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川广基继续保持缄默。
“好啦,审判长,我就东条宪司在去年十二月把时价一千万元的股票全部卖出,换回了现款一事,提起注意。那笔钱以什么方式到哪里去了,是隐藏在本案背后的重大秘密,也或许是决定这一案件性质的重大因素。”
三位审判官身子向前一探。
“辩护人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的去向吗?还是仅仅是一种推断呢?”
“以一个人的个人推断问别人的罪,恐怕是不允许的吧。我也是冒着以诽谤罪被起诉的危险呢!”
“那么,请说明一下事实。”
“好吧。在说明以前,先说一下作为前提的预备知识。在证券和股票业界,看涨和看跌,不断地在变化。股票的行市,近三年来一直在上涨,当然这是现在回过头去才看出来的。比方说,在中途的其一阶段,有人估计当前的行市已经到了顶点,不会再上涨了,因而把手里的股票全部脱手,是并不奇怪的。我推断东条宪司就是这样做的。”
“这只是辩护人的推断吧?”
“但是,事实将在警察的调查过程中得到证明。那笔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所以我委托了一个人,一家一家地遍访了经营所谓定期商品交易(即买空卖空)的公司。结果调查出东条宪司于去年十二月在木山商业公司存入了一千万元的小豆交易保证金。我现在提出申请由该公司的职员金田勉作证人来证明这件事情。”
“那笔钱现在怎样了?”
“东条宪司死后不久,东条康子给木山商业公司打来电话说:‘我丈夫突然死了,后来在清理各种文件时,发现了这笔钱的存款条,现在怎么办才好呢?’这种事情,按一般的习惯结清账目,付出现款,收回存款条就行了。根据该公司的账簿和金田勉的谈话,一月二十七日东条康子领走了一千一百三十万元现款,并留下了收条。”
“稍等一下。”审判长和其他两位法官耳语一阵以后说:“请继续说下去。”
“这笔钱,东条康子怎样处理的,是无法调查了。但是,证人后来以与此数目大体相等的金额进行投资的事是事实。而且证人又说不出那笔钱的来源,不断在法庭上作出虚伪的证言,据此,我断定这笔钱是从康子手里转到了证人手里,恐怕不能说是轻率的判断吧?再进一步,检举证人是杀人犯,我想也是不无道理的。”
审判长又和两位审判员耳语起来。
“现在进行合议。”
大概是三言两语意见统一不了,三位审判官又一次向合议室走去。
律川广基的身体,象僵硬了似的,一动不动。可是,这也许对在法庭上的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合适的。
我转过僵硬的脖子,回头一看,看见在记者入口的旁边,站着冢田允行等好几个记者,他们好象不知什么时候就要跑出去的样子。
五分钟以后,三位审判官回到法庭里来了。
“审理继续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六一条及刑事诉讼法规则一二二条,证人必须说明拒绝堤供证言的正当理由。若不说明理由,就要受到罚款或拘留的制裁。关于三乐证券公司和证人的交易关系问题,请证人回答辩护人的询问。”
“那笔钱是从一个第三者借的,我不能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津川广基开口说话了。
“审判长,这位证人的证言,是这样变化无常。”百谷律师以雄辩的口吻说。“血型问题是这样,一千万元钱的问题也是这样。事情若是与本案毫无关系的话,我也不会这样纠缠不休。但是,关系到一个人有罪和无罪、生和死的重大问题的伪证本身,就是重大的犯罪。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犯罪甚至是可以与杀人相提并论的。‘汝勿做伪证’——这是庄严地载入旧约圣书十戒之中的人间的最高戒律。对在法庭上作伪证的人,在场的官员是应该立即做出决定给予处分的。本辩护人现在对此一并提出检举。”
“检察官,请你谈谈对刚才辩护人的发言的意见。”
“我保留意见。”对这出乎意料的事态,连天野检察官好象也不知所措了。
“那么,我再次提出要求,请证人说明拒绝提供证言的正当理由。”
“理由,实碍难说明。”
吉冈审判长正颜厉色地对天野检察官说道:“检察官,法院对于证人的伪证及辩护人的行动,还没到进行处理的阶段,但对于证人拒绝提供证言,可以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六一条。对此,检察官采取什么措施呢?”
