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你们青梅竹马二十八年了。”江雅凤特别的咬重了青梅竹马四个字。
沈长风淡淡地笑着,是有二十八年了。
“长风,你和我们家晓晓昨天晚上在外面过了一夜。”慕容老太太眯眯地笑着,话里却带着危险。
“我们去了x市海边,因为距离远,当天赶不回来,便在那里留宿了。”沈长风老实地答着,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说完后,慕容恒便嘿嘿地笑起来,那笑声有点儿奸诈,有点儿恐怖。
沈长风总算察觉到了慕容家的不对劲气氛,每个人都走开了,但每个人的视线还是似有若无地看向他,那眼神似嗔似怨的,好像他做了什么不讨喜的事情似的。难道是他们觉得他和晓晓在外面过了一夜,必须要对晓晓负责?
如果真是这样,嘻嘻,好事呀!
他还在想着如何把慕容晓拐进结婚礼堂呢,如果由慕容家人出面逼婚……
沈长风的凤眸闪烁着狼光。
“妈!”慕容晓又不是笨蛋,哪里不知道家人所想,不要说她的家人,就连沈家人都还是盼着她和沈长风在一起的。
“妈什么妈,你给我闭嘴!你昨天晚上一夜不归,你心里还有我这个妈吗?还有这个家吗?你说你一夜不归,你都做了些什么?让人知道你一夜不归,你还怎么嫁人?你本就一把年纪了,连个正式的男朋友都没有,要是连名声都毁了,妈还真的要养你一辈子了,妈怎么就这么的倒霉呀,生了你这样一个女儿。人家像我这个年纪的时候,都当外婆了,前面绑着一个,后面背着一个,一边手各牵一个,我连望一个的机会都还没有……”江雅凤堪称天下第一极品妈,她称第二的话,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了。
慕容晓扯着沈长风往屋外就跑。
“晓晓,你回来,你跑什么?妈还没有说完呢,哎呀,你淑女点,淑女点……”
江雅凤头痛的叫声瞬间响遍整栋别墅。
跑出了家门,慕容晓把沈长风推回沈家去,警告着:“这个时候不准去我家!”她的家人会揪着他,逼他负责的。
“你家里的大门随时都为我打开着。”沈长风眸子深深地瞅着她。
“我不管,反正你现在不准去我家!你要是去了,我不做红烧排骨给你吃了!”慕容晓原本想说一辈子不理他的,又觉得自己做不到。她的生活里头,少了沈长风就少了乐趣,让她如同霜打的茄子,焉了一般。她只得改口说不做红烧排骨了。
沈长风抿抿唇,瞅着她的眼神更深了。
慕容晓受不了他这种莫测高深的眼神,转身就走。
“你去哪里?”
“找如烟诉苦去。”
慕容晓头也不回。
沈长风没有追去,只是站在自家门前,深深地看着那道娇俏的身影渐行渐远。几分钟后,慕容晓忽然又折了回来,还跑得有点气喘,重回他的面前,她伸出玉手晃动着:“长风,我的包留在家里了,我现在身无分文,你先借我点钱,方便我搭计程车。”
沈长风摸出了自己的钱包,一边问着一边打开钱包,问着:“需要多少?”
“你给我多少就多少。”慕容晓继续晃动着玉手,催促着:“动作快点,要是我妈他们追出来,我跑不过我哥。”
沈长风失笑,她还当她是逃命呀。
他把自己的现金全都拿了出来,塞到她的手里,宠溺地说着:“诺,我的现金都给你了,不用还了。”
“谢了。”慕容晓客气地道过谢,拿着钱再次转身离去。
“晚上回来吃饭吗?”
“千里迢迢买了那么多海味回来,我要是不回来吃饭,太亏了。”远处飘来了慕空晓的话,沈长风听着忍不住又低低地笑了起来,满脸都是柔情,他这颗青梅最特别,表面看着难以下咽,慢慢熬了之后,却散发着无尽的清香,诱得他腹中饥饿,很想把她扑倒,吃了!
