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尼可讨厌我呢!”她激动地叫道,“我也讨厌奥尔尼。只要他在场我就产生一种猫的感觉,要想给他难堪。即使我没有那个意思他也会给我难堪的。但跟马丁·伊甸在一起,我却觉得愉快。以前没有人爱过我——我是说像男人那样爱过我,而有人爱——恋爱,却是很甜蜜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好妈妈。发觉自己已是个真正的、十足的女人是很甜蜜的呢。”她把脸理进妈妈的招兜里抽泣起来。“我知道你为我担心。但我是诚实的,我告诉你的都是真实感情。”
说也奇怪,莫尔斯太太倒是悲喜交集。她的女儿,那个做了大学文学上的大姑娘,不见了,变成了个女人。她的实验成功了。露丝天性中那奇怪的空白填满了,并没有带来危险和不良后果。而工具便是这个粗鲁的水手。他唤起了她女人的感情。
“他的手发抖呢,”露丝说道,因为害羞仍然把脸埋在妈妈裙兜里。“非常有趣而且滑稽。可我也为他难过。在他的手抖得太凶、眼睛太闪亮的时候,啊,我就教训他,谈他的生活,告诉他他那改正缺点的路子不对。但我知道他崇拜我。他的双手和眼睛不会撒谎。一想到这个,只要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感到获得了我有权获得的东西——我跟别的姑娘和年轻女人一样了。我也知道我过去跟她们不一样,你因此着急,为我怀着隐忧。你以为没有让我知道,其实我早知道了,而且打算——用马丁·伊甸的话说:‘解决它’。”
那是母女双方神圣的时刻。两人在薄喜的微光里谈着话,眼里噙满泪水。露丝胸无城府,天真烂漫,坦率真诚;母亲满怀同情,洞察人意,平静地解释着,开导着。
“他比你小四岁①,”她说,“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没有职务,也没有薪水,而且不切实际。既然爱上了你,凭常识地也应该做一点使他有权结婚的事了吧!可他却拿他那些小说到处乱寄,做着孩子气的梦。我担心马丁·伊甸是永远也不会长大成人了。他不会承担起责任,在世界上做一份男子汉的工作,像你父亲和我们所有的朋友一样,比如巴特勒先生。我担心马丁·伊甸永远不会成为能挣钱的人。可是这个世界的秩序的要求却是:有钱才能幸福——啊,不,不一定要像我们家这样阔气,总也要过得舒服像样吧!他——没有提起过?”
①原文如此。应为“小三岁”。可能莫尔斯太太记错了。
“一个字也没有提过,没有打算过。不过即使他有那意思我也不会让他提的。因为,你看,我并不爱他。”
“这就叫我高兴了。我不会乐意看到我的女儿,我这样纯洁无假的唯一的女儿,爱上一个像他那样的人的。世界上有的是高尚的男人,纯洁、真诚、男子汉味十足的男人,你有一天是会碰见这样的人,并且爱上他的,他也会爱上你的。你跟他会很幸福,就像你爸爸跟我一样。有件事你必须永远记在心里——”
“是的,妈妈。”
莫尔斯太太放低了声音,甜蜜地说:“那就是孩子。”
“我考虑过孩子的问题,”露丝承认。她想起了过去那些曾叫她难为情的放肆的念头。因为不得不谈起这样的问题,脸上泛出了处女的羞红。
“孩子的问题更淘汰了伊甸先生,”莫尔斯太太一针见血地说下去。“孩子们必须家世清白。我却担心他的家世并不清白。你爸爸告诉过我水手的生活,因此,你是了解的。”
露丝捏捏妈妈的手表示理解。她以为自己真了解,其实她的印象模糊、辽远、可怕、难以想像。
“你知道我无论做什么都是会告诉你的,”露丝说,“不过有时你得问问我,像这回一样。我本来是想告诉你的,可总觉得难以启齿。我知道不应该这样害羞。可你一问我就好开口了。你有时就是该来问问我,给我机会开口,像这回一样的。”
“唉,妈妈,原来你也是个女人!”两人站了起来,露丝站得笔直,拉住妈妈的双手,在微光里面对着她,意识到跟她之间的一种甜蜜的平等关系,欢喜得哭了起来。“没有这番谈话,我是不会那样看你的。在懂得了自己是个女人之后,我也才懂得了你也是个女人。”
“我们俩都是女人,”她的母亲拥抱她,亲吻着她说,“我们俩都是女人,”她们俩走出屋子时她重复道。两人互相接着腰,因体会到一种新的伙伴之情而心花怒放。
“我们的小丫头长大成人了呢。”一小时以后莫尔斯太太得意地告诉她的丈夫。
“那就是说,”他注视了妻子很久之后才说,“她在恋爱了。”
“不,只是有人爱上她了,”她含笑回答,“我们的实验成功了,她终于苏醒了过来。”
“那么,我们就得摆脱那个人了。”莫尔斯先生带着一本正经、公事公办的口气斩钉截铁地说。
但是他的妻子摇了摇头:“用不着。露丝说他过几天就要出海了。等他回来她早离开这儿了。我们要送她到她姑妈克拉拉家去。她正需要到东部去过上一年,换换气候,换换人,换换思想和一切呢。”
