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健康——当然,至少那不真的是昨天晚上。不过我做了个梦。我记得,我梦到了……”他努力回想着,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梦到了一些事情——是什么?一些可怕的事情——有人对我施了魔法——我感到很愤怒——很绝望……然后我梦到自己变成了一只猫——是的,一只猫!
真可笑,是吧?但是,那不是一个可笑的梦。它还有很多内容——真可怕!但是,我记不得了,我一回想就都忘记了。”
我把手放到他肩膀上。“不要再想了,阿瑟爵上,”我严肃地说道,“要满足——忘记它吧。”
他疑惑不解地看着我,点点头。我听到菲莉斯长长地松了口气,我们走到门口了。
“顺便问一下,”阿瑟爵土突然说道,“妈妈在哪儿呢?”
“她已经——病了。”菲莉斯好一会儿才答道。
“噢!可怜的妈妈!”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关心,“她现在在哪儿呢?在她自己的房间里吗?”
“是的,”我说道,“但是,你最好不要去打扰——”这句话在我的嘴唇边结住了,客厅的门打开了,卡迈克尔夫人,披着睡袍,走到大厅里。
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阿瑟·卡迈克尔,如果,我曾经见到过什么是那种确切地被内疚重重一击的恐惧的话,现在就是了。她的脸几乎不成人形了,带着恐惧的狂乱,她的手放到了咽喉上。
阿瑟带着满脸孩子般的表情,朝她走去。
“你好,妈妈!那么你也是被我吵醒了?我说,我感到非常的抱歉。”
她在他面前不断地往后退缩,她的眼珠在扩大。然后,突然,发出了一声临死前的尖叫,她向后一倒,躺在了敞开的大门口。
我冲上前去,朝她弯下腰,然后招手叫来塞特尔。
“快点,”我说道,“赶快带他到楼上去,然后再下来,卡迈克尔夫人已经死了。”
几分钟后,他回来了。
“怎么了?”他问道,“是什么引起的?”
“惊吓,”我严厉地说道,“看见阿瑟·卡迈克尔复活后所受到的惊吓!或者,你可以把它叫作——我就是这样称呼它:上帝的裁判!”
“你是说——”他犹豫了一下。
我看了他一眼,他明白我眼中的意思。
“一命偿一命。”我意味深长地说道。
“但是——”
“噢!我知道,是一件奇怪的意料不到的事故,使得阿瑟·卡迈克尔的灵魂又回到了躯体上。但是,不管怎么说,阿瑟·卡迈克尔已经被谋杀了。”
他有些恐惧地看着我。“用氰氢酸?”他低声问道。
“是的,”我答道,“用氰氢酸。”
塞特尔和我永运不会把我们的想法说出来的,任何人也不会相信。从正统角度来说,阿瑟·卡迈克尔只是患上了失忆症,卡迈克尔夫人则由于狂热一时发作而划破了自己的咽喉,而那只大灰猫的幽灵,只不过是人们的幻想。
但是对于我来说,有两个事实是无法躲避的。其中一个,是走廊里那张被撕碎的椅子;另一个更为重要。书房的书目被找到了,我们仔细的检查以后,证实那本丢失的书是一本古老而怪异的书,它的内容是关于可以把人变成动物的魔法。
还有一件事,我很高兴阿瑟·卡迈克尔对此一无所知。
菲莉斯·帕特森把这几个星期里发生过的秘密都锁到了自己的心里,而且,我可以肯定,她永远不会把这一切跟她深爱着的丈夫说出来了,而她的丈夫,正在她爱的呼喊下跨越了死神之门。
翅膀的呼唤
贵州人民出版社
1
在十二月的一个刮风的晚上,赛拉斯·哈默第一次听说了这个故事。那时,他和迪克·博罗刚从那位精神病专家——伯纳德·塞尔登的宴会上走回来。博罗跟往常很不一样,他一直沉默不语,赛拉斯·哈默带着好奇问他怎么了,博罗的回答很出乎意料。
“我一直在想,今天晚上所有的人之中,只有两个可以宣称是快乐的。而且,这两个人,非常奇怪,就是你和我!”
“奇怪”这个词语是恰当的,因为,再也没有两个人能像迪克·博罗与赛拉斯·哈默那么不同了,迪克·博罗是一个拼命工作的东方人,而赛拉斯。哈默则是一位优雅而满足的人,总觉得一百万英镑的钱也不过是小事一桩。
“很奇怪,你知道,”博罗感慨地说道,“我相信,你是我所遇到的唯一感觉满足的富翁。”
哈默沉默了一会儿,当他再次张口说话时,他的语调改变了。
“我曾经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报童。那时,我有很多欲望——这些欲望现在我都实现了!——金钱所能带来的舒适和奢华,而不是金钱的权力。我渴望金钱,不是把它作为一种权力来挥舞,而只是想无拘无束地花费它——花费在我自己身上!我对此非常但白,你是明白的,金钱不可以买回一切东西,他们这样说,这很正确。但是,金钱可以买回我希望得到的一切东西——因此,我很满足,我是一个物质主义者,博罗,非常彻底的物质主义者!”
