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位大小军官,面也没见过,一晚上,我哪记得住?将军,您可真会开玩笑——”
“君上,我可没有开玩笑!驭军妙法尽在这小小一本花名册中,此次北伐,君上若能识遍军中将校,那可比熟读兵书百卷更有用呢。”艾尔笑道。
倾城恍然大悟,忙深施一礼:“多谢将军指点,在下受教了。”
当下挑灯夜读,把那花名单牢牢记在心中。
小迦见他背得辛苦,心疼的劝道:“主人呀,小迦帮你背一半可好?”
惹得倾城忍俊不禁,不胜怜爱的道:“睡你的去,别瞎操心。”
第二天在校场,陛下登台拜将,三军誓师,饮罢出征酒,二十万大军开拔,直取塞北。
行军之前,艾尔领着各路校官一一拜见倾城。他本已熟读花名册,今次与真人两相对证,印象更加深刻,便是乱军丛中,也能一眼认出,毫厘不爽。
身处大军之中,兵识将易,将寻兵难,更何况他又是不谙军事的新丁。亏得艾尔苦心,倾城很快就与军中将官打成一片,也在军事会议中崭露头角,威信与统率力逐步建立起来,成为官兵心目中的军师级人物,而非空架子监军了。
近一个月的行军途中,艾尔把自己多年征战总结的战术、战略,统兵、赏罚经验倾囊相授。
倾城虚心学习,再加上本就聪明绝顶,很快就对用兵之道有了全新的理解。所缺少的只是实战指挥经验罢了。
艾尔治军极严,功必赏,过必究,令行禁止,军纪严明。
大军过境,竟无一人扰民,一骑践踏农田,可谓罕见了。
艾尔将军平素衣食起居,皆与官兵一般无二,每日宿营后必亲自视察慰问,但上下级礼防甚严,绝不容许属下因亲而狎,目无长官。倾城对他的一言一行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取其之长,补己之短。
连日行军,就在人马都已备感困顿之时,边塞要冲——飞雁先出现在荒原尽处,仿佛一只紧攥的巨拳,伸向铅色苍穹,两侧陡峭的山崖,宛如坚实有力的臂膀,稳稳支撑着高耸的雄关。
战鼓擂响,号角齐鸣,当绯红色的信号炮射向天空后,艾尔下令全军待机。
那海盐般银亮、细腻的流沙,以飞雁关为中枢,显现出模糊、朦胧的轮廓,等倾城定睛看时,那水银般的流体已经扩散开来,呈半月型浮动在广袤的荒原上,以惊人的速度向独立军团席卷而来。
沉闷的暴鸣声,犹如奔腾而至的海潮,由细微到几不可闻,渐变宏大,那气势之大,有如惊涛拍岸,声震四野,浑如雷雨忽临。
当正午盛大的阳光把那一线银芒由地平线处推演出来时,寒光刺痛了战士的眼。
“将军,这是——”
“马蹄声——重骑兵军团行军的马蹄声。”四十四岁的大胡子,独立军团副将宫奇低声告诉他。
“那光又是?”
“镜铠,是凤翔骑士团的镜铠。君上,请闭上眼,小心反光刺伤眼。”
原来,这就是凤翔骑士团。当倾城惊异于这支风驰电掣般出现在自己面前、人马皆挂镀银战铠,战士清一色持马刀,执钢枪,恍若天兵天将般的重型骑兵部队时,艾尔将军笑道:“下马吧,老弟!快来认识一下我们的巾帼纳兰婉容!”
孔雀历一百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飞天眼镜蛇”
独立军团,与第一军第二独立军团女将军纳兰婉容统率的凤翔骑士团会师,进驻飞雁关。百里之外,正是乌鸦领重镇黑风城。
此时此刻,银铠红袍,以冷艳著称的凤翔将军纳兰婉容,向着迎面走来的倾城露出冰清玉洁的笑颜。
倾城看呆了,不禁因为纳兰的笑容,更因为心底那丝温暖的熟稔,恍惚间有一轮红日自眼睑之间跃起。
艾尔见状笑道:“怎么,君上迷上纳兰了?她可是有名的千金难买一笑哩。”
倾城望着纳兰,叹道:“您不知道吗?那可是曙光天女的笑容啊。”
部队进驻飞雁关后,纳兰婉容邀艾尔、倾城、宫奇及其他一干高级将领来到提督府歇息,府内早备好了酒宴,专为一行人接风洗尘。
宾主入座,纳兰将主人之位让给艾尔,说:“纳兰年少德薄,此次北伐军务,还请将军为魁首。”
艾尔也不客气,从容入座。对倾城说:“纳兰将军是帝国少壮四名将中唯一的巾帼英雄,便是在全四神,也找不出几个如此出色的大将,婉容今天让帅印给我,就是逼我这把懒散惯的老骨头卖命,君上你评评理,这丫头狡不狡猾?”
