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神之妻 [美]谭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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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神之妻 [美]谭恩美-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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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哪儿去了呢?”她说道,一遍又一遍地翻那些东西。最后终于从她翻了好久的皮夹底部抽出一只口袋。这是一封信,乍一看,像一张纸,但叠起来就成了一只信封,有印好的邮票,一切都已经在上面。她把信举在手中,挥舞着。
  “在这儿呢,”她脸上显出得意的样子,“这个男人!”
  我简直给她吓坏了。最近,她的行为有点像老年痴呆症患者,老是忘这忘那的,神志不大清爽。也许是因为两个月前她在扶梯上摔了一跤引起的,打那以后她就以为自己快要死了。
  “你怎么能把一个人装进信封里头?”我小心翼翼地问她。
  “什么?”
  “你不是说你把一个人装进信封里了。”
  “噢!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的好消息就在这里面:那个人死了。王贝蒂从香港写了这封信,告诉我前不久她去了一趟上海。你还记得她吧,‘漂亮贝蒂’,我们在战时都这样叫她的,可兴许她现在已经没那么漂亮了。”海伦笑起来了,“你还记得我给她的那台缝纫机吗?。她后来自己当老板,现在在科伦开了一家成衣店。”
  海伦说着说着就扯开去了,就像一头牛,哪儿有草,就往哪儿跑。
  “她开的是一家珠宝店,”我提醒她,“开在科伦的大使饭店的拱廊下。”
  海伦摇摇头。“是成衣店,”她说,“各色各样的女装一律打折。”我不跟她争,也没告诉她,她老是记错事,老是把过去的事朝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想:她忘了,漂亮贝蒂的缝纫机是我给的。
  “什么人死了?”我终于问,指指她手中的信。
  “噢,对了,是这个人。”于是她叹了口气,好像是我把她激起来似的。“那个人,那个人,你认识的那个。你怎么还猜不着?”然后她弯下身子,附在我耳边说,“那个坏男人。”
  我的呼吸几乎停止了。我仿佛看到他了,那个坏男人,文福,我的第一个丈夫,我曾要海伦决不要提起那个人:“永远不要提起他的名字,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
  我仿佛看到他的浓密的头发,他的狡猾的眉毛,他的光滑的撒谎的脸,他的精明的嘴巴。我已经有四十多年没见到他了。此刻,海伦一提起他的名字,我就感到我的脖子上有他的气息,我记起了他大笑的样子,记起他说过的话,他总有一天会找到我,把我拉回去,没有二话。
  “别怕呀。真的,他已经死了。”海伦说,“你自己读吧。”
  我从她手里接过信,读了起来。我发现,四十年后,文福仍然在笑我,因为信中并没有说他已经死了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他是上个月圣诞节那天才死的。
  我啪地拍了一下信。“你想得到吗?”我跟海伦说,“他死到临头,还想办法使我永远痛苦!竟然死在圣诞节!”
  “他哪一天死有什么关系?”海伦说。她正用牙签剔她的牙齿,她那翘起嘴角的样子看起来像在笑。“他死了,再也不会来找你麻烦了,这才是重要的。”
  “可他已经找到我了!”我喊道,“已经在我心里了。现在每当圣诞节我就会想起他来。我怎么能唱‘平安夜’、‘欢乐降临世界’?到那一天我只会大喊大叫,我高兴他死了!死得不是时候,死了还想害人。”
  “那么你该打扫一下房子,把他从你心里扫出去。”她说着,挥了一下手,好像这事挺容易似的。
  我明白她说的是中国新年快到的时候的情景,有句老话叫做,洒扫庭院,除旧迎新。
  海伦知道打扫什么吗?只要看看她的厨房地板,你就看到──一团团垃圾大得像一只只老鼠,黑色的油烟污垢到处都是,已经黑得发亮,足足有二十年没打扫了。要命的是她还以为我没看见。
  “我是这么想的,”海伦说,“我们应该把我们这辈子的谎言全扫出去,把真相告诉大家,我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你在说什么?”
