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过的、还留在电车上的一员,而从隆斯崔及其友人上车之后,就再没有人离开电
车一步,除了一个例外,这个人奉达菲警官之命下车,但很快回到车上来。
“我们也十分确定,车上所有人稍后在车库接受侦讯,经过彻底的搜身,并没
有任何手套的踪迹;而且,你们也必定记得,这批人下车到进入车库这一小段路,
两旁全站着警员和刑警,事后这段路一定范围之内也未发现手套。还有,巡官,你
仔细回忆一下,在你跟我叙述完所有经过之后,我是不是特别问到,这批人的随身
携带物品是否有手套一类的东西,当时你也断然否认。
“换句话说:虽然凶手仍然留在车上,但这里有个极不寻常的情况,就是执行
凶杀的这个重要道具,居然在行凶后不翼而飞了。它不可能被扔出车外,因为隆斯
崔一行人上车之后,车窗就没再开过一个缝;它也不可能被丢出车门外,因为仅有
的几次开门,都由达菲警官亲自把关动手,确认绝对没人可混水摸鱼,否则达菲警
官一定会注意到且报告此事;这手套也不可能在车上销毁扔掉,否则搜车时必有残
骸存留而立即被发现;甚至也没机会交由共犯或偷塞到某个无辜的乘客身上,因为
那样的话手套也自然会浮现,而浮现在共犯身上和在凶手身上基本上并没两样,至
于嫁罪其他乘客的情形,很显然在搜身时证明并未发生。”
“如此说来,这幽灵般的手套究竟怎么凭空消失的?”雷恩停下来,喝了一小
口咖啡,那是稍前胖法斯塔夫端来给这主客三人的。“推论至此,二位,我真心告
诉你们,我心里非常振奋,布鲁诺先生你提到奇迹,这一刻摆在我眼前的不就是个
奇迹吗?但尽管手套的消失如此神秘难解,但我依然不相信较无稽的解释,只简单
寻求不违背古老逻辑法则的理性解释,意即它必定是经过某种方法、经过某种媒介
处理掉的。手套既没有扔出车外,也没留在车上,那答案很单纯了,就是有人下车
顺便带了出去。我们知道,事发之后,仅仅只有一个人下过车,这个人就是售票员
查尔斯·伍德,经过达菲警官下令并亲自开门,前去通知警员墨洛以便向总局报案。
至于在第九大道执行交管任务的警员希坦菲德,看见可疑主动跑来一事,由达菲亲
手开门,而上车后也就从此一直待在车上;至于伍德找来的警员墨洛,情况和希坦
菲德一模一样。也就是说,凶案发生后,有两个人上了车,全是警员,但离车的人
就只有一个伍德,当然,他是去而复返,最后仍留在车上。
“于是,我被迫面对这么一个结论,极不可能,极异想天开、极其违背外表常
理:把手套带离凶杀现场并予以处理的人,竟是电车售票员查尔斯·伍德。当然,
这个结论一开始连我自己都悚然一惊,但却如此确凿、合逻辑而且无从妥协,我不
得不接受这个结论。”
“真是神奇得不得了。”布鲁诺长叹。
雷恩露齿一笑,继续说:“好,是查尔斯·伍德带走手套并予以消灭,究竟他
就是凶手或他只是共犯?是否他只是利用事发的骚乱声,由凶手手中接过手套负责
消灭证据?”
“你们二位回想一下,在萨姆巡官叙述后的讨论时,我会说谋杀的经过我已大
致清楚,但并未进一步阐明,理由是,当时我无从清楚判断伍德是凶手或是共犯。
我怀疑伍德并非真凶,只是共犯,可是,伍德直接涉及这桩命案却是不争的事实。
因为,若伍德不知情而凶手把手套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无辜被嫁罪——如此,
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时被发现,要不就是伍德自己发现也必然立即报告警方;换句话
说,手套既未在他身上找到,又不见他主动报告,那只有一种可能,他利用通知警
员墨洛的机会带走手套并予以消灭,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处理这手
套是为自己还是替别人。”
“清清楚楚——跟拍下照片来一样清清楚楚。”萨姆低声应着。
“这里,有个关于心理学上的验证,”雷恩轻柔地继续解说,“我们依据逻辑
再来清理伍德的涉嫌,当然,他不应一开始就存有如此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行凶后
有机会离车并扔掉手套,不,他绝不该冒这个险,而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心理准备,
即他没机会处理掉手套,事后的搜身,这副手套会在他身上被发现,而这正是这个
巧妙的谋杀计划中最最绝妙的一环!因为即使伍德身上发现手套,即使车上再无任
何一副手套,他仍能理直气壮面对审讯。毕竟,售票员戴着手套一向被视为理所当
然,就算在炎热的夏天,手套仍是他执勤时的正常配备。想想看,一位售票员,整
天得收钱找钱,他拥有这一点基本的心理方面优势,即手套在他身上发现会被看成
理所当然。顺着这可信的推论,使我对自己有关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确信,毕竟,
如果伍德事先并无把握消灭这保护他行凶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寻常最不惹
