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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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经-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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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经                                                               ·18· 

      赵清献公家有三衢,所居甚隘,弟侄欲悦公意者,厚以直 
易邻翁之居,以广公第。公闻不乐,曰:“吾与此翁三世为邻 
矣,忍弃之乎?”命亟还公居而不追其直。此皆人情之所难也。 

                                △持烛燃鬓 

      宋丞相魏国公韩琦帅定武时,夜作书,令一侍兵持烛于旁, 
侍兵他顾,烛燃公之鬓,公剧以袖摩之,而作书如故,少顷回 
视,则已易其人矣。公恐主吏鞭笞,亟呼视之,曰:“勿易渠, 
已解持烛矣”。军中咸服。 

                             △物成毁有时数 

      魏国公韩琦镇大名,日有人献玉杯二只,曰:“耕者入坏 
冢而得之。表里无暇可指,绝宝也。”公以白金答之,尤为宝 
玩。每开宴召客,将设一桌,覆以锦衣,置玉杯其上。一日召 
漕使,且将用之,酌酒劝坐客,俄为一吏误触倒,玉杯俱碎, 
坐客皆愕然,吏且伏地待罪。公神色不动,笑谓坐客曰:“凡 
物之成毁,亦自有时数。”俄顾吏曰:“汝误也,非故也,何 
罪之有?”坐客皆叹服公宽厚之德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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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如不闻 

      富文公少时,有骂者,如不闻。人曰:“他骂汝。”公曰 
:“恐骂他人。”又告曰:“斥公名云富某。”公曰:“天下 
安知无同姓名者?” 

                                △佯为不闻 

      吕蒙正拜参政,将入朝,有朝士于帘下指曰:“是小子亦 
参政耶?”蒙正佯为不闻。既而,同列必欲诘其姓名,蒙正坚 
不许,曰:“若一知其姓名,终身便不能忘,不如不闻也。” 

                                △骂殊自若 

      狄武襄公为真定副帅,一日,宴刘威敏,有刘易者亦与坐。 
易素疏悍,见优人以儒为戏,乃勃然曰:“黥卒乃敢职此。” 
诟骂武襄不绝口,掷樽俎而起,武襄殊自若不少动,笑语愈温。 
易归,方自悔,则武襄已踵门求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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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同列斥 

      王吉为添差都监,从征刘旰。吉寡语,若无能动。为同列 
斥,吉不问,唯尽力王事。卒破贼,迁统制。 

                                △不发人过 

      王文正太尉局量宽厚,未尝见其怒。饮食有不精洁者,不 
食而已。家人欲试其量,以少埃墨投羹中,公唯淡饭而已。问 
其何以不食羹,曰:“我偶不喜肉。”一日又墨其饭,公视之, 
曰:“吾今日不喜饭,可具粥。”其子弟诉于公曰:“庖肉为 
餐人所私食,肉不饱,乞治之。”公曰:“汝辈人料肉几何?” 
曰:“一斤。今但得半斤食,其半为饔人所瘦。”公:“尽一 
斤可得饱乎?”曰:“尽一斤固当饱。”曰:“此后人料一斤 
半可也。”其不发过皆类此。尝宅门坏,主者撤屋新之,暂于 
廊庑下启一门以出入。公至侧门,门低,据鞍俯伏而过,都不 
问门。毕复行正门,亦不问。有控马卒,岁满辞公,公问:“ 
汝控马几年?”曰:“五年矣。”公曰:“吾不省有汝。”既 
去,复呼回,曰:“汝乃某大人乎?”于是厚赠之。乃是逐日 
控马,但见背,未尝视其面,因去见其面方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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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量过人 

      韩魏公器量过人,性浑厚,不为畦畛峭堑。功盖天下,位 
冠人臣,不见其喜;任莫大之责,蹈不测之祸,身危于累卵, 
不见其忧。怡然有常,未尝为事物迁动,平生无伪饰其语言。 
其行事,进,立于朝与士大夫语;退,息于室与家人言,一出 
于诚。人或从公数十年,记公言行,相与反复考究,表里皆合, 
无一不相应。 

                                △动心忍性 

      尧夫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玉者,温润之物,若将两块 
玉来相磨,必磨不成,须是得他个粗矿底物,方磨得出。臂如 
君子与小人处,为小人侵陵,则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预 
防,如此道理出来。 

                             △受之未尝行色 

      韩魏公因谕君子小人之际,皆高以诚待之。但知其为小人, 
则浅与之接耳。凡人之于小人欺己处,觉必露其明以破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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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不然。明足以明小人之欺,然每受之,未尝形色也。 

