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杀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要杀人-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江希文进来,笑着,“你很会杀鱼。”

    “别进来,你没见厨房很滑吗?你今天不去工地上看?”方芬芬装作不看他。

    “工地没你好看。”江希文喜欢她,因为她好像什么都不懂,又好像懂一点什么。脸很中国化,典型的中国人性格,爱说假话,但很直接。

    方芬芬不再搭话,把鱼掏空的肚子放到水龙头下洗,血水流出来,开始很浓,然后很淡。

    江希文认真的看着,原来女人杀鱼的动作也可以这么好看,自己倒是很少用刀子,可能用起来比不过这一半熟练。

    中午,费青龙没有回来,邓益明知趣的端着饭碗坐在台阶上和其他工人一起吃饭,鱼肉很好吃,鲜嫩甜美。方芬芬不再羞怯,和江希文聊着自己读书时候的事,一脸怀念,一抹遗憾。

    费青龙走到十里铺那个桂林米粉店,胡美丽认识他,凡是欠他的他都认识,无论过去多久,这是个好习惯。

    “麻烦你,胡老先生在家吗,我找他有急事。”费青龙讨好的问,毕竟身无分文又求人。

    胡萝卜招呼着客人,理都不理他,只是轻声道,“在里面自己去找。”

    费青龙看到胡萝卜的时候,胡萝卜也在看着他,镜框里的胡萝卜笑的挺落寞。

    
 


我要杀人 正文 (二十七)

    胡萝卜死了。

    “他怎么死的?”费青龙的汗又冒出来,天气有点冷,汗一蒸发,全身抖动。

    “死了就死了。别问了。”胡美丽的脸上看不出一点悲伤的表情,“干他这行,迟早是这样,活一天,赚一天。你走吧。”

    “我的转运符弄丢了。”费青龙喃喃自语。

    胡美丽把客人吃剩的米粉汤往阴沟里一倒,看也没看费青龙一眼,“自求多福吧,老爷子临死前说的。”

    费青龙掉转头,觉得人生没有什么希望了。街上那些喜气洋洋的脸,映衬着身无分文的自己孤独的影子,人,除了钱,为了什么。有很多的钱,有些男人的妈妈大概不会不喜欢自己了。如果不喜欢,就用钱砸到她喜欢为止。

    走路?坐霸王公车回去?

    后者吧,但愿别再碰见狐狸大妈。否则真是霉运到头了。上车,还有个座位,心想着,如果钱包不丢就好了,里面除了幸运符还有好几百块钱呢,这小偷真可恶。

    骂着骂着脸红起来。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肚子也叽叽咕咕的响,放了一个屁,更饿了。

    这世上,有人在公车上睡觉,有人满世界把自己的儿子找,找不到儿子,刘思远很少睡安稳,半夜醒来总是到刘昆健房里去坐着,坐到天明。有时候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人一入江湖,江湖就是人。

    下午,刘思远一个人吃饭,屋子里灯很黑,去拿碟子盛点酱油蘸饺子吃。打开碗柜,碟子少了一个。因为经常要请碟仙,家里的碟子都是有数的。

    找了找,在碗柜的角落里找到了碎片。

    谁在玩碟仙?而且问的问题让碟仙发狂?

    是碟仙害刘昆健?

    酱油也不拿了,看着碎片发呆,如果是昆健冒犯了碟仙,凭自己和它的交情,应该儿子不会死的,最多精神失常出走几天,会放他回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这些日子请了几次都没请出来,失败。

    想到这里,又突然有些希望,打开门,准备到处走走,白头发比从前多了一般,显得越发阴阳乖戾。

    村民李大发挑着一担子橘子准备去城里卖,沉甸甸的胆子,还要翻山,但又能如何,总不能让小孩读书连个铅笔头都没有。何况现在橘子好卖――如果不遇见城管的话。

    山路很少有人走,因为陡峭,有几个钱的都喜欢坐汽车进城。刘思远更是如此,他很有钱,他可以住城里,但他怕不安全。

    李大发算了算,来回路费大概要十块钱,不划算,今天不下雨,走山路,倘若能顺便捡到些山梨、野栗子、野猕猴桃之类,可以顺便帮小孩买个书包,让他也炫耀炫耀。

    想到这,加快了脚步。

    终究是累了,放下肩膀上的担子坐在树下休息。闭上眼小憩,但不敢睡太久,怕睡过头误了时间。醒来的时候发现橘子上有很多小虫。

    李大发拿手拂去,拿起来一看,蛆虫。

    哪里来的?

