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具女尸里的隔膜是我早就想吃的,也许习惯成自然,我就拖出了那具女尸,也许这么多年连我自己都没注意到,除了隔膜,我还对尸体的其他部位也有了兴趣。呵呵呵,呵呵……”
在史潜的呵呵笑声中,几乎所有人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本以为命在旦夕的史潜临终前,良心发现因此才坦白忏悔,可看他现在这个样子,不但没有丝毫悔意,相反的还很享受。
在呵呵诡笑中,人魔史潜再次病发,这一次他没再挺过来,带着一张扭曲的脸,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望着史潜因抽搐而卷成一团的尸体,众人都愣了一会没有说话。
朝歌则是稍感遗憾,如果史潜再活片刻,也许可以再问他一些问题。
梁库忽然用手指弹了一下铜震。
“史老魔,最后让你听两声,就当是送你一程了,到了那边好好过日子。放心好了,你的宝贝铜震,我会替你好好保管的!哈哈!”
接着梁库又走到还在发愣的阿志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呵呵,我总算明白什么叫人不可貌相,老实说从一见到你,我就没当你是个好人,现在总算澄清了。对不住了啊!呵呵!”
被梁库这么一搅和,气氛为之一振,众人轻松了许多。
可这一轻松,肚子却又闹腾起来,古傲已经饿的肚皮贴脊梁了。
门卫老张刚才一直在听,都没有说话,临到史潜咽气才终于说了句:“贪污受贿,罪有应得!罪有应得!”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这位可爱的老张,耳朵已经背到这种程度。
不过他似乎听懂了众人在吵饿,弯腰往外走,要去给大伙做点吃的。
梁库逗趣说,不是老张听懂我们吵饿了,而是他老人家自己也饿的快不行了。
这边安顿一妥,朝歌就陪老张去门房,那里情况不知道怎样了,如果缺人时间过长,怕会引起外面经过的人怀疑。
临走前把阿志那支手枪交给梁库,朝歌总觉得这东西还是在自己人手里比较安全。
朝歌和老张两人,一前一后出了车库向门房去。
他们快要到门房时,突然发现门口有几个大汉,在探头探脑往门房里看。
朝歌反应机敏,一闪身躲在一棵大树后面。
老张却没看见,自顾自的低头往前走。
朝歌不禁捏出一把冷汗,看这几个大汉目光闪烁,想必一定是四处寻找自己的术人。
如果放他们进来,老张再按自己的理解,说馆里员警在办案,非引起几个大汉的怀疑不可,那可就糟了,但他想阻止老张时已经来不及。
几个大汉隔着门大声呼喝老张,老张耳背听不到,还是往自己的小屋走,直到发现巨犬挣铁链才看到大门后的几个人,他这才走了过去。
对了半天话,几个大汉都累出一身汗,也没问出个究竟。
问话的大致内容,无非是看到几个外地人没有,尤其是一个微瘦个子挺高却有点冷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当然指的就是朝歌。
老张却不管你怎么问,反正他来回都是一句话:“回去吧,今天馆里不办公!”
几个人终于知道,这老头耳朵不是一般的不好使,简直跟聋了没什么区别。
有的就开始唧唧歪歪,嘴里不干净了,见老张还是没任何反应,看来是真的耳背,又朝门缝使劲往里瞧了瞧,也没见什么异常。而且这么大的园区要想搜那还不是浪费时间,于是就骂骂咧咧的往别处去了。
朝歌收紧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刚想走出来,却忽然听到老张透过门缝喊那几个大汉:“喂,等等,我有点事要跟你们说。”
几个大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邪笑着像是看到了点希望,一起又走回来。
其中一个人堆笑道:“老头……老师傅,什么事啊?是不是看到那伙外地人了?”
此刻朝歌的心又悬了起来,心念飞转,寻思着,一旦门卫老张无意泄漏了己方这几个人,该如何紧急应对。
就在几个大汉的期待与朝歌的担心中,老张透过门缝,对着把头凑过来的几个大汉大声道:“要是家里有人死了,别急着往馆里抬,怕是明天也办不了公。”
几个大汉差点没背过气去,狠狠骂道:“我呸!你这个老不死的老聋子,你们家才死了人呢!”说着抬脚猛踹门。
门卫老张一脸懵懂说:“有话好好说,年轻人,家里死人伤心归伤心,可也别乱踹门呀!这可是公家财产!”
