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这是我的枪!”胖子强尼嗷嗷地叫了起来。
“是吗?你想要回来?”奥默哈只能慢吞吞地说话,因为他脑袋还痛着。这会儿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那个金边眼镜先生,就近把他钉在一面墙上。用一枚钝钉子来钉。“我听说,在阿提卡(古代希腊中东部地区。现为希腊的一个州)对像你这样的胖家伙,强尼,有这么一个说法:”垫子越大越容易抢。‘你真想把枪要回去吗?“
胖子强尼一声不吭地转身走开了,但奥默哈还是瞧见了他眼里淌下的泪水和裤子上沾湿的一块。他没有一丝怜悯之情。
“他在哪儿?”卡尔·德勒凡忿忿地扯着嗓子问。 …
“他走了,”胖子强尼毫无表情地说。“我只知道这些。他走了。
我还以为他会杀了我。“
德勒凡慢慢站起身。他感到脸颊一侧有点痛,他用手去摸,然后瞪着手指。血。操。他去摸自己的枪,摸来摸去,一直摸到确信自己的枪和枪套都没了为止。奥默哈还只是头痛,而德勒凡却感到自己的脑袋就像被人当作了核爆试验场。
“丫拿走了我的枪。”他对奥默哈说。他口齿不清,简直听不出在说什么。
“彼此彼此。”
“他还在这儿?”德勒凡朝奥默哈走了一步,向左边倾斜了一下,好像他是在波涛颠簸的船甲板上,随后他竭力矫正自己的步态。
“早溜了。”
“多长时间了?”德勒凡看着胖子强尼,后者没吱声,他背朝着他俩,或许以为是德勒凡在跟他的搭档说话。德勒凡哪怕是在事事顺遂的情况下也没有一副好脾气,他大声朝着胖子咆哮起来,这一来他脑袋好像马上就要裂成千百个碎片了:“我问你话呐,你这胖狗屎!
那操他妈的杂种离开有多长时间了?“
“五分钟吧,也许,”胖子强尼木讷地说。“他拿了子弹和你们的枪。”他停了一下,“还付了子弹钱。我简直不敢相信。”
五分钟,德勒凡想。这家伙准是坐进了出租车。他们在巡逻车里喝咖啡那当儿就见他从出租车里出来。那已经快到高峰时间了。
出租车在这个时间段里并不好找。也许——
“快点,”他对乔治·奥默哈说,“我们还有机会揪住这家伙的领子。我们得把枪拿回来——”
奥默哈把拿到手的梅格枪给他看。起初德勒凡只是瞅着他们两人,随后真切的印象才慢慢凑拢来。
“好啊。”德勒凡晃悠着身子走动着,一开始兜出去的圈子不大,但慢慢就走开去了,就像被人朝下巴上狠击一记的职业拳击手。“你拿着吧。紧急关头我用那支霰弹枪。”他猛然冲向门口,这回倒没有东倒西歪,只是得扶着墙壁才能蹒跚地挪动脚步。
“你行吗?”奥默哈问。
“只要能抓住他就行。”德勒凡回答。
他们离开了。比起那穿蓝西装的人离去时,胖子强尼对他们的离去并没有显得更高兴些,但也差不多,几乎差不多。
2
从枪店里出来后,德勒凡和奥默哈甚至都没合计一下这家伙会从哪个方向坐出租跑掉。他们要做的是赶紧听一下电台调度的消息。
“十九号,”她的声音重复播送着。抢劫正在发生,出现枪击。
“十九号,十九号。位置在西四十九街三百九十五号,凯茨药店,劫匪是高个子,沙色头发,蓝色西装——”
枪击,德勒凡心里嘀咕一下,脑袋更痛了。不知道他是用乔治的枪还是用我的枪?还是两把一起用?如果这狗东西杀了什么人,我们就倒霉了。除非让我们抓到他。
“走,”他简捷地对奥默哈说,后者不需要他再说一遍。他和德勒凡一样明白眼下的局面。他打开顶灯和警报器,随着一声尖嚣驶进车流。这会儿车子很难开快了,已进入了高峰时段,奥默哈驾驶着巡逻车压着路肩走,两只轮子在人行道上,两只轮子在马路上,行人像一堆鹌鹑似的四下避闪。他的车一路往前挤,也不顾把前面一辆满载什么东西的大卡车后轮刮了一下,径自奔向第四十九街。他瞧见前方人行道上散落的碎玻璃在闪闪发光。他们都听见了警报器刺耳的尖叫声。路上行人有的躲进门道里,有的躲在垃圾箱后面,但住宅楼里的居民却都探出脑袋急切地朝外张望,好像这是一场不看白不看的精彩火爆的电视剧或是电影。
这个街区没有来往的车辆,出租车和通勤车也都四处逃散了。
“但愿他还在那儿,”德勒凡说着拧动钥匙,从仪表板下方取出一支霰弹枪,又拿出几个弹夹。“但愿那狗娘养的还在那儿。”
他们两人都没明白这一点,当你去对付一个枪侠时,通常还是留有余地为好。mpanel(1);
3
罗兰走出凯茨的药店时,把那大号药瓶塞进搁了子弹盒的莫特的外衣口袋。他右手捏着卡尔·德勒凡的点三八手枪。触摸手上这把枪的感觉真是爽呆了。
他听到警报器的嚣声,看见呼啸的车子朝这儿驶来。是他们,他想。他举起枪,随即想起:他们也是枪侠。枪侠是在执行他们的职责。他又转身走进巫师的店里。
“看到他了,操他妈的!”德勒凡尖叫道。罗兰的眼睛瞄向曲面镜当即就看见其中一个枪侠——就是那个耳朵流血的——正拿着霰弹枪斜靠在窗外,他的搭档把尖声呜叫的车子停在路边,橡皮轮胎撞在路肩上,这时他把一颗子弹塞进枪膛。
罗兰扑在地板上。
4
凯茨不必瞧镜子也能看出是怎么回事,先是那亡命徒,再是这一对儿疯狂的警察。噢,天呐!
