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猛兽,就是恶魔了。巴尼,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不认为……不,我不知道。我虽然是个醉鬼,但也有强烈的怀疑精神,所以不太相信奇幻传说一类的事情。”
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脑中浮现刚才见到的大老虎的姿态。
“你只相信酒瓶吗?”琳达问。我没有回答,她便继续说:“是魔神,魔神刚刚通过这个村子。”琳达很断定地说。
“像飓风一样地扫过吗?”亚文问。
“嗯,是的。”
“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琳达耸耸肩,说:“如果有办法就好了,因为说不定下一个受害者就是我。”
“难道我们只能束手无策,静待魔神通过这里,直到北海吗?”我问。
“我们是无助软弱的羔羊。巴尼,除了这么说,我们还能怎么说呢?我也不相信魔神之类的说法,但是,今年刚进入二十一世纪,是人心恐慌,最适合恶魔出现的时代。”亚文说。
“我同意。”琳达说。
“今后如果再有人遇害,大家就一定会认为是魔神在作祟。你不觉得吗?”
“为什么?”
“现在整个英国都很紧张,不管报纸还是广播,整天都在报导和这个案子有关的事情。采访团还远赴阿拉斯加调查,看看过去是否有类似的案子,结果一无所获,过去的世界里,完全找不到这样的事件。”
“所以呢?”
“英国境内人人自危,更没有女人敢向凶手挑衅。你不认为会有那样的女人吧?”
我陷入思考当中,但是琳达很快就同意亚文的说法,并且说:“是的。我现在绝对不敢自己走夜路,也不敢回只有自己一人住的地方。从昨天晚上起,我就睡在迪蒙西小旅馆的员工休息室,这个休息室的隔壁房间一定会有人,我还把房门上锁。另外,我手机不离身,不仅记下警察的电话号码,也背下汤姆的电话。这些都是保命符。现在这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会这么做。”
“巴尼,你知道汤姆的手机号码吧?”亚文问。
“从没想过那个东西!”一听到我的回答,亚文笑了,一副很愉快的样子。“就知道是这样。”琳达也笑了。但是,我还是不了解他这么说的理由。
“只有糊涂虫才像你这样呀!巴尼,你真勇敢,明知身边有杀人事件正在进行,还敢敞开大门鼾睡。可是女人可没有你的勇气,只要一入夜,谁也不敢离开家门。这个村子现在正处于戒严般的状态,每个人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安全。万一在这种情况下,村里又有女人惨遭类似的杀害,那么凶手一定不是人类。不是吗?这村子的女人,还不会笨到让人类中的坏人有机可乘;绝对不会有那样的情形发生。”
亚文断言说,琳达则在一旁表示同意地点头。
“是呀,我也这么想。”
这时我觉得背后好像有人开门进来,便回头看。巴格利因为寒冷而全身缩成一团,他像北海的海象一样,慢吞吞地走进酒吧。他看到我们之后,就直接往我们这边走来。
“嗨,醉鬼。”他状似愉快地喊着。“不要把你的胃喝破了。在我的手铐还没有铐上凶手的手之前,你可千万不能被关进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否则你就看不到手铐吧嗒一声,把凶手抓起来的画面了。我很想让你看到这一幕。”巴格利一面说着,一面跨上我旁边的凳子。他的心情好像很好,所以我就说:“连凶手的身分都还不知道,就想准备手铐,未免太早了吧?”
巴格利听了我的话,竟然没有生气。
“凶手很快就会落网了。”他说。
“已经锁定对象了吗?”
我们三人刚才的结论是:凶手不是人类。但是这位没什么条理的巴格利局长,好像不这么想。
“还没有。不过,我们已经要开始反击了。受害人身体的各个部位,从头到脚都已寻获,所以说对方的伎俩,我们已经都看到了。从现在起,轮到我们反击了。”
巴格利充满自信地说,展现出警察应有的,值得信赖的样子。
“凶手为什么把尸体的各部位放在那些奇怪的地方,你们已经知道了吗?”我问。
“这种问题等抓到凶手再问就可以了。”巴格利回答得很干脆。既然如此,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这么说的话,不会有人再被杀害了吧?”琳达问。
于是巴格利抬头挺胸地说:“也给我一杯加冰块的酒。不要小看警方的力量呀!我以警察的身分保护这个村子,目前村子的各个道路和发现尸体的现场四周,都己布下重重警戒,连只蚂蚁都难逃我们的法眼,更何况是精神异常的凶手。之前我们是人手不足,才会让凶手有得手的机会。但是现在被杀,那我们就太没面子了。”
巴格利说完,便痛快地笑了。这就是人类应有的样子吧!
“绝对没有问题吗?”亚文走过吧台,很谨慎地问道。
“保证没有问题。”巴格利肯定地说。可是,这男人以前从来没有指挥过这么多警察的经验呀!
