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陵山有很多未开垦的荒地。因为此前根本不可能有妖精肯放下打劫、吃人的买卖去种地,但是自从猪刚鬣来了之后,荒地就变成了良田和菜地。
尽管日头正盛,猪刚鬣抬起头的时候,一滴汗珠在额头滑成一条溪水,淌进了他的嘴角,他伸出舌头,在嘴角一卷,汗滴消失。咸咸的味道。
他的钉耙终于有了另一种用途——耙地。这或许是当初王母和碧水都没有预料到的结果。神兵利器并不一定要去杀人,杀人的并不一定都是神兵利器。
一阵风吹过,满山的金黄麦子在风中起伏成浪,浪中的另一头,一位头扎碎花布头巾的女子,穿着棉布的碎花布衣裳,挎着篮子,弯着腰在麦田里拾起一支支稻穗。
猪刚鬣咧开嘴,笑得“呵呵”有声。然后他抬头看了看天空,白云一朵一朵,在阳光下,安详而轻盈。
“爱情是什么?”猪刚鬣不想思考这个问题了,这样的日子过得安逸而有舒适,白云尽管招手可来,但是人已经不是以前的人了。
“老猪!”那边的麦浪中,传来了亲切而又满足的声音,“我回家做饭去了,今天我到附近的高老庄换了几斤老酒。”
福陵山在已经不收附近的庄子的贡品了。这是猪刚鬣要求的,卵二姐也附议的规矩。
卵二姐从来没有像这一年来快活过。她微笑着,快乐的在洞府的石桌上摆上了碗筷,还有一壶酒,然后在一个杯子里斟满了酒。
她几乎有了一种错觉,仿佛就像人间的普通女人一样,等着劳作的丈夫回家,然后快乐的吃一顿饭,然后两人在夕阳里坐在田埂上聊天。
是的,这几乎是错觉,感觉到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妖精,而是人世间普普通通的一个女人,一种平凡的幸福,就像不断流的溪水在心中流淌。
原来妖精还可以这样生活。这是卵二姐一年之前绝对没有想到的。还有更让卵二姐从心底感到高兴的,就是猪精晚上叫那些女人名字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总有一天,要让他的嘴里叫出来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且只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次数要一万次。卵二姐从心底涌起一股自信。
她坐在洞府前的一块石头上,一手支在自己的膝盖上,手掌托着自己的下巴,傻傻的笑了。一个女妖精的幸福观其实比人的更简单。
她为未来设计想的出神,以至于丝毫没有察觉到周围。
“好香啊!”一个声音忽然从她的侧面传来,带着猥亵的笑。
“是好香,好香,是18年的女儿红的香气。”另外一个声音吧嗒了一下。
卵二姐回头时,就看到了两个人,一个胖乎乎的穿着邋遢僧袍的和尚和一个穿着同样邋遢道袍的干瘦的道士。
“女施主有礼了!”胖和尚向卵二姐打了一个稽首,然后眼睛不时的瞟了瞟洞府内。
卵二姐站起身,很平静的朝着两个人福了一福,“两位出家人可有事?”
那道士哈哈笑道:“当然有事,我是白眉道长,这位是菩提大师,我们都是神仙。”那胖和尚连忙点了点头。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卵二姐心里一紧,纤纤玉手拽成了一个拳头。
“刚才我们在这里看到妖气冲天,就知道这里有妖怪!”瘦道士捋了捋胡须,摇头晃脑的说。
“我们当神仙的职责就是降妖伏魔!”胖和尚道。
卵二姐忽然嫣然一笑道:“那你们找到了妖怪了吗?”
“找到了!”胖和尚和瘦道士齐声道,“就是你!”
“那你想把我怎么办?”卵二姐脸上似笑非笑,但是她已经将无形的凤凰刺化形在手中。她隐隐的感觉到这两个人确实就是神仙,而且修为不低。
“为什么不请我们进去喝一杯?”胖和尚好像忍不住了酒香的诱惑。
“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卵二姐的戒备心越来越浓。
“我们不过想要喝几杯女儿红。”瘦道士笑道,“虽然我们也降妖伏魔,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降服一个不吃人只种地的妖精。”
卵二姐紧紧的盯着他们,终于说了一句:“进去吧!”
酒,是人间的极品。哪怕是神仙喝了,也忍不住赞不绝口。
“好酒!”胖和尚喝了一大杯,仿佛叹息一般的说了一句。
“可惜还比不上桂花酒!”瘦道士忍不住也叹息了一声,“可惜再也喝不到桂花酒了。”
“你喝过桂花酒?”胖和尚忍不住了。
“当然,那年我去月宫做客,吴刚请我喝的,就一杯,那人也忒小气了一点。”瘦道士大笑,“不过快要成为绝品的酒,喝一点酒少了一点,吝惜一点也是对的。”
“桂花酒?”卵二姐终于忍不住插言了,“还有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这个疑问并不能怪卵二姐见识短浅,因为终日在福陵山中为妖,她确实没有喝过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了,她以为女儿红就是天上人间的极品。
“哈哈,桂花酒岂是女儿红可以比拟的?”胖和尚大笑,“就算桂花酒的出处,也远远比这女儿红传奇的多!”
