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阁里的蜡烛不少啊,想必四堂主已经想好了完全之策。你们所习的武学属性为火,即便藏在红烛里的火药全部爆炸也是伤不致死。聪明如你们怎么舍得让自己受伤呢?青龙阁里有机关密道,爆炸的那一瞬间,你们可以躲进去。我说的不错吧?”
这下青龙阁里安静了,连黄鼠狼也在看我。真受不了这么多双眼睛的注视。
“是又怎样?你们死定了。小子挺机灵的嘛,我怎么没听说江湖上有这号人物?从哪里冒出来的?”朱雀堂主说道。
“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吧。我可是知道你,为了当上堂主,把自己的妻室拱手送给别人;道貌岸然,背地里做的是偷鸡摸狗的勾当——”
“你血口喷人!”
“好吧,这支簪子是谁的?好奇怪!你妻子当年出嫁时带过来的嫁妆居然自己跑到了一个丫鬟头上?说实话,那丫鬟长得不错,就是下手狠了点。”我摸出一根银针放在碟子里。
“那间屋子的门上设了机关,除非用钥匙打开锁,硬是破门而入的话就会启动机关,你是怎么进去的?”
“所以我拿钥匙打开锁进去了。”
青龙堂主的下巴快惊掉了。
我也吃了一惊,原来门上也是可以设机关的啊,以后行事要更加小心才是。
说来惭愧,我来到这青龙堂之后,就去买了许多把一模一样的锁。既然前四个堂主死得蹊跷,又和扶柳有关,我想趁机查一查。做法也简单,等堂内人打开锁进门之后,我就悄悄把锁换掉,他们出来之后自然而然锁上门,却不知道锁已经被我掉了包。没人的时候,我就能拿着自家的钥匙大大方方开门查房了,今晚亦是如此。
踹门或者撞开门根本不是我的行事风格,也确实行不通——太容易引人怀疑了。
“我对火药味儿有点过敏,所以我发现了你们的计谋之后就事先把蜡烛里的火药给打湿了,想着稳稳当当吃顿饭,安安心心上京城,不和你们多计较。你们居然想嫁祸给别人,行为可耻!”我把一个装满白芷花瓣,满纸胡言乱语的信封丢到地上。
他们想嫁祸扶柳,这让我火大,扶柳这阵子背的黑锅还不够多吗?万一哪天算到我头上我岂不是死得很冤?不过闻着白芷香味儿,鼻子舒服好多,面对着这么多火药都不怎么打喷嚏了。我‘查房’的时候偶然发现了藏在蜡烛里的火药。它们让我太难受了,一直打喷嚏和想打却打不出来的滋味,怎一个难受了得?
红烛次第熄灭,小半截火药已经完全露出来了。青龙阁里没有人再问什么,我通常把这种不正常的平静默认为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可是,我真的不想跟人打斗啊。但并不是你不想的事情它就不会发生。
青龙阁里斗得一团糟,兵器交击发出令人心惊胆战的尖利摩擦声,朱雀堂主大概真的恨死我了,捂着钢钳单单追着我跑,我东躲西藏大呼救命,被那玩意儿拧一下,难说不会咔嚓掉。黄鼠狼是不是替我解解围,但那根本就是杯水车薪,起不了多大作用,朱雀堂主是坚决要置我于死地。不是我有意要抖他家底,这些都是丫鬟告诉我的。狗被逼急了还跳墙呢,我反唇相讥一回不算是大错吧?既然这么怕说,当时为什么要做,做了还活的如此坦然,看来只有掩饰之心没有悔改之意?拿来杀鸡儆猴哪里冤枉他了?
想归想,这些辩护之辞我一个字儿也没有机会说出口,逞口舌之能逞惯了,遇上有话说不出之时那才是真的苦。
被他的凶器碰到的东西无一不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急红了眼的人太可怕了。想的太专注了,地上翻倒碎裂的物什又多又杂,青龙阁里仅剩的几支蜡烛发出的光是如此的微弱,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转身躲开了一钳,一个没站稳,身子直直摔在地上,情急之下,我举起银质灯托去挡钢钳,心想完了完了,银质地最软,这下死翘翘了,不料朱雀堂主连人带钳一齐飞了出去。
浓郁的白芷香味儿很快弥漫到我的鼻息中,四周飘悠悠落下黑曼陀罗花瓣儿。这才是最糟糕的事——天下人都晓得,世间只有扶柳一人施展武功时会出现这种景象。这等于自曝身份:
一、我是扶柳本人。
二、不是本人的话,漓花秘籍定在我手中。
任何一个都会让我白檀永无翻身之日,那些黑锅不背也得背,背也得背。
上天好像要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似的,越是害怕什么往往越容易发生什么,以为自己已经怕到了极致,不会有更可怕的事发生,上天总喜欢打破这个极限。既然如此,凡事还是不要害怕比较好。
趁其他人忙于打斗,我立即丢出手中的灯托将几点火光撞灭,把剩下的香蕉皮一股脑儿抛出去,接着就听见有人摔倒的惨叫声,顾不得那么多,我大叫一声想活命的就快跑,然后踢翻了装满酒浆的大花瓶,瞅准了黄鼠狼所在的位置,点火、拉人、冲出青龙阁。
巨大的热浪包着火焰直冲天际。
还好,自家兄弟听出了我的声音,都及时撤出来了。花瓶的酒浆是四堂主为葬送我们准备的,怕单用火药不足以毁尸灭迹,我庆幸当时没有当众点出来这一条,他们可能以为我不知道,之所以大喊快逃命纯粹是想唬住他们而已,但是不说并不代表不知道。
湿火药不会燃烧,但是酒会燃烧,酒燃烧的热度足以引燃火药。他们似乎忘了这一点,或者根本不在意,因为青龙阁里他们设下了通往外界的密道。遗憾的是,为了防止万一,我打晕丫鬟之后,就把密道口堵死了。
黄鼠狼耸耸肩,说了句:“人作孽,犹可谅;自作孽,不可活。”他问我,“你觉得人世间最珍贵的最值得追逐的东西是什么?”
