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然如梦2》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恍然如梦2- 第4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儿子,那么,至少我可以做他最满意的儿子。
  如果说这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的话,那么,惟一的意外依旧来自你,婉然,你大约也想不到吧,元寿这个孩子,是这样的出类拔萃,就是同他众多的叔伯兄弟站在一起,那种卓然不凡,也难以遮掩。
  皇阿玛喜欢他,几乎时时要带他在身边,那年木兰秋狄,父皇射伤了一只黑熊,却叫跟在身边的元寿去补一箭,我知道,这是父皇疼他的方式,将来父皇就可以在天下臣民面前说,朕的孙子元寿,8岁就能猎熊。
  元寿走过去,照着熊的脑袋放了一箭,然后回身在上了自己的马,马刚走到皇阿玛跟前,那只本该已经死掉的熊却猛然又站了起来,人立着,扑向离它最近的元寿。  当时的场景几乎不是能用语言描述的,皇阿玛举起火枪,果断的射杀了大熊,而咱们的小元寿,稳稳当当的骑在马上,神情镇定而自若。
  皇阿玛说他,“是命贵重,福将过予。”
  而我只想把这一切与你分享,看看,我们的儿子,是多么的出色。
  只是,婉然,你这时却走远了,东北,江南,接着是大漠,我派出的人跟着你,几乎走了大半个国家。
  我知道你吃了很多的苦,但是我却不能帮你更多,不是我不想,也不是我不能,只是,我想让你过自己选择的生活,知道你无悔而快乐,我就也感同身受。
  只是,思念从来没有自我的心底拔除,我知道,我努力做的这些,很大一部分还是为你,为了又一天,能够光明正大的拥有你。
  那一天就快到了,到时候,请你不要责怪我的自私,即使你已远在天涯,我依旧会把你带回到我身边,永远,所以在这之前,你继续走自己想走的路吧,然后,等着我,等我有足够的能力,坦然面对天下,坦然的拥有你。 



在云珠的帮助下,我果然顺利的离开了圆明园,不过我并没有立刻逃出京城,我知道胤禛很快会听到我走的消息,也一定会派人找我。如今我带着一个吃奶的孩子,论脚程又如何能比得过他府中的人,如此,一动就不如一静了。 

  我用自己带出的钱,在京城繁华热闹处租到一间小小的屋,所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虽然此隐不同于彼隐,不过倒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每天买些牛奶或是熬浓稠的米汤喂月华,我身份特殊,胤禛并不敢十分明地里找我,就这样,一年飞快的过去了。 

  康熙五十一年,京城外表看起来平静如常,其实,我想,内里一定是动荡而不安的。这一年九月底,康熙自塞外回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二废太子。 

  在正式的诏书没有诏告全国之前,民间已经将此事暗地里流传开了,一直到了十一月二十八日,诏书公布,我忍不住去瞧,却是康熙细数胤礽过错,说他:“自释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显露。数年以来,狂易之疾仍然未除,是非莫辨.大失人心。朕年已六旬,知后日有几,况天下乃太祖、太宗、世祖所创之业,传至朕躬,非朕所创立,恃先圣垂贻景福,守成五十余载,朝乾夕惕,耗尽心血,尚不能详尽,如此狂易成疾,不得众心之入,岂可付托乎?故将胤礽仍行废黜禁锢,为此特谕。” 
  诏书很长,我只匆匆的看了这样的一段,这些已经足够了,二废太子之后,胤禛距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胤祥却在二废太子后不久被圈进。这一年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我可能永远也不知道,其实知道或不知道又能怎样?就如同过去十年,我曾经在他们身边生活,却终究还是离开,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的宿命吧,缘聚缘散,强求无用。 

  这是我作为寻常百姓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第一个年头,虽然带的银两不少,不过我也明白坐吃山空的道理。带着月华,我们住的房子还没有从前我住过的一间屋子大,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 

  每天清早起床,我要在巷子深处一口井中提水,回家生火做饭,然后帮人洗衣服赚些家用,我一个孤身女子,带着一个孩子,邻里开始未免看我目光有些异样,我本不想解释什么,不过总被人用探询的眼光观望还是很不舒服,书上说,这个时候,最好说自己是丈夫早亡的寡妇,带着孩子独自谋生,日子辛苦艰难,我尝试着照样说来,居然没有人怀疑,反而遭到了无比的同情,甚至不少邻居主动介绍洗衣服的活给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笨的缘故,自己生活了一年多,仍旧没有找到发家致富的门路,做生意,虽然我不是没有本钱,却明白自己没有这个头脑,为了我不至于赔光自己的银两,我决定免了;种块田地,我一来没有力气,二来,对靠天吃饭的事情也不感兴趣,于是,也免了,想到长安居大不易的说法,我决定,带着月华,离开京城,没有想好具体要去什么地方,走到何处就是何处好了。 

