小分支形成了小溪,小溪中小虾小雨成群,看得凌茗瑾好不欢喜。
一欢喜之下,她就折了小溪一旁枯树之上的一根枯枝。
她这迅速而带着几分粗暴的动作,摇了安影一身的雪嚣。
安影也不气恼,缓缓用手打了去,等他抬头,只看到了雪地上飞舞着的凌茗瑾。
平整而雪白的雪地,就是她的纸,手中的枯枝,就是她的笔。
虽说暂时不知凌茗瑾书写的是什么,但从安影这个角度看上去,凌茗瑾这副专心致志投入的模样着实是有着那么几分格外吸引人的狗屎气质,天地一色,美景当前,不过是凌茗瑾,就是安影心底也生出了几分平时不会有的感慨,若不是美景当前舞剑不雅,他定然拔出他杀人的剑,舞他娘的一回。
拨开了一块石头上的雪,安影坐了下来,两手垂在膝头,听着溪水叮咚,看着凌茗瑾飞舞,确实让安影这几日沉闷压抑的心情得到了极大的舒缓。
随着凌茗瑾一同飞舞的,还有被她扬起的雪花,雪地之上,她的每一脚都轻得如同踩在棉花之上。
虽说剑法一般,但凌茗瑾的轻功还算是不错,待她写完了最后那一捺,她反手一转,将枯枝插在了雪地之上。
一旁的安影,眯着眼打了一个哈欠。
昨夜他饮了酒没有睡好,这一轻松一久坐瞌睡就上来了。
这一番飞舞书写,凌茗瑾双手也被吹得通红,看安影困乏,她也就不打算久留了。
安影对文人墨客的诗词没有兴趣,看凌茗瑾双手通红,他就起了身随着她一同离去了。
事实证明,乱写乱画总是会得到报应的,在可汗举办的晚宴之上,凌茗瑾就听到了有人朗诵起了这篇诗词。
正低着头喝着青稞酒的她猛然抬头,只看到了站在可汗身侧的一个威猛汉子端着酒碗口中念念有词。
她脑袋里嗡嗡作响,汉子接下来所念的诗词她也听不真切,倒是在汉子落座之后,她看到了北落霖竖站了起来笑着说道:“王子好词,好词啊!”
王子?
凌茗瑾一挑眉,低下了头。
“三皇子过奖过奖了。”那被北落霖竖称为王子的汉子站起了身拱手还之一礼道。
还好,凌茗瑾心思。
北落霖竖多次出使番邦,与人交流别有一套,在玉门之时他已经对草原人的习性有过了解,所以与挑眉交谈起来也是有说有笑好不热乎。
事后凌茗瑾才得知,这个被北落霖竖称之为望族的汉子就是可汗的儿子,也会是草原下一任的可汗。
当然,这些对她而言不重要。
喝了酒吃了饭,可汗还是觉得不够隆重,在他的命令之下,在部落那一片空地上架起了柴火堆,可汗说,今夜要彻夜狂欢。
篝火,烤全羊,这些东西凌茗瑾觉得比死板的在那喝酒比谁厉害比谁肚子里墨水多有趣多了,虽说安影担心她的身体,但在她的坚持之下也只能由着她去了。
篝火,她还记得在去年深秋的祈雨篝火大会上自己做过了什么。
草原蛮人对大庆人,多有着深入骨髓的厌恶,当晚除了可汗王子等一些有身份的出席在篝火大会上,余下的便就都是大庆的人。
北落霖竖第一次代表大庆出使草原算得十分成功。
草原的羊肥硕健壮,吃起来鲜嫩有嚼劲口感十足,大庆这一伙人里毕竟还是没有像草原人一样的习惯,篝火大会吃得有些沉闷。
这时,可汗便就叫来了歌舞。
草原歌舞与大庆所欣赏到的歌舞也大不相同,在歌舞伎热情的邀请之下,当即就有着不少的客商起身加入到了她们的歌舞之中。草原人人人都是歌舞的好手,在愉悦气氛的感染之下,可汗大手一招,让着自己的亲兵也加入到了歌舞之中。
虽说凌茗瑾很有兴趣看会耍大刀会耍菜刀的安影跳舞,但安影却是死守原则稳坐在篝火一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