一种酒居然还有一个传奇。
卵二姐的好奇心被强烈的勾引起来了。特别是胖和尚说桂花酒的传奇,就是一个爱情故事的时候。
爱情故事,哪怕是对女妖精,也有着致命的诱惑。人间、仙界、妖界的雌性都不例外。
“那还得从天上的一个神仙说起,他叫天蓬……”胖和尚慢悠悠的说。
第七十五章 偶遇
第七十五章偶遇
卵二姐坐在石桌前已经很久了,桌上只剩下了一些鸡骨头还有已经喝干了的酒。菩提大师和白眉道长醉醺醺的走了,他们走了之后,留下了一些故事——关于桂花酒的故事。
桂花酒的故事其实不是讲酒的故事,而是讲的神仙和人的故事。卵二姐坐着一动不动,就像是一尊雕像,因为她知道了故事的主角。
原来他真的是个神仙。
原来他真的是个盖世的英雄。
原来他真的是个知性知情的人。
原来他并不是生来就是做妖精的。
小麦成熟的芳香似乎弥漫在福陵山的每一个角落。卵二姐终于站起来,远远的眺望着,阳光渐渐的斜照在她的身上,让她的碎花头巾在风中扬起了一角。她能够看到他,他在麦田里憨厚的身影。
这无关视力,只在心里。
他也能感觉到她,这无关牵挂,只在习惯。
是的,现在猪刚鬣已经习惯了,习惯在夕阳快要到来的时候,去洞府的石桌上,温一壶酒,就这肥嫩的蒸鸡或者烤鸡将自己喝得半熏半醉;习惯了那白玉一般的素手为自己调羹的感觉;习惯了坐在自己对面的小妇人一般的女子,默默的凝视自己,对自己微笑。
猪刚鬣眯起眼睛,穿梭在麦田里。麦田的香味扑面而来,仿佛淹没着自己所有的阴翳的心,以至于他的嘴里还哼着小曲,一路轻快的就走过了麦田梗。
他扛着钉耙,仿佛就是一个晚归的农夫。
“我回来了!”猪刚鬣到了洞口。
但是洞府里很静,静得让猪刚鬣的心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他轻轻的走进去了,洞府里干净的一尘不染,也空无一人。
洞府里熟悉的味道中夹杂着一丝曾经忘却了很久的气息——神仙。是的,这里有神仙来过了。
猪刚鬣的手猛然一紧,手中的钉耙蓦然浸出一层冷莹的光。他狂风一般的卷出了洞府,跳上了云层。整个福陵山都在他的视觉笼罩之中,但是他却没有看到那熟悉的碎花布的头巾和衣裳。
“神仙?”猪刚鬣颓然的从云端跌落下来,他静静的坐在洞口。努力的想要回忆起这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神仙的气息。
没有了卵二姐的洞府,显得冷清了很多。冷得猪刚鬣都不想一个人呆在里面。没有了卵二姐的福陵山,却还是福陵山,只是那麦田即便是在夜里,也还有麦花香。
猪刚鬣终究没有想起,他只能试试运气,看看卵二姐是不是会回来。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猪刚鬣没有等来拿熟悉的身影。他呆呆的看着月,仿佛那里有一双冷清的眸子在看着他,映照着他的心。
月升月落,猪刚鬣终于失望了。
七天七夜的等待,仿佛让他再次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一样。
第八天的早上,猪刚鬣照样拿起了钉耙,往麦田走去。卵二姐已经不会回来了,这点猪刚鬣心里已经很肯定了,但是他也知道,卵二姐会没事的,因为在第七天的晚上,他终于记起了那曾经熟悉,现在让他陌生的神仙的气息是谁了——菩提大师。只要是他,卵二姐就会没事。
没有卵二姐的生活,有些冷清,但是猪刚鬣以前也是一个人,只是少了一些曾经熟悉的感觉。
小麦熟了,满山陇上一片金黄。
猪刚鬣已经准备好了五大车小麦,每辆车都堆满了用麻袋扎好装的满满的小麦。他要去附近的高老庄换一些女儿红,这些事平常都是卵二姐做的。他要将这些酒埋藏起来,等着卵二姐回来。
他坚信她会回来。
通往高老庄的路被猪刚鬣平常就修整得比较整齐了。高老庄就在道路尽处不远的地方,绿柳红花,在秋日的暖阳中,几缕炊烟在风中歪歪斜斜的飘荡,就像是喝醉了酒的醉汉。
“小姐,你慢点!”一声清脆的声音在秋风中格外的明晰。
风中还有一串铃铛的飞扬的笑声,红色的枫叶在飞扬的发丝边,轻轻的偷去了一抹清香——少女的清香。
白色衣裙,翠绿荷边,红色枫叶,蓝色天空,蝴蝶纸鸢……
“小姐,我们回去吧,晚了当心老爷骂人!”翠绿荷边的少女停下来,喘着气,弯着腰,带着笑的脸上,透出一丝担忧。
“小荷,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白色衣裙的少女停了下来,丝线在手中优雅的划着圈,纸鸢在天空中就像翩然的活着的有了灵魂的蝴蝶。
“小姐——”小荷拉长了声音,显得很委屈,“到时候,老爷也只会骂我的,每次都是我受罪,你倒是玩痛快了。”
“好啦,好啦!”白衣裙的少女很显然没有尽兴,但是她还是开始收线了,白皙的手,在白纱的袖间,悠扬的扬起,收拢。
翩飞的蝴蝶,在空中婉转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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