倾城忍俊不禁,再看纳兰,似笑非笑,正襟危坐,举止间自有一种恢恢浩荡的大将风度。与水月相比,她少了那份藐视天地的狂气,却多了三分沉着。至于容貌,倒是一般的水清木华、端庄秀丽。
倾城不由得想,若是纳兰早生五年,能在水月麾下效命,第二军就不是恶魔军,而是红粉娇娃军团了。
想到这儿,不禁失笑,忽觉得气氛有异,举目环顾,众人竟都放下杯盏,或挟了一箸菜,方送到嘴边儿,却像中了正身法似的僵住,十几双眼睛,不约而同的凝在倾城脸上,出了神儿。
即便恬静的纳兰,也忍不住投来惊讶的一瞥,倒是艾尔看惯了他魅惑众生的笑靥,稳稳的自斟自饮。
“君上,您笑得可真媚。”
“末将都看傻了!”宫奇叹道。
“依我看,只要君上肯上沙场,这仗就不用打啦,只需笑上一笑,管保叛军土崩瓦解……”
众人哈哈大笑,纳兰起身劝酒。
酒过三巡,斥候来报,“黑风城内新近驻进一支援兵,看旗号,似是叛将奥兰多长子李华的部队。”
纳兰刚才已经解说过,前方三百里外的黑风城,是乌鸦领的边防重镇,地势险要,兵精将广,粮草充足,易守难攻。
原为敌将萨摩尔把守,此将骁勇善战,每每上阵一马当先,善使一杆长枪,人称伏虎太岁,死在他手上的帝国将校不可计数。
萨摩尔麾下有精兵三万,守在黑风城,实乃北伐路上一大障碍。如今乌鸦领大公子李华又引军三万来援,更加难以攻克。
艾尔问道:“纳兰将军可曾与萨摩尔对阵?胜负如何?”
“四度交手,侥幸未败。虽未能夺取黑风城,但从去年开始,萨摩尔便已经不敢再出城应战。”
“此将性情如何?”
“表面看来骄狂暴躁,其实精明得很。”
“李华又如何?”
“一介纨裤子弟!与其弟莫里森皆是纸上谈兵之徒,家传武艺倒有些可观之处,可惜为人轻浮,不是带兵的材料。”顿了一顿,纳兰反问:“将军可是想行引蛇出洞之计?”
艾尔颔首微笑。
倾城忍不住插嘴:“在下以为,此计恐怕不可行。”
众将官的目光再次集中到他身上,艾尔奇道:“君上认为不妥,理由何在?”
“敌弱我强,怎肯轻易出击?”倾城又道,“而且萨摩尔屡次败于纳兰将军手下,自然心有余悸,再加上将军您更是天下名将,他们如何敢轻敌?”
艾尔一笑,道:“敌将不敢,我们只好送他个胆子了。此次出师,少君可还记得我军打的是什么旗号?”
倾城向门外瞟了一眼,登时目瞪口呆——那迎风招展的帅旗上,竟写着“叶”字!
帝都至乌鸦领,数千里行军,独立军团就一直打着“天香君”的旗号。来到飞雁关,边塞的军卒、百姓,都以为领军统帅就是他叶少君呢!
这消息传到黑风城内,奥兰多等人会作出怎样的判断,不言而喻。
这招“扮猪吃老虎”的战术,竟从离京之日就已布下,倾城不得不对艾尔将军的机心深感叹服。虽然知道自己成了这场战役的“猪帅”,却没有丝毫的不高兴。相反,倾城还很感激——这是艾尔有意成全,给他立军功的机会。果然不出所料,接风宴罢,艾尔升帐,传令下来,命倾城领先锋印,引五千兵马,攻打黑风城。
倾城接了军令,却不肯走,望着艾尔发呆。
“将军,行军布阵我一窍不通。”
“要的就是你不通,下去吧!”艾尔一挥手,倾城被撵出帐外。
施施然来到校场,倾城揣着军令去找宫奇,请他帮自己抓出五千骑兵来——反正打不赢,骑兵嘛,逃得快些。
宫奇笑着照办了。
倾城点起兵马,到了军前,召集一千百夫长,围成一个圈,跟大家胡侃。
“哎,张三,李四,你们哥俩长得真像!”
“王五,今晚出战,你害不害怕呀?”
“不怕,好样的!”
“什么?赵九,你说啥?本先锋怕不怕?呸,你看我像害怕的样子吗?”
“嗯?为什么哆嗦,呃……哈哈,塞北的天气可真冷啊。”
“啊?王八!你真看到我出汗了?王八呀王八,你老兄果然好眼力。啊,今晚的月亮好圆哪……”
……
一千将校见这位贵族出身、权倾一时的美少年将军,非但一点架子没有,且对自家姓名耳熟能详,不禁备感亲切。
“少君,该出征了。”
“宫奇老哥,我根本不会带兵,你来领军可好?”
“少君有令,本当效犬马之劳,无奈军令难违,另有要务在身……”
“好啦好啦,胆小鬼——别让我再看见你!”
撵走宫奇,倾城对一干军官说:“排兵布阵,我不在行,索性布个‘乱阵’吧!把队行通通打散——旗帜、号角、战鼓也不需要那么多,丢掉一半,天这么热,大家不要挤在一起。好,开拔!”
五千杂牌军嘻嘻哈哈的出了校场。
宫奇见他如此乱来,刚想劝阻,却见纳兰飞骑而来,翻身下马,冲倾城一拱手,沉声道:“启禀君上,元帅大人有密函在此。”
倾城拆开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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