第二十章
创作的欲望又在马丁心里萌动。小说和诗歌从他脑子里蹦出,并自然形成。他把它们草草记下,准备以后写成作品。不过此时他没有写,因为他在度一个短假。他决心把它用于休息和爱情。他两方面都大有进展。他很快又精神焕发,活力洋溢了,而且每天跟露丝见面,每次见面都让露丝感到了他那旺盛精力的冲击。
“你得小心,”母亲再次警告露丝,“你跟马丁·伊甸见面太多,我为你担心呢。”
露丝笑了,她相信自己没有危险。何况再过几天他就要出海去,等他回来她已经到东部做客去了。但马丁旺盛的精力仍然有它的魅力,而他也听说了她准备到东部去探亲的事,感到需要加快进行。他不知道怎样跟露丝这样的女人恋爱。跟与她绝对不同的女人恋爱他有丰富的经验,但那对他却很不利。那些女人知道爱情和生活,也会调情,但露丝却没有经验。她那惊人的天真无邪令他惶恐,把他热情的话语都冻结在嘴唇上,使他不能不相信自己配不上她。还有一点也对他不利。他以前从没有堕入过情网。在他那些趾高气扬的日子里,他喜欢过女人,也曾迷恋过几个,但并不知道怎样跟她们恋爱。那时他只需神气活现满不在乎地吹吹口哨她们就来了。她们只不过是一种消遣,一段插曲,是男子汉把戏的一部分——最多也只是一小部分。可现在他第一次变成了个温柔、羞怯、忐忑不安的追求者。他所爱的人儿是那样天真纯洁,一尘不染。他不知道怎样去爱她,也不知道怎样对她诉说爱情。
他认识多姿多彩的世界,曾在它于变万化的局面里旋风般前进。在那过程中他学会了一种行为准则,大体是:凡是新花样都让别人先动手。这个办法以前曾使他一千次立于不败之地,也培养了他的观察能力。他懂得怎样观察新东西,等待弱点暴露,再抓住突破口冲进去。那跟打架时伺机进攻是一样的。凭他长期的经验,他只要找到了破绽就能抓住不放,穷追猛打。
他也这样观察着等待着露丝,想向她表白却又不敢。他生怕吓坏了她,对自己也不放心。其实若是他知道的话,他的这条路倒是恰如其分。爱情是在它明确表达之前就已来到这世界上的,在它的蓓蕾期就摸索出了种种窍门和办法,从此永远不忘。马丁就是以这种古老的原始的方式向露丝求爱的。起初他并不知道,虽然后来明白过来了。他俩之间手的碰触要比他嘴里的任何话语都有力。他旺盛的精力对她想像力的冲击具有着比典籍上的诗歌和千年万代的情侣们的情话更大的诱惑。他能用舌头表达的东西虽能部分地打动她的判断力;他们手与手的短暂接触却能直接打动她的本能。她的判断力跟她一样年轻,而本能却跟她的种族同样古老,甚至更古老。在爱惜年轻时本能也年轻,可它却比传统舆论和一切新生的东西更聪明。因此露丝便没有运用过她的判断力,因为没有必要。对马丁向她的恋爱本能所发起的进攻她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威力。而另一方面,马丁对她的爱恋已经像天日一样明白。她看到了他的爱情表现,也意识到自己的欢乐:那燃烧在他眼里的温柔的光,那颤栗的双手,那太阳晒黑的皮肤下到时准会隐隐泛起的红潮。她甚至进一步怯生生地挑引过他,但是依稀隐约,不但没有引起他的怀疑,甚至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她对自己也几乎不曾怀疑过。她的威力的这种种表现宣布了她已是个女人,这使她激动欢喜。她也把抗磨和玩弄他当作快乐,像夏娃一样。
由于缺乏经验,也由于过分热情,马丁说不出后来。他只能用碰触的方式下意识地笨拙地接近地。他那手的碰触令她感到愉快,甚至美妙。对此马丁并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并无反感。并不是说他俩的手除了见面和道别之外也常接触,而是说在摆弄自行车时,在往车上捆扎带上山去的诗集时,在肩并肩玩味着书中的情趣时,他俩的手都有偶然碰到的机会。何况他俩俯身在书页上沉醉于它的美时,她的头发有时也会拂着他的面颊,肩头有时也会碰着他的肩头。有时一种无赖的冲动无端袭来,她还会想去揉乱他的鬈发。这时她便暗自笑了。而他呢,两人读书倦了,也渴望把头放在她的膝头上,闭了眼睛冥想他俩未来的日子。过去他在贝陵公园和帅岑公园野餐也曾多次把头枕在女人膝上,而且总是睡得很香。而那些女人则给他遮太阳,低头看着他,爱他,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大架子,对她们的爱情总不在乎。过去把头枕在姑娘膝头上原是最容易不过的事,可现在他却发现露丝的膝头是无法接近的,难以达到的。其实他的追求之所以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