  “我干吗非得带着所有这些谎言进坟墓?什么我是你的嫂子啦,嫁给你的异母兄弟啦,这个人我连见也没见过。我的出生日期也是错的。你使我小了一岁。现在我快要死了,我的寿就减了一岁。”
  “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我说,既然文福死了,我想现在把一切都纠正过来还来得及。
  不再有隐私,不要再撒谎了。”
  我一阵反胃的感觉。她干吗这么说?她想公开一切!──我的过去、我和文福的婚姻,等等,我好不容易才忘记的一切。
  “你想怎么办?”我责备她,“你想把我的隐私说出去,就这些?我们说好的──永远不说出去。”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海伦争辩说,“当然,那个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能说,你很怕,你以为文福会来找你,我们俩都需要想方设法进这个国家,所以那时这么做是有道理的。但是现在──”
  “这是一个秘密。”
  “现在还有什么关系?文福死了,”海伦说,“他不会来找你了,我们不会被驱逐出境了。现在说出真情,不要带那么多谎言到那个世界去,比什么都重要。要不,我怎么还有脸在天堂里同我的第一个丈夫见面,那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说我嫁给了你哥哥?我的墓碑上怎么能写我生于1919年?大家都会在我死后嘲笑我,说我老得连自己究竟有多老都搞不清楚了。”
  “那么你就跟大家讲你自己的事,不要把我也扯进去。”我说。
  海伦皱起了眉头,“那怎么行?那样的话,我又得编一连串谎话,我们是怎么碰上的啦,我是怎么认识你的啦、你这是在叫我跟魔鬼说话。你要是不讲,我讲──必须在阴历年之前讲掉。”
  “你这是在叫我再遭一次殃。要是你跟你的孩子讲了,我的孩子也会知道的。”
  “那么你就应该亲自告诉她们,”海伦说,“她们现在已经大了,不是小孩子了,她们会理解的。说不定得知她们母亲的背景,她们还高兴呢。讲讲以前在中国受的苦,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还时髦着哩。”
  “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丢人现眼!”我说。
  我们就这样你来我往地争论著。但后来,我感到无聊了。就像她的胖胖鱼和长途电话费问题,海伦总以为她是对的。我怎么能和一个神志不清的人争论呢?我自己都要疯了。
  当她再一次来给我续水的时候,我告诉她,时候不早了,我收拾起那天下午我在幸运超市买的一些杂物,然后穿上外套。
  “等一下,”海伦说,“亨利开车送你回去,这样安全些。”
  每次我到她家,她都这么说,每次她这么说,我都信以为真。三十年前,我和吉米刚从唐人街搬出来,在格利莱和安扎之间的第八大街买了房子,海伦跟我说了整整两年,“那个地方不太安全,那个地方──啊──我们不能搬到那儿去。”吉米去世后──不知为什么──她和亨利在与我们相隔一个街区的第九大街,门牌号更高的一条街,买了一幢更大的房子。“现在我们可以照顾你了,”她说,“这样更安全些。”但我知道她不过是拿我做借口罢了。
  昨晚我又说了我常说的那句话,“不麻烦了,我自己可以走回去,也是很好的锻炼。”
  “太危险了呀。”她坚持着。可我知道,她说话并不算数。她说话声音很轻,唯恐吵醒她的丈夫。“你应该多加小心哪。”她说。
  “哇,你以为有人会为了我的几个橘子,为了一罐笋来抢我吗?”
  她从我手上抢过我的包。“那么我来帮你拎这个吧,”她说,“你拎着太沉了呀。”
  我抢过我的包,“别跟我说客套话了。”
  “你老了,自己拿不动了。”她说着,又要来帮我拎包。
  “你忘了,你也老了,还比我大一岁呢。”
  最后她只好让我自己拎着包走了。
  为了忘掉一切,那天整个晚上我都在打扫房间。我抖搂窗帘,拍打沙发,掸掉桌子上和通向楼梯的扶栏上的灰尘;我擦干净电视机和挂在电视机上方的遗像,我望着玻璃镜框里吉米的照片:他总是那么年轻。
  我走进自己的卧室,换了床单,就在这张床上我和吉米同枕共眠过,他身体睡过的凹陷还留在上面。
  我进了塞缪尔的房间,掸去他自己亲手做的塑料飞机、日式和美式轰炸机上的灰尘,还有他写字台上放着的小人兵上的灰尘。我打开他的梳妆桌,发现里面有一本《花花公子》。唉!这就像在我脸上打了个耳光。我叫塞缪尔扔掉这本1964年的杂志,吉米就是在这一年去世的,打那以后,再也没人听我的话。
  我进了阿珍的房间,我们在这儿有过多少次争吵和伤害啊。我给她买的巴比娃娃还在,可肯已经不知去向了。我不让她用这种香水,因为这会使她闻起来像个下等人。带圆镜子和银把手的流线型梳妆台,我是多么喜欢它,但我还是给女儿了,她看到它的时候,还说她讨厌它!“你有意把它挑出来来折磨我。”她吼道。
  我一面想着这些,一面掸着她桌子上的灰尘。这时我忽然发现梳妆台顶上刻着几个小字:“我爱RD。”
  谁是RD?谁使我女儿爱得这么深,连她最讨厌的家具都弄坏了。
  他是个美国人还是中国人?于是我生气了:瞧她把我的家具搞成个什么样子!
  当然,我安静下来后就想到了,这些字阿珍不是最近刚刻上去的,兴许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因为阿珍现在已经四十岁了,她不会再坠入RD的情网。她已经嫁给菲力·勃兰特,他虽然不是中国人,却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一个医生,尽管不是最好的。
  当阿珍第一次把他介绍给我的时候,我尽量对他亲切些:“噢,是医生啊,我会让我所有的朋友都去你那儿看病的。”然后他告诉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医生,一个病理学专家!──一个只会在病人死后研究病因的人,一个事后诸葛亮,我怎么能把我的朋友交到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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