“如果对手是魔神、怪物,你也能保证不再出事吗?”我姑且一问。巴格利便说:“什么魔神、怪物?像尼斯湖的怪物尼西吗?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休想再碰迪蒙西女性的一根手指了。”巴格利显得自信满满。
“很有担当的嘛!这才是我们的警察该有的样子。所以,你才会放心地来这里喝酒吗?”我问。
“是的。我只要在这里等人向我报告,说‘已经捉到可疑的人物’就行了。很轻松吧?可以想到的方法,都已经付诸行动了。顶多就是还要在这里注意你的行为,免得你到处对人性骚扰。”
听到巴格利这么说,亚文突然哈哈笑了。说:“巴尼,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要当心自己的行为了。”
我不懂亚文的意思,便看着他的脸。
“巴尼昨天晚上摸女人的屁股。”
琳达也笑了,说:“我被摸了!”
“今天晚上再乱摸别人屁股的话,是会被逮捕的哟。”巴格利说:“警察本来是不用管这个的,但是,如果有人提出告诉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连巴格利都这么说,大家都笑成一堆。我只能随他们说,因为我对摸屁股的事情一点记忆也没有,根本没有反击的能力。我的手根本不记得琳达的屁股摸起来是什么感觉,所以我只能任人攻击了。
“巴格利,你之前还烦恼得好像快死掉的样子,现在却好像已经捉到凶手了。”我唯一的反击方式,就是说这些话。然而,我根本没有反击的必要,能粉碎巴格利快乐心情的人,绝对不是我,而是凶手。不,这样说也不对,如果刚才我和亚文、琳达讨论出的结果成立的话,用凶手来称呼就不太合适,应该称之为魔神。
又有人开门进来,是汤姆。他匆匆忙忙走进酒吧,走到巴格利身后,嘴巴附着在巴格利的耳朵上,小声地不知说了些什么。此时巴格利刚拿起酒杯,准备喝下让自己睡前可以放轻松的酒,便志得意满地说:“没关系,汤姆,用不着在我耳边说,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也无所谓。怎么样?逮到可疑分子了吗?”
汤姆先是愣了一下,稍微犹豫了之后,便说:“又发现尸体了。在西奈学校。”
巴格利听到这句话的表情堪称一绝。本来喜形于色的他,一瞬间脸色灰败如土,好像要赴枉死城的冤魂。
“什么?”他说。“真的吗?”
汤姆欲言又止,但还是低声说了:“这次的很可怕。”
巴格利整个人僵住了。之前的情形已经让人觉得很可怕了,这次的更可怕吗?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正如此呐喊着。
14
从巴格利坐的车子里回头看,后面载满制服警察的车子亮着前车灯,紧紧跟随在后。他们的车子都没有鸣警笛,因为一路上并没有需要警笛驱赶的其他车辆。
到底是谁干的呢?包括汤姆在内,谁也不知道。刚才还意气风发地扬言“轮到我们反击了”的巴格利,现在双手抱胸,呼吸急促地频频叹气。
西奈学校位于可以俯视尼斯湖的高地上,是一所包含小学、初中、高中的完全学校。这个高地是种满了山毛榉的山丘,学校位于树林深处,车子已开到相当里面了,但仍不见校门或铁栅栏。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也看不见。最近老是盘旋在天上的乌云,今晚也一样占据着天空。快靠近学校的时候,突然起雾了,车子像行走在灰色的隧道中,周围的景色尽失,只看到前车灯的白色光芒向前延伸。
尼斯湖的湖面应该是雾茫茫的一片吧!雾气像个大圆顶似地笼罩整个湖面。迪蒙西村有雾的时候,尼斯湖的水面一定也被雾气笼罩着。学生时代就曾听说过:当陆地与水面有温差的时候,水面就会起雾。我学生时代常常跷课,所以只知道这样粗浅的常识。不过,如果没有风的吹送,就算湖面有雾,村子里也不会有雾。今天晚上一点风也没有,是我们自己往雾里走的。
浓雾之下,视线变差,车速自然就慢了下来,再加上这里没有铺设柏油路面,车子的速度就更慢了。因为路面坑坑疤疤,所以车子有时会陷入坑洞之中,有时会上下跳动;再加上坡度很陡,车子的引擎便吼叫了起来,同时车身还左右晃动。胃肠不好,又只喝了酒的我,渐渐有想吐的感觉。奇怪的是:虽然作呕了几次,食物好像要冲出喉咙了,却什么也没吐出来,也没有特别不舒服的感觉。大概是我的胃里只有酒,没有什么食物的关系。
正想着“这样的路况持续下去的话,巴格利大概会吐得满车都是秽物”时,路面变平坦了,引擎的声音很快就停止,车子已经到山丘上了。西奈学校大概就在前方吧?浓雾之中什么也看不清楚。就算有人告诉我前面就是白金汉宫,我也不会有不同的感觉。
巴格利原本要伸手去拉车门把手,但他的身体却在瞬间变得僵硬,手也缩了回去。我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