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凤先生的要求是什么?”李均怀着一线希望,忍不住问道。
“当年给你的要求很简单,要他自立为苏国国王。”将篡位夺权这样的大事轻描淡写的说出来而面不改色,全神洲也仅有这疯子一个人了。
没等李均一孟远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凤疯子又道:“我不是那些婆婆妈妈忸怩作态的隐者,只要能实现我的条件,我立刻出山助你。如果做不到,象陆翔那样,你们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李均比之于孟远,对于政治这东西的反应要灵敏得多,他明白凤疯子的意思。象他这样满腹治国之策者,如果不能使用,好比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寻不着对手,也很难过的。但是,如果没有符合他发挥才能的环境,即使出山也不过是白忙一场。当年陆翔就算是将他请了出来,只怕也不能被苏王李构之流任用,更可能被忌才者所害。
“那么,你要给我出什么条件?总不会要我也自立为苏国国王吧?”既然明白双方的关系,不可能是历史上明君贤臣那样的知遇关系,李均也就知道口头上的尊重,是无法打动眼前这人了。
“实力。”凤疯子喝了口酒,“当然是实力,去南方,夺取余州,我就可以为你效力。”
可以说,遇见这凤疯子以来,他的每一句话都让李均与孟远觉得出乎意料。余州并不是一个国家,是处于羌人、戎人、夷人与常人势力交界之处的一个地区,正因为此,若大的余州,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国家,在千年战争以前,便是各个城市各方势力角逐的场所。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虽然尚可,但要想统治这个地方,比之于统治百倍于此的一个国家还难。对于任何一个有头脑的统治者来说,这个地方绝对是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因此除了临近的陈国在名誉上行使宗主权外,没有谁对这乱成一团的地方感兴趣。而且,从陵江到余州,要途经岚国、苏国、洪国、陈国这两大两小四个国家,行程近万里。而凤疯子开口就是要他们夺取这个地方,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看见李均与孟远陷入沉默,凤疯子脸上露出了令人厌恶的笑容:“如果连这点小小要求都做不到,我跟随你会有什么好外?做别人的战俘还是被人杀掉?”
孟远的怒火腾地冲了上来,这哪是什么要求,根本就是刁难!这个凤疯子明知陆翔是不可能做出叛逆之事,所以给陆翔提了个篡位的要求,又明知李均实力不足,就给他们提了个最吃力的要求!
幸好这时,一个细作冲进了小酒店,向二人施了一礼,道:“统领,陵江城已经落入我们之手!”
原来周杰在陵江城中散布谣言,很快便传入守军耳中,对此,守军是将信将疑的,以为这不过是少数盗匪要在附近闹事,又怕守军前往镇压,故意造出的谣言。果然不久就得到邻近小城烽火传书,说有羌人的盗贼团一路骚扰,人数足有千人,这就要归功于苏晌的虚张声势了。千人盗贼团还不在陵江城守军心上,相反成了他们立功的最好机会,于是陵江守军几乎倾巢而出,直扑向邻近小城,等他们离开半日之后,周杰打开了城门,让埋伏在外的大部队冲了进来,一时间陵江城也不知来了多少人,还以为前往剿匪的部队被打败了,城中一片大乱。而如李均所料,从城中逃出的守军拼命将佣兵的人数扩大,以掩饰自己作战不力的责任,当陵江守军主力扑了个空往回赶时,传到他们耳中的佣兵人数已达万人,这让他们不敢轻易反攻。几乎是兵不血刃,这支新佣兵团便夺取了个规模不小的城池。
“原来如此。”在听完细作叙述经过后,凤疯子脸上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缓缓地道,“看来,我给你的条件,未免太容易了些。”
“太容易!”孟远差点吐了凤疯子一头,“去夺取那个没有用处的麻烦之地还算容易?那你为何不去夺来试试?”
“这个世界上的人,各有所长。”凤疯子振振有词,“有的人长于作战,象你们,那么你们就去做好你们的事;有的人长于管理,象我,那么我就要做好我的事,给你们两年时间,如果能夺来余州,我就去替你们管理这个地方。”
他大言不惭的话并没有给孟远与李均带来更多的震动,这短短的会面,他们已经习惯于这个凤疯子疯狂的言语了。李均点点头,道:“好的,我们就此约定。如果两年时间连区区余州都不能夺取,那么我就根本没有资格在这神洲创一番事业!”
就这样,原本设想得轰轰烈烈,至少也要反复来个七八趟才能请得名士出山辅佐的事件,不了了之了。
在陵江城中稍事补充后,李均便乘夜弃城而走,当人心惶惶的陵江城市民发现这群凶神恶煞一夜消失后,用阵阵鞭炮为早已远遁的新佣兵们送行。当然,回到陵江的守军是不会忘记在请功的上书中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击败了万余盗贼夺回城池的丰功伟业的。
“目标,余州!”李均向跟随他的战士们呐喊,“出发吧!”
