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第04~05天作者: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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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04~05天作者:金英-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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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两个已经死了。对于一个死人而言,爱与不爱又有什么?眼睛一闭,万事皆休。” 
      “他们没死,变成了蝴蝶。” 
      “弱智,你给我变个蝴蝶我看看。”乔烟眉嗤笑,“就算变了又如何?命都没了,还图那个虚名作什么!” 
      “这说明他们永远活在人们心中,精神永存。” 
      “是啊,既然有了精神,还要钻石做什么?”──那岂不是头上安头,嘴上安嘴? 
      杨小玉语塞。──若梁祝真的化蝶,那轻盈的翅膀上挂得住沉甸甸的钻石吗?再说,祝英台若贪图钻石,又怎么会傻到跟梁山伯去化蝶?在人世间作一对柴米夫妻享受生活的万千滋味不是更符合人性吗? 

      乔烟眉放下钻戒离开珠宝柜台。 
      “喂,你真的不要吗?”杨小玉在她身后喊。 
      “不要,我怕在某一个静静的深夜,那可怜的皮肤像巧克力一样的小黑孩子的血,真的从钻石中滴出来,叮咚有声……他在哀泣。” 
      乔烟眉边走边说。杨小玉追上她,“你太多情了吧?天哪,幸亏你不是明星大腕,否则让你这么一说,谁家结婚敢买这滴着鲜血的钻石,珠宝商我看也非破产不可。” 
      乔烟眉停下脚步,看着杨小玉,“会吗?” 
      “不会吗?” 
      “会吗?” 
      “不会吗?” 
      两个姑娘的眼睛盯着对方。 
      乔烟眉微微一笑,“放心吧,珠宝商绝不会破产,钻石也照卖不误。因为,钻石并不象征爱情,它象征财富。所谓人为财死。有的人为了钱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又怎么会顾及他人?滴不滴血的又有什么关系?谁又会在乎?” 

      是啊,谁又会在乎呢?他人生死,与我何干。 
      “其实世上好多美丽的东西都是血淋淋的。”乔烟眉说。 
      “比如──” 
      “比如珍珠。珍珠是蚌用血和肉加上痛苦磨砺出来的,可是被人类一刀就给掠夺走了,还搭上蚌自己的一条命。再比如,貂皮。活生生地从貂儿身上把皮剥下来,还带着貂儿的体温沾有貂儿的血丝……” 

      “让你这么一说,这世上的人全成了强盗。”杨小玉吸着气。 
      “哪里!”乔烟眉微笑,“善人多的是。打开电视,你可以看到有很多穿着貂皮,挂着珍珠项链,戴着滴血钻戒,吃着猴脑熊掌的人在到处作善事……” 
      杨小玉看着说话者,打了个寒颤。世上有些事,就不能细想。 
      “算了,开玩笑的,其实我也一样吃猪肉啃骨头,不是什么好鸟儿。”乔烟眉笑。 
      杨小玉听对方这么说,也笑了,“那你刚才说那么多废话!” 
      “你看你,这就叫作秀。” 
      “哇,你该不是在试探我的诚意吧?我真的是想花钱的。那个钻戒才两万多一点。如果觉得钻石不好,选点别的?”杨小玉很诚心。 
      乔烟眉笑了笑,“我什么也不想要,真没多大意思。” 
      杨小玉跟她并肩走着,说:“你跟我们老板一样,她也是不喜欢戴首饰。不过她是因为太骄傲,她说──我就是天下至宝,还要什么陪衬?” 
      乔烟眉感慨,“她有资格那么想,也有资格那么说。” 
      “那你呢?” 
      “我?”乔烟眉笑了,“我其实也不是不喜欢首饰,只是觉得这个商场里还有比首饰更昂贵的。我哪能这么容易便宜了你。你准备放血吧!” 
      杨小玉看着她。 
      “江远哲也来了,就住在龙琪大酒店。”欧阳明说,他问:“知道江远哲其人吗?” 
      “您会告诉我的。” 
      欧阳明笑了,这小子能沉得住气了。 
      “江远哲是广东江家的后人。他的曾爷爷江浩,曾奶奶叶沉沉,是当年风云一时的人物。叶沉沉清末民初人,从小被名动江湖的大盗司马神针收养,14岁时嫁给年仅8岁的江浩。江浩是广东某县的世家子弟,祖上曾做过几任官,还出过不少进士。到了江浩爷爷这一代,了息孤弱,江浩的父亲年纪轻轻就死了,她母亲带着他过。江氏一姓旁枝很多,大多衰落,这些穷亲戚早就盯上了江家的财产。大概为了这个,江浩的母亲才急着娶叶沉沉过门,然而,叶沉沉过门没几天,江母便神秘失踪,不久,江家遭了一场大火,家财被人抢光,叶沉沉与江浩流落江湖。 

      “换了别人,也许就没事了,叶沉沉却是个硬角色,在流浪的日子里,她得到师傅司马神针的协助,培植势力,几年后,正值革命军起义,她趁风点火,一举收服了广州的所有黑势力,成立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帮会──青衣绣。中年时,她和江浩退隐江湖。后来抗战爆发,日本人诱降,被她拒绝,反挎着双枪带着她门下的徒子徒孙一同抗日。最后,江浩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夫妇二人遭汉奸暗算身亡。青衣绣的人寻仇,引起内哄。江家的后人由此移居英国。” 

