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狗吗?怎么胖得跟猪一样?阿狗雪白的毛纷纷竖起,挺像刺猬。阿猫却偏要趁这机会挤到小姐身边玩亲热,摆明了向阿狗挑战。
这时候要是再忍下去,那还是公的吗?
“嗷——”
你以为就你会叫?
“呜——”
眼见着一场“猫狗大战”即将展开,度天涯适时地充当起和平使者,“你们俩够了吧?想在小姐面前丢脸吗?”这一招倒是颇管用,一黑一白迅速俯下身子用毛去蹭小姐,诉说着同样的情话:我的心中只有你。
哈!真丢脸!天涯抹了一把脸,这个名为幸之雾的大胆女子不但算计他这个王储,还算计他的狗……不!是狼!
正待他发作间,小姐突然挤到战野腿边,拉了拉他的裤脚,“公子,这个不错唉!长得很像你能记住面容的车神,要是你找了跟车神差不多的女生,大概也能记住人家的脸吧!”
战野横扫一眼,什么像车神?那根本是个男人嘛!别说是天涯,这回连战野都不依了,“卓远之,你要是再不管管她,别怪我翻脸无情哦!”
有好戏可看了,朵猫猫聚精会神地盯着卓远之的表情,看他如何收场。
卓远之的脸上挂着几分高深莫测,他不动声色地审视着之雾,她甚至能在他的瞳孔中看到等着挨宰的自己。
好吧!该招认了!
“送一封情书我能拿到一点儿跑腿费,不多啦!就一点点跑腿费,真的不多。”
“哈!还有这样赚钱的?”世间奇女子甚少,怎么全给他碰到了?先是一个勇往直前的公主,现在又碰到拿情书赚钱的幸之雾,莫非这世道变了,女生都反了不成?全部向他的魔女妈妈靠齐,这不是逼着艾伯克龙比王室断子绝孙嘛!
之雾竟然还敢狡辩,“有那么多人喜欢你们,可又苦于找不到机会递情书,我就充当中间的丘比特,既赚了钱又成就了爱情,这有什么不好的?”
“成就爱情?”卓远之死命地盯着她,盯到她不自然地别开眼方才算数,“你知道的,这种行为不可能成就任何人的爱情。”亦悠和优优都不会被她骗了,他有那么傻吗?“同样的事别再做第二次了,记住了?!”
想反驳却看见了阿猫贼亮的绿眼睛,还是算了吧!另谋发财路,现在就去找。
“等等!”
是战野?之雾挑着眉回望他,“干吗?还想要我帮你递情书?我手边还有一群中年大叔垂涎你的美色。”
“我想问你……我想问你……这个帮人送情书赚取费用怎么个赚法?我也很缺钱唉!”
呃?
谁的下巴掉了?
还不快捡起来?污染环境罚款两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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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幸之雾来罗兰德学院已经快一个月了,宇文寺人对于她的注意和好奇也蔓延了一个月。
她和寻常女生不同,这个看法打破了他十九年来对女生的全部定义。
当别的女生都在忙着装扮自己的时候,她像个最具中国传统妇女美德的大婶,去割草当校工赚取平日的生活费;当所有人都以为她是难得的优秀生时,她竟然代人完成论文,从中抽取“枪手费”;当每个人都以为她备受303寝室三骑士的厚爱,她正把那里弄得猫跳狗叫。
最大的谜团来源于她跟卓远之的关系,以梅非斯特的本性是不该接近任何人的,对她却是个例外。以优等生的资质,她不该与他相互亲近的,对他却又是例外。
这诸多的例外堆积在宇文寺人的心中,慢慢沉淀下来,却成了一个难解的结。
只可惜,能为他解谜的两个人又都不是他所能接近的,虽然他们离他都是那样近,近得就坐在他后面的那张餐桌上,他甚至能听见他们的谈话内容。
他们之间就像黑夜和白天,看似无法融合,其实只有一线之隔。
“我真的有些食不下咽了。”说着幸之雾将一大口米饭送进了嘴里,还不忘包上一大块肉,“瞧瞧!瞧瞧!我们俩不过是坐在一起吃餐饭,你看有多少人盯着我们,多少双女人的眼睛恨不得把我给撕了。刚才居然还有闪光灯亮起,要不是知道那个记者团团长柯柯爱慕的对象不是你,我还真以为她打算拿那张照片给杀手组织呢!”
卓远之无所谓地浅笑着,她回来的这一个月,这样的生活他都快习惯了,“你会在意吗?我以为你早就习惯了。”从很早以前起她就习惯了这种生活,那个时候不习惯的人,会害怕的人好像是他——看她吃东西真是一种享受,让人觉得活着真好。
“最近忙吗?”他问,难得他们俩有时间坐下来聊聊闲话。她每天的生活就像在打仗,恐怕都忘了悠闲的感觉。要不是今天他借口为了谢谢她这段时间对亦悠和优优那两个小恶魔的照顾,请她吃午饭,他已经有四十七小时没见到她了。
她回来这段时间,他慢慢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算起来这还是第一次如此之近地望着她。她今年十九岁了,比离开的时候瘦了许多,头发也长了,看起来也更有女人味了。她已不是当初那个和他打打闹闹,等着家人将未来安排好的小女生了。
她离开的这一年,他常常会想,如果当初他没有孤傲地抢占天机去找她,如果他没有任性地以为自己可以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如果他认真地为她考虑,会不会今天的幸之雾依然是单纯的千金小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仍旧是御用大律师幸德书的女儿?
