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应生来上菜的时候,老板又跟着来了,他大概不能忍受我们到了他的店里却竟然不点他的招牌啤酒,索性给我们俩各送了一杯。
那的确是我们所喝过的最好喝的啤酒!
我们都没去过法国,所以其实也不知道那顿算不算正宗法国菜,反正一桌子各种做法的肉,好吃得要命,尤其是那股浓醇的焦香,一直缭绕鼻端宛若妖姬,害我过不了一会儿就要抽抽鼻子跺跺脚:“好香啊!太香了!”
钟秦比我含蓄内敛,只望着我浅浅地笑,不时点头道:“不错。”
吃饱喝足之后,我终于从连番惊喜中缓过神来,这才想起最初的疑惑。
于是我问他:“你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
他淡淡地答:“有个本科就去美国的中学同学,大学毕业后回来工作。他很西化,跟美国人走得近,所以知道这个地方,有一次就带我来了。”
我刚“哦”了一声,又听他补充道:“我后来常常来。我想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去美国,可我想知道你后来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生活,每天看到听到的都是些什么。有时候我喝多了,还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下一个推门走进来的人就会是你。”
他垂下眼,漏出的目光里有一种经年难消的黯然:“我曾试过整夜整夜盯着那扇大门,却一直没等到你进来。”
我不知该怎么接话。
原来我一直被人这样惦念着。
有一种被惦念的软软的感动。
也有一种被不应该的人惦念的冰冷的惶然。
如果我曾给过一个人那样强烈而厚重的期待,那么是不是也就给了他太过深沉而椎心的失望?
我不由想起那个著名的寓言。魔鬼在瓶子里呆了三千年,第一个一千年的时候,他想:谁救我,我就给谁做仆人。
但是没人来救他。
第二个一千年的时候,他想:谁救我,我就满足谁三个心愿。
但还是没人来救他。
第三个一千年的时候,他失去了所有的耐性,终于决定:这时谁来救我,我就吃了谁!
我望着对面的人,在心里默默地问:钟秦,你是想吃了我么?
17
午餐时间在下午两点钟结束,餐厅前方小小的一方舞台上走来一个穿着休闲西服的中年男人,是个体型富态的白人,长着极典型的美国脱口秀演员的模样。
他声音浑厚地招呼大家:“诸位,游戏时间开始啦!”
这个游戏主题为“爱情与婚姻”。主持人在现场选了三对夫妻,一对是最新近结婚的年轻人,他们先从美国本土乘邮轮到塞班岛,在那里注册结婚,然后才刚刚飞来中国,婚龄只有两天;一对婚龄居中,二十三年;还有一对婚龄最长的老夫妻,结婚四十四年。
大约西方人能维持长久婚姻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所以一说到四十四这个数字,在场的白人纷纷惊叹鼓掌,此时有人不服了,下面有一对老夫妇举手高声嚷嚷道:“我们俩结婚五十三年了呢!”
这个数字一说出来,现场登时轰动。主持人表示十分敬佩,对大家说:“我自己结了二十二年的婚……”
才说到这儿,大家也开始喝彩,那意思是二十二年也够长的啦,谁知人家说话大喘气儿,还没说完呢,下一句话是——
“不过是跟四个不同的女人……”
在众人的哄堂大笑声中,主持人顺水推舟地问那对婚龄五十三年的老夫妻维持长久婚姻的秘诀是什么。
老先生笑吟吟地答:“就俩字儿——Yes dear!”
全场哄堂大笑。
钟秦突然凑过来,在我耳边腻声学舌:“Yes dear!”
我骇然失笑。如果说将近四年以前的钟秦发誓他会一辈子对我唯命是从,我甚至不觉得那是一个誓言,而只是陈述一个事实罢了。
可现在?
呵呵,I don’t think so!
这个名为“爱情与婚姻”的游戏简单又有趣,就是让每对夫妻都背对背坐着,然后主持人向他们提出十个同样的问题,每个人把自己的答案写在纸上,最后由主持人一一念出来对比,看是不是合得上。
最后结果证明,默契度最高的还是那对婚龄四十四年的老夫妻,引得大家纷纷感慨人家能长相守不是没有道理的呀。
不过也是这对夫妻,唯一没有合上的一道题——也是三对当中唯一没有合上的一对,居然是最简单的第一道题,问他们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第一次遇见的。
老先生答1954年在学校,老太太答的却是1966年在教堂。
这两个答案出入太大,惹得观众们笑成一团。钟秦不禁纳闷儿:“这怎么能弄错呢?”
我想了想,明白了:“老太太应该是听错问题了,她肯定以为问的是他们什么时候在哪儿结婚呢——met和wed,老人家耳背,很容易混淆。”
他恍然大悟,点了点头,然后忽然问:“将来咱们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该怎么回答?”
我轻轻吓了一跳。
当时我正有些走神。根据我自己的推测,这对老夫妻应该是中学同学吧?结婚的时候,认识整整十二年。
所以,他们是彼此的青梅竹马。
又所以,他们是彼此的初恋吧?
