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只蓝白的中国瓷瓶里,那只瓶子有点斑驳,不晓得是古董还是旧货。一张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书桌,上面摊满了文件、信件、书本、裁纸刀、纸镇、图章,什么都有。我喜欢那些纸镇,什么样子的都有。还有几件平衡玩意儿,都是金属的,我也有几只,放在写字间,有一个小人,站在一块木头上,怎么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时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会在写字抬上放这么多东西,他寂寞吗?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书桌上的东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腊打得很好,铺着一张巨型蓝白花纹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发,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墙壁上悬着四幅字昼,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杂得很美,书柜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书。在安乐椅有一本线装的红楼梦,翻开来摊着,上面有几瓣玫瑰花瓣,已经变了棕色。
我觉得我在偷看,像个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个满足,我又有点难为情,于是赶紧离开。
我有点脸红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想我已经知道这个主人是怎么样于的了,只要看他的书房便知道,他长得如何呢?可以想象。
他一定相当高,相当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长的脸,长的头发,清秀的脸,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来像个孩子,车开得不大好,但是爱开快车,有幽默感,学识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个人跑出来,又黑又胖又矮,那怎么办?
我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像个孩子一样,啊老天啊老天,我对一个陌生人这么有兴趣干什么?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没有碰到适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现实。这年头的人都太现实,也不能怪他们,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现在这个人,我对他很有兴趣,我想认识他,但是我现在没有这个胆子了,以前我会跑过去说「你好吗?我是什么什么人,我们是邻居」。现在,现在不行了,现在我老了。
等他过来跟我打招呼?他这么多朋友,又这么懂享受,他也许还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会过来的。
有人说:「如果你要一样东西,不要等人家施舍,走出去,争取!」
但我是不行了,我还是等一下子吧。这里附近如果有这么一个理想的男孩子,真是幸运。等一下也不妨,我叹一口气,不知道他的样子如何,我不介意一个人的样子,本质与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他每夜放不一样的音乐,每支音乐都很重复,到深夜才停止。我买了一副耳塞,不爱听就塞住耳朵,耳朵有点胀,早上起来时并不好受,但总比失眠好些。
阿佳很愤怒,她不喜欢对面那家人,所以她从来不与他们说话,她说她被吵死了,我只好苦笑,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见过那里的主人。
我常常在有空的时候过去张望一下,除了那个佣人之外,也不见有什么人,那两个佣人的年纪很大了,一个是花匠,一个是煮饭的,他们倒是很礼貌。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留意我,不过我是注意对面那家人家的,我留意着他们每一个人的举止。
有一次,我在星期六上午出去为阿佳带点罐头食物回来,看到一辆保时捷在我面前驶过,银灰色,我认得那号码,就是我们那邻居。我加了油,追上去,我实在想看看他长得怎么样。我追到它旁边了,一春之下,却有点失望,因为车里只是一个女孩子,长发飞舞,腥红的嘴唇,戴着一副大大的太阳眼镜,一件黄衬衫,一看就晓得是个美女。
我泄了气,车子慢下来了。
他的女朋友?
我一整天都在想,他的女朋友?当然,那还用问?有谁敢开他的车子?当然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又这么漂亮,我黯然的想:太漂亮了。
为什么每一个看得上眼的男孩子,不是结了婚,就是有了女朋友?永速被一些高明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永远轮不到我?我躺在床上想了一个下午。
那辆银灰色的跑车停了一个周末,没有动过,没有音乐。
当然,有人陪就不必音乐了。一连好几个当然,把我过去想认识他的念头,完全打消了。
我还是很寂寞。
那屋子里时有时停的音乐,阿佳与我都习惯了,不以为奇,我跟着下来,把好奇心压抑了下去——管人家面长面短?还是好好的工作吧。
夏天近了,天日渐长,下了班开车回来,那太阳还很好,我常常嫌自己的脸色有点苍白,于是走到沙滩那里坐了下来,没想到有人比我先到。
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她穿著大花鲜艳的两截泳衣,躺在毛巾上。
我看看她左右,不见有人,她一个人?
