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雀 作者: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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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雀 作者:项子-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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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午时了。
  离酉时还有三个时辰。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春风满面的走出宅院,谁也看不出他内心的绝望。
  他甚至还挥着手,和周边邻居打着招呼。
  只不过谁也看不出,他不是在打招呼,他是在诀别。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随意,步伐轻盈的走进留香阁的大门。
  这里的舞娘和姑娘,笑的和往日一样灿烂和开心。
  在李墨香身上喘息的若兰,和昨天一样柔软,和昨天一样饥渴。他也和昨天一样的满足。
  留香阁的老板娘和往日一样妩媚:“李爷慢走,下次再来!”
  李墨香的宅院里,除了假山花草以外,已经一个人都不剩了。
  他用仅剩的十两银子,买了一件丝绸衣衫和一壶十年窖藏的女儿红。
  李墨香伸展四肢,舒适的躺在浴池里,享受着人生最后的一次花瓣澡。
  这件他每天都要做的事,现在却显得非常奢侈。
  他闭上眼睛,开始忏悔自己罪恶的一生。
  人,为什么总是在死前,才愿意真正的忏悔?
  没有仙女给自己更衣,没有仆役给自己端茶。
  李墨香脸上写满了无奈。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给自己穿衣服,竟然也是一种享受,他甚至舍不得马上穿好,穿的非常缓慢。
  是不是因为这是他最后的一次花瓣浴的关系?
  每一个宅院,往往有一张代表主人权威的椅子。
  穿上新衣服的李墨香,现在就坐在大堂的太师椅上,他活着是这个地方的主人,就算死了,他还是主人。
  他坐在嵌玉虎纹桌前,缓缓给自己倒酒。
  他发现,自己已经很多年没给自己倒酒了。
  最后见一面邻居,最后风流一次,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又喝下了最后一杯女儿红。妻儿也已带着钱财散去。
  他不舍得的东西,现在都已经享受过最后一遍了。
  如果时间允许,他可以将自己的后事安排的更好。
  只可惜冷云风给他的时间太少。
  太阳开始西沉,离酉时又近了一分。
  李墨香理了理新衣服的褶皱,又固了固头上的发髻,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既然干干净净的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一定要干干净净的离开。
  李墨香还不到五十岁,就已经和九十七个女人睡过觉,取过九个老婆,尝过一百年以上的美酒,杀过名声赫赫的大侠。
  这一生虽然短暂,却辉煌和灿烂,他已经满足,已经没有遗憾。
  如果有来世,他一定选择还做李墨香。
  他看着桌上的银棺材和银灵位,很平静的笑了。
  他觉得,自己是哭着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要笑着离开。
  宅院的大门全开,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走进来,没有一点戒备。
  李墨香已经认命,他放弃了抵抗命运的念头。
  他又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忽然有一个很有趣的疑问。
  死了以后,会看见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问题,冷云风帮助他解答。
  冷云风提着刀,脚步平稳的走到了李墨香面前。
  李墨香脸上的平静,瞬间就被某种神奇的魔力敲的支离破碎。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二章)
  冷云风穿着洁白的衣服,微乱的头发和虬髯须和衣服一样洁白。
  须发已白,他却不是老人,他的皮肤还很细嫩,只不过苍白的就像他现在穿的衣服一样。
  你永远不可能在冷云风的身上,找出除了白色以外的另一种颜色。
  李墨香脸上的表情,并不是因为冷云风的外表,而是他一双比雪还白,比灯还亮的眼眸。
  倒影着李墨香人影的双眸,仿佛看穿了这个人的一切,散发着永无边境,深沉萧然的肃杀之意。
  李墨香现在就好像一只老鼠,已被逼到死角,没有退路,没有希望,只等待花猫戏耍宰割的老鼠。
  冷云风的目光,比一只胜利花猫的眼睛,更亮,更狠,更冷。
  杀意,仿佛也和他的人一样,洁白而平静。
  李墨香甚至在冷云风的双眸里看见了自己的死装。
  冷云风还没有拔刀,在心理上,却已经将李墨香杀死。
  李墨香心如止水的状态,现在已经掀波涛汹涌,他感觉到这一生从未感觉过的恐惧和压迫感。
  他想起了曾经风花雪月的朋友,想起了远方的娘亲和父亲。
  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好。
  李墨香忍不住又想起了九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想起了留香阁里的若兰,闻到了桌上传来的酒香。
  本来他还想明年再娶一个老婆凑个整数的,看来是没机会了。
  他还是留恋这个世界的。
  人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会真正的留恋这个世界。
  一个人若活的越好,就越舍不得。
  李墨香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放弃生存的权利?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懦弱,胆怯到连挣扎都抛弃了。
  只不过这些想法都已经太迟了。
  因为那个替李墨香划分阴阳两界的人,已经站在了他前面。
  冷云风目光冷淡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不是人,是目标,他缓缓的握紧了手里的刀。
  桌上的酒壶已经见底了,李墨香依依不舍的喝下最后一口女儿红,长长的叹了口气,这杯酒,实在太珍贵,太奢侈。
  他打破了沉静,李墨香淡淡的问道:“你的雇主是谁?”
