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松,我们是在求他帮忙,可你怎么用好像是在威胁他的口气跟他说话呢?如果我是他,我也会生气。”一个老实巴交的村民对李丹松道。
“是呀!丹松,你不该这样和小轩说话,你看,现在他都被你气走了,以后还有谁能带我们致富呀……!”在榕树下的村民都把——把陈浩轩气走的责任推到李丹松身上。
李丹松就气了,他站起来,对着刚刚还在和他吹牛的村民吼道:“难道我有说错什么吗?每人才给养十几只鸡鸭,一只鸡鸭才一二十块钱,十只才两三百,半能才赚两三百,还不如去赌桌上赌几把,运气好的话几千都能赚到。”
“你那么厉害,你怎么会比我们还穷呢?”
“我穷,你妈的,你家很富裕吗?如果不是你那几个女儿嫁出去的礼金多,你能建的起新房吗?”
“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我在卖女儿?”
“难道不是吗?”说着说着李丹松和几个村民吵起来了,而且吵的很厉害,如果不是有人拦着,早就打起来了。
李丹松和村民打起来的事情,陈浩轩暂时不知道,他现在正在农田里散步,看到在农田里劳作的村民,汗流浃背都要忍着,他感叹的道:“任何东西都是财富,种农作物也可以发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研究,看怎么种才能提高产量和质量。”
陈浩轩在经过一个果园后,他见到了陈秀敏的老爸,陈秀敏的老爸正在种红薯,陈浩轩走了过去。出声道:“兴叔,在种红薯呀!”
陈秀敏的老爸陈兴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发现原来是他们村的大富翁陈浩轩。“原来是小轩呀!你怎么有空到田里来。”陈兴微笑的道。
陈浩轩掏出雪茄,递给陈兴一根,然后自己也点一根,抽了口烟,才出声道:“我就随便看看。”
“我看你是在找发财的机会吧?”陈兴开玩笑道,他听陈越彬和李萍说过以前陈浩轩到村外兜了一圈,就找到大量的商机,收购桂花树,收购石头,收购……现在在村外看见陈浩轩,他真怀疑陈浩轩是不是在找什么商机。
“这都被你发现啦!”陈浩轩开玩笑道。
“是什么生意?说来让叔听听,好让叔找点准备好嘛!”陈兴怀疑陈浩轩和以前一样准备收购某些东西。
“我先问你,你种红薯的技术如何?”陈浩轩问道。
“种红薯在我们村,我敢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陈兴得意的道。
“那你种两亩地的红薯吧!我会出高价全要了,不过我也是有条件的,你需要把红薯种得大大的,不能用化肥,只能用牛粪等肥料,另外还需要帮我把红薯全部弄成我上次在你家吃的红薯干那样。”陈浩轩道。
“两亩地的红薯,如果你真的是高价收购的话,我会卖一些牛粪猪粪来种红薯,到时候红薯一定长的很大,两亩地的产量很有可能上万斤。小轩,你吃得了那么多吗?”陈兴对陈浩轩道。
“我上次在你家吃过你家做的红薯干后,就很喜欢,所以我就想让你多种一些,等年底的时候用来当礼品送。反正红薯才一两块钱一斤,便宜的很,比卖茶叶,酒,烟之类的送礼品划算多了。你种好一点吧!再把红薯煮熟晒成干,我就出五元一斤全部要了,如果弄的味道好,样子好,我会出六元的价格。”陈浩轩道。
红薯和其他的植物不一样,他是一个红薯可以切成几块拿来种,生命力还很强,基本上是有土有水就能生长。陈兴大概的算了下,一斤红薯六块钱的话,那他拼命一定让产量达到上万斤,那就是六万人民币,投资可以不算,因为用不了多少钱。种两亩地的红薯就能赚六万,他激动在双手拉住陈浩轩的手,道:“小轩,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了。”
陈兴真的太喜欢陈浩轩了,他家现在正在间楼房,如果不是陈浩轩他家连瓦房都建不起,现在陈浩轩又给了他很赚钱的一笔生意,他能不喜欢陈浩轩吗?如果陈浩轩愿意的话,他都想把女儿嫁给陈浩轩,她女儿的年纪和陈浩轩也差不了多少,一个20,一个12,相差八岁而已,这很正常。可惜的是,被陈依娜抢先了,不然他无论如何也要把女儿塞给陈浩轩。
“肥水不流外人田嘛!”陈浩轩笑道。
“对对……,肥水不流外人田。”陈兴高兴的道,有了陈浩轩这句话,他隐隐约约能想到他未来会跟着陈浩轩赚很多钱。
“反正我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我帮你种地瓜吧!”陈浩轩道。
“别,我自己就可以了,你一个亿万富翁怎么可以做这样的活,如果你真想帮忙,你就在旁边坐着陪我聊天,跟我说一说怎么做生意,好让我长长见识。”陈兴笑道。
第一百七十四章:高贵的气质
村民的空气就是好,能让人心情变得愉快,身体变得轻松,特别是在平坦的田野里,迎面吹来的风都是有淡淡甜的味道,就像是水一样,越纯净的水就越清甜。**
