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不过梅淑珠的热情,他先是勉为其难的尝了几口,然後,他竟不知不觉把整块米糕都吃掉了。
怎么会这样?他不喜欢甜食啊……他不喜欢甜食?
以前的他不喜欢甜食吗?
可是这甜甜的米糕确实很好吃,软软甜甜QQ,他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感觉好像会上瘾……
「怎么样?好吃吧?」梅淑珠呵呵笑著,她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啦!「你刚吃的是甜的,现在尝尝咸的,这种我挂保证,超级赞啦!」
「哈哈哈哈哈……」火妮忍不住大笑。
好爆笑哦!刚开始接过她老妈硬塞过去的米糕时,他整张俊脸都皱在一起,她以为他会不给面子的吃两口就吐掉。
可是,他却一口接著一口的吃不停,最後还将整块米糕给吃光光,还说什么不喜欢吃这种东西,依她看啊,他挺爱吃的啊!
「你这丫头,怎么这么笑啊?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光宗都比你文静多了。」梅淑珠数落著,一边把咸米糕切下一块。
辜至美知道她在笑他,但他没说什么,接过梅淑珠递给他的咸米糕,泰然自若的往嘴里送。
嘴里吃著咸香的米糕,伴著将沉的红日,耳畔听著两个大小女人在叽叽喳喳的抬杠。
他心中蓦地浮现「幸福」两字。
就算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了,对现在的他而言,此刻身边的人,就是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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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眼前这台用报废脚踏车改成的「植苗机」,火妮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又惊讶万分。
原来他和小叔叔搞了一下午,就是为了做出一台植苗机啊!
她不可思议又动容地看看植苗机,再看看某人,眼里竟熊熊冲进一股热浪,模糊了她的视线。
不会吧!她竟然感动到想哭?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育苗後的青江菜植起苗来很累人的?
育苗之後,她不假他人之手,亲自跪在田里,手里拿著尺,种一颗幼苗就量十公分,然後再种一棵幼苗,除了土法炼钢的方法,她虽然苦恼却也想不出改善之道,往往在田里跪了一小时,抬起头来眼都花了、头也晕了。
没想到,他竟悄悄注意到了,还想出了这么一个绝妙点子,叫她怎么能不感动呢?
「谢谢你……」她这才发现,尽管他帮了她那么多忙,自己却没对他说过半个谢字。
「可能会不合用。」明明是他想了好几天的得意之作,但他的语气有够给他轻描淡写的,男人嘛,感情要内敛,表现出来就太逊了。
火妮崇拜地看著他。「一定合用!一定合用!」
她不必启用就知道这台植苗机一定很好用,是世界上独一无二、限量一台的「光宗牌植苗机」!她会一辈子好好珍惜……不不,不只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她会交代苗家的子孙要好好珍惜的!
「对了,」辜至美动了动嘴角,「警方那边都没有消息吗?」
「啊——没、没有啊。」听他突然问起,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心虚得脸皮顿时红了起来。
人真的是——真的是不可以说谎啊!说谎真的是太太太痛苦了。
「这样啊。」他耸耸眉,不置可否地说:「既然都没有人找我,把我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吧。」
说完,他走到另一畦田那里去帮阿泰婶了,火妮愣愣地望著他。
他怎么连修挺的背影都那么尊贵啊?
等等——
他刚刚说什么?
叫她把他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
她记得他刚来的时候也曾机车的这么要求,而那时她气呼呼的回答什么来著?
她说——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她是这么说的,没错。
火妮蓦地瞪大眼睛,连嘴唇也微微张大了。
他的意思是——他要永远住下来……喽?是这样吗?
一股难以形容的雀跃倏地占满她整个人。
他要永远住下来了!他要永远住下来了!这代表他不会走,不会离开苗家农庄,不会离开她和大家……
可是,为什么他不走了,她会那么高兴?
难道她……喜欢他?
她迅速地摇了摇头。
不可能!
她怎么可能喜欢他?她喜欢的人是劲哲哥,爱的人是劲哲哥,这点永远都不会改变,除了劲哲哥,这辈子她再也不会爱上别人,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话虽如此,然而这阵子她却很少想起劲哲哥了。
她的心里都是光宗,她的眼光总是跟著他打转,很担心他恢复不了记忆怎么办,更不想要他恢复了记忆,然後离开农庄……谁可以告诉她,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
「火妮啊,你快回家里去!」太阳下,苗大顺挥舞著「冻选」送的帽子,十万火急的跑过来。
火妮定了定种,心还狂跳得厉害。「什么事啊小叔叔?」
「那个、那个什么球的人又来了。」苗大顺喘得要命。
她秀眉一蹙,「联通环球?」
苗大顺点头如捣蒜。「对!对!就是黏通球!他们又派人来了,说是要跟你谈。」
「知道了。」火妮没好气的撇撇唇。
那些人还真有「耐性」!她都已经说过好几次,她不要卖地,他们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来烦她,她真的快失去耐性了。
「走吧!走吧!快回去吧!你妈啊,一个人应付不了他们,他们一直把合约书拿到你妈面前,还把笔往她手里塞,你妈被吓得动都不敢动。」
「什么?」火妮越听越火大,那些人简直欺人太甚!