大门里闹的正欢,这边的朝歌却忍不住乐了,他很少这样会心的乐,亮贝一样的牙齿在阳光下格外养眼。
几个大汉,门也踹了、人也骂了,其中一个年岁稍长的人,见跟一个老聋子这样纠缠下去实在没趣,便劝几个哥儿们办正事要紧,几个大汉又骂了几句才告散去。
等几个人走远了,朝歌才走出来。
门卫老张正在抚摩那头巨犬,巨犬则一改凶态,摇头摆尾的往老张身上扑。
老张抚摩它再三,可以看出疼爱之情,好一会才回身去房里煮饭了。
朝歌绕过狗,凑到门前往外窥探,回身的时候他吓了一跳,那狗并没像往常一样,像是要吃人似的望着朝歌,而是冲着朝歌摇头摆尾,嘴里流出好长的口水。
朝歌心里纳闷,就在今天早上,巨犬还要吃人似的对着他,现在怎么忽然如此亲匿?
巨犬还在摇头摆尾,口水长流,鼻子不停闻嗅着朝歌。
难道是自己身上的什么味道让巨犬非常喜好?
朝歌闻了闻自己的衣袖,还可以隐隐闻到些尸体整容间那种尸肉腥臭气味。
他不禁眉头一皱,这狗该不会是喜欢这种气味吧!
忽然他心里一惊,想起一个相同的细节。
巨犬曾经对冒充馆长的阿志也这样过,现在想起来,当时阿志被吓个半死,很明显他隐藏在殡仪馆期间与巨犬很生疏,难道当时阿志身上也残存了这种尸肉气味?
朝歌越想越不对,要知道,之所以自己身上还残存着尸肉气味,那是因为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气味浓重强烈,而且他在地下室停留的时间不短,所以气味才残留在衣裤上,久久不去。
可是昨天那具女尸则是刚刚剖开,一是气味没这么浓烈,二是地下室阿志与史潜只是极短时间的厮斗,然后就迅速离开了。
况且阿志从办公区听老歌金曲到带朝歌去取药布,中间又过了那么长时间,即便带出一点尸肉味,也早该散的干干净净了,巨犬又怎么可能那样亲匿的闻着阿志流口水呢?
那只有一种可能,阿志在与朝歌碰面前不久,一定与剖开的女尸,近距离接触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换一个说法,也就是很有可能,女尸就是阿志亲手剖开的。
再联想一下史潜临死时那种歹毒的阴笑,还有这狗的古怪喜好,朝歌一下子全明白了。
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紧紧捏住。
朝歌急了,他再急的时候也都是快步而已,可现在他开步跑了,他要以最快的时间赶回车库,晚了就怕出了天大的不测。
朝歌第一脚踏进车库的时候很安静,所有人都挤在一起,倒在地上睡着了。
他试图弄醒梁库,但怎么推都不醒,再去推了最轻的房东老太,仍是不见反应。
他知道已经发生了不测,正准备动手去碰阿志的时候,忽然听到两声咯咯怪笑,一直装睡的阿志坐了起来,手中拿着那把朝歌临去时交给梁库的手枪。
朝歌不懂所有人怎么了,身体没伤口却昏睡不醒。
阿志阴笑着:“不用担心,他们只是吃了稍稍过量的安眠药。”
“安眠药?”朝歌有点不解。
“没错!就是安眠药!”
阿志得意的说:“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一时从哪里来了那么多安眠药?”
朝歌正是这样想。
阿志表情忽然一黯。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瘦吗?比二十年前的我,足足瘦了三十公斤,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自从开始追踪史潜,我就逐渐患了失眠症,每次入睡都要依靠安眠药,由于长期服用产生的抗药性,药量越来越大,但睡眠却越来越少,所以我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咯咯。”阿志忽然又笑了。
“不过这么多的催眠药素在我体内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让我在这位老太太用的什么梦什么丹下,可以顺利蒙混过关,而且还博得了你们的信任,咯咯。”
朝歌心内猛揪了一下,千算万算,却漏了这么重要一关。
最初在得知阿志是假冒馆长的时候,朝歌就曾闪过疑念,既然是假冒的史馆长,怎么会在房东老太那么厉害的遣梦丹催眠之下,还能说谎呢?
全是因为他一直以来,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地下室的那具女尸上,才造成如此致命的疏忽。
阿志忽然皱起眉说:“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你这么快从门房赶回来,而且看样子已经提防我了,你又是怎么发觉我的?”
朝歌说:“狗!那条闻出你身上尸肉气味的狗!”
阿志一愣,随即有点不太相信的看着朝歌。
“聪明!你的确很聪明!是我见过的所有年轻人中,最细心聪明的一个!不错,那具女尸的确是我剖开的……”
阿志的眼神忽然有点迷茫,有点悲哀。
“可又有谁会相信,一个曾是年轻有为、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最后沦落到人不人鬼不鬼的下场呢?”
阿志开始愤恨,朝歌甚至能听到他的咬牙切齿声。
“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史潜!他毁了我的一切,让我在一次次绝望中彻底崩溃。我一定要找到他!我要杀了他!我要吃了他……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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