陈浩轩和陈兴聊了一会,他感觉有点困意了,于是他直接躺在田边的草地上睡觉,这一觉睡得很舒服。要不是陈兴走的时候把他叫醒,他可能会一直谁到明天。
陈浩轩回去后,他继续睡觉,似乎想用睡觉的时间把烦恼遗忘。
第二天,也就是九月八号,陈浩轩在自己的别墅中呆着,他开始用电脑设计衣服,他想设计几套衣服出来,让他以前请的那十个妇女做。做出一些出来拿到姜香寒那里去试试市场,如果很受欢迎,他就扩大生产。
不是他对自己没信心,而是他想设计的衣服是未来世纪的流行的衣服,和21世纪的衣服有很大的差距,他担心的就是21世纪的人审美观和未来世纪的人不一样,所以可能会不喜欢未来世纪的衣服。所以陈浩轩刚开始的时候没有大量生产,而是先培养十个妇女,现在才准备制作一些试试水。
陈浩轩设计衣服,当然先要给自己设计啦!他来到21世纪也有一段时间了,他经常怀恋在未来世纪的日子,他知道他回不去未来世纪了,所以他想给自己制作一些未来世纪的东西,来解思乡之情。
陈浩轩给自己制作的是马甲,两套,一套是夏天的马甲,一套是冬天的马甲,马甲的颜色都是白色的,本来他是想弄黑色的,那样会比较霸气一点。可是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貌,他无奈的选择白色的。他的样貌,除了眼睛有点霸气之外,其他的都是很柔美,如果穿黑色的马甲,会显得很变扭。但是如果穿白色的马甲就不一样了,活脱脱的一个白马王子。
陈浩轩花了两个小时才设计好自己的衣服,他弄好自己的后,他就开始给设计陈依娜她们设计衣服,至于杨林他们,陈浩轩没那个心情。
男生的衣服很难设计,可是女生的衣服就不一样了,女生的衣服很简单,颜色搭配好,几块布一缝,就差不多完成了。陈浩轩给陈依娜她们设计的都是一样的,露肩连衣裙,裙子是上面大,下面小的,一个竖着放的三角形一样,衣服很邹,这是就是这衣服的特色,最好看的是陈浩轩设计的皮带,是黑色的,扣子是两个银色的心……
陈浩轩设计好了他自己的衣服和陈依娜她们的衣服,他就去陈依娜的家,他请的那十个妇女就在陈依娜家的一间瓦房里工作。陈浩轩把设计图给她们,然后教她们怎么看设计图,怎么缝衣服。
缝衣服陈浩轩不会,但是口头上说说他还是很在行的。十个人,每人负责一个地方,这样做起来就快了。也辛亏前几天姜香寒因为等不及了,为了催陈浩轩快点做服装生意,他运了很多质量非常好的布料到陈浩轩家,不然陈浩轩设计的衣服今天肯定是做不了的,因为他这的布料都是用来做布娃娃的。
当天,陈浩轩和陈依娜她们的衣服都做好了,他拿着做好的衣服回别墅内,这衣服还没彻底做好,还需要弄上装饰品,比如他的马甲,裤子上就需要弄上几条铁链,他肩膀上的衣服也需要弄上铁链,胸口的口袋需要弄上金丝……
陈浩轩别墅内有许多工具,所以他能自己做。
第二天,当陈浩轩穿着一套白色的马甲出来时,所有见到陈浩轩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哇一声。无袖的马甲,肩膀上有九根银色的铁链,胸口的口袋边缘有细细的金丝,皮带是黑色的,皮带的扣子是银色的,裤子最围奇特,他的裤子两边都有六个口袋,口袋是层叠的,每一个口袋都还有一条银色的铁链扣着。
衣服很裤子都很平,没有一丝皱纹,加上陈浩轩带着银色的手臂,金戒指,脚上穿着类似波鞋的白色皮鞋。这些加起来显得陈浩轩特别的显眼,他的气质也随之改变,不是霸气,而是拥有特别高贵的气势,现在白马王子这个词语用在陈浩轩身上再符合不过了。
“哇,轩哥哥好帅哟!”陈秀敏她听说陈浩轩今天穿了一套新衣服,非常非常的帅,于是他就跑到陈浩轩家来了,看到陈浩轩后,她惊喜的道。
“也没多帅,也就是把万千众女迷倒而已。”陈浩轩很自恋的开玩笑道。
“轩哥哥,羞羞不要脸。”陈秀敏很可爱的用手指划着自己的脸蛋,嘻嘻哈哈的道。
陈风,他今天不用上学,因为是星期天,他此刻就在陈浩轩旁边,他忍不住对陈浩轩道:“轩哥哥,你能不能送我一套这样的衣服呀?”
“这不行,因为这样的衣服只能我一个人穿,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另外再帮你设计一套。”陈浩轩道。
“那我也要白色的,和你的差不多就行。”陈风高兴的道,他的身材和陈浩轩差不多,样貌也和陈浩轩一样俊美,他能幻想到如果他穿上和陈浩轩差不多的衣服,一定不会比陈浩轩差多少,到时候他回到学校,学校里的女生还不被他迷死。
陈秀敏拉住陈浩轩的手,撒娇道:“轩哥哥,我也要,我也要……”
“你们两个都有,小风的明天给你,至于小敏的现在就给,走,轩哥哥带你去拿衣服。”陈浩轩牵着陈秀敏的小手,走进别墅。
陈浩轩给陈依娜她们设计的衣服大小都是一样的,身材差不多的人都可以穿,因为这连衣裙的特点就是邹,把皮带缩紧就会很合适。
陈浩轩拿了一套给陈依娜她们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