大街上到处闪耀的光芒使得这个信念更为坚定了。赛拉斯·哈默优雅的身影裹在厚厚的镶毛外套里,显得有点臃肿,白色的灯光更突出了他下巴底下一圈圈的肥肉。相反,走在他旁边的迪克·博罗,则长着一张消瘦的苦行僧的脸以及一双闪烁着狂热光芒的眼睛。
“而你,”哈默强调道,“正是我不能理解的。”
博罗笑了。
“我生活在悲惨、欲望和饥饿——以及所有的肉体疾病之中!但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幻觉控制了我。要理解这些非常不容易,除非,你也相信幻觉,但是我猜想,你是不会的。”
“我不相信,”赛拉斯·哈默冷静地说道,“我不相信任何我没有亲眼看到过、亲耳听说过和亲手触摸过的东西。”
“确实那样,那就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不同。好了,再见,现在,就让大地把我吞没吧!”
他们已经走到了灯火通明的地铁站门口,而那里就是博罗街边的家。
哈默一个人继续往前走。他很高兴自己在今天晚上放弃了乘坐汽车,而选择了走路回家。晚上的空气刺骨般酷寒,他的触觉兴奋地感觉到了镶毛大衣里渐渐滋长出来的温暖。
他在通过马路之前,在街边停了一会儿。一辆大巴士朝着他费力地开过来。哈默觉得有的是空闲时间,他站着那里等待着巴士开过去。如果他打算在巴士的前面穿过去的话,他就必须加紧脚步——但是,他讨厌加紧步伐。
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个歪歪斜斜的社会弃儿,突然,他像醉倒似地滚出了人行道。哈默惊叫了一声,巴士试图躲闪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带着慢慢苏醒过来的恐惧,呆呆地看着马路中间一堆柔软而毫无生机的肉体碎片。
一大群人就像戏剧般地围聚了过来,人群的中间就是那位巴士司机和两个警察。但是,哈默的眼睛还是带着恐惧一直盯在那堆血肉模糊的东西上——这堆东西,曾经是人——一个活生生的跟他一样的人!他恐惧地颤抖起来。
“这个该死的家伙肯定是瞎了眼,老大,”他旁边一个长相粗鲁的人说道,“你们不必再忙活了,无论如何,这家伙已经完了。”
哈默盯了他一眼。非常诚实地,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个人没准儿是可以救回来的。现在,他还是觉得那个想法很荒唐。如果他也那么愚蠢,他会在那一时刻……他的思路突然被打断了,他离开了人群。他感觉到,自己在为一种无法压制而又无法说出的恐惧而颤抖。他被迫承认,自己对死亡很害怕——非常害怕……死亡到来的迅速和毫不容情,对于有钱人和穷人是平等的……
他飞快地走着,但是,这种新产生的恐惧仍然缠绕着他,把他吞没在它冰冷而无情的魔掌之中。
他很怀疑他自己,因为,他知道从本质上来讲,他并不是一个怯懦的人。五年以前,他曾思索过,他是不会被这种恐惧击倒的。因为那时,生活还不是那么甜美……是的,就是那样;对生活的热爱就是打开那扇神秘之门的钥匙;生活向他展示了最大的乐趣,它只有一种威胁,那就是死亡。
他离开了灯火通明的大街,转入了一条窄窄的人行道,小道的两旁都是高墙,这是一条捷径,它通往因为其丰富的艺术收藏而闻名的广场,而广场正是他家所在之处。
大街上的吵闹,在他身后渐渐地远去且消失了,现在可以听到的,只有他自己轻轻的噼噼啪啪的脚步声。
在他前面幽暗处,传来了另一种声音。一个男人靠墙而坐,正在吹奏着横笛。当然,他也是那些阵容强大的街头艺人中的一员,但是,为什么他选择了这么个特别的地方来吹奏呢?可以肯定的是,在晚上的这个时间里,警察很少——哈默的思索突然被打断了,他猛地意识到,这个男人没有了双腿,他旁边的墙上靠着一副拐杖。哈默现在才看见,他吹奏的不是横笛,而是另一种奇怪的乐器,它的音调比横笛要高得多,也清越得多。
这个男人继续吹奏着,他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哈默的出现。他的脑袋使劲地向后扬着,好像是深深沉醉在演奏乐曲的欢乐之中。乐曲的旋律清越而又欢快地飘洒出来,音调越扬越高……
那是一首奇怪的曲子——严格说来,它还不是一首完整的乐曲,而只是其中的一些片段,和里恩基演奏的悠扬的小提琴曲调有点相似。那些片段一直在重复着,一次又一次,从一个调转到另一个调,从一种谐声到另一种谐声,但是,它每次都不断地升高,直到一种更为强大的、也更加无拘无束的自由之中。
它和哈默以前听过的任何乐曲都不相同,它的里面包含着的一些东西很令人奇怪,也给人灵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