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九。”我简洁答道,心想,难怪都说女人心海底针,雇个杀手还提那么奇怪的条件。
朱砂其实是个很好看的女子,尤其在她对你露出微笑的时候,“我找了很久,别人一共向我推荐了三十七个杀手,他们中有的很出名,要价也不算高。但我一个都没要。我一定要等一个新手,而且要是个女人。你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我回答。
我的确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的确是运气好。杀一个不懂武功又没请保镖的人,简直不比踩死一只蚂蚁要难,钱还给得不少,真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况且现在做我这行的竞争很大,朱砂刚才不是说了么,在我之前,别人已经向她推荐了三十七个人了!他们都比我有经验,也比我名气大,要的价钱还不比我高多少,靠,简直是恶性竞争!
幸亏朱砂设定了那么怪的条件一直等到我来了。想到这里,我心里简直觉得她真是可爱极了,看着她的眼神变得和气了许多。
“因为我也是女人!”朱砂突然开心地笑了,露出一口并不怎么整齐的牙齿,其中还有个很明显的龅牙,但奇怪并不削减她的好看,反而会让人觉得亲切。
我看着她,耐心等着下文。
“你是女人,你才会懂得我的心情。你杀他的时候,你会带着我的仇恨和愤怒下手。这样好比我亲手报仇了一样。如果你要问我他该不该死,我倒想问问,那个女人有什么好?非但不如我长得好看,家里还穷的叮当响,最可恨的是,他们甚至认识不到一个月就成亲!他为什么这么快娶了她?她有哪里及得上我?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全城的人都知道他要娶的是我!他居然娶了那个贱人!他怎么敢不要我!”她本来一直很开心地笑着,但突然暴怒起来,双手紧紧捏成了拳头,额上的青筋一根根绷得发紫,眼睛也射出愤怒的光芒,她几乎大喊起来,“他为什么不要我?那些臭男人怎么能体会我的心情?”
我赞同地点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
的确,你如果对一个男人来说这件事,休想得到他的同情,遑论理解。叫他们来说,喜新厌旧实在是太普遍太正常太应该了嘛。就算新人没有哪里好的,还什么都不如你,甚至差你根本差得天翻地覆就好比母猪跟嫦娥那么夸张,但是男人不就贪新鲜咯,搞不好还觉得抱着头母猪很刺激呢。你没见吃河豚毒死的都是男人么?哪怕他知道吃下去会要了他的命,可男人就是忍不住嘛!
我就不一样了。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这种悲惨的事情,更没有被男人负过心的经验,但对朱砂的遭遇我完全能感同身受。最妙的是我还是个这一行的新鲜人,不像那些富有经验的老手一样感官麻木、对职业有疲惫感。现在,我对这个一目了然甚至是过于简单的单子充满初次的兴奋和激情!
“我向你保证,我会让他后悔对你做过的事。”我简洁承诺道。的确,我想象得到,他若落在我手里,绝不只给一刀了结那么痛快。女人若想折磨一个人,有的是比死更可怕的法子。况且一刀两断是种福气,不是每个人都配得上。
朱砂笑了,但她随即说道,“不只,萧九,不只这个。我还要你把他贴身的东西拿给我。”
我想都不想,一口答应道:“好。是什么?”
朱砂皱眉,她其实是个表情很丰富的女孩子,你看看她的脸,立刻就能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此刻她正皱着她又粗又浓的两条眉毛,简直像两口阔剑撞在一起,却有一种触目惊心的好看,女子罕见的英豪之气令她飒然生辉,但她毫不知情,苦恼地道:“我也不知道。”
我略略有些意外,说:“哦?”我原以为她这样的人,定是把一切都搞得清清楚楚、蛮有把握了才会出手。
朱砂道:“但我知道有。我买通了他家的佣人,他们都告诉我,他有一样心爱之物,贴身藏着,永不离身,连睡觉也不例外;但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她眼里又射出灼灼的光芒,“就连那个贱人都不知道!”
