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我第一感觉就是,夜总会里很暖和,然后觉得这里的装修得非常豪华。那天;宾客满堂,灯光璀璨,乐队疯狂奏起一曲《心里阳光》。
我的妆是苹姐化的,很有青春气息的,蓝绿交错的眼影打上了亮粉,星光一闪一闪的。我穿着连体网装带花搭鸡毛,那种穿起来和没穿衣服没什么两样的连体网装。白色的毛毛围裙前短后长。三角形裤子后面有一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头带一顶20公分高的白色鸡毛帽子。整个看起来,我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妖艳无比的狐狸精。
沉重的皮箱装满我所有的演出服装,我提着它走四方我就这样性感地开始了我的艳舞职业生涯。
该我出场了。掌声、欢呼声连成一片。置身这种情形中,我已经忘记了害怕,反而感到莫名的兴奋,一种难抑的躁动,我唱着梅艳芳的《似火探戈》闪亮登场了。
当歌声响起来的时候,全场鸦雀无声,都在仔细聆听我的声音。当我站到舞台中央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双双热辣辣的眼睛,呆呆地凝望着我,那是一种亚当对夏娃的渴望,是一种来自混沌世界生命本能的冲动。
上台后,我觉得自己调侃话也特别多,根本不会冷场,也许这与我是广东人语言方面比较容易沟通有关。我和大家聊聊各地的天气与环境,当地的特产和风情,称赞现场朋友的热情。看到跟前有一帅哥,赞美了他几句,这时全场便爆起连绵不断的掌声、欢呼声、尖叫声。也许是我的歌点燃了情绪,好多观众点我唱歌,还主动要求和我合唱,我觉得自己上台后演唱欲特浓,几乎是逢点必唱,因为别人点的歌我几乎没有不会唱的。我就这样唱呀唱,闹呀闹的,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半小时。以现在的演出时间要求想想,自己当时表演真的是太过分认真了。但要不是那样的话,第二天我就演不了那个场,佛山的经纪人更不会安排我第二天跑场。那次可真是我人生中最难忘又开心难得的一个第一次。
全场演出时间要求是45分钟,而我演了一个半小时,差点还下不了台。我觉得很奇怪,我第一次登台演出,我竟然一点都不害怕。按道理,女孩子在公众场合当着那么多男男女女的面第一次穿很性感暴露的衣服应该会感到害羞。为什么我没有?因为我根本没有时间去害怕,那时候我心里只想着台词和歌词。
第一次上台就敢穿网装带花,当着那么多男人的面,扭呀扭,唱呀唱,说呀说,还一点都不觉得害羞,想想,自己是不是早已麻木了呢?也许从那一天开始我就觉得在舞台上表演,不管表演什么,都是艺术,都是神圣的吧。
往后的日子里,我一个人背着包,拿着剧照,戴上关生和萍姐送给我的近视眼镜,对着演出地点的单子,自己坐车过去演出。每一个被经纪人包装的嘉宾,都有一个小笔记本,用来记录自己日常开销向经纪人报销的帐目。这些帐目包括:路费、电话费、化妆品费、到不包吃的场子里演出时的伙食费,和一些零零碎碎的杂费。萍姐说过,我是她包装的日常开销最省的一个嘉宾,这因为我一直做场都很顺利很稳定,不像别的新出道的嘉宾,经常换场,换场的话,就要浪费很多电话,那时电话也贵。再往后的日子里,关生帮我办了一个演出证。我接过演出证时,那种感觉就是:我是真正的演员了。为此,我又一次感激关东尼。萍姐还说,我现在是正式的嘉宾了,以后要多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打扮得好看一点,言行举止要更加斯文大方。我很听萍姐的话,花钱买了一些好看的衣裳穿;平时出门化点淡妆;时时提醒自己走路的姿势要美观;跟别人说话时要礼貌,要记住自己的身份。
就这样,我由一名普通的女孩子,变成了一名演艺嘉宾,然后开始了我四处漂泊的演艺生活。
很沉很沉,我甚至想放弃我的生活
第二节:我被关东尼包装了起来,我走进了“美女集中营”,接受脱胎换骨的改造。目标:艳星嘉宾。
认识关东尼很偶然,我当时在广州的一家酒店打工,他为我们推荐演员,无意之中,我们认识了,后来他成了我的经纪人。
关东尼,年近30岁,个子不高,有点胖,皮肤比较白,穿白色的上衣,墨蓝色的西裤,外加一件休闲大风衣,手里夹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大鹅蛋脸上架着一付金丝眼镜,笑容很灿烂,也很斯文。他不停地接听电话和拨打电话,说的都关于业务上的事情。他说话声音很清楚,很响亮,而且温文有礼,给我感觉,他虽然业务繁忙,却不失身份,不失文雅。
也许,经纪人在我心目中,就是他这个样子。而经纪人这种职业,在我的印象里,是一种高尚的职业,他们交际门路很广,能说会道,关系四通八达,做事热情认真,眼光独到,是演员的指明光,演出公司的推销人,也是两者的剥削者。那个时候,公司经常要搞一些文娱活动,那次是搞周年庆典。副总因早知道我喜欢唱歌跳舞,活动中,他叫我为大家表演一个节目,在大家的掌声和狂呼声中,副总把四人乐队叫上场,说让乐队为我伴奏。我以为副总跟我开玩笑,看见副总微笑着,喊了我的名字,叫我加油! 我硬着头皮,点了点头,决定演唱一首梅艳芳的“坏女孩”。记得以前天天在夜总会里无偿洗杯的日子,女歌手唱的每一首歌我都学会了,因为我也想有朝一日能像女歌手那样,站着舞台上唱歌,让乐队来伴奏。此时此刻,我站在舞台上唱歌,乐队为我伴奏,我的理想算不算实现了?
