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我还以为,他偷偷跑到我们房中来……会你。”他嗫嚅着,不好意思地承认,“我真的,很……小人之心了。”
“狄纭!你好过分哦!”他吃醋的样子实在很可爱,她撩起桶中的水泼向他,“过分!过分!”
他好脾气地任她泼,然后猛地把她从水中抱起来,用浴巾一裹。
“老婆!娘子!我是不好!待会上床你好好罚我便是!”他把她打横一抱,飞身出了浴间的门,也不管伺候在外的青苑如何瞠目结舌,径自把她抱进了卧房里。
是夜,彼此埋下心事,把那份忧虑,全部化作抵死缠绵的激情。
★★★
翌日,连恒提出到z城住段日子,看望赫连玄,顺便庆贺玄冰门搬迁,然后游览当地山水。
理由充分,狄纭欣然同意。
收拾了两日物品,又处理了些生意上的事情,然后和亲友们一一告别,拖拖拉拉到正式动身时,也进入了农历十一月了。
北风起,天地寒。
天空一片灰濛濛,太阳失去了往日的精气神,无力地俯视着苍生。
河面结了薄薄的冰,河水在冰下潺潺潜行,同样失去了往日张扬的神气,只在急流处还能看见她奔走的脚步,听到她哗哗的歌声。似有若无的细碎雪花,开始缓缓飘落人间。
连恒留下罗妈在家看房子。罗妈自小生活在这个县城,每天都要回连府哈拉几句的,留下她,她本人也很开心,只是担心小姐不习惯。
“放心,青苑从十四岁跟着我,这么多年很了解我了。再说田婶、小叶也一起去呢。”连恒递给她一包银子,“给你留着用。过年我们还会回来的!”
“小姐,这银子实在太多了!”罗妈不敢收。
“不多的,你尽管吃好喝好!”狄纭笑道,“阿恒,可以上车了!“
连恒正欲上车,一抬头,看到了街角策马而来的雷奔。他穿着滚着黑色裘边的纯黑棉袍,表情和季节一样寒冷。
他定定看着连恒,勒住缰绳翻身下马,走到车旁;对狄纭道:
“云师兄他不来送了!他正忙着和司徒海鱼在房顶上打架!”
“打到房顶上了?又为什么事?”狄纭讶然道。自从允心事件后,这对夫妇活着的目的仿佛就是横眉冷对,互相折磨,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雷奔懒懒扯起嘴角,嗤笑道:“我们敬爱的师兄说,到房顶上是怕吓着绮儿和暃儿。打架的原因,是我那疯狂的表姐去打了玲珑,师兄恼火了,要休了她。我说是早休早好,这么下去迟早吓坏孩子!”
连恒听了不禁一乐。雷奔,言之有理啊!
狄纭叹气道:“不错。两个孩子最可怜。”
雷奔默然半晌,道:“你们保重!”然后无视狄纭复杂的眸光,走到连恒面前,掏出一个锦囊道:“二师嫂,这是我求来的护身符。你带着吧。”冰眸里,竟有千言万语无法言说,那一闪而逝的哀恳,让连恒心一软,伸出手接过。
他淡然一笑,深深注视着她。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感情被你搁浅,你也将消失在我的视线。所有的梦,都已成空。就让伤心丢给旷野,化为蝶,抵御无情的雪。
前尘的记忆(一)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马车行了一日工夫,到达Z城时,正是暮色满天。
Z府和徽州府一样同属南直隶,地理位置属于“吴头楚尾”。这里曾经是三国时的东吴都会,南朝时帝王刘裕的故里,山水城林,风景如画,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长江滔滔,运河悠悠,千百年来,古城流淌着王昌龄“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千古绝唱,流淌着辛弃疾“何处望神州”的壮志豪情,流淌着白娘子“水漫金山寺”的浪漫传奇。
来到古代二十多年,她从未回过z城。
婚前做闺秀,足迹能遍布小县城就已经是父母的开明,不可能远行。婚后,可以自己做主了,她反倒害怕回去了。
那是她——心中的禁地。
★★★
这里,是仲青蓝最后的伤心地,也将是连恒明代生活的终结地。
下了马车,连恒听到了阔别经年的乡音。虽然古今城市面貌大不相同,但很多地名,还是引发了她心悸般的熟稔之感,心中满是酸涩惆怅悲凉之意。
仲青蓝,那个天真美丽的女子,从出生到十八岁上大学前,一直生活在这里。
20岁,她与那个看似忠厚痴情的男人在校园偶然邂逅。
从此,生命有了交集;从此,“王保国”成了她两世的梦魇。
那年,他22岁,刚刚从扬大机械专业毕业,来南师找一个做助教的同学办事。南师校园地势起伏,楼宇古老,外观相似,转得发晕的时候,看见她和女伴姗姗而来,便上前向她问路。
仲青蓝,素来是美丽出众的。中等个子,身材窈窕,五官精致,肌肤幼嫩,一双美目,顾盼神飞。较之连恒,多了几分天生的明艳,即使不化妆,也一样光彩照人。
她是个和婉有礼的人,对路人甲的问题作了认真解答。于是,那个年轻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开始了疯狂的追求。
王保国,身高1米65(只比她高1厘米),黑皮肤,小眼睛,阔鼻,薄唇,长方脸上四下散落着无数红艳艳的青春痘。离“英俊”、“帅气”的标准差了何止是十万八千里?
