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开!丑八怪!”小麦突然吼了出来,她大惊失色地站起来,慌忙逃离。
心头突然生出想要恶作剧的念头,我抓住面前跑过去的她的手臂,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做出要拥抱她的姿势,她尖叫着挣扎起来,那音量盖过了喇叭声。
她手里的包掉在了地上,里面的东西全部散落出来,唇膏,纸巾,钢笔,笔记本,还有一本厚厚的《西方宪法学》。
那本高贵的书刺激了我的神经,我猛地扳过她的脸,吻上她的嘴唇。她惊愕得闭不上嘴,我趁机侵入她的口中,尽情肆虐那纯洁的舌头。她拼命地摇着头,我抓紧她的肩膀,她的手指使劲抓挠着我的手臂,留下了道道抓痕。
这样生涩的反应,难道是初吻?
唐,你把她保护得真好。
我有些嫉妒。
舌尖传来一阵刺痛,推开她,她双眼聚满了泪水,惊恐地向车门逃去,正好到站,她冲了出去,忘记带走她的皮包,也忘了给我一耳光。
我在车厢里放声大笑,把地上的东西踢的到处都是,一个不稳,摔倒在地上,我继续笑着。
身边的乘客都跑到别的车厢去了,只剩下我们三个。
良皱着眉头走过来,扶起我。
“那个女人是谁?”
……
“不认识。”
酒吧里蔓延着迷幻药的味道。最近查的松起来,人们也就放肆了,迷幻药,大麻全部光明正大地使用着,阴暗处有人在注射着海洛因,还有人跳着跳着就因为药效发作,晕倒过去。
旋转的灯光下是旋转的人们,他们尽情地扭动身体,挥舞双手。那样僵硬而畸形的动作就像是上了发条的玩偶一样,只能受控于它的主人,舞蹈,舞蹈,直到发条断掉。
右手上缠满了绷带,那些伤口是“10000YEARS”留给我的纪念。
阿松,真的是死了啊。我突然真实地认识到这一点。
那个胆小的三流的街头画家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不会喝着最廉价的啤酒,不会因为迷幻药而呕吐;不会被ANN拼命地骂,也不会被小麦嘲笑;再也不必去工作,不必去操心房价的高低,不必去当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的父亲。
小麦坐在椅子上,头靠着吧台,额头上放着一块冰镇过的毛巾,他直愣愣地看着天花板。
“LOUIE……”
“嗯。”
“我好累。”
我回过头去,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小麦的眼睛里面很平静。旋转的灯光在他脸上滑过斑驳的色彩,他的整个身体都靠在吧台上,一动不动,像一块经历了长年风吹雨打的石头。
“LOUIE,我累了……”他闭上眼睛,“你也知道我和阿松是一起出来的,这小子是不出息,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再这么混下去也不是办法……前几天我女朋友给我来信了,嘿,她还真是个好女人啊,一直等着我呢。我爸妈好像也原谅我了,说让我回去。以后在乡下地方随便找个事做做,拿点工资,然后结婚,就这么过吧……”
他疲惫的声音回荡在我身边,我抚摸着手上的绷带。
“这样……也不错啊。”
“是么,你也这么想?”小麦嘿嘿地干笑两声,然后叹了一口气,“阿松如果还在就可以带他一起回去,对了,还有ANN……LOUIE,你说阿松这小子是去天堂还是地狱了?”
“……天堂吧。”
“呓?为什么?”
“地狱的魔王不需要那么胆小的人啊。”
“哈哈!对!”小麦大笑起来,“他胆子真的很小啊,小时候还因为看见蛇吓得尿湿了裤子!还有一次被几个女生揍的大哭一场,被女生揍耶!还有,还有……”
他突然不说话了,他把额头上的毛巾盖到了眼睛上。
他咬着嘴唇,胸口起伏着,他的手紧紧地按着毛巾,似乎一放开,毛巾就会掉下去。
我问:“你在哭么?”
“没有。”他粗声粗气地回答。
是啊,为什么要哭呢?
是后悔了么?是想回到从前么?
我没有哭,因为我,原本就没有哭泣的理由。
阿松死了,他只不过是我在酒吧里面熟识的一个人而已,根本就没有多么深厚的交情。
一个人是死是活根本无法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别人是死是活也不干我的事。
可是亲眼目睹别人的死亡确是如此沉重,亲眼目睹别人的痛苦是如此哀伤。
也许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永远也无法挽回的东西吧。
这种失落感让我呼吸困难了起来。
就像有一把锋利的小刀,刺到我的胸膛上,隐隐作痛。
”HOLD ME ! HOLD ME ! HOLD ME ! HOLD ME !
KISS ME ! KISS ME ! KISS ME ! KISS ME !
BABY!
WE CAN LOVE JUST ONE NIGHT!
WE CAN LIVE JUST ONE NTGHT!
BRING ME TO YOU AND KILL ME !”