天野检察官好不容易下了决心似的,站起身来说道:“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马上以伪证罪逮捕嫌疑犯,请求发给逮捕证。”
“另外,关于辩护人检举这个证人杀人及尸体遗弃罪的嫌疑问题,根据刑事诉出法第二四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希望检察官马上进行搜查。”
这时候是差十分十二点,法庭上剩下的事情不过是些事务性的手续罢了。于是我立刻跑到走廊去,因为这时的当务之急,是抓住百谷律师,叫他谈谈感想。
“怎么样了?”冢田允行抓住我的胳膊问道。
“法院要以拒绝提供证言的理由把那家伙拘捕起来。大概是怕放走他以后,他会逃跑或者找别人为他的伪证作证明。检察官将以伪证罪对他加以逮捕,单这一点就最多可以判他十年,大概是想在拘留期间,再对杀人和尸体遗弃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耳濡目染,这点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冢田说了声“好!”身子向前一蹿,枪弹似地跑了出去。
①兜街是“东京证券市潮的代名词。——译者注
第十九章
这一天的审理就这样在上午宣告结束。这个案件如此急转直下,就连天野检察官也没有立刻进行反询问,是不无道理的。
当天晚上,我和冢田允行一起到百谷律师家进行了访问,这时才第一次见到了明子夫人。
我遍访了经营小豆交易的商店,了解了明子搞小豆交易的实际情况,又调查她秘密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况以后,才知道百谷律师在这次案件的审理中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可以说是这位夫人的功绩。
当然这里边也有她父亲大平信吾的很大功劳,被称做女将军的明子过去的业绩,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根本原因,毫无疑问,还在于他们那炽烈的正义感和人类爱。
百谷律师等为了拯救一个人挺身而出,这种努力终于得到了报酬。要没有他们的努力,那种公司的负责人,是绝对不会主动把别人在他们那里的交易情况透露出去的。
从这时到下次公审这一个星期里头,检察人员是非常忙碌的。以厅长为首的地方检查厅是怎样秘密筹划的,我一个法庭记者,是无法想象的。但仅从曾经负责本案搜查工作、现已调往广岛地方检察厅工作的桑本猛检察官忽然紧急来京一事,也可以想象得出检察官方面受到了多么大的冲击。
两天以后,津川广基以伪证罪被提起公诉,任何人都会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措施的。
检察厅方面大概做好了一切准备,要把工作转移到追查百谷律师检举的杀人、尸体遗弃的嫌疑方面去。
但是据我得到的情报,津川广基好象很顽固,一千万元钱他承认是从康子那里借的,但杀人、尸体遗弃罪,仍然坚决不承认。
要是说书或是推理小说的话,在这时候,可能要叫犯人低头认罪,引出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现实的裁判,可不是这样的。
只要不是同谋犯,同一个案件是不可能同时对两个人提起公诉的。
所以,只要检察官方面不撤销对村田和彦的起诉,裁判就要继续进行下去,一直到结案为止。
一个星期过去以后,在第五天的公审大会上,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看押村田和彦的法警,由过去的五人变成了两人。在进入法庭以前,村田还带着手铐,因为他是被告,这是没有办法时。但当他一进入法庭,没等审判官们出来,就把手拷给他摘掉了。
集中到村田身上的旁听人的眼神,也和过去截然不问了。
这一天的审判,是从检察官对津川广基的反询问开始的。
天野检察官的质问,是很严厉的。津川受到了百谷律师和天野检察官两个人的攻击。
他要垮了,他要垮了——我手里捏着把汗继续等待着。但是,津川广基的态度,依然很强硬。的确,他虽然承认借了一千万元钱,但这不一定与杀人有关。
进行了两个小时的反询问以后,天野检察官十分焦急地把接力棒交给了审判长。
以吉冈审判长为首的三位法官,进行了补充询问,但仍然没有多大的收获。
这天的下午由伊藤京二出庭作证,但这时候的他,已经被排除在这一案件的焦点之外了。
他大概是怕落个伪证罪,事实部分全部坦白承认了。这时,百谷律师和天野检察官,都没有对他进行深入的追究。
有关事实的审理,到此结束。六天后的七月一日,由检察官作关于被告人罪行的最后陈述和求刑①。
一直到这个时候,津川广基还没有垮下来。天野检察官的立场,陷入非常微妙的状态之中。
在日本,有所谓“检察官一体”的制度,就是所有的检察官,在执行公务方面,具有一个统一的人格。
当然,一切制度,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的。比方说,在审查或者搜查的过程中,检察官虽然换了,但其立场是完全不变的,这可说是一个优点。但搜查部的检察官和公审部的检察官,这时虽然是两个人,也可说是一个人。
天野检察官这时候或许已经承认自己是失收了。但是,过多地偏离开桑本检察官规定的路线,那是不许可的。
可能的话,说不定他已经想撤销公诉了。大概是因为他的处境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就想把一切都推给审判长去裁定。天野检察官对被告人罪行的最后陈述平淡无奇,是不奇怪的:“这里有两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