她也看见了我,向我笑笑。她的牙齿小颗的,雪白。
她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美女,纵然带点艳俗,还是美女,她的伴侣呢?没有空﹖在听音乐﹖她的脸是明朗的,一点沉郁都没有。
我们两个人在沙滩上坐着,终于她拉起大毛巾,走了。
临走她向我说:「你住在对面的房子里?」
我点点头。
「我们是邻居,」她说:「我们住得很近。」
她笑着走了,即使穿著游泳衣,也还留下一阵香风。
我有点反感,我心里说:才不是,你并不住那里,只不过因为你男朋友的缘故。
太阳沉下去了,我回家帮阿佳做饭菜。
她说:「小姐,最近你吃得很少,大概是睡得不稳的缘故。真是,对面那家人,太吵了,害你瘦了呢。」
我说:「要找比这里更静的地方住,也难了,只好将就一下,除非住到荒岛去,有人的地方,难免有声音,在这个城市,做了和尚,也还是俗的,简直没地方逃。」
阿佳沉默了一会儿,她说:「小姐,你也太静了,不如过去也参加一份子玩玩,也许就不觉得吵了。」
「什么话,我过去做什么?」
「不,今天对面那家子,派了个人过来请你呢。说明天晚上有个舞会,请你八点左右过去。」
「啊?」我一怔。
「小姐,依我看,你就过去坐一下也好,又不用搭车,就不住就马上回来好了。」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
派了人来请我?几时的事?他是几时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的?
明天,明天又是舞会?
他家里真是热闹,果然六点钟不到,车子已经陆续的到了。我于是换衣服,既然有人来请,不过去就骄傲一点。我在挑衣服,选来选去,并没有好的跳舞裙子,只有一件红的,我没穿红衣服已经两年了,而且也不喜欢红的,这件红裙子是为了某一年圣诞买的,我并没有穿过几次。
还是穿黑的吧,我穿了一件黑的长袖裙子,齐膝的,换了丝袜皮鞋,戴一副耳环,看看钟,八时正还差一点,我躺在床上想,今天可以知道他长得如何了。这是一个谜呢,悬疑了那么久,终于到了揭晓的时候。
我的脸还是有点苍白,不过算了,我不是一个相信化妆品的人,我拿起我的小皮包,就下楼了。
走到对面,灯火通明,大门是开着的,不用通报,人人可以进去,这样做有点危险,不过满屋是熟人,这里又离市区远,也就没多大关系。
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看见我,迎上来,一手拉住我,「你来,实在太好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明艳的脸上忽然罩上一阵阴影,「你真好看,」她说:「家瀚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
家瀚?家瀚是谁?谁喜欢我这样的人?
她自己也够美了,桃红色的长裙子,露着整个背部,头发云一样的垂下来,真是诱死人。女孩子多数不肯赞同性美,我是一个公道的人,如果对方是真的美,我只好承认。
她对我说:「你随便玩,随便走走,我们住得近,本来应该做好朋友的,但是我今晚要招呼很多人,如果冷落了你,你不要介意。」
我笑了,她这番话说得很得体,我想,这也就很难为她了。她是这里半个女主人?我慢慢的离开人群,向静一点的地方走过去。那个书房,我想,我要到那个书房去看看。
我摸索着,这座房子的间隔我很熟,因为跟我们那里是一模一样的,连灯开关位置都一样。我按亮了书房的灯,那盏灯在地上,很黯,仅仅够亮光看得见房内的布置。
我坐在那张真皮安乐椅上,一低头,。那本红楼梦还是在地毡上,我轻轻的拾了起来,抖落了上面的花瓣,拿在手中,左边有几个水晶瓶子与杯子,我打开瓶子闻闻,是很好的拔兰地,我倒了半杯,喝了一口。
太舒服了,这个书房,我关上了门,才发觉这房间的隔音设备很好,客厅外面人声音乐声顶沸,但是书房里只隐隐的听到一点点。
我几乎是躺在这张大椅子里的,享受着。这书房是这样熟悉,我在外边不知张望过多少次了,我很高兴,又站起来,每样东西摸一摸,走到一个书架子前面,我看到了一只照片架子,我拿起来看。
照相架子是水晶塑料做的,里面一张黑白照片,拍得很好,一个男孩子与女孩子。我拿到亮光附近去一看,发觉女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女孩予,这个舞会的女主人,而男的——我呆住了。
真有这种巧合?纤长的身子,秀气的脸,秀气的眉毛眼睛。我的天。我拿着镜框的手一直抖,没有办法停下来,太巧了,这样的人终于被我找到了。即使他已经有了女朋友,看看也是好的。
我走到他的书桌面前去,我看到了一颗血红的图章,我拿起来一看,图章后刻着「辜家瀚」三个字。啊,他就是家瀚。他就是家瀚。
我放下了一切,我一定要走出去,去找到他,去看他一眼。我拿着酒杯,推开了书房门,回到人群里,一张张脸的找,但是我找不到。
我又不好去问这个女孩子,我颓然的一个人回书房,躲在里面吃闷酒。
我想,也许他还没有来,他还没有来。他有事。但是我一定要等到他回来。是的,我向自己笑了,拿着酒杯,很是得意。我可以在这间书房里过一辈子,我真可以。
我喝了不少,看了半本红楼梦。坐在地毡上,头渐渐沉重,我抬不起眼来。我想我是醉了。我倒在那里,心里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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