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出发后,已过了六天。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气候越见寒冷,再加上天公不作美的阴天,使得白天吹来的缓缓徐风也让人不禁打起寒颤
尤其是来到河滨道路之后,风儿一并吹来了河水的寒冷,更是冻气逼人。
彷佛将乌云融入河中似的混浊河水,看起来冰冷极了.
尽管身上穿了好几件离开留宾海根时买来的二手御寒衣物,终究不敌寒风刺骨的气候。
不过,回想起从前为了优先采买货物,以致于没有多余的金钱购买二手御寒衣物,只能够一边冻得发抖,一边朝北方前进的那段日子,脸上就不禁挂起苦笑。这股怀念的感觉也让人多少忘却了寒冷。
历经七年的岁月后,当初那个初起步的旅行商人似乎也像样了几分。
而且,今年冬天除了御寒用具之外,还有一个能够让人忘却寒冷的存在。
十八岁那年便自立门户,今年将迎接第七次冬天的旅行商人罗伦斯,把视线栘向身旁与他一同坐在驾座上的人。
平常不管是向右看或是向左看,都没有人相伴。
就算偶尔会碰上目的地相同的旅伴,也几乎不会一同坐在驾座上。
更不用说会与人一起把一块覆盖货物用的布料,盖在腿上取暖。
「怎么着?」
用字遣词有些古式语法的同乘者。
这位同乘者的外表看起来约十五岁上下,是个皓齿明眸的少女,她拥有一头贵族也羡煞不已的美丽亚麻色长发。
不过,令罗伦斯羡慕的不是美丽的亚麻色长发,也不是少女身上穿着的上等长袍。
而是少女放在盖腿布上、仔细梳理着的动物尾巴。
那尾巴整体呈现褐色,前端带着白毛:浓密的毛发看来十分温暖。如果将之制成围巾,相信会是贵妇们不惜花大钱也想拥有的上等品;只可惜那尾巴是非卖品。
「赶快把尾巴梳理好,然后放进盖腿布底下。」
身穿长袍、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动物尾巴的少女外表看起来,要说她像是在做零工的清贫修女,似乎也挺像的。
然而,少女听了罗伦斯的话,便迅速眯起那带点红色的琥珀色眼睛,跟着咧开尽管受到乾燥寒风吹袭,却丝毫不见裂伤的嘴唇,露出尖牙不悦地说:
「不准把咱的尾巴当成怀炉。」
说着,少女手中的尾巴动了一下。
虽然擦身而过的旅行商人或是旅人们看到那尾巴,总会猜测是什么动物的皮草,但事实上,那尾巴至今仍然长在主人身上.
那是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动物尾巴的少女所拥有。而且,少女不仅拥有尾巴,她的帽子底下还藏了非人类所有的动物耳朵。
当然了,拥有动物耳朵和尾巴的人不可能是个正常人。
在世上,虽然存在着出生时被妖精或恶魔附身,而拥有非人类外表的恶魔附身者,但是少女并不属于这一类。
少女的真实模样是一只寄宿在麦子里、神圣得教人畏惧的巨狼,其名为约伊兹的贤狼赫萝。对于具有常识的正教徒来说,赫萝是被尊称为异教之神、令人惊惶恐惧的存在。然而,罗伦斯畏惧赫萝已经是过去式了.
现在的罗伦斯不仅能够轻松地拿赫萝总是引以为傲的尾巴开玩笑,更是常把她的尾巴当成怀炉使用。
「毕竟妳那尾巴的毛发如此浓密整齐,光是放在盖腿布底下,就温暖得像是盖了堆得跟山一样的厚重皮草嘛。」
恰如罗伦斯的盘算,赫萝得意地用鼻子哼了一声后,一副「真是拿你没辄」的模样把尾巴收〃进盖褪布底下。
「话说,城镇还没到吗?今天会到呗?」
「只要沿着这条河往上游定,没多久就到了。」
「总算可以吃热腾腾的饭了,咱可不想在这般寒天里再吃冷稀饭了。不管怎么说,这都太教人厌烦了。」
就算有自信比赫萝更习惯吃难吃食物的罗伦斯听了,也赞同赫萝的话。
虽说旅行的唯一乐趣就是吃,但是在冬天,恐怕就不能算是乐趣了。
因为在冻得打颤的寒天里,只能够选择直接啃咬又硬又苦的黑麦面包,或是黑麦面包加水熬煮成的稀饭,而搭配的菜色就只有不带什么咸味的肉乾,或是耐储藏蔬菜的代表——洋葱和蒜头而已。
因为赫萝原本是只狼,所以她不敢吃带有强烈味道的洋葱和蒜头,而她也讨厌吃苦涩的黑麦面包,所以只能够快速吞下加水熬煮的黑麦稀饭。
对于贪吃的赫萝来说,这简直跟严刑拷打没两样吧。
「思,我们要前往的城镇正在举办大市集,应该会有很多吃的,妳就好好期待吧。」
「喔,可是汝啊,汝的荷包受得了多买东西吗?」
罗伦斯一星期前在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因为贪心而掉进商行的陷阱里,当时他甚至一度以为自己会破产。
历经千回百转后,虽然罗伦斯好不容易免于破产,但是他没能够赚得利益,甚至赔了钱。
对于造成大风波的兵备,罗伦斯因为考量到在冬季运送太吃力,以及越往北走,跌价影响有可能会越大,所以最后在留宾海根以几乎算是免费的价格卖出。
