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形如算横直乱投,故凶。
△形如乱衣,妒女淫妻。
山形剥落破碎如乱衣之不整,故淫乱。
△形如灰囊,灾舍焚仓。
大抵即《内篇》水泉砂砾之意,言生气不蓄之穴,得雨暂
湿,雨止即干,如汤之淋灰,故凶。
△形如覆舟,女病男囚。
横岗无脉,中央四ㄨ,无穴可扦,葬之则男女不利。
△形如横几,子绝孙死。
玄武缩头入首,无脉穴何可扦。然有得几之正形者,乃水
之所变,故出文章科第,世有卢相公祖、杨神童祖、方太监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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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 ·46·
皆葬几形,盖未可以其凶而弃之也。
△形如卧剑,诛夷□僭。
形狭而长,首脱而瘠,纯石剥落,文理枯燥,故凶。然有
剑形而出贵者。如石使相祖、曾文遄下托手穴是也。
△形如仰刀,凶祸伏逃。
形如鱼之□鬣无肥厚气象,故凶。
△牛卧马驰,鸾舞凤飞。
此言各得其本性而应形真。
△□蛇委蛇,
委蛇则为活蛇,故吉。直硬为死,则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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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 ·47·
△鼋龟鱼鳖,以水别之。
四者皆水族,故以近水而应形真。
△牛富凤贵。
牛出于土星,故富。凤出于木星,故贵。
△□蛇凶危。
蛇心险,有毒,故多凶。遇蛙、蛤则贪婪,而为小人。盖
蛇之所陷也。逢蜈蚣、金龟、鸠鸟则畏谨而为君子。乃欲陷于
蛇也。古今阡蛇形地者何限,岂可例以凶危而不用乎?
△形类百动,葬者非宜。四应前桉,法同忌之。
形势止伏如尸,居之不动方可扦穴。若有不定,岂可用乎
?非惟主山,但目前所见飞定摆窜,于我无情者,悉当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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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 ·48·
△夫势与形顺者,吉。势与形逆者,凶。势吉形凶,百(
缺)一。势凶形吉,祸不旋日。
形、势二者皆以止伏为顺,飞走、摆窜为逆。顺则吉,逆
则凶。势吉形凶尤可希一日之福。若势凶形吉则祸不待终日,
极言应之逮也。
△经曰:地有四势,气从八方。寅、申、巳、亥,四势也。
震、离、坎、兑、乾、坤、艮、巽,八方也。
若但言地有四势,只有朱雀、玄武、青龙、白虎而已。气
促八方,只有四正、四隅而已。两句下证之以寅、申、巳、亥、
震、离、坎、乾、坤、艮、巽之说,则当以方位解之。四势为
四长生,如火生寅,水生申,金、木生于已、亥是也。八方为
八卦。东方震、艮,南巽、离,西方坤、兑,北乾、坎是也。
又有所谓六秀、六贵分金,三十吉龙并十六贵龙等说,皆原于
此,是星卦之所由兴也。
△是故四势之山生八方之龙,四势行龙,八方施生,一得
其宅吉庆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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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 ·49·
四势者,陈石壁所谓五行生气之地。八方,八卦方也。八
龙不能自生,要得寅、申、巳亥五行之生气,而后能旋生也。
其大意言八方之龙要从长生位上得来则吉。假如震龙属木,长
生于亥,要必自亥位发始,即为生气之地。或从亥上经过,亦
是。余可类推。但此之生气与《内外篇》之言生气不同。
△土圭测其方位,玉尺度其远近。
土圭所以辨方正位,其制见于《周礼》。玉尺所以度量远
近,其数生于黄钟。今台司度日影以定候,多用此制也。
△夫葬乾者,势欲起伏而长,形欲润厚而方。葬坤者,势
欲运辰而不倾,形欲广厚而长平。葬艮者,势欲委蛇而顺,形
欲高峙而峻。葬巽者,势欲峻而秀,形欲锐而雄。葬震者,势
欲缓而起,形欲耸而峨。葬离者,势欲驰而穷,形欲起而崇。
葬兑者,势欲天来而坡垂,形欲方广而平夷。葬坎者,势欲曲
折而长,形欲秀直而昂。
此言八卦之山必欲合如是之形势,然后为吉。夫天下山川
行度千变万化,岂有一定之理哉!何者不欲起伏而长、阔厚而
方,宁独乾之一山如是哉!此只言其大概耳!是以形势为上,
而方位次之,必欲如此,又何异于刻舟求剑者乎?(缺)存之
以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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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 ·50·
△盖穴有三吉,葬直六凶,天光下临,地德上载。
天光地德前见。
△藏神合朔,神迎鬼避,一吉也。
神,吉神。鬼,凶煞。朔,谓几月、日、时。言藏神合乎
吉朔也。神迎鬼避,得吉年月也。
△阴阳冲合,五土四备,二吉也。目力之巧,工力之具,
趋全避缺,增高益下,三吉也。
解见前。
△阴阳差错为一凶,岁时之乖为二凶。
此言葬日不得方向、年月之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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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 ·51·
△力小图大为三凶。
生人福力浅薄,而欲图王侯之地,是不量力度德也。然此
亦不可泥。
△凭福恃势为四凶。
凭见在之福,恃当今之势,富贵之家自谓常如今日,而不
深虑,有父母之丧者不思尽力以求宜隐之地,但苟焉窀变而已,
正程子之所谓“唯欲掩其目之不见,反以阴阳之理为无足。”(
缺)可胜道哉!《魏志》管辂遇征东将军毋丘俭之墓,叹曰:
“松柏虽茂,无形可文。碑说虽美,无后可守。玄武垂头,青
龙无足。白虎衔尸,朱雀悲泣。四危已备,去当灭族。”后果
如其言。又《左氏春秋传》会文公十三年,邾文公卜迁于绎,
史曰:“利于民,不利于君。”公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
”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公曰:“命在养民。民
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焉。五月,公果卒。然固有数
焉,而阴阳之理亦有所定矣。
△僭上逼下为五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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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 ·52·
僭上言庶人坟墓不得如大官制度,贫家行丧不得效富室眩
耀,及不得作无益华靡。亡者无益,存者招祸。逼下为俭不中
礼,怪吝鄙涩,父母坟墓不肯即时尽作用之法,因循苟且,致
生凶变。作用者?谓如作明堂、通水道及夫截庞去滞、增高益
下、阵水蔽风之类,皆是也。
△变应怪见为六凶。
上言天时人事不能全美。或有吉地吉穴、主人濡滞不葬,
或是非争竞而害成,或贫病兼忧而不能举,或明师老死不复再
来,或停丧久远而兵火不测,或子孙参差而人事不齐,或官事
牢狱而不复可为,或日怠日忘、竟成弃置,或全家绝灭、同归
暴露,是皆因葬不即举而变见多端也。呜呼!为人者,可不凛
凛然而知戒谨乎哉!
△《经》曰:“穴吉葬凶,与弃尸同。”
言形势虽吉而葬不得穴,或葬已得穴而不知深浅之度,皆
与委而弃之者何以异哉!《锦囊》一书,其大概专以生气为主,
即太极为之体也。其次分为枝垅,即阴阳为之用也。又其次曰
风水,曰止聚,曰形势,曰骨脉。又其次则验文理之秀异,明
作用之利宜。学者当熟读玩味,则知景纯之心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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