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璎-完美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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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完美富豪-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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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吃……”什么绿豆粉圆,一听就是便宜东西,他越来越感觉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是这种层次。

  “从中午到现在都几点了?你肚子不会饿吗?吃吃看嘛!”火妮硬是拖著他到树下,梅淑珠已经替他们盛了两碗在等了。

  “我说了我不想吃……”某人蹙著眉。

  火妮粉颊鼓鼓的,生气的问他,“你又没吃过,吃吃看又不会死,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耶,一定要这么不合群吗?”

  辜至美微微一愣。

  合群?又是一个陌生的字眼。

  他抿著唇,不再说话了,端起碗,开始吃。

  绿豆粉圆一入口,他就对这外观不怎么样的甜汤改观了,大大的粉圆煮得很Q,吃得到蕃薯和芋头两种味道,配上熬到软烂的绿豆汤,甜而不腻的糖水,真的是好吃极了。

  吃完了一碗,他把空碗递向梅淑珠。“再盛一碗。”

  凌仲凯马上对他开炮,“妈的!你是谁啊?伯母又不是你的佣人,自己没手不会盛啊?”

  辜至美又是一愣,脑门好像被打了一下。

  他从来没想过要自己盛东西,好像被服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他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没关系啦!你们喜欢吃最重要,男人笨手笨脚,我来盛、我来盛就好。”梅淑珠一把把辜至美手中的碗抢过去。

  哎,她不是没有私心的啦,光宗这孩子长得好,气质也好,不像个普通人,跟火妮很相配。

  火妮是苗家的独生女,身上背负著延续苗家香火的任务,还要扛起偌大的农庄,要养的人很多。

  再说,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人愿意被招赘了,如果光宗一辈子没恢复记忆,待在农庄里的话,火妮的终身就有倚靠了,她也可以安心。

  “伯母!”凌仲凯气得跳脚。“你们不要对他那么好,都把他宠坏了。”

  “只是盛碗汤嘛,哪会宠坏他?”梅淑珠为表公正,连忙撇清。“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我不也帮你盛汤吗?你的衣服还都是我洗的咧,你怎么不说我把你宠坏了?”

  “那不一样。”他抡著拳头,忿忿不平。“我像您的儿子,但这小子是什么东西?凭空冒出来,什么事也没见他做过,待在这里享福,简直莫名其妙……”

  “闭嘴!”苗大顺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离现场。“不许你对光宗说那种话,他待在农庄里是应该的,不许你再对他没礼貌。”

  “阿顺叔!”凌仲凯激动的喊,他实在不懂,干么每个人都对那娘小子那么好,他到底是哪一点好啊?气死他了啦!

  梅淑珠连忙安慰未来女婿。“光宗啊,你别介意仲凯胡说八道,他这孩子就是这样,没读书,说话不经大脑……来,汤盛好了,快吃吧!”

  辜至美被动的接过碗。“谢谢你,苗大婶。”

  梅淑珠霍地睁大了眼睛,手指指著他。“光宗,你——你刚刚对我说什么?”

  他说错了什么吗?辜至美瞬了瞬眼眸。“我说谢谢你,苗大婶。”她为什么这么激动?

  “哦,天啊!你——你对我说谢谢?”梅淑珠感动不已。“火妮,你听见没?光宗对我说谢谢耶!”

  他看著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

  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来到农庄之后,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单是她换的,房间是她打扫,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明明被她照顾很多,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

  他对过去的自己越来越疑惑……

  如果他是一个事事要人服侍、很挑剔,又对小细节吹毛求疵,却连个谢字都不会说的人,连他都要讨厌起这样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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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虽然辜至美想出了搭盖网状温室来防堵蝴蝶产卵,却还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虫类和蚤类,火妮真是有够沮丧的,还以为他想出了个绝妙好计说。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坐办公室的书呆子,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较好。」眼见菜叶又被虫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凯一直在旁边说风凉话。

  看见他们失败,他是唯一幸灾乐祸的人。

  他当然也希望农庄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念念的有机作物可以种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劳却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愿有机栽种永远不成功,就算这样火妮会伤心,总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凯,我不喜欢你这样随便的批评别人。」凌仲芳无奈的看著弟弟。

  她知道仲凯喜欢火妮,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别说仲凯比火妮小,对现在的火妮来说,感情不在她眼内,她一颗心都专注在有机农业上。

  「苗火妮,你试过育苗吗?」辜至美不理那个对他一直敌意很深的家伙,思索了一会儿後问火妮。

  在农场也住了将近一个月,他没有实际到菜田里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观察,屋里也有满多相关的书籍可以参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么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来要夹酱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间瞪向辜至美,好像他头上长出两只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凌仲凯马上很不给面子的捧腹大笑。「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看电视,虽然我们这里没有电视,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从来没有听过青江菜要育苗的。」

  蓦地,苗大顺给他从後脑勺打过去。「有那么好笑吗?我怎么不觉得。」

  「阿顺叔!你干么又打我?」凌仲凯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来就是嘛,一个正著看、倒著看都很欠扁的小子,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偏袒他?就因为他长得俊美吗?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场长到大约十公分时,比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凌仲凯的嘲笑,继续说下去,「不但能防虫,也可以顺道解决撒种和发芽率的问题。」

  「光宗说的很有道理,可以试试哦。」身为「资深农民」的苗家爷爷说。

  「对呀对呀!我也觉得我们光宗头脑一级棒,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梅淑珠也连忙声援未来女婿。

  「吼!伯母!」凌仲凯不满的抗议著,「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没理会他们的吵吵闹闹,她在想这方法的可行性。

  虽然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丽菜的中长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场会答应她这个奇怪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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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妮到育苗场拜托人家一整天,对方好不容易才答应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却不在,直到晚餐都没看见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看见他?」苗大顺一在木头餐椅坐定就开始伸长脖子找人。

  「对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婶也感到奇怪,每天六点是吃晚餐的时间,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啊。

  「哼,不出来吃最好,少一个人吃饭。」凌仲凯小心嘀咕著,怕说太声,又被劈脑袋。

  「我去看看。」火妮搁下碗筷奔到他房里找人,叩门之後没回应,自行推门进去,他也不在房里。

  她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还是不见他踪影。

  「光宗不见了!」火妮喘息著跑回餐厅里。

  「不见了?」苗大顺第一个跳起来,他的视线和火妮一交会,两个人都很紧张。

  「那个——会不会是——恢复记忆,走掉啦?」苗奶奶说。

  听她这么一说,火妮跟苗大顺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复记忆,那么就会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报警,那他就会知道,他们根本没替他报警,所以才会都没有人来找他。

  真是越想越给他不安,两个人都毫无胃口。

  苗大顺倏地站起来,「你们先吃吧,我去外头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婶也跟著起身。

  「我这把老骨头还走得动,老伴,我们也去找找。」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後,丢下他们姊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姊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搥著桌子洩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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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已暗,火妮骑著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後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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