我摇摇头,只是觉得血腥,没有其他的感觉。
“我还不确定,可能每个人追求的不同吧。”我对他说。
“几十年来,江湖追逐的无非是名和利,藏宝图、武功秘籍、盟主之位、江山土地。”
“哈哈,美人”我说,“你不经常冲冠一怒为仙仙吗?”
仙仙正巧跑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谁也不愿意提起。
“喂!你对我们家仙仙说了句什么?”
“没说什么啊。”
“嘁!谅你也说不出什么好话来,提提韶绎,还算句好话。”
“韶绎真有这么神么?”
我握紧了手中的金叶片,尖利的纹路刺得我的手掌发疼,确实对仙仙说我在青龙堂里看见了韶绎,你可以与韶绎‘月上柳梢头,人约流星下’。但是我心里想着的人却是扶封。在青龙阁危及性命的最后关头,我都舍不得把金叶片扔出去。
我拥有了一片金叶片,却不是扶封送的,和他没有关系,可还是宝贝的要命,就像是他送给我的一样。江湖险恶,如果哪天真的会死的话,我希望扶封送我一片,哪怕仅仅是买棺材的钱。
“你也很厉害!”
我回了黄鼠狼一记白眼:“不要太崇拜我。”
正经一点会死吗?
“嗳,那丫鬟用银针做暗器,你是怎么摆平她的,伤着没有?”
“当然是用脑子啦,你看我像是受伤的样子吗?我也是会一点武功的。”
“从哪儿学的?”
我嘿嘿一笑:“仙仙。”
黄鼠狼黑着脸调转马头去找仙仙了,我低头看看金叶片,攥得更紧。
不知不觉我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或者说白檀于扶柳之外挤入了这里。一天天活得挺开心,但想到扶封就会难过,越想越难过,越是难过就越是想念他,停不下来。
我没有最珍贵的最想追逐的东西,因为我最想要的,它从来也必将不会属于我,比如情,比如爱。
一个人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对所处的世界有多了解,看透了多少,是别人需要你,你找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对这个世界里的人产生了感情。就像是我对于韶绎、对于叽叽喳喳、对于黄鼠狼仙仙一样。只是,少了我,他们很快会找到可以替代我的人,我做的这些,换了别人也可以做得到。
但是扶封对于我却不一样,他是连韶绎这样神乎其神的人都无法取代的存在。不论是韶绎还是扶封,他们喜欢的人都不是我。
可我握着和扶封毫无关系的金叶片、读着书中对夜绛宫的描写、回想着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就觉得非常非常幸福。
幸福,却不满足。
幸福的感觉过后,是自我否定和无尽的绝望和空虚。
暗暗喜欢一个人,而这个人却永远不会喜欢你,不是因为你做的不好,你更不允许别人说他的不是,而是——
他根本不喜欢女人。
西地锦
不少百姓家里都供奉着韶绎的塑像,从泥人到瓷人再到玉人不一,不同塑像的面貌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不论是什么材质,塑像从发梢到脚跟都有美观的饰品,衣饰无一不华丽夺目。
有的头顶着冰蓝薄纱,亮闪闪的琉璃水晶缀在眉心、额头、鬓角;有的在眼角眉梢点了金粉,骨节分明的手指上戴了色泽不同的戒指;有的干脆再现了他那日戴着碎钻水蓝面纱侧卧的闲适模样,高挺的鼻梁将面纱顶起,冰蓝色的眸子摄人心魄。
这是他们眼中韶绎的模样。
这些塑像或和善,或冷俊,或凌厉,却都不是我见到的韶绎。我认识的韶绎,他外出的时候总是土灰连襟帽扣住头,面具把整张脸都盖住,只露两只眼睛,那双眼睛色浅温淡,让人想象不出他发怒的样子。韶绎在鼎麟宫里也不戴任何饰物,除了那条由鼻至耳的金链。
扶封倒是喜欢戴饰物,大多是色彩鲜艳还亮晶晶的那种,饰物多是多,但不论是形状还是颜色搭配地恰到好处,丝毫不给人冗赘之感。
常听老人们说,孩童内心纯洁,在他们眼中,闪亮夺目的东西就是美的,所以喜欢明亮的色泽,喜欢把亮闪闪的东西往自己身上戴。女娃喜欢金黄粉红,男娃偏好草绿冰蓝。人越是长大,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