她想要的,他无法给她,他想给的,她却不想要。在她离开又归来后的今天,他才真正明白当初她离开的原因。
而她也在他的眼里看到了成熟后的卓远之,她想要的答案他早已给她了,是她自己没能读懂。
对视的眸光划成一道光圈,宇文寺人被阻隔在外。
“亦悠和优优是不是让你觉得很麻烦?”卓远之不想让沉默继续下去,只好找个最不适合做话题的话题。
即便他不提,之雾也打算谈到他们俩惟一能说的话题。手无意识地捣着盘子里的吃食,她笑得很像……母亲。“他们俩巨好玩,有点皮,不过这样才像小孩子嘛!我还以为离开了这么久,他们俩会忘了我,没想到他们俩比你有良心多了,一直都记得我,一直都记得。”
走在迷宫里绕啊绕,最终还是没能绕出最大的迷雾。不小心踩到地雷,爆炸只是迟早的结局。
卓远之从来就不是会逃避问题的人,惟一的一次让他用一生来后悔,“之雾,其实当时我……”
“别说,什么也别说。”
她打断了他的话,是不愿意听还是不屑听,他无从分辨。在青涩的十七八岁,他作出的每个决定都为日后的故事做下了铺垫。
之雾却连这日后的故事都不想听到,吃下最后一口饭菜,她伸了个懒腰,“吃得巨饱,大脑巨缺氧,巨想睡觉啊!”
“那就去睡啊!”在他可以宠溺她的范围里,他愿意尽一切力量好好宠她,他能为她做得就这么多了,更多的问题只能由她自己独立解决,他无奈得帮不上忙啊!
她将他的无力看在眼里,从一开始她就明白,他们之间横着的问题她必须独立解决,因为这是她要的人生。
她站起身,扭动着腰,“不能睡啊!我还要回卓冠堂去照顾亦悠和优优,哪像你那么好命?”
卓远之随着她一同向外走,手里拿着她的大包,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重?“我送你回去,周末了,我也该回去看看。”
“不用了,我骑了单车。”她的单车和他的黑色敞棚积架完全不配啦!她还是自觉着点儿,蹬单车追跑车吧!
以为卓远之会接受别人的自作主张那就大错特错了,背着她沉重的包袱,他腾出一只手来拉她,“快点跟我走,你的单车丢在学院,周一我送你过来。”他认定的事没人能改变,他认定的人没人能取代。
这么久没见,他依然恶习难改,强盗出身啊?之雾顺着他的脚步一路小跑才能跟上,“好啦好啦!你别拉着我,这样很难看的耶!”也不想想有多少女生都把他的身边当成战略要地来抢占,看到这一幕还不把她撕成一百零八块沾甜酱吃?她觉得这一刻自己非常像北京烤鸭。
她的挣扎没能延续太久,只是坐到熟悉的车上,坐在熟悉的位子上,等卓远之放好包上车时她已经睡着了。均匀的呼吸,干净的脸庞如此近地徘徊在他的感官中,这所有的一切第一次让他认识到——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欢迎回家,之雾。”
他俯下脸亲吻她的额头。
那种美好的感觉让他忽略了该警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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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照片不允许刊登出去。”宇文寺人冰冷的声音配合着冰冷的棺材脸停放在柯柯的面前,这是命令,也是警告。
将手里的相机交给身边的梅忍礼,这是柯柯习惯性的动作。她扬着与身俱来的自信走到宇文寺人面前,“为什么?身为记者团团长,我有义务将这个校园里发生的真实事件和同学们想关注的事件暴露出来,我为什么不能刊登这张照片,给个理由吧!”
要理由是吧?好!我给你。
他突然倾身上前抓住柯柯的手臂将它们背在她的身后,他的气息浸渍着她的周身,吓了她一跳,更让梅忍礼忘了该有的反应。
“因为你迷恋我,而如果你将这张照片刊登出来,我会讨厌你,如果你希望被我讨厌就尽情地将它刊登出来,这个理由够吗?”
“你……”他知道?他知道她单恋着他?
是了,他该知道的,他早该知道的。柯柯却不服输地想要赢回自己的心,“你认为我会为了你而放弃我身为记者的原则吗?”
原则?宇文寺人冷笑开来,他经常使用的词汇,原则?这一刻他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逼着柯柯放弃原则,他身为学生会主席,他是学院的清道夫,他该保持中立,所有的一切按原则来办,可是这一刻他却利用一个女生的感情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或许,他也是一个恶魔,跟卓远之有着相同的本质。
松开手,只有这样才能放过自己,宇文寺人披着正午灿烂的阳光走向黑暗中。
即使只是这样单纯的背影也让柯柯留恋不已,完了,她是真的爱上他了,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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