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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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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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考试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千辛万苦,弄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日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感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感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级市场我又见到了水晶。
我先看见一双非常美丽的平跟凉鞋,细细的皮绳子织成辫子模样,一双纤细的足踝。我便诧异,我想,谁家少奶奶的女佣人休假?为什么不出去吃一顿牛排?为什么要来买菜?
然后我看到她的一把长发挽在脑后,穿一件真丝宽身的袍子,白色的,说不出的飘逸,台北还有这种女人?她微微转过身来,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叹口气,又走了眼了,又是个美容院整形外科手术师的杰作,现在真难得看见一个丑人了。


但是她的后颈是如此白晰,挂着一条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链子。她在选白菜,手指纤长,指甲是秃的,某只手指上有只银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后她转过头来,我们忽然变成面对面了。
我愕然,然后我的心软了,声音也软了,我低声的叫:「水晶儿,你在这里呀?」
她一时间没把我认出来,看了我很久,她问:「哪一位?」
她的声音是不确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这是水晶吗?但是她白晰的皮肤,毕挺的鼻子,的确告诉我:这是水晶,不会错,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么在这种地方碰见你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后我发觉她怀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点胀,她微笑着,无论如伺,水晶看上去还是一个美女,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结婚了﹖」我问。
「谁告诉你的﹖」
「总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我说。
「离掉了。」她等闲的说。
「来,我们去喝杯咖啡,总不能站在这里谈三个小时。」
她犹疑一下,她说:「老大,你等我买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会儿。」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还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她并不快乐。
我等她买完了菜,她买得很简单,几条菜,一块肉。对于她自己居然要做这种事情,她很难为情,她是一个会背全本红楼梦的女子,而做饭的阿巴桑不过几千块台币一个月,难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与木柴的区别﹖


付账的时候,她说:「老大,你记得咱们的法科老师说过吗?人生当初的想象,与后期所发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俩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个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个小小的厨房,她有点累了,靠在沙发上,我为她点上一根香烟。她说:「真疲倦。」喷出一口烟。
「这个男人……」
「是我的同居人。」
「对你好不好?」
「怎么说呢?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她喷出一口烟。
「别这样好不好?说得实际一点。」
「也没什么。我的好处他欣赏不到,我的坏处他全看到,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我一生中所碰到的男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没有第二种。」
「你总得去适应他们。」
「是很适应呀,你不见我去买菜吗?你不见我在怀孕,这种事情是我应该做的吗?但是我都做了。你瞧见架子上那个银杯没有?你总该记得吧,老大,那一年我代表校方赢了瑞典组,但是有人看见它吗?没有,总有人看见我把菜给炒焦了。」


水晶用手支着头。
去日苦多。
「水晶——」
「我真不知道时间与日子该怎么过,那日我去买菜,迷了路,回不来,要问路才知道家在什么方向,后来看到一个卖汽球的摊子,那个摊子美极了,各式各样的汽球,真想坐在地上,素描一张,但是我的年纪不一样了,环境不一样了,心情不一样了,我竟似一个小孩子般的站在街上哭了起来,我怎么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水晶,凡事是不能这么想的。」
「好,我是不想,今天也不做菜了,反正有你在,我有借口可以请朋友出去吃饭。」
「你爱他吗?」
「谁?」她愕然问。
「你的同居人。」
「他?不不,我谁也不爱,我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爱。」
「那么你——」
「我无聊,我羡慕别人有个孩子。可是说不定以后就改变主意了,如今医学昌明,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是——水晶,真没想到,你好好的婚姻——」
她打断我,「好好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开头当然好,否则又怎么会有开头呢?」
「现在这个人…」
水晶微笑,「他是很漂亮的人,所以我容忍着他,他就是这么一点点好处了。」
「疲倦就回家好了。」我拉着她的手,「水晶,你何必这样。」
「我哪儿有家?」她反问:「父母的家能算家?兄弟的家能算家﹖好不容易自己建立一个家,结果呢,没家用,那离婚算了,他以为我是千金小姐,会大把大把的钞票带回来花——这一位也是一样,表面上是故作大方,其实是天天数钞票。以前也有好的男生,都是没有缘份,差那么一点点,错过了,所以没有什么好怨的。咱们中国人自然有一千个安慰失意人的俗语:譬如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啦,「命中无时莫强求」啦。」