    头皮有点痒,下雨了吗?抬头一看,数十只奶白色的蛆虫往下落,落在地上没有死,迅速有节奏的蠕动,小小的一条一条。

    这棵树很高。但树叶落了一些,隐约可以见到天空。李大发往后退了退,想看的更清楚。终于看清楚了,橘子也不用卖了,小朋友的新书包也没有办法炫耀了。连滚带爬的下山,一边大喊,“树上吊死人了。”

    公安局的速度还算快,快天黑的时候赶到了。

    赵队长指挥着一个实习刑警,“爬上去,放下来。”

    实习的刑警是很佩服他,虽然略胖,但很吃的开,白道黑道。实习生小伙子嗖嗖的爬上去,敏捷迅速。

    “是只猫。”实习刑警道。

    众人虚惊一场,赵队长喊着,“剪断绳子,让它掉下来。”

    不知道哪家调皮小孩干这缺德事,围观的村民道。

    实习生拿出剪刀,伸手一割,绳子断裂,啪的一声响,掉地下了。

    赵队长对围观的人说,走啦走啦,有什么好看的。心想着,耽误老子饭局。

    在赵队长旁边的警察突然道,“赵队,这不是猫,是个小孩。”

    夜幕降临,所有人顿时默不作声。赵胖蹲下来仔细看,果然是个小孩,黑糊糊的肉已经微弱蜷缩成一团,脖子还上系了块玉。全身裸着,身上和嘴里爬满了不停涌出的蛆虫,但肉没有腐烂,乍一看,象只被剥了皮的猫。

    “尸体有伤口,但被盐水浸泡过,所以肉没有腐烂。”法医在鉴定室肯定道,“吊上去至少有两个月。”

    赵队的眼光停留桌上的一张寻人启事上。刘昆健,男孩,7岁,两月前不慎走失…。。

    难道是老刘家的孩子,那可不得了。马上抓起电话给刘思远拨号。

    “喂,老刘吗?我老赵啊,麻烦你来一趟公安局。”赵胖的手也在发抖。

    
 


我要杀人 正文 (二十八)

    赵胖心里很清楚,这家伙不好惹,如果真的是他儿子死了,不知道多少人要赔命进去。

    我们总是扮演别人的出气筒或发泄物。上级的、父母的、男朋友的、女朋友的,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们也常常用情绪去伤害别人。美国超市狂人用枪扫群众,也只是想让世界上的人都知道他今天很愤怒而已。

    “他戴着一块玉。”刘思远回忆道,“从小就带着。在哪现在?”

    赵胖愣了一下,算是默认。

    “在哪?”刘思远激动了,眼睛湿着,咽了咽口水。

    “你最好还是不要见。”赵胖叹息。

    “快点带我去!”刘思远的眼光锐利如刀锋,象要杀进人心里,见,怎么不见,死了的,也要见,不见不死心,见了心才死。

    赵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我们一定会尽快破案。一定。”

    “在哪里?”刘思远这次问的有些飘忽,他既希望能够快些见到儿子,又不希望这么快见,万一真的是刘昆健,简直不敢往下想。

    “法医鉴定室”几个大字很是鲜艳。晚上看起来仿佛是用血写的。

    如果不是那块玉,刘思远永远也想象不到在案上的那块黑乎乎的腊肉是自己的乖宝贝刘昆健,他很乖,老师也很喜欢他。虽然有时候很霸道,但不记仇。刘思远忽然觉得陪他的时间太少了。

    法医仍然在洗,戴着手套,一遍一遍冲那些涌动的小蛆,爬上手套也不怕,见惯不惯。他们是死亡之虫,只要有尸体,有腐烂的气息,不请自来。相对而言,面包虫显得纯情很多,那是喂高级鱼的。

    越来越多的尸虫。整个房间充斥着药水刺鼻的味道。而刘昆健,仅仅是个躯体,风干而僵硬的。没有了表情,不会再开口说很痛啊,很痛啊,痛死了啊。

    这个地方一般人是不能进入的,但地方小,势力大的人还是能够出入自如。

    刘思远的心碎了,犹如邓益明看见邓小虎的心碎。心碎又如何,命是如此,除了怀念,就是埋葬。

    心碎伴随着腿软,瘫倒在椅子上,人成了一堆肉,看着刘昆健这样受苦,自己无能为力。刘思远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我要杀人。”

    赵胖听了,心里一寒,祈祷着,别在我管辖区域范围杀,要不年终将近泡汤。

    “不要激动,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赵队长收了收小腹,紧跟着小腹里的肠子也收了收,一阵便意。这种事说来就来,热气腾腾,犹如爱情。

    “当时我们调查了那个城里女孩,那天到你家请碟仙的还有邓益明,我们也怀疑过他,可他后来一直都没有回来过,上头也对这个案子十分重视。”赵胖说话语速有点快,劈劈啪啪象拉肚子。

    “一定是他干的。他迟早是要害死我儿子的。”刘思远的眼泪流出来,“为什么不直接杀,而要让他受苦?”

    你自己在调派死人去杀人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给邓小虎留个全尸呢?

    当然,刘思远不会这样问自己,我们也不会问我们自己,被别人伤害的时候咬牙切齿痛不欲生,你对别人做的一切,似乎都是理所当然。

    很现实,世界就是这样。美国人杀伊拉克人和伊拉克人杀伊拉克人是一样的吗?不是。

    “别解剖了。”赵胖看着刘思远离开法医室,回头对拿着刀子准备切开腹部的法医道,“收拾收拾,让他拿走,别惹麻烦。他要全尸。”

    刘昆健睡在一个纸盒里,长方形的装着。放在桌子上,那是他曾经写作业的桌子。他已经变得很轻,水分都被风干了如果他是板栗或红薯,大概会甜。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碟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