……
杨家。
周如烟抱着儿子坐在好友的对面,看着好友正在挖着冰激凌吃,冰箱里的冰激凌都让好友连吃了好几个。
“如烟,你说我,我怎么就摊着这样的家人?”慕容晓抱怨着。“好像我未嫁,吃了他们很多米似的,我一天三餐吃得真不多,又不会吃穷他们。”她就是吃零食吃得多了一点儿,正餐,除了吃海鲜之外,的确吃不多。
如烟笑着:“你就别在这里晒了,你的家人还不好吗?多少人羡慕有你这样的家人都羡慕不来呢,你还在这里不知惜福的。你要是摊上了像王小妍那样的家人,你哭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了。”慕容家的人都很极品,是那种随性的极品,开明的极品。在上流社会里,像慕容家这样的人家,真的是少之又少。
很多人嘴巴上说不在乎门当户对什么的,其实心里还是在乎得要命的,不像慕容家那般以孩子们的幸福为主要。
“王小妍怎么了?我最近都忙得要命,很长时间没有约她逛街了,听说她和一个打工的男人恋爱了,怎样了?有结果了吗?什么时候请我们这班姐妹淘吃喜酒?”慕容晓又挖了一勺冰激凌吃,如烟的儿子都想着往她面前靠来,想着吃她的冰激凌,慕容晓小心地挑了一点儿放进小家伙的嘴里,冷得小家伙真咋舌,她嘻嘻地笑起来,如烟赶紧阻止她,说着:“别让他吃,他太小了,会吃坏肚子的。”
慕容晓吐吐舌头,“对不起。”
她没有当过妈妈,什么都不懂。
“王家人不同意小妍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不仅逼他们分了手,还暗中把那个男人整得在t市无法立足,黯然离开了t市,然后逼着小妍和另一个男人订了婚,那个男人你知道是谁吗?就是冯益。”
“花花太岁?”慕容晓一听冯益的名字,就低叫起来,“小妍怎么能嫁给他,小妍那么好,算是我们这一班姐妹之中最好的了,温柔娴淑,冯益就是一个花花太岁,哪里配得起小妍。”
“可冯家有钱,王家贪图的不就是王家的财势。”
“可怜,小妍成了他们家人的一枚棋子了。”
如烟睨着她,“所以呀,你是最幸福的,别在这里没心没肺地抱怨了。你想想,你都二十八岁了,还没有正式的男朋友,事业上又一无所成,虽说你家里人都心急着你的人生大事,可他们逼过你了吗?强行替你安排过了吗?没有吧,依旧每天看着你没心没肺地过着日子,他们心里急得要命,却依旧宠着你,爱着你,他们把焦虑自己担着,把快乐都留给你,你还不知足吗。”
慕容晓不好意思地说着:“我就是那样说说而已,我很爱我的家,很爱我的家人的。”和她的姐妹们一相比,她其实是最幸福的那一个。因为出身,她的姐妹们都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每个人的婚姻,或多或少都带着一些家族使命,唯有她,只要她喜欢,家人都会支持。
“对了,你和我们总裁进展到哪种地步了?周末你不去找我们总裁,怎么会和长风跑到x市去?”如烟忽然问着。
慕容晓把手上的冰激凌吃完了,才答着:“就是因为你们总裁,我才会和长风跑到x市去,才会让我的家人以为我和长风有了什么,想把我和长风凑成一对儿的。我俩怎么可能成为一对儿?要是能成为一对儿,八百年就成了一对儿,我一想到他那张脸,那么多女人想嫁他,我就头皮发麻,嫁给他这种男人,不出一年准离婚,因为他不是属于一个女人的,他是属于大众的。”
某男可怜兮兮地申冤:青天大老爷,小的冤枉!
“你和我们总裁怎么了?”慕容晓和沈长风之间如何,如烟没有兴趣,两个人吵来吵去,都是那个样子,永远都不会有个果的,无聊时听听还可以解解闷。如烟现有兴趣的是慕容晓和秦拓发生了什么意外?
“秦大哥有女朋友的。”
“啊?”
如烟傻眼。
“秦大哥喜欢一个女孩子,喜欢了十几年,那个女孩子在国外,据说最近就会回来,他等了那么多年,爱了那么多年,那般的痴情,我怎么忍心去拆散人家?所以我华丽丽地失恋了。”慕容晓伸手把如烟怀抱里的小家伙抱过来,逗着小家伙玩。
“晓晓,节哀顺变。”
“早就变过了。”
慕容晓答着。
“怪不得你会和长风去x市了,你这个人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遇着困难的时候,才会找长风的。”如烟随口说着。
慕容晓瞪她一眼,“别把我说得那般的狼心狗肺。”
“你就是狼心狗肺,也亏长风受得了你。”如烟嘀咕着。
好友是天底下最幸运的女人,还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女人!
傍晚的时候,慕容晓回到了家里,一大家人都不再针对她,让她重重地松了一口气,她还真怕自己的老妈子会逼沈长风负责什么的。
因为知道秦拓有了女朋友,后来又知道欧阳萌萌回国了,并且住进了秦家,慕容晓对秦拓是彻底地死了心,不再痴心妄想,不过心里对于欧阳萌萌充满了好奇,数次让沈长风带她去秦家看看女神的风采,沈长风都说没空。
也不知道沈长风最近一直在忙什么,她找他,他总说没空。
害得她没有人可以绊嘴,日子过得相当的无聊,只能整天抱着电话和如烟煮着电话粥。偶尔想起了可怜的司徒乐,又会去陪陪小乐,这是她答应过小乐的,她还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写给了小乐,教小乐如何打电话给她,只要小乐想她,她有空的话,她都会来陪小乐。
不过为了避免绯闻的再次发生,她每次陪小乐玩的时候,都是避开了司徒宇,只让司徒家的保姆带着小乐出来。
慕容晓是好意的,想着让小乐病情有所好转,却不知道她的好意让小乐越来越喜欢她,越来越依赖她。
日起日落,时光飞逝,转眼间便过去了十天,日历翻转到新的一个月。
随着上一个月的结束,新一个月的到来,慕容晓二十八岁的生日也即将到来。
她是个对生日没有太大概念的人,只知道在她生日这一天,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而天天都一家人吃饭,所以她真的觉得自己过生日没有什么特别。唯一不同的便是,在这一天里,太后娘娘会良心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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