眼的护手方式,比方说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难以确保隔绝毒针。
“另一方面,伍德的谋杀计划其实应避开雨天,雨天迫使车门和车窗密闭,因
此选在好天气的日子下手比较有利。若是好天气,他随时有机会将手套偷扔出车门
或车窗之外来消灭罪证,而警方也无从认定丢弃者是谁——这一点对伍德很安全—
—毕竟整辆车上谁都有机会也有嫌疑;同时,好天气时,电车一路开来乘客上上下
下频繁,警方也非得考虑凶手早已离车这种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选择好天气下手最
有利,何以最后他却在个暴雨滂沱的日子来谋杀隆斯崔呢?这实在困扰我相当一段
时间,但经过一段专心推敲,我以为不管晴天或下雨,这个特别的晚上可提供凶手
一个几乎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最重要的原因是,当天隆斯崔有一大群朋友同行,
其中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嫌疑犯。可能正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好运气太诱人了,
让他顾不得原订的计划毅然出手,而恶劣的天气果然也干扰了他本来更周详的杀人
计划。
“而且,身为一名售票员,他当然更拥有一般凶手锁没有的另外两样优势。第
一,众所周知,售票员的制服外套口袋,为了装零钱并且收钱找钱不断摩擦,因此
皆衬着一层坚韧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凶器放进其中一个口袋,随身携带,一抓住
好机会随时可下手。我猜,售票员极可能把这浸了毒液的插针软木塞,带进带出已
数星期之久;第二,身为售票员,他比车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把凶器偷放进被
害人口袋中,因为,正如四十二街电车当天实际情况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须通过售
票员身边,尤其在交通高峰时间大批乘客蜂拥而上时,这个优势更是确立。于是,
加上这两样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讨论,对我个人而言,更确信了伍德的涉嫌……”
“不可思议,”布鲁诺这时再次赞叹,“不可思议到可怕的地步了,雷恩先生,
您所说的和史托普的自白,每一处细节都完全吻合,而我清清楚楚您并未和史托普
谈过话。史托普坦白,那个插针软木塞是他亲手做的,至于纯尼古丁毒液则正如谢
林医生在验尸报告中所说的方法——从市面上买回杀虫液加热蒸发,来得到纯度极
高的纯尼古丁毒液,然后,他再将针浸到毒液之中。至于,他将凶器放入隆斯崔口
袋的时间,是隆斯崔站在后车厢帮同伴买票、等着找回零钱那一刻。在进一步自白
中,史托普也提到,他原先的确计划找个好天气晚上下手杀隆斯崔,但当天晚上,
他一见有一群人跟着搭车,觉得有机会把嫌疑转嫁到这些人身上,这样的机会不可
失,使他顾不得天气的问题。”
“正如哪位学者专家所说的,思考胜于实证。”萨姆插嘴。
雷恩仍带着微笑,“巡官,从你这么一个实证主义者口中说出,这样的赞美我
觉得非常光荣……我继续说下去,现在你可清楚了,从你对第一桩命案的叙述,我
完全确定伍德的涉嫌,但我无从判断他究竟是凶手,或只是个共犯,甚至只是另一
位我所不知的凶手暂时利用的工具而已。这些,当然是警方接到匿名信之前的情形。”
“至于匿名信到达之后,很不幸的,我们没有人知道伍德是寄匿名信的人,等
我们做完笔迹鉴定知道真相,第二桩凶案已经发生,根本来不及防止。警方刚接到
匿名信时,外表看起来,很像一个无辜的目击者,意外得知了这可能带来生命危险
的凶杀真相,因此为了保命而冒险和警方联络。当我看了信且知道伍德是寄件人,
而我又确定伍德知情,绝非只是无辜的目击者,由此分析这封信的意义便只有以下
的可能:第一,这封信出自凶手手中,想误导警方,把嫌疑栽到另一个无辜的人头
上;或是第二,这是作为谋杀共犯的伍德,基于某种理由想供出谁是真凶,或在凶
手的指使下,要嫁祸给第三者。”
“但这里有个错误的前提,即伍德已经死了,被谋杀惨死了。”雷恩手指交叠
在一起,并再次合上眼睛,“在如此矛盾的直接照射下,我被迫得重头来一次,根
据此信及当时的情况分两方面重新分析。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于:如果伍德是杀隆斯崔的凶手(而不是共犯),为何
他自己反而丧命于默霍克渡轮上,谁杀了他?”雷恩带着笑容回忆当时,“从这个
问题,我们可顺势得到一些有趣的想法,我马上看出有三个可能:第一,伍德就是
凶手,还有共犯协助行凶,而到头来这名共犯下手杀了他——可能是这名共犯怕伍
德出卖他,或怕伍德以类似教唆犯罪的罪名,将谋杀责任栽到他头上;第二,伍德
是单人作案,并无共犯,而他想将罪名转给无辜的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