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城头的官兵听了都目眦尽裂,汪文皓第一个忍不住了,大声道:
“将军,不能让他们欺侮云儿,我们冲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
“糊涂!”方诚叱道:“辽兵就是要我们自乱阵脚,放弃容城的坚固城防,与他们去野战,我们万万不可上当!”
“可云儿…”
方诚闭目长叹一声:
“她是我方诚的女儿,就应该知道为父为国尽忠,便不能顾念于她了!”
说毕,回身对着凌云的方向,放声道:
“云儿,你是爹爹的好女儿,爹爹不能来救你,但就算死了,也不能弱了大宋女儿的骨气!”方诚的声音顺着风势远远送了出去。
凌云深知父亲的性子,断然不会为了自己开城投降的,只是父亲的两句话,依然让她心如刀割,泪水不由自主地漫溢而开。
坐镇的耶律弘炎,听了方诚的话,脸色一寒,大手一挥,台上的几个辽兵立时向凌云围来,为首的一个辽兵一扬手,“嗤”的一声响,凌云胸前的衣襟便被扯开了一大片,白腻的颈项,光洁的肩胛,在这黄沙漫舞的天地里,散发着白玉一般的光芒。
那辽兵淫心顿起,伸手去扯凌云的胸衣,凌云心中凄苦,哭喊道:
“爹爹,杀了我吧!杀了我吧!”
顿时却见眼前的辽兵双目圆睁,身子向前一扑,直直滚下台去,他的背上赫然插着一枝羽箭。
众人一惊,回头查看。原来趁着众人专注于台上之时,汪文皓已悄悄从城头缒绳而下,奔近数十丈,那辽兵背上的羽箭正是他所发。
众辽兵尚未回神,汪文皓又“飕”“飕”两箭,又有两个辽兵从台上直坠而下。
这时才有人回过神来,“放箭!放箭!”一声令下,辽兵的数百枝羽箭象遮天的黄蜂一般,直扑向汪文皓而去…
汪文皓却毫不闪避,依然搭箭、张弓、瞄向高台,每个动作都一丝不苟,当他手中的羽箭离弦的那一刹那,辽兵的数十箭矢透体而入…
汪文皓却依然倔强地站立,向着高台满足的一笑,璇即轰然倒地。
殷红的鲜血在黄色沙地上晕染而开,犹如一幅丹砂狂草,凄厉而诡异。
“文皓哥哥…”凌云失声痛呼,却见一枝黝黑箭矢,带在凌厉的风声,划破这漫舞黄沙,直向自己而来…
那正是汪文皓所发的最后一箭…
二十八(大结局)
“嗤”长箭透胸而入,艳红的鲜血在纯白的衫子上绽开一朵妃色玫瑰,凌云一怔,恍惚间似乎并不觉得疼,只是不知为何,原本万军呼喝,风声凄厉的四周刹时安静了下来。
只有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格外地清晰。
“丫头…”
凌云极目远望,向着那声音传来之处,温婉一笑…
晋见凌云中箭,心头剧烈抽搐,也不知哪来的气力,瞬间蹦断了腕上的牛筋,劈手夺过眼前一个小卒手中的单刀,手起刀落,那小卒刹那间便身首异处了。
晋红着双眼,直向黄罗伞盖之下的耶律弘炎扑去。瞬息之间,上来阻拦的几个辽兵都被他砍死砍伤。
但晋的肩上、背上也多处受伤,鲜血染透了整件衣衫,一片触目的殷红。他却仿如疯了一般,丝毫也不理会,转眼又有两名辽兵死在他的刀下。
众人见他血红着眼,满身艳红血污,手中单刀鲜血淋漓,面目狰狞,直如恶鬼,纷纷躲避而开。
眼见晋越来越近,耶律弘炎急中生智,急令道:
“点火,点火!”
守在台下的两个辽兵得令,立时将手中火把掷向台下的柴薪。台下堆的都是易燃之物,又淋了酒,一遇火种,大火立时卷腾而起,火舌瞬间卷住了台上的凌云。
晋见火起,果然弃了众人,却对大风助长的汹涌火势视若无睹,向台上直奔而去。
熊熊烈焰之中,他解下被绳索捆缚的凌云,万千温柔地将她揽入怀中,轻声唤道:
“丫头…”
已在弥留的凌云,微启星眸,看见一脸血污的晋,便奋力地抬起手来,轻轻抹拭他脸上的血迹。
晋一把抓住凌云的手,在自己的颊上摩挲,心疼地唤道:
“丫头…丫头…”
凌云极温柔地笑了,轻轻道:
“我一直想对你说,我爱…爱你!”