那尖锐而拙劣的嗓音让我瞬间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我拨开重重的人群,大步走上舞台,面对着众人惊愕的眼神,我推开主唱,夺过他手里的话筒。他叫嚷着想夺回,被我一拳打倒在地。
小麦在台下吹着口哨。
“E ON!LOUIE!”
人群骚动起来,有人在嘻笑,有人在尖叫。
“唱啊!”“唱啊!”
我抓着话筒,紧紧地,像抓着一个不驯服的怪兽。台下的人们都变成了魔鬼,他们五颜六色,都张着血盆大口,伸出长长的舌头,虎视眈眈地盯着我。身后的鼓点还在咚咚地响着。身边的吉他声,贝司声混成一片,震荡着,冲击我的脑海。
——以安,你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
离开家乡那一天,妈妈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她并不是愤怒,也不是悲伤,她只是想确定,她只是想要告诉我,你出去了后就请别再回来,没有你,我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妈妈需要的从来不是我,我很早以前就知道了。她原本可以一切重来,而我的存在却无时不刻地提醒着她的失足和无法挽回的过去。她眼中的我,只是一头小小的怪兽,固执地攫取着她的生命,蛮横地抢走属于她的一切。
可是,妈妈,如果你能够关怀我,能够依赖我,能够相信我……我会爱你,我不会离开你,我们原本可以相依为命。
我会给你幸福。
如果——你需要我。
“啊!!!!!!!!!!!!!!!!!!!!!!!!!!!!!!!!!!!!!!!”
我的喉咙扯出一个尖利而怪异的喊声,对着话筒,我撕心裂肺地吼出来。
“啊!!!!!!!!!!!!!!!!!!!!!!!!!!!!!!!!!!!!!!!”
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
音乐声全部停了下来,人们全都看着我,我像疯了一样拼命叫喊着,发出的是野兽受伤时的嚎叫。
我喊着只属于我的语言,外星语,所有人都听不懂。
右手上的伤口突然痛起来,一阵阵的疼痛渗到心里去。
好痛。
我泪流满面。
台下,无人喝彩。
7.他对着我大吼:“你是谁!”
送小麦走的那天,ANN也来了。
站在站台上,我几乎认不出她。长长的红卷发被及肩减掉,染回成黑色,脸上干干净净,淡妆都没有上。她穿着一件宽松的毛衣,脸上带着微笑。
“我找到工作了,估计在明年春天之前就可以把生产的费用凑满。”
小麦张大了嘴。
“你……还要这个孩子?”
ANN重重地点点头。
吁了一口长气,小麦挠挠黄黑夹杂的头发,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似的,突然说道:“ANN,跟我回老家去吧,嫁给我,孩子我也来养。”
我被他的话吓了一跳,口中的可乐猛地呛进喉咙,剧烈地咳嗽起来,良一脸镇定地拍着我的背。
ANN先是一愣,然后笑了:“别开这种玩笑,你女朋友还等着你呢。”
小麦也呵呵地笑了,有点苦涩的意味:“开开玩笑嘛。”
他们开始谈笑起来,甚至商量着等小麦有了孩子之后来个娃娃亲之类。
送走小麦后,我们找了一家咖啡厅休息。
“孩子,真要生下来么?”我还是有些疑虑,毕竟养一个孩子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ANN以前做“小姐”也没有攒多少钱,现在就算找到了正经工作,想必工资也不高。
“嗯。”她轻啜着咖啡,眼神很坚定。
“可是,你总得考虑一下现实问题,譬如……”
“LOUIE,这真不像你说的话。”她笑开了。
我也笑,我应该说什么话?
我应该告诉她,也许你现在是很开心,但以后一定会后悔,等到有一天,你会发现这个孩子成为了你的阻碍,他只是个怪物而已。你会恨他,你会想杀了他,你会认为早知道如此,当年何必要把他生出来?
ANN看着窗外,她的手指在咖啡杯壁上缓缓游弋。
“你们想想,我会有一个孩子,他的孩子。我会很辛苦地把他养大,让他进幼儿园,读小学,中学,甚至大学。我为他买书本,为他选衣服,参加他的家长会,帮助他选择专业和课程。然后,有一天他还会带他的恋人来给我看,要我祝福他们。我会参加他的婚礼,听他们在神的面前发誓永远相爱。我可以等待他的孩子出世,我还会照顾我的孙子,听他喊我‘奶奶’……”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等我死之后,我可以毫无遗憾地去见阿松,告诉他,我们的孩子现在很幸福……”
她抹抹脸颊上滑落的泪水。
“你们看,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么?……这个孩子,我要生下来。”
黄昏的夕阳映在她的眼眸里,慢慢摇曳,若即若离。
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鼓鼓的,他递到ANN的手里。
“那么就生下来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这些你先拿着,有什么需要再来找我们。”
ANN没有拒绝,她含着眼泪微笑着,嘴唇有些颤抖,连“谢谢”都说不出来了。
街头有几个人在表演,我忍不住走上前去看。
很年轻的孩子,大概是初中生或者高中生,演奏的技巧非常生嫩,唱的是几年前流行的歌曲《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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