「但是水晶你,你是不同的,我们记得以前你——」
「那一位直叫我别提以前的事儿,英雄不提当年勇,对不对?」她说:「过去的,无论如何已经过去了,多想无益。」她按熄了烟。
但是像水晶这样的人,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的呢?她应该住在一所堡垒里,穿著最好的衣服,开豪华的宴会,而不该这样明珠暗投,躲在这种地方做这种家务事。
「水晶,你今年几岁了?」
「九月份足三十一岁,」她说:「老了,人到中年百事哀。」
「人家哀人家的,你哀什么,心森夫人遇见爱德华八世的时候卅二岁,离过两次婚,可是皇帝为了她逊位,还不是小国呢,我的妈,那个时候的大不列颠王国可非同小可,你这么自卑干什么?」
「人家运气好。」水晶笑。
「天上掉下馅儿饼来的事多得很呢,你怎么知道你明天的运道不会转好一点?」
「嘘,我听见他回来了。」水晶说。
有人用锁匙开门进来,他果然回来了。
他并不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一看就知道缺乏教养与修养,大概也没有受过什么上等的教育,只不过很有一种男人的味道,一双眼睛是非常漂亮的,有点摄人的味道。
水晶并没有为我们介绍,反正是女客,她看得出来他不会介意。
他问:「洗澡水热不热?」
水晶只是点默头。
水晶还管水热不热呢,水晶以前只管「菲奥路昔」出了什么新的时装。
水晶说:「你觉得他如何?」
「如果他爱你,那就很好。」
「他不爱我。」她说:「在他眼中,我不过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那就不必把孩子养出来了,何必多一条生命呢?」
「他说他喜欢孩子,既然有了,就生下来。」
「你就这么听他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年头养个孩子是什么价钱,就算你自己养得起,又有没有这种必要呢?人家讲的话,你也该想一想,才相信呀。」
她不出声,她只是沉默的坐着,默然喝一口茶,又一口。
然后那个男人出来了,那不过是一个男孩子,廿七八岁的年纪,在女人已经迟暮了,在男人却还刚刚好,他当着我的面前换榇衫,然后拉开抽屉,数了一千新台币,对水晶说:「我出去一下。」
水晶问:「去哪里?」
他不答。
「去做什么?」
他不回答。
「几时回来?」
他不回答,他就这样被着外套走了,他不知道,他是在跟水晶说话,当年在学校,她要是走过,谁不回头看一眼的水晶,他竟敢对她这样。
我看水晶。
水晶说:「看样子你说对了,老大,我该走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听得懂吗?水晶,把孩子拿掉,我们从新开始,别担心。」
「我没有担心,我真的没有。我只是在奇怪,女人为什么那么爱听谎话。那个时候我要离开他,因为我知道他不是我的理想对象,玩玩是可以的,他把租房子的钱放在我的面前,他说:「请你考虑一下。」我说我要到新加坡去,他说:「你走了,我怎么办?」他的眼睛里的确有那么一丝仿徨,而女人的心却这么容易软下来。我还是说要走,他问:「你就这么来了,也就这么去了?」


我不是在奇怪,老大,刚才你说得真对,为什么人家说的话,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呢?」
我转过脸,不敢看水晶,眼泪淌了下来。
「也许我老了,很久没听这种谎言了,我乐意相信,我认为居然还有人肯说这种话来骗我,简直是我的荣幸。于是想了一天,我便搬进来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老大,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他为什么要骗你?」
「很明显。他有过些什么女朋友,我数给你听:小女明星、咖啡厅女侍、舞女、表演女郎,最后一个是电视上训练班的女学徒,他几时见过大学生?老一点也好嫩一点也好。」水晶停一停,「有什么稀奇呢?那个时候,他早上五点、六点,打电话叫我陪他到希尔顿去吃早餐在街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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