「你赶快回去吧!我去叫光宗。」苗大顺往另一畦田去。
「叫光宗干么?」她在他身後扬声问。
「当然是叫他一起回去帮忙啊!」苗大顺头也不回、理所当然的说:「像这种时候,家里没有个男人是不行的,你爷爷老了,我又没读书,光宗可以回去顶著,让他们知道我们苗家农庄不是好欺负的!」
火妮哭笑不得的看著苗大顺一路跑好快的高胖背影。
叫光宗回去顶著?
顶什么啊?他一副没吃过苦的样子,不被人家两拳揍趴在地上就不错了,还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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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一起回到苗家,还没进入厅里,就见到屋外有三部未熄火的黑色轿车,车身黑得发亮,有够刺眼的,里面坐了几个人不知道,但有两个人摇下车窗在吸烟,还很顺便地把烟蒂扔到车外。
火妮正想朝他们开骂,却见有个人擦过她身边,笔直走向那三部看起来昂贵非凡的黑头车。
「噢,天啊,光宗想干么?」苗大顺手脚扭动,—副不安的样子。
他人高马大,胆子却很小,个性温和又土直,火妮十二岁那年冲进火场救她是他这辈子最勇敢的一次。
「我想他应该是要做我也想做的那件事吧!」火妮嘴角弯起微笑,双眸专注地定格在辜至美身上,一种愉悦的感觉充满了全身,取代了刚才的烦躁感。
她猜想光宗绝不是泛泛之辈,她真的可以把他永远留下来吗?
他说不定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哩,她这样会不会太贪心了?
这头,辜至美走向那部摇下车窗的车,他表情毫无温度的看著乱丢烟蒂的那两个人,瞳眸沉郁,像宇宙般深不可测。
「下来。」他冷冷的说道。
「啊?」那两人微微一愣。「什么?」
「下来。」他不耐烦地蹙蹙眉心。「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奇怪了,这人是谁啊?但震慑於一种奇怪不可抗的气势,他们打开车门下了车。
辜至美视线一斜,示意他们,「把烟蒂捡起来。」
「啊?」两人更错愕了。「你叫我们下来,就为了捡烟蒂?」
他冷冷的挑了挑眉。「不然呢?」
两个人搔搔脑袋,你看我、我看你,一致觉得这个人对待人的方式很熟悉,很似曾相识,但……
他们仔细打量著他,斗笠和卷起裤管的陈旧运动裤,略显宽大的褪色衬衫,还有那张晒得黝黑的面孔和盖住耳朵的怪异发型,以及看起来很不乾净的胡碴……
不不,不可能!他们总裁是俊美无俦的白净小生,对於穿著更是讲究有品味,不是名牌不穿,怎么会是这个乡巴佬?而且出现在这鸟不生蛋的乡下地方,他们想太多了。
虽然不可能是他们总裁,然而辜至美身上那股气势仍令他们抖了一下,乖乖弯身把刚刚乱丢的烟蒂捡了起来。
「这样可以了吧?」他们问。
辜至美睥睨的说:「不要再让我看到第二次。」
啪啪啪啪啪!火妮热烈的给他拍起手来,她赞扬地竖起大拇指。「干得好!光宗!」
当然,小姐她也要骂一下才爽!
「你、跟你!」食指惯常戳上那两个人的胸口。「这里是别人的家门口,别人要清扫,所以请你们有点公德心,不要当别人家是垃圾山!懂、了、没?」
两个人被戳得只有倒退的份。「知、知道了。」老天,这个村庄的人怎么都这么恰啊?
「我们进去吧,光宗。」火妮满意地一个旋身,大步走进大厅。
厅里,有两个男人并坐在一起,这两个人她都看过,一个是联通化工台北厂的行政副理,名叫温信宏,也是这次收购土地的负责人,另一个则是仲介公司的总经理,名叫吴德海。
大概是成交後的仲介费很可观吧,他每次都会陪著这个温信宏来。
除了他们,还有个中年人她没看过,福泰福泰的,一直友善热络地微微笑,但笑容假假的,给她一种很官僚的戚觉。
这三个人也就算了,奇怪的是,她还看到了村长李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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