                                △与物无竞 

      陈忠肃公,性谦和,与物无竞。与人议论,率多取人之 
长,虽见其短,未尝面折,唯微示意以警之。人多退省愧服。 
尤好奖后进,后辈一言一行,苟有可取,即誉美传扬,谓己不 
能。 

                                △忤逆不怒 

      先生每与司马君实说话,不曾放过,如范尧夫,十件只争 
得三四件便已。先生曰:“君实只为能受,尽人忤逆终无怒, 
便是好处。” 

                                △潜卷授之 

      韩魏公在魏府,僚属路拯者就案呈有司事,而状尾忘书名。 
公即以袖覆之,仰首与语,稍稍潜卷,从容以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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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俾之自新 

      杜正献公衍尝曰:“今之在上者,多レ发下位小节,是诚 
不恕也。衍知兖州时,州县官有累重而素贫者,以公租所得均 
给之。公租不足,即继以公帑,量其小大,咸使自足。尚有复 
侵扰者,真贪吏也,于义可责。”又曰:“衍历知州,提转安 
抚,未尝坏一个官员,其间不职者,即委以事,使之暇惰;不 
谨者,谕以祸福,俾之自新。而迁善者甚众,不必绳以法也。” 

                             △未尝按黜一吏 

      陈文惠公尧佐,十典大州,六为转运使,常以方严肃下, 
使人知畏。而重犯法至其过失,则多保佑之。故未尝按黜一下 
吏。 

                                △小过不怿 

      宋朝韩亿,在中书见诸路职司,捃拾官吏,小过不怿。曰 
:“今天下太平,主上之心虽昆虫草木皆欲得所,士之大而望 
为公卿,次而望为侍从,职司二千不下,京望为州郡,祭何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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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圣世。” 

                                △拔藩益地 

      陈嚣与民纪伯为邻,伯夜窃藩嚣地自益,嚣见之,伺伯去 
后,密拔其藩一丈,以地益伯,伯觉之,惭惶,自还所侵,又 
却一丈。太守周府君高嚣德义,刻石旌表其闾,号曰义里。 

                         △兄弟讼田,至于失败 

      清河百姓乙普明兄弟,争田积年不断。太守苏琼谕之曰: 
 “天下难得者,兄弟;易求得,田地。假令得田地,失兄弟心 
如何?”普明兄弟叩头乞外更思,分异十年遂还同住。 

                      △将愤忍过片时,心便清凉 

      彭令君曰:“一朝之愤可以亡身及亲;锥刀之利可以破家 
荡业。故纷争不可不戒。大抵愤争之起,其初甚微,而其祸甚 
大。所谓涓涓不壅,将为江河;绵绵不流,或成网罗。人能于 
其初而坚忍制伏之,则便无事矣。性犹火也,方发之初,戒之 
甚易;既已焰炽,则焚山燎原,不可扑灭,岂不甚可畏哉!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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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有云:‘得忍且忍,得诫且诫。不忍不诫,小事成大。’试 
观今人愤争致讼,以致亡身及亲,破家荡产者,其初亦岂有大 
故哉?被人少有触击及必愤,被人少有所侵凌则必争,不能忍 
也,则罟人,而人亦骂之;殴人,而人亦殴之;讼人,而人亦 
讼之。相怨相仇,各务相胜。胜心既炽,无缘可遏,此亡身及 
亲,破家荡业之由也。莫若于将愤之初则便忍之,才过片时, 
则心必清凉矣。欲其欲争之初且忍之,果有所侵利害,徐以礼 
恳问之,不从而后徐讼之于官可也。若蒙官司,见直行之,稍 
峻,亦当委曲以全邻里之义。如此则不伤财,不劳神,身心安 
宁,人亦信服。此人世中安乐法也。比之争斗愤竞,丧心费财, 
伺侯公庭,俯仰胥吏,拘系囹圄,荒废本业以事亡身及亲,破 
家荡产者,不亦远乎?” 

                        △愤争损身,愤亦损财 

     应令君曰:“人心有所愤者,必有所争;有所争者,必有 
所损。愤而争斗损其身,愤而争讼损其财。此君子所以鉴,易 
之损而惩愤也。” 

                        △十一世未尝讼人于官 

       《按图记》云:“雷孚,宜丰人也。登进士科,居官清白, 
长厚,好德与义,以枢相恩赠太子太师,自唐雷衡为人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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