“我也爱你,丫头!这一辈子,下一辈子,下下辈子,生生世世我爱的都只有你!”晋郑重地起誓。
凌云的眸子晶亮晶亮地闪着光芒,甜甜一笑,那笑容仿佛江南仲春的暖风,带着醉人的甜美之气。
须臾之后,那双耀着幸福之光的双眸缓缓地、永远地盍上…
晋楼着凌云的身子,仰天一声长啸,那犹如恸哭一般的悲鸣,撕裂了这凄凉的旷野,震得天地之间都隆隆作响,仿佛这无边的天地也在为这对苦命之人,奏响哀娩悲歌。
原本已被大火烧得摇摇欲坠的高台,禁不住这声音的响动,轰然倒塌,将晋和凌云埋在这层层瓦砾之中,将两人的血与肉焚为灰,化为烟,永永远远无法分开,天涯海角世世相随。
正是:
“血舞黄沙漫,将军意未还。
云飞天涯日,北国春正寒。”
尾声
方诚见爱女半子转瞬之间死于非命,心如刀割,又见辽军自乱阵脚,再也按耐不住,急命开城掩杀。
黄沙漫舞…
残阳似血…
这经年的古战场上,又是一片呼啸震天,又是一片血雨腥风。
但无论这场战争,谁胜谁败,都不过是为这无边旷野之上凭添无数亡魂罢了。
些许年以后又有谁会在乎,这其中曾经是多了一两缕或是少了一两缕呢?
说在后面的话
在《北》的连载过程中,曾有几位大大提出此文与《抢来的新娘》一书有雷同之处,在最后我想做个说明。
《北》成文的起因,是我在大二时对寝室里的室友们讲的一个故事。
我所就读的是艺术类专业,同学们除了对专业课程抓得很紧以外,其余学科都象烂山芋一样,随便丢丢。整个班里爱读书的也没几个,漫说深奥一点的书籍,就连小说也乏人问津。
我多多少少爱看点闲书,所以寝室里的室友除了K歌、打牌以外,最大的兴趣便是听我讲故事。
于是我有时就把看过的故事讲给她们听,有时干脆就随口编些故事应付她们。
一次实在想不出故事来了,她们又缠着我要讲,突然想到何年何月看过一本小说,说是一个汉族的女孩子被辽国的一个大将军俘获的故事,有一段那将军胁迫于她的情节到是记得挺清楚。
可我只记得那将军姓耶律,女主人公叫啥,书名是啥,开头结尾是啥都不记得了。
于是随口填了姓名,就给她们讲了那一段故事,没想到反映出了奇的好,她们纷纷追问我,凌云为什么要北上啊?她们后来怎么了啊?顺着她们的意思,我这故事也越编越有了血肉,充实起来。
《北》最初的初稿就是这么来的。
后来正式想把它写出来的时候,由于《北》想得多了,几乎已经不记得原来看过的那小说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了,所以也就没在意。
等到有位大大提出来,我才想到《北》中的确是有从原来那本书中继承而来的东西。
但当时《北》的大纲已经成形,所以也没有再改。我只是一直不敢去看《抢》,我怕看了之后,受的影响会更多。
直到北的底稿完全完成,我才去瞄了一下《抢》,发觉其中的确有些情节有雷同之处,对此我深表遗憾。
好在《北》只是我自娱自乐而写的小东西,也不涉及出版之类的问题,所以也就不高兴再去修改了。我这里只能小声说一句,情节如有雷同,版权归它。
万望各位大大不要过分苛责,谢谢。
《北》是我第一次有勇气把口头讲述的故事落实于纸笔。
真的开始动笔,我才知道缺少了表情及肢体语言的协助,单靠文字来表达我心中所想的故事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随着章节的推进我也充分认识到自己文字功底的浅薄,有时候自己都不忍看自己写的东西。
不过写作的整个过程中,对文字的处理,情节的安排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实在也是受益良多。
《北》完成以后,我一直在开新坑还是填旧坑之间徘徊,一度把新坑的文案、大纲及前两章都写好了,可思量了一下还是决定算了。
我一贯认为半途弃坑是一件极不道德的事情,那些写了一半的文章常让人看得牙根痒痒,恨不得把作者揪出来,按着他继续往下写。
到我自己写文的时候,我自然不希望来看文的大大和我有一样的怨念。所以我决定接下来继续填《此处不堪行》。
虽然《此》一文是我在写《北》遇到瓶颈之时信手涂鸦的,主要是想体会下用第一人称写文是个什么感觉,故事的大纲至今也尚未完全成型,不过我还是不想半途而废,我会尽我的力量填完它。
最后国际惯例,我要感谢一直以来支持《北》的各位大大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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