  一个杀手,会从无数人嘴巴里,听无数遍这个相同的问题。
  冷云风当然也不例外,这是他第七十六遍听到这个可笑的问题,他也将要第七十六次拒绝回答。
  没有得到答案的李墨香,并没有追问,他知道杀手的规矩,更了解冷云风的为人。
  夕阳从外面照进来,将冷云风的影子拉的很长。
  李墨香的脸已沉浸在阴影中。
  酉时和死亡越来越近,冷云风的目光越来越冷,李墨香的内心越来越慌乱。
  等死,永远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李墨香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压迫感,决定早一些离开这个不舍的世界,早一些摆脱冷云风看自己的眼神。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匕首和他的衣服一样华丽,鞘上嵌着六颗明珠。
  这是他三十六岁生日那天,朋友送给他的防身之宝。
  现在他却要用这附有防身含义的匕首,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多么无奈和残酷的一件事。
  人,在自杀的时候,通常会比杀别人时更狠,更有效率。
  李墨香闭上眼,在心里默许一声“红尘,永别了。”后,就用匕首往自己的喉咙刺去。
  可惜他却没有成功。
  “波!”的一声,尖锐的匕首被冷云风的刀弹开了,冷云风的目光比刀还尖锐。
  李墨香怔怔的看着落在地上的匕首,惨笑道:“你为什么连自杀的机会都不给我?”
  “因为时辰还未到。”冷云风的回答简单而明确。
  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李墨香对冷云风的了解又深了一些。
  每个人都有等待的经历,有一种等待,却是最痛苦,也是最平静的。
  等死。
  没有人能形容李墨香生命的最后一刻,是怀着何种心情度过的。
  李墨香身上,还残留若兰的发香。
  夕阳更浓,大堂上多了一种颜色。
  鲜红的血色。
  洁白的刀,轻轻的划破了李墨香的喉咙。
  染红了新衣服,染红了嵌玉虎纹桌。
  刀,却依旧干净,白的发亮。
  冷云风从未割下过目标的头颅,在他看来,给别人留一具全尸,是他一生中,唯一对生命保持尊敬的一点。
  人已归,酉时正。
  雾似云,云若雾。雾比云白,却没云那么浓。这朦胧的雾就静静的飘荡在小镇的路上,让这小镇看似仿佛是云间的仙境。
  白色的雾有朦胧的美,凄凉的宁静和飘逸的潇洒,以及和雾一样雪白的杀意。
  杀气是从这个从雾里走出的杀手所散发的。雾和云虽然很白,但这个杀手更白,当你见过这杀手时,便会认为世上最洁白的事物不是云或雾,更加不是雪。
  雪不能形容他,只能用他来形容雪。雪就好像是他的脸,洁白,无瑕疵和刺心的冰冷。
  杀手身着的衣衬是洁白的,长靴也是白色的,就连他的头发、眉毛和绕颊的虬髯亦是雪白。但他看起来并不像老人,因为他的皮肤很细腻,皮肤也是雪白的,嘴唇也是雪白的。
  那种消沉的杀气,是从他一双眸子里发出的,他的眼珠和瞳孔也是雪白的。他手上提着一柄刀,刀就插在白蛇皮所制的刀鞘里,比雪还白。
  他像雾一样的走在街道上,全身看不见除白色以外的第二色。衣衬、发须、眉毛、刀、眼睛和嘴唇都是白的,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时,也看不见因衣衬褶皱而显出的阴影。
  他白的看起来仿佛是云和雾所凝滞成的人,也好像是雾里忽然飘出来的仙人。
  他和雾真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行走的速度和雾一样缓慢,和雾一样的无拘无束,和雾一样的潇洒。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看起来没有雾那么稀薄,他全身充满着无穷的劲力和深沉的杀气。
  这个“他”,就是冷云风。
  外号“袂不血”的冷云风。
  冷云风从来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要去杀一个人。
  他停在了杜云秦的宅院外,冷云风不认识杜云秦,就好像杜云秦不认识冷云风一样冷云风把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交给了杜府的管家。
  杜云秦是一个刚满五十岁却全身带劲的人,以前也是武林中的佼佼者,一招“长虹贯日”的剑法练的出神入化,曾和孙华通大战过一天一夜不分胜负。
  自从败给孙华通后,杜云秦就成了一个珠宝商人。
  钱赚的越多,生意上的仇家也自然越多.
  当杜云秦接到管家交给自己的银棺材时,他就知道,做了一辈子的缺德生意,赚了钱,却赔了命。
  他颤颤惊惊的打开了棺材,看见了棺材里的灵位后,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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