战士们举起武器跟随而来。李均没有采用分散化妆为平民这种方法,冒着被沿徒各国发现全歼的危险仍全军前进。对此不解的苏晌道:“分散化妆为平民,一路上不会遇上危险,不就可以更顺利地进入余州?”
李均道:“我这样有两个目的。首先,我们这支军队实际上还是乌合之众,如果分散,就很难再集合起来。其次,虽然在无敌军中我们经过正规训练,但比起我们以后要面对的危险,这种水平的讯练还是不够。我要利用路上的战斗和行军,来作为我军的特训!”
把战斗作为一种训练手段,这虽然是一种军事常识,但并没有多少将领能真的做到这点,但李均确实照这样去做了。一路上他们或隐或现,遇见防守稍弱的城池就毫不犹豫地将之攻战,尤其是那些装备与战斗力较弱的中小型盗贼团们,他们往往与地方守军相互勾结,李均的新佣兵团过处,都被扫荡干净。
这些战斗中也暴露了李均的一大阴暗面,那就是狠毒。凡是顽抗不降的或是作恶多端的守军盗贼,李均一律下令“坑杀”,多的一次活埋了近千余敌人,用李均的话来说:“放了不知感激,迟早还会是敌人,不如现在就了断掉。”
这种狠毒在某种意义上也震慑住了新佣兵团中的不稳分子。当他们想起李均对敌人的毫不容情,那些怪话气话也就少了,边行军边训练也都自觉了。因此,虽然人数并不多,在征战中还有所损伤,但李均的新佣兵团在行军半年后,便成了全神洲最有战斗经验与战斗力的部队之一,已不再是从土城中流浪出来的那支部队可以比拟的。很快,“和平军”的大名就在神洲世界传了开来,李均给这支新佣兵取了个老土的名字,但这个名字对于经过千年战争的常人、戎人、夷人、羌人和越人来说,则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毕竟这支部队每到一处,便会将官府和富豪们收刮的粮食财宝,完全分给当地贫民。
也正是因此,在长达万里的行程中,“和平军”每至一处便深深播下种子,以后他们卷土重来就非常顺利,而且,各地的贫民也纷纷报名加入无敌军,李均对他们进行了严格挑选,当他们行到苏国与洪国交界之处时,军队人数比起初始时的一千零二十四人还略有上升,达以了一千五百人。
但李均也有自己的难处。第一是耳目闭塞,很多次损失就是因为无法准确获得周边消息而造成的。为了避开沿途诸国的大队部队,他们走的是荒山野岭,更难以获得周围的情报。第二是经济捉襟见肘,虽然打下了不少城,但绝大多数战利品都分给了贫民,一部分在遭遇战、撤退中遗失,剩余的用来支付士兵的薪饷与口粮,几乎没有什么剩余可言。所以几枚铜币的事情,让在战场上可以纵横自若的李均觉得难以招驾。
这一天他们正沿着洪国与苏国边境的群山行走,谁也不知道李均的家乡就在这附近。李均虽然对于故乡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但想起村正李坦用身体护住自己的往事,就不由得陷入深思中。
“禀统领。有两个人求见!”
细作从前方奔了过来,带来了这个消息。李均颇有些奇怪了,这一路上他们做了不少好事,但坑杀敌人的举动也给他带来了“龙首魔王”的“美誉”,有人求见的事倒不多遇。
“让他们过来。”李均沉声道。
那两个人被带了过来,远远的李均看到一个矮胖的身躯和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就觉得眼熟,当他们来到面前,李均更觉得似曾相识。
那两个人弯腰施礼,偷偷抬起头来看着李均,忽然“噗”一声,那个矮胖子放了个奇臭无比的屁来,让李均想起三年前的往事。
“是你们!”李均脸上不由露出了丝温暖的笑意,能见到可以算是“故人”的人,实在太好了。那个矮胖子呵呵傻笑道:“老大……是你老人家吗?”
“白痴!”又被胖子抢了先的另一个人踢了他一脚,道:“不是李老大是谁,我早说过,这世界上叫李均的还那么厉害的,只可能是咱们李老大一人!”
“赵显、王尔雷……”从记忆深处里找到这两个人的名字,李均又是莞尔一笑。这两个人是三年前在林州认识的,没想到过了三年,他们又来找自己了。
“怎么,又有恶霸要将你们赶出林州吗?”李均故意问道,“难道你们又想偷袭我的佣兵团?”
“不是。”赵显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三年前的往事又掠过脑海,但很快他又道:“老大果然记得我们,我们这次来是有重要的事要告诉老大的。”
李均下了马,命令全军就地休息会儿,然后随意坐在地上,道:“什么重要的事?”
“根据我们的消息,前方百里内,必有苏国、洪国的十万联军准备伏击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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