虽然赫萝总会吵着要买东买西,但是她却会替罗伦斯担心荷包。
是个平常总是口出恶言且态度傲慢,不过其实本性十分善良的家伙。
「如果只是买吃的给妳,那还在容许范围内。没什么好担心的。」
然而,赫萝依然一副有所挂心的担心模样说:
「嗯……」
「而且,最后在留宾海根还是没买到蜂蜜腌渍的桃子给妳,妳只要想成这是补偿就好了。」
「是么……可是呐。」
「怎样?」
「虽然咱有一半是担心汝的荷包,但另一半是替自己担心。如果咱把钱花在吃的上面,会不会就得住差一点的旅馆呢?」
罗伦斯心想「原来如此」,笑着回答说:
「我是打算投宿有一定水准的旅馆。难道妳想说房间里没有暖炉,妳就不住吗?」
「咱是没打算要求那么多。不过呐,咱可不想听到汝以咱买了吃的东西为藉口呐……」
「借口?」
为了拉回稍微偏离路面的马儿,罗伦斯把视线栘向前方后,赫萝便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
「咱不想听到汝以不够钱为由,选择只有一张床的房间。咱偶尔也想一个人舒服地睡觉。」
罗伦斯不禁过度使劲地拉扯缰绳,马儿不满地发出嘶声。
不过,罗伦斯一天到晚遭到赫萝这般捉弄,次数多了,也就变得容易振作起来。
罗伦斯努力地伪装平静,并用冷漠的眼神看向赫萝说:
「会发出那么少根筋鼾声的人,还好意思这么说。」
罗伦斯的振作和反击似乎让赫萝感到意外,她一副很无趣的模样嘟起嘴巴,并挪开身子。
罗伦斯心想怎么能够放弃这乘胜追击的机会,于是继续展开攻击。
「再说呢,妳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赫萝拥有能够辨别人类是否说谎的耳朵。
罗伦斯方才说的话勉勉强强不算谎言。
赫萝似乎明白这事实,她面带惊讶的表情僵着身子。
「妳应该知道我没扯谎吧?」
于是,罗伦斯加以最后一击。
虽然赫萝吃惊地发愣了好一会儿,但是她的嘴巴仍一张一口地动着,尝试要反击;不久后,她似乎发现如此的反应说出自己被击败的事实。
赫萝帽子底下的耳朵明显地垂下,她沮丧地低下头。
罗伦斯获得了睽违已久的胜利。
然而,这不是真正的胜利。
虽说赫萝不是罗伦斯喜欢的类型并非谎言,但是也并非全然是事实。
只要这么告诉赫萝,总是被赫萝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罗伦斯就能够完成他的复仇剧。
无论是毫无防备地睡着觉的赫萝,遗是笑容满面的赫萝都教罗伦斯喜爱。
还有她垂头丧气的模样也是。
也就是说:
「汝喜欢这样的咱,是呗?」
罗伦斯的视线不小心对上赫萝垂头往上看的视线,他无法控制自已的脸色转红。
「大笨驴。越是愚蠢的雄性,就越喜欢软弱的雌性,根本没自觉到真正软弱的是汝等雄性的脑袋瓜。」
一边露出两边的尖牙,一边露出嘲讽笑容的赫萝瞬间反败为胜,占了上风。
「如果汝期待咱扮演成柔弱公主的角色,那么汝也得是个强悍的骑士呐。可是,实际的状况是如何啊?」
赫萝用手指向罗伦斯,罗伦斯无言以对。
罗伦斯想起各种能够让他痛切感受到自己不是被选中的骑士,而是一介旅行商人的画面。
看着罗伦斯的反应,赫萝有些满足地叹了口气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用食指抵着自己的下巴说:
「思。不过回想起来,汝好像有一次当成了骑士。」
罗伦斯试着当场打开记忆的抽屉寻找,但是他不禁自问曾有过那么男子气概的表现吗?
「什么啊,本人都忘了啊。汝不是曾经挡在咱前面保护咱吗?咱们掉进难搞的银币纷争时,在地下水道里啊.」
「……喔,那个啊。」
虽然赫萝勾起了罗伦斯的记忆,但是他实在无法认为那是骑士的表现。因为那时的罗伦斯衣衫褴褛,勉强站立着的身子还不住地摇晃。
「又不是拥有强劲腕力才是骑士的表现。不过,那是咱第一次受人保护呐。」
赫萝有些害羞地笑笑,跟着把身子贴近罗伦斯。赫萝的情绪转换之快,依然教罗伦斯感到害怕。面对这样的赫萝,即使是因为损益会突然改变态度的商人,也会吓得拔腿就跑。
然而,罗伦斯无处可逃。
「将来汝一样会好好爱护咱哏?」
眼前的狼像只小猫咪似的,展露温柔又天真的笑容。那是独自一人行商好几十年也没机会见到的笑脸。
然而,那是虚假的笑脸。赫萝正在为罗伦斯说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生气,而且想必是极度地生气。
罗伦斯深刻感受到了赫萝的愤怒。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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