这天我唱歌发挥得很好很自然,我感觉自己应该是属于这种舞台的。虽然灯光和乐队配合的很好,但那种感觉还是好像唱卡拉OK,我不明白自己那些地方做得不足,后来才想到自己身上没有华丽的衣裳。唱完歌时,我看了看乐队,他们笑着对我点点头,老总们也笑得很开心,办公室主任拍着手掌,全场的同事好友拍着手掌。此刻,我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的需要这种喝彩。我希望这种喝彩能陪伴我渡过人生最灿烂的每一刻。这就是我一次上台跟乐队合作。
自这次之后,一些同事见到我,会笑着对我说,说我可以改行当歌手了。同事随随便便的一句话,却说中了我的心思,从那时开始,我梦想我的工作应该属于舞台,唱歌跳舞,开演唱会,有很多的歌迷找我签名送花。于是,我天天去酒店的夜总会听歌,模仿那些歌手的演唱。同时,我开始练签名,连了一段时间后,我终于练出了一个自己很满意的签名。从此,需要我签名的时候,我都很潇洒地签下去,别人看了,总会赞赏一番。
夜总会演出的嘉宾两天一换,演出前先和经纪人签订合同,合同10天一份。我进办公室工作后,接待刚来的演员,和经纪签合同的事就落在我的身上。和经纪人签合同很简单,把合同要填的有关地方填完,再拿给老总签字,合同生效,一切OK。那一次,我和经纪人关东尼签嘉宾演出合同。无意间,我随口问了他一句:“关先生,我想请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吗?”
“王小姐别客气,问吧。”
“做嘉宾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关东尼看了看我,笑眯眯地说:“你会唱歌吗?”
我说我会唱歌,还会唱英文歌。说到我会唱英文歌,我又回想到不久前参加集团总公司举行的晚会。那次在晚会,我负责带酒店里的小姐代表我们分公司参加总公司的舞蹈表演。观看晚会节目时,我看到一个女生,她在台上演唱一首英文歌,名字叫“远航”。我觉得台上的女生好厉害好聪明,竟然能记住英文歌词唱英文歌,想她一定很懂英文。羡慕之余,自己有几分不甘心,我想,我也懂一些英文单词,如果我能像台上的女生那样,在这么大的这么多观众的舞台上,演唱一首英文歌,别人也一定以为我很厉害。于是,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学会唱英文歌。之后,我到音像店里录了盘经典英文歌曲专辑,买了有这些英文歌的歌书,开始学起英文歌来。对着歌本,听着录音机,跟着哼跟着唱,不到一个礼拜,我学会了第一首英文歌曲《Yesterday once more》,后面的日子里还学会了好几首,当然,也包括《远航》。
我当场给关东尼唱了起来,唱着唱着,见关东尼合着节奏打起了拍子,我越唱越高兴,接连唱了几首歌。
关东尼看着颇有几分天真的我,笑意很浓,并递给我一张名片:“如果你有兴趣唱歌的话,打电话给我。”
我似信非信地接过名片。
没过几天,当我还在犹豫是否给关东尼打电话的时候,他的电话打了过来,这让我受宠若惊。他告诉我,可以去找他,他已经决定包装我了。
第二天中午,我从银行里把工作以来仅存的1200元取了出来。交给妈妈1000元,自己留200元零花。关东尼说食宿路费和平时的开销全由他全包,培训三个月便可以上场工作,以后一个月可以拿几千块。听得我瞠目结舌,我万万没有想到,唱歌当嘉宾可以挣这么多钱。
临走的时候,我对家里人说:“妈,哥,你们都别担心我,我要去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我要去唱歌,我要去赚多点钱回来给你们,我要我们再起一个房子,我们以后不要再挨穷了……”当时,我的喉咙像被东西卡住,差点说不出话来,但我没有哭,因为我感觉到这是我和我的家人唯一的出路。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眼泪滴出,不能让家人担心我。
我只是这个城市和这个夜晚的匆匆过客
像中国所有的艳星一样,我也是在清贫当中度过的童年。妈妈是传统的家庭妇女,耕地种菜养牲口。我每天跟着大人起早摸黑,顶着烈日或寒风到田地里干活,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有时背上和肩膀上还鼓起一层水泡,痛得直淌眼泪。但也有开心的时候,从田地里干完活回来,和一大群孩子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