      说到这里,欧阳明摇头。每有外族入侵,汉奸总是比民族英雄出现得快。 
      “叶沉沉年轻时做过不少烧杀抢掠的事,但因为她积极抗日,人们对她的评价很高。黑白两道中颇得人望。江远哲是她的第四代曾孙,可惜他身上没有一点先祖遗风。他父母早逝,由爷爷一手带大,从小娇生惯养,只会吃喝玩乐,他爷爷对他很不放心,生意上的事很少让他插手过问,祖孙之间矛盾丛丛。三年前,江老爷子应老友之邀去马来西亚游玩,他乘坐的私人游艇在公海被劫持,他被绑架到金三角。这件事曾轰动一时,江家的旧部几乎是倾巢出动寻人,赎金一度涨到50亿美金,但由于警方的介入绑匪没有得逞。结果,江老爷子却被乔大禹所救。” 

      乔大禹!一切零碎的片断都由他的出现而衔接成一幅整图。 
      “可是,江老爷子却在获救途中死了。他已经78岁了。所以乔大禹就成了江老爷子遗嘱的惟一见证人。” 
      “可是,江老爷子那么大的家业,他年事又高,就从未立过遗嘱吗?” 
      “肯定立过,但江远哲一直在追逐乔烟眉,为什么?”欧阳明意味深长地。 
      “那就是说,遗嘱里并没有他认为他该得到的。” 
      “对,而他想要的东西,简直是太重要了。” 
      “到底是什么?” 
      “叶沉沉是个很有远见的女人,在青衣绣创立之初,她就勒令她的门下转行正当生意。广州水陆两便,又恰逢乱世,不出几年,青衣绣的势力便渗进了各行各业,有的甚至还踏入仕途,像模像样地做起了高官。江家的势力还不断地向东南亚一带扩张,连英国、法国都有她投资的房地产和饭店。这个女人用人方面也很有手段,她的门下众人对她忠心耿耿,他们曾盟誓,若江家一旦有事,必倾力想帮。百年来,也没什么大事,但江家的人手中一直握有青衣绣的信物,只要信物一出,就可以号令江家的旧部。” 

      小方听得入神,“可是,年代久远,那个信物真的管用吗?” 
      “大陆的黑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被扫荡一空,但海外的黑社会一直是一脉相承,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帮规,很严格,对自己本门的开山老祖很是敬畏。那个信物一定有用。” 

      所以现在问题就出来了──青衣绣的信物现在在谁的手中? 
      江老爷子已死,如果他来不及给江远哲,或者他根本就不想给江远哲的话,那,就极有可能在乔大禹手中。乔大禹现在失踪了,他最后接触过的人是乔烟眉。乔烟眉现在就成了重中之重。 


      第二章 


      作者: 金英 (公共作品) 

      “现在需要我做什么?” 
      “倒真有一件事。”龙琪站起来,为扈平的茶杯里续上水。 
      “什么事?” 
      龙琪转着自己手中的杯子,“我有个员工老家山区,他从家回来时,给我带了一包蘑菇,味道特别好,他告诉我,他们那里的风景才好呢。去年暑假我就带着龙欢去了一趟。真是好,山青水秀,,更妙的是还有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那座森林就像宝库一样,野花、山菌、灌木、以及各种各样的乔木。不过可惜……” 

      “什么?”扈平暗自吃惊不已,这种要命的时候,她想着的居然是跟她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一片什么原始森林。 
      “那片原始森林现在正遭到破坏。那边的人取暖、做饭用的都是木柴,近年人口增加,周围的林木已经被砍光了,那片原始森林就成了土著们的下一个目标。” 
      “法律不是明文规定不许砍伐森林的吗?”扈平的心思不在这里,随口敷衍。 
      “法律也不能不让人活呀,用木材做燃料那是当地人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习惯。” 
      “那依你之见,该如何保住那片森林呢?” 
      “很简单,让那些农民用煤气。” 
      扈平笑了,“以前有个皇帝,大臣们告诉他说老百姓没饭吃,他说,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我看那个皇帝是你的前身也说不定。” 
      他跟龙琪开一了句玩笑。 
      “我说的是真的。”龙琪却态度严肃,“我去那边考察过,觉得那里的气候挺好,温暖湿润,跟欧洲的大陆性海洋气候差不多,我就投资建了个花卉基地,今年春天从荷兰进口了一批郁金香花苗,夏天已经开花了,很美,初次试验成功,我准备再从荷兰引进一批优良花木品种,明年正式投产。” 

      “这好像离题太远。再说,建花卉基地是你个人的事吧?”一涉及到生意,扈平也跟着认真起来。他也是商人。 
      “不。”龙琪说着笑了,“从前有一个人拾到一只新鞋,他穿上后,觉得新鞋的感觉太美了,就照样子又做了一只新鞋配成一对。有了新鞋,他想自己是不是该买双新袜子了?穿上新袜子后他怎么看自己的裤子都跟那双新鞋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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