我看着她。她果然又斩钉截铁说道,“我一定要知道那是什么!”这话字字如钢钉入铁,落地有声,根本不容拒绝,
于是我说:“好。我会找到它带给你。”
她笑了,道:“我就知道找你不会错。只有女人才会懂女人。”
我起身,道:“我走了。”嬷嬷给我的那张纸上有那个人的住址,就在余姚,离湖州很近,我想我一天就能回来。
朱砂道:“等等!”怒气尽敛,居然叹了口气,才道:“两个月前那个贱人生孩子时大出血,母子都没活过来。等我知道时,他已经变卖了家产,据说孤身往西北大漠一线去了。”顿了顿,终于又说道,“那是昔年我们曾经私下约定的话,待我们成婚、一切安定之后,他会带我走遍天下,看尽山河。大漠是我最想去的一站。”
她神情复杂,早年香闺中两人情浓时互许的承诺,那时自然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他另娶之后竟还会实践……我理解她此刻的心情,便点点头,不再多话,心里却有些遗憾。经历了家破人亡的男人,心理会比常人强很多。这样临死前对他的折磨就不会有很大的乐趣。但我没有告诉朱砂这一点,我想她也不会乐意知道。
朱砂道:“我希望你尽快回来,但也不要太快。而且我请你收钱时不要太便宜。我曾经有多喜欢他,就要他死得有多痛苦。”
死得容易,收钱自然便宜。于是我又点点头,道:“我会尽力。”
朱砂霍然站起,道:“好!我不送你了。我在这里等你。”
我道:“好。”我也急需离开着手准备。此前的行程计划全部作废,需要彻底的更改,但我的雇主看来不会愿意等得太久。这是我得到的第一份单子,务求尽善尽美。
于是大半个月后,我已到了迪坎儿。
要进大漠,只有在迪坎儿才雇得到最好的向导。这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曾经告诉我的。
我一路打听得很清楚,朱砂要找的那个人,确实是往这条路来了,而且就在我到的前两天刚刚进了沙漠里。他并没有请向导,只是把路问得很详细,都记在了纸上。
我不由苦笑,这才是读书人!从湖州到迪坎儿,我赶半个月的路程他足足用了三个来月;现在倒好,手无缚鸡之力,不带向导就敢进沙漠。
迪坎儿是距沙漠最近的村庄,它一边是库姆塔格沙漠,一边是罗布泊。村里的房子房前有绕树的温泉水流过,清澈见底。水底可见细长的鲫鱼,灰黑色的身体光溜溜的,约一指长,机敏地在水中游戏;房后却已经是深陷在细沙中了。迪坎儿也是从吐鲁番进入罗布泊的最后一个村庄,从迪坎儿往南,就进入罗布泊荒漠地带,从此人烟罕见,所以这个地方又被称作“最后的村庄”。但你只能在这里找到大漠中最好的向导。
据说整个大漠中一共有六十个泉眼,但能找到的人不过两三个。而热依木是其中唯一把这个秘密传给了后人的那个。
热依木就是阿扎伊的祖先,他姓热依木。
热依木家的人都长着高鼻深目和奇异的金发,皮肤白皙,眼睛是深深的松香色,眼底又有着琥珀陈年的晶光。饶是我走南闯北见怪不怪,在村口的打铁铺看到阿扎伊时也颇感意外,只是面上不动声色,问道:“你是热依木家的后人?”
他专注看着炉中,似乎完全没有听见。烈焰熊熊,我站在门口,中间又隔着他,只隐约瞥见炉中正煅烧着几根铁条。过了半个时辰,他抓起一只破旧的皮套胡乱往手掌一套,捏住一长条铁提起来,热气腾的往外一扑,原来是把锻得通红的长刀。
炙人的热浪顷刻将温度升高,我微微往后退了半步,额上冒出一层汗珠来。他却恍若不觉,长臂一展,将刀对冷水里一萃,立刻一片滋滋响声,又提在铁砧上,另一手中的巨大铁锤落下,发出嘭的一大响,中间又夹着钢铁断裂的清脆声音。他看了看地上断得一截一截的“长刀”,叹气,将手中仅剩的一截也丢下。甩掉皮套,抓起旁边一只陶罐仰头咕咚咕咚一气牛饮。
☆、第 3 章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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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趁他搁下陶罐的时候,再度开口道:“小方说如果我要进沙漠,就先来找你。”
他像终于发现了我的存在似的,冷冷对我一扫。
我走过去,捡起地上一块碎的刀片瞧了瞧,道:“这铁不够好,炼不出好刀。”
他没听见一般,捡起所有碎刀,又拿走我手里那片,快步走到后头,噹的一声丢进一只桶里,自顾忙着。
我缓缓抽出袖间窄刀,道:“不如请你看看我这把。”
他蓦地停顿下手中活计,扭头看过来。只一眼,便大步抢过来,朝我伸出手。
我将刀交给他。
他接过去,迎着光细细瞧过一遍,对空中一划。一道寒气袭过,在紧热的空气中像忽然破开了一块巨大的玄冰,温度瞬间一低,直觉立刻让整个身体都绷紧,有种引弓待发的紧张和隐隐的危机感,全身毛孔也为之一紧,我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炸开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
他道:“好刀。”这才第一次将眼神放在了我身上,道:“阿扎伊。”
我一愣。
他又道:“我是阿扎伊。你要进沙漠?”
我点头,道:“我要进去找个人,但我不认得路。小方让我来找你。”
阿扎伊眯起眼睛,手中的刀立在他的脸侧,不知是刀还是他的眼睛,静静发着闪闪的寒光。我错觉自己如同被猎豹盯上的兔子,熟稔的刀不在手中,不知不觉手指关节僵得发硬,但我反而放松了身体,懒懒迎着他锐利的目光,露出一丝漫不经心的笑。
他忽然道:“很少有女人去沙漠。”
他这话说得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