“蹲下!”他对店员和拉尔夫——那保安喊了一声,然后就跪在柜台后面,这当儿根本顾不得去看他俩是不是也蹲下了。
就在德勒凡扣动霰弹枪扳机前的一刹那,他的店员从他头顶上猛地卧倒下来,就像橄榄球比赛中紧急阻截时擒抱对方四分卫的架势,凯茨的脑袋被撞到地板上下巴上磕破两处。
在一阵痛楚钻进他脑袋的同时,他听到了霰弹枪的射击声,听到窗上残存的玻璃炸飞的声音——伴随着砰砰啪啪一阵枪声,那些须后水瓶子、古龙水瓶子和香水瓶子、漱口水瓶子、咳嗽糖浆瓶子,还有天晓得什么东西,都在发出碎裂的声音。数千种气味升腾起来,搅和成一股极其难闻的刺鼻的气味,在他昏过去之前,他又一次呼吁上帝让他老爸的灵魂腐烂,因为他用这个该死的破药店拴住了他的脚踝。
5
在一阵疾风般的霰弹枪扫射之下,罗兰瞧见那些瓶瓶罐罐、箱子盒子都朝后飞去。一只摆满钟表的玻璃柜被打成碎片,里边大部分手表都被打烂了。碎片向后飞散形成一片闪亮的云雾。
他们不知道里面是不是还有无辜者,他想。他们没弄清楚就用霰弹枪来扫射!
这是不可饶恕的。他感到非常愤怒,强压着满腔怒火。他们是枪侠。他宁愿相信他们是脑子被打昏了才这样蛮干,也不愿相信他们是有意识这么胡来,居然不顾是否会伤及无辜。
他们可能是想逼他出去,或者逼他开枪还击。
但他低着身子匍匐爬行。地上的碎玻璃划破了他的双手和膝盖。痛楚把杰克·莫特的意识给唤醒了。这会儿他很高兴莫特的意识能回来。他需要他。至于杰克·莫特的双手和膝盖,他才不管呢。
他忍受这点痛楚小菜一碟,对于这个恶魔来说,这伤口对他身体的折磨也算是罪有应得。
他匍匐着爬到玻璃残缺不全的窗子那儿。在门右边一侧。他缩着身子,把右手上的枪塞进枪套。
他不再需要它了。
6
“你干什么,卡尔?”奥默哈尖叫道。他的脑子里突然显现出《每日新闻》的头条消息:西街药店混战中警察大开杀戒。四人毙命。
德勒凡没理会他,往霰弹枪里又压进一个弹夹。“我们去逮住那混蛋。”
7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正中枪侠下怀。
两个警察真是被气疯了——居然被这么个不起眼的家伙给耍了,那人看上去就跟这个城市满大街数不胜数的呆瓜没什么两样;这当儿他们被撞过的脑袋还痛着,他俩像发痴似的一边举枪乱射一边冲了进来。他们冲进来时朝前俯着身子,就像打仗的士兵在进攻敌方阵地,正是这种姿势表明他们总算明白对手还在里面。
当然在他们想来,他已经完全乱了方寸,正顺着过道逃窜哩。
他们踩着人行道上嘎吱作响的玻璃碴,用霰弹轰开门扇,一头冲了进去,这当儿枪侠嗖地起身,双手握成一个拳头对准卡尔·德勒凡后脖梗那儿狠砸了下去。
在调查委员会面前作证时,德勒凡宣称:自己只记得趴在克莱茨枪店柜台下找那怪物的钱包,此后的事情他一概想不起了。调查委员会成员认为,这种情况下所谓记忆缺失症是相当方便的解释,不过德勒凡也相当运气,只是被停职停薪六十天。如果换了一种情况(比如这两个白痴不是拿枪朝可能还滞留若干无辜者的场所扫射),甚至连罗兰都会同情他们。当你的脑壳在半小时内被暴扁过两次,就别指望那脑筋还能派什么用处了。
德勒凡倒下了,就像软塌塌的燕麦口袋似的,罗兰从他松开的手里拿过那把霰弹枪。
“站住!”奥默哈喊道,嗓声里混合着愤怒和惊愕。他正要举起胖子强尼的梅格枪,但这一手罗兰早就料到了:这个世界的枪侠动作真是慢得可怜。他完全有时间朝奥默哈打上三枪,但没必要。他只是扬起霰弹枪,凭借膂力朝上挥动了个散射面。这下来得突然,飞出去的弹丸稍带击中了奥默哈的左脸颊,那声音宛如棒球击球手的挥棒一击,随后便是一声堪比轮船汽笛的凄鸣。奥默哈整张脸向右歪斜了两英寸。后来经过三次手术用了四枚钢钉才把面部重新整合过来。那一瞬间,他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木然而立。终于他两眼朝上翻白。
膝盖一软,砰然倒下。
罗兰站在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