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夕!”拉姆塞斯不想勉强莘夕又卷入政治中,他记得有一次就是因为受不了太多这种谋算伎俩莘夕和他大吵了一架。拉姆塞斯,我不想管你什么当王的事,我会发疯的!你知道吗?我会疯掉的。莘夕当时哭着说。
“请你带我出去一下好吗?”
“是,女神。”下人恭谨的说。
外面黑压压的一片人,闹声喧天,百姓通常是没有分寸的,只要有人煽动,他们就会跟风起哄,他们就没想到如果拉姆塞斯真的生气了,可以叫人扒掉他们每个人的一层皮。
“女神出来了!天空女神!女神万岁!万岁!”莘夕站在楼台上俯视众人,所有的人头都在攒动,大家兴高采烈的重复着喝彩,一时间人声鼎沸,又有些人开始怒喊到“拉姆塞斯不能当我们的王,阿蒙不会答应的!”“放屁,是瑞不会答应的!”于是人潮中又出现了混乱漫骂的声音。莘夕庄重的伸开她的手,大声呵到:
“埃及的子民们,”百姓顿时安静了,他们敬畏女神,因为他们已经目睹了几次神迹了。神迹?莘夕心里不觉有些发笑,如果那些也可以称为神迹的话,她谙熟埃及历史,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异样的天象奇观,她像先知一样预先告诉人们会发生的一切,这便成了女神传达的神迹。她本来是不准备动用这个预知能力的,可是有那么多次她必须帮助拉姆塞斯,她必须以女神的身份为他做一些神奇的事。
“我以女神之名向你们传达旨意,阿蒙瑞将会以神迹来应许拉姆塞斯将军成为你们的国王,日月之子。拉美西斯一世将是埃及之王,这是神的旨意!”
‘‘‘‘‘‘
“明天吗?太好了。”塞提听到拉姆塞斯的决定,高兴的在空中挥起了拳头,他已经是一名指挥官了,最年轻的指挥官,拉姆塞斯说比他那时候还要优秀。“塞提,准备的事都交给你了。”“没问题,我们的王。”他热烈的回应到。明天他就要成为法老了,拉姆塞斯心潮澎湃,他想对莘夕说好多好多的话,他想问她愿意吗?成为埃及的皇后,他的妻子。
“莘夕?你这是要去那里?”莘夕尴尬的抬起头,本来想走得悄不声息的。
“恩,恭喜你,拉姆塞斯,终于如愿以偿了,那么再见我走了!”
“回来!”拉姆塞斯被弄得莫名其妙的,他一把抓住莘夕的胳膊,莘夕踉跄了好几下。仆人们都知趣的下去了,本来还在愁拿夕小姐怎么办呢,现在好了,将军,不对,国王来了。
“你又耍什么性子!明天我就是法老了,埃及之王了,你现在说要走?!”
“是,你要当王了,恭喜你,我已经陪你走到了终点,你成功了,所以我也要‘‘‘‘‘‘”
“所以你要走了?——莘夕不喜欢我当国王吗?”
“不是——哎,反正我要走,我现在要走了,你放开我!”
“不准走!理由,你连个理由‘‘‘‘‘‘”
“拉姆塞斯!你要理由是吗!好,我说,我讨厌你当什么法老,国王,讨厌,讨厌死啦!”
“为——什么”拉姆塞斯有些懵了。
“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拉姆塞斯将军喜欢人家叫我夕小姐,可是法老希望我是他的女神;拉姆塞斯将军可以替我烤面包,可是法老只会叫我帮他粉饰太平,最重要的是——”莘夕顿了顿,忍不住的泪水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了,拉姆塞斯看见莘夕一副惹人心疼的叫嚣样,皱起了他的浓眉毛。“最重要的是我可以要求拉姆塞斯将军只爱我一个人,可是我却没有自信要求一个国王只有一个女人,国王本来就不止会有一个女人不是吗?呵呵,国王会有很多女人,会有公主,会有‘‘‘‘‘‘”
“好了,不要说了。”拉姆塞斯一把拉过莘夕,然后莘夕便忍不住在他怀里哗啦啦的大哭起来。“听着,我不准你走,乖乖的留下来,好不好。”
拉姆塞斯像哄小孩一样安抚着情绪混乱的莘夕,他把她抱到床上,“现在,你想走也走不了了。”拉姆塞斯孩子气十足的用手牢牢的圈住莘夕,天真的笑。莘夕愣愣的看他,觉得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她也不挣扎不跟他辩解了,就势把头深深的埋到他怀里,拉姆塞斯看见莘夕妥协睡觉也满意的闭上了眼睛。
夜深了,莘夕慢慢抬起头,她静静的看拉姆塞斯,眼睛,嘴角,鼻子,头发怎么都是那么的完美漂亮,想到自己终究是要离开他的,莘夕忍不住掉起了眼泪,她一点一点的靠近拉姆塞斯的脸庞,一股强烈的爱恋让她情不自禁的吻了他。“莘夕?”拉姆塞斯睁开惺忪的睡眼,“我——我不走了,我要一直陪着你,”她脱口而出,然而马上她又意识到这必定要成为一句冲动无用的话,他们之间有太多阻碍,多得足以叫她后怕的想要放开,是,她是胆怯没有勇气,她没有自信陪伴一个法老,一个君王,要是有一天‘‘‘‘‘‘。“傻瓜,明天,等明天‘‘‘‘‘‘”拉姆塞斯把她的头温柔的贴在胸口,又沉沉睡去。
快要天亮的时候,莘夕突然惊醒了,有人来找拉姆塞斯,只是离开床而已可是莘夕已经觉得心里一阵凄凉,要离开了,注定的。“拉姆塞斯!”她抓住他,“你不当王了好不好,你跟我走,带我走好不好?”她有些气急败坏了,“莘夕?我还有事,等我回来,好不好。”拉姆塞斯走了,走得是那么的匆忙。末了,莘夕突然笑了,呵,以后还会更匆忙的,他刚才眼里的惊讶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到了今天这个时候叫他放弃王位?莘夕啊,你在想什么,走吧,不要妄想了,回家吧,莫西为你流的血不应该白留啊!