话说,我和宋梓涵也是,上初中的时候认识的,那年我十二,他十三,我们当然是彼此的青梅竹马,也是彼此的初恋。
而到今年,我们认识已超过十二年了。
如果当初没有出事,如果我们没有分手,是不是也已经结婚了?
而另一方面,我那一刹受惊更是因为没想到钟秦会在这样暧昧得敏感的时刻突然把这个问题提出来。
这是又一个“我们结婚吧”的变体。
钟秦,你真的这么迫不及待地要把我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么?
台上的游戏还在继续,主持人的问题层出不穷。这对婚龄四十四年的老夫妻终究还是最默契,对于其他题目的回答都惊人地一致;最合不来的是那对二十五年的夫妻,第一时间就令人想到一个词:中年危机。不过这样的游戏中,大家都是希望既有人能超级默契,又有人能特别不默契,这样才有笑点。
这个游戏结束之前的最后一道题问的是:你的另一半现在身上穿的是什么。
因为参与游戏的夫妻都是背对背坐着不能互相看见,这事实上是个颇有难度的问题。基本上妻子关于丈夫穿着的回答都是正确的,丈夫的回答却离谱到搞笑。那对新婚夫妇中的太太穿的是粉色上衣,结果先生说是蓝色的;而回答最绝的是那对二十五年夫妻中的先生,他的答案是:“Clothes!”
观众们这一笑非同小可,主持人满脸无奈:“我该拿你怎么办?难道我能说你的回答是不正确的吗……”
人家在台上频频提问,钟秦也自己在台下回答给我听。问到衣服这题的时候,我原本觉得妻子答得出丈夫的穿着、丈夫却被集体难倒,这也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毕竟美国绝大多数妻子都是全职太太,将丈夫照顾得无微不至,包括他们每天穿什么衣服都是她们准备的,再加上女人和男人注意力原本就放在不同的地方,所以这并不能说明男人的爱情就比女人更少。
可就在我进行这些心理活动的时候,钟秦却开始流利地数:“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穿的是一套很中性的衣服,黑色窄腿长裤,宽松款格子衬衫,脚上是黑色圆头系带皮鞋,打扮得像个男孩子。其实你不是那种男孩气质的女孩,越是那样打扮就越有女人味。后来我们宿舍有个很娘的哥们儿像女生一样每天在电脑上看《金枝欲孽》,我们也顺带着溜了几眼。有一个情节,说的是皇帝很喜欢妃子装扮成小太监去见他,看到那里我才明白我第一次见到你时那么要命的心痒感觉是因为什么。”
我用力回忆了一下,还真没错。我第一次见到钟秦的那个中秋节晚上,我是和齐修远登台表演相声后妆都没卸就跑去找宋梓涵的。因为是相声,我和齐修远一样打扮,外面罩一件男式传统长衫,为了配套,里面也穿的是中性的衣服,下台后直接把长衫一脱就跑了。
“我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在宿舍里,穿得特别休闲,一件米黄色套头衫,胸前印着你们学校的名字,乳白色运动长裤,脚上穿着一双毛茸茸的棉拖鞋,黑色嵌粉色,有两个兔头,很慵懒,很可爱。”
我无话可说,只好用一口接一口地喝咖啡来应对。
“四年前的今天,你穿的是黑红相间的紧身长毛衣配浅蓝色牛仔靴裤,棕色带毛边和绒球的短靴,红色短款羽绒服,前襟有一朵大大的白色雪花,戴一顶白色的毛线帽,长顶末梢的绒球耷在后脑勺上,耳朵两旁各垂下一条麻花结,可爱得要命。”
他没开始回忆之前,你要问我那么久以前的那些天里自己都是穿的什么衣服,我一定答不出来。
可他这么详细的描述,这么生动的提醒,我想起来了,他说的都没错。
而且我相信如果我不制止他,他也许可以无限地回忆下去,历数他和我相处的每一个日子里我身上穿的每一件衣服。
而如果要问我他穿的是什么衣服,我只能回答出今天的。
老实说,我又感动了。
同样老实地说,这种感动依然是变味的。
我有一种被观察被偷窥的感觉,像是有猎手潜伏在暗处,将我作为猎物摸得一清二楚,于是他不出手则已,但凡出手,必定是一击即中,见血封喉。
其实我也知道,或许只是我想太多了而已。事情也许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复杂险恶,钟秦只是与生俱来地细心罢了,他可以变得冷酷,但那份心细如发却不是变化的气质所能够抹煞的。
可他给我的感动总是超出我的预期,甚至超出我所想要以及所能承受的范畴。我以前以为那是因为我不爱他,而现在我明白,这同爱或不爱关系不大,我有我自己根深蒂固的信念,这或许也是大多数人的信念。大多数人都认为一个男人不可能爱一个女人这么多,于是当他有这样的表现时,我就不由自主地有一种因不真实而产生的不安全感。
既然不相信这全都是出于爱,我只好把这诠释为另有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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