  临行之前,我去了趟十三阿哥府,其实不能说是去了,不过是远远的观望了一阵罢了。胤祥出事之后,据说他的新福晋请旨去养蜂夹道陪伴他了,这里没有了主人,终日大门深锁,我去的时候,大门上的红漆都有了剥落的地方,显得萧瑟而清冷,这一年多,我以为自己早已心止如水,只是没想到,站到此处时,泪却仍旧自眼中涌出。 

  我以为,这里会是我永远的家; 

  我以为,胤祥会永远在这里等我回家; 

  我以为,我和胤祥会在这里白头携老,看着弘昌长大成人、娶妻生子; 

  我以为…… 

  一切仿佛都只发生在昨天,但是当我如今回首时,才发现,这中间,竟然已隔了红尘万丈。 

  转身离去时,脸上泪痕已干,脑海中回想的,却是很多年前,月老祠抽到的签文,签分正反两面,分别刻了两首诗,我以为自己忘了,却在这转身间想起。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绿鬓能供多少恨,未肯无情比断弦。 

  天涯肠望断,空谷岂幽然。霜华夜更重,此心付谁怜。 
第二十四章 
后来的几年,我带着月华走过很多地方。 
出关回过东北,三百年后我的故乡,我努力在这里找寻家的记忆;后来又去江南,那里山温水软,似乎风也含着深情一般,只是,住了两年多,仍旧想要流浪。 
时间如同流水一般,在我的旅途中溜走,身边的小月华,却在一天天的成长,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到如今在我身边跑来跳去,一声声的叫我娘亲,对弘昌和元寿的思念,被她不知不觉的冲淡了。虽然午夜,我仍会被梦中元寿的哭声惊醒,虽然醉里梦里,我仍记着要给弘昌讲的故事,但是,真的,更多的时候,我会觉得,月华本来就是我的孩子,她才是我的骨肉。 
去南疆,是月华的主意,她六岁的时候,我已经讲了我喜欢的七剑下天山的故事给她,于是这小小的女孩,开始对辽阔高远的天空、一望无际的草原有了兴趣。我忘记了自己在她这样的年龄会想些什么了,也许正想着自己纵马江湖,万里驰骋的豪迈吧,又或者是幻想着有一天,自己独自站里于朝阳下,然后,有一个年轻而英俊的侠客自远方而来…… 
“娘亲,我们去南疆好不好?”月华见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笑时皱眉,也不知我是不是答应她了,不免有些着急。 
 “好!”被她的小手摇晃,我回过神来,微笑对她:“我们就去南疆。” 
  一路上走得有些信马游缰,我自胤禛处带出的东西还可以支撑我们的生活,月华几个月开始就同我过这样颠沛流离的日子,山珍海味统统没有吃过,所以她很好养,一个馒头、一壶清水,就可以支撑我们快乐的走上半天的路。 
日子一直是这样过的,起初我以为自己会心碎而死,结果,心确实仍旧会痛,为了我爱的人也为爱我的人,但是,人却活了下来,而且活得很好,以前病怏怏的身子,居然也不药而愈了。后来我以为自己会因为不会营生而饿死,结果,有粥吃粥、有饭吃饭的日子,居然又有了几分逍遥洒脱。 
  大约,我是没有心的人吧,亦或是人原本就是现实的,没了谁,都一样会活下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待薄了月华,她本来可以锦衣玉食,现在却要陪着我啃馒头度日,不过,我想,我现在爱她的心,是同弘昌、元寿一样的,甚至可能胜过他们也不一定,生亲不如养亲是有依据的。 
  出大同继续向西北走了十来天,我们遇到了南迁的一个小小的牧民部落,草原上生活的人淳朴而至诚,听说我们还要继续向西北,他们拦下了我们。 
“打仗了,你们两个人不要命了吗?”一位老人问我。 
  “打仗?”我一愣,难怪一路走来,到处也看不到行人,不过因为我要省钱,沿途我同月华都绕过城镇走,只道自己走的路偏僻,却没想到,是打仗了。“谁和谁打?”我于是问。 
  “准噶尔部正和朝廷开战呢,虽然还没打到咱们这里,可是借着两边打仗顾不上这里的时机,小股的准噶尔骑兵又来抢掠咱们,所以我们部落才决定提前南迁,南边水草好,等躲过了战事再回来,你们两个女人,还是跟我们先躲躲吧。”这个部落的老族长说。 
  “好汉不吃眼前亏,娘教过你的,”我只能笑着看月华,冲她眨眨眼睛。 
  小姑娘看到很多的牛羊马匹,注意力完全被吸引了,很愉快的点了头,于是我们跟着这个部落,开始往南走,沿途,我学会做酸奶子,部落里基本没有金钱交易这种事,靠干点零活,支撑我们的生计也满不错。 
  这一天,我跟部落里的几个人去距离我们落脚的地方几十里地的集市去交换些盐和其他生活用品,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叫我去,大约是看我也是汉人,觉得有我在,他们的交易会比较不吃亏吧。 
  月华仍旧留在帐篷里,这个年纪的孩子,终究是需要伙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