“这样不辞而别好吗?恩。”莘夕正准备挣脱阻拦她的侍卫,塞提插着腰把头一偏,侍卫都合作的闪到一边去了,莘夕什么都没有带,可是他笑吟吟的看她,塞提知道她要离开这里了,这个小妮子招架不住那么复杂多变的局面了。
“这不正合你意吗?再见了!”
“慢着,”塞提笑了,这个女人怎么老认为他很讨厌她呢,事实上他一点也不讨厌她,相反他很喜欢她,他觉得她是一个相当有趣的女人,只是如果她要以皇后的身份陪伴在拉姆塞斯的身边,他是绝对不认同的。“拉姆塞斯知道吗?”
“这个不重要。我们都明白只要我一走,爱西丝当上皇后,大祭司和卡娜儿那边的人便会倒向你们,这对你们是最好的。”
“唔,脑子不错嘛” ——脑子不错嘛,他以前也说过这话,遭了怎么办,莘夕发现现在自己就开始想念了。“那么是决意要走喽?”“恩,不回来了。”“去那里?”“这个没必要告诉你吧!”“不说就不放你走,夕小姐要说实话哦!”塞提逼视着莘夕,“克里特岛吧。”说完,莘夕急急的就赶忙走掉了。
塞提封锁了消息,如果让拉姆塞斯知道他的女神消失不见了,他会不会不顾一切的抓狂找人呢,塞提不敢冒这个险。夕阳西照,莘夕来到尼罗河边,现在她可以回家去了,如果不能和拉姆塞斯在一起,与其看着他作为法老娶一大堆的女人她不如回家,这是莫西用性命和卡娜儿达成的协议,呵,现在卡娜儿一定巴不得她回去吧,她不能杀莘夕因为在她看来莘夕是神的使者,从这方面来说她还算一个好人——至少比她的主子爱西丝好,爱西丝恨不得把莘夕活活的做成木乃伊。她又想到她来到这里的原因,塞提说是哈托儿带她回来的,卡娜儿说是多亏了那枚女法老的戒指,那么她回到古埃及的使命到底是什么呢,她真的不知道,是与拉姆塞斯相遇吗?莘夕是一定要看到日食才安心的,万一她记错了,万一今天没有日食,那拉姆塞斯会怎么‘‘‘‘‘‘谢天谢地,在她惴惴不安的胡思乱想的当口,天色大变,白昼一下陷入了混沌的黑暗中,时间配合得刚刚好,拉姆塞斯的加冕祭祀上,原本还有些半信半疑的百姓都敬畏的顶礼膜拜,拉姆塞斯,拉美西斯是神为他们选择的王!“拉美西斯将为埃及开辟崭新的王朝!拉美西斯万岁!万岁!”约瑟,聪敏的希伯来人适时的带头喊到,现在他已经是维西尔(宰相)了。“拉美西斯万岁!万岁!”众人欢呼起来,伴随着白昼的再次降临,拉姆塞斯以法老的身份,威严庄重的接受了权杖,坐上了他梦寐以求的位子。西元1320年,拉姆塞斯登上王位的宝座成为了拉美西斯一世。
好了,莘夕松了一口气,她走向河里,然后像神秘的水妖一般消失了。莘夕根本不会知道在她恍惚间被一股闪亮的光护住身体渐渐沉入河里的时候是卡娜儿在神殿用自己的鲜血作为祭礼,。爱西丝当上埃及皇后也许就够了,卡娜儿想,如果注定不能复兴哈特舍特谢普女王的荣耀,那么让女王后人的血和埃及法老的血脉融为一体也许是最圆满的结局,她的使命完成了,那说好的这条献给女神的命也就没什么重要的了。她闭上双眼,念动咒语,以女神之名,现在她——召唤女神降临埃及的最后一位女祭司要送他们的天空女神回家了。当卡娜儿身体里最后一滴血流入神龛的时候,尼罗河突然升腾出一股强大耀眼的光柱。看到的那些打鱼百姓都说这是神迹,他们笑着说拉美西斯一定是埃及最伟大的王,那么多的神迹,他是阿蒙瑞的化身也说不定啊。
7话。女考古学家
*如果你愿意把你的脸朝向北风,数年之后你将会看到幸福。
整整一个上午,莘夕都木然的躺在病床上,护士告诉她不知是什么人送她来的,反正来的时候她浑身湿淋淋,红海沉船事件的幸存者——他们说多半是。
“哦,莘夕,是吗?其他都记不起来了‘‘‘‘‘‘恩,很好,谢谢。”
下午的时候,莘夕百无聊奈的四处打望,她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大碍了,可是护士还是要求她好好的躺着。莘夕歪着脑袋靠着枕头,她突然发现一个穿着考究的老妇人正站在病房门口和护士切切私语,这是一个气质高雅的老妇人,莘夕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