刚出社会的他,在一家中德合资企业上班,事业的前景并不明朗,经济状况更是一穷二白。他的老家远在徐州某个矿区,经济状况普通,不要他接济已经谢天谢地了。
仲青蓝的闺蜜小樱,只给王保国打30分。这30分,还是看他身体健康、不是文盲的份上。
“青蓝,你搭理他干什么?你周围所有的追求者,都比王保国优秀!”小樱不理解好朋友的心怎么那么软,又不是没有人要,干嘛赴那个“蛤蟆男”的约?
仲青蓝出身小康之家,从小生活优渥,对男方的经济情况看得不重。至于外表,她同小樱一样,觉得王保国长相实在乏善可陈,但是,评价一个男人怎可“以貌取人”?不是应该看人品、看学识、看能力么?最关键的,他要对你一心一意。
★★★
王保国看起来忠厚、能干而细心,最重要的,是对仲青蓝绝对一心一意。
但是,爱情不可强求。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虽然知道他人很好,对自己也很好,仲青蓝还是不喜欢。
所以,第二次单独赴他的约,是为了跟他彻底说清楚,请他以后别来纠缠。
听到她掷地有声的拒绝话语,他答应了远离她,然后默默地把眼泪低落到咖啡里。
他投之以桃,她无以为报。看到他伤心欲绝的样子,她心里很过意不去。
走出咖啡馆,他失魂落魄,声音飘忽得宛如来自天国:
“丫头,你可能笑我。但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我可以改掉我所有你不喜欢的习惯!我什么都可以改!”
低低的嗓音,带着撕心裂肺的痛。
“有那么夸张吗?”她抿着唇,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他的爱情来得太突然,就像一场戏剧:一见倾心,一片痴心,一段真情可动天。
“真的!我会用一辈子时间追求你 ,绝不停歇 !我只能用我对你的好,感动你!”
他焦灼地凝望着她,小小的眼睛里是坚定的决心,是不悔的痴情。
“一辈子?”她更加不信了。
“一辈子。没有你,我的人生就没有任何意义。”他招了辆车,把她送上去,“以后,等我更有实力的时候,我还会去找你,放心,不会给你造成困扰!”
从此,他的人,在她的生活里消失了半年。但问候的消息和信件是不间断的。
——“青蓝,想你。经常躺下睡不着等你消息,抱着手机想你想睡着,在我眼中你真的什么都好。”
——“很想见你。但现在还不行。有时想,就算你杀了我,我都无悔!跟你在一起真的好开心,能望着你,心里就很舒服。”
——“真切的感受到:想你的时候,血液跟平时流动得都不一样。感受到想念的身体时而平静时而不安。这种思念,是出自真心的爱吧。”
——“秋凉了,你记得加衣服。想你想疯了。真的,夜里不睡觉一直想你,是发疯;走路想着你傻笑,是发疯;现在老板发火的声音掀翻屋顶,其他人动都不动,我却在跟你发消息,绝对是发疯!”
——“我一直在努力。一直认为只要喜欢就去争取,只要努力了,争取不到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后悔的是没有去努力的事情,很多时候人都是这样的。人也就这么几十年,我不想有太多后悔的事情。你是我喜欢的类型,可以说一直是我追寻的。美丽,可爱,有气质,有灵气,善良,坦诚。喜欢你带点小天真的动作,喜欢你优雅的气质,喜欢你孩子气的神态,为你努力,为你耗青春,我不后悔。”
礼物,也是不间断的。
他为了迅速积累财富,全国各地四处跑销售,每到一处地方,都会快递一件礼物给她。所以,半年来,他的行踪,她了若指掌。
★★★
半年后,已经是冬季了。
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一夕之间把城市变得洁白耀眼、幽静纯洁。
他披着满身的雪花来学校看她,给她买来新的羽绒服和羊毛垫子。
她不缺这些东西,但他的深情让她感动,他的哀恳让她心软。
好友小樱已经给他打70分了,在原来30分的基础上,加30分“此情不渝”分,再加10分“收入提升”分。
“你瘦了很多,最近很忙吗?”她打量着他,半年不见,许是奔波劳苦,他面色蜡黄,满面倦容。
“我在努力为你建造家园。就像小企鹅,为了吸引异性,必须做个好看的巢。我不仅要建,还要舒适,迎接我爱的人到来。”
他对自己没有经济实力而耿耿于怀,他愿意离开她半年,是因为自己确实囊中羞涩:“青蓝,你就是让我甘心改变的人。如果我有幸能有人陪我共度余生,那人,我希望是你,而且只要是你!”
他声音不大,语气却是坚如磐石,铿锵有力。
“小企鹅”的比喻,从此像一粒柔软的、甜蜜的种子,在她心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