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举足轻重的东西。我如果是块顽石,我就不会想写作,你也就不会要我做丈夫了。”
“但是你忘了,”她插嘴道,她心灵的敏捷的外层瞥见了一个类似的东西。“过去有过古怪的发明家,为了追求永动机这种奇特玩意让全家人忍饥挨饿。他们的妻子们无疑是爱他们的,为了他们和他们一起受苦,可并不是因为对永动机的迷醉而是不计较他们那迷醉。”
“说得对,”回答是,“可是也有并不奇特的发明家,他们在追求现实的发明时也挨饿。而有时他们却成功了,这是有记录的,我并没有想入非非——”
“可你说过,‘要做做不到的事’。”她打断了他的话。
“我那是打比喻。我追求的是前人成功了的事——写作,靠写作为生。”
她保持沉默,这又逼得他说了下去。
“那么,你认为我的目标是跟永动机一样的怪物么?”他问。
她捏了捏他的手,他明白了她的意思——那是怜爱的母亲在捏受伤的孩子的手。那时他对她不过是个受伤的孩子。是一个着了迷的人,在追求着不可能的东西。
两人谈话快结束时她再次提醒他她父母的反对。
“可是你爱我么?”
“我爱你!爱你!”她叫了起来。
“我爱的是你,不是他们,他们无论做什么都伤害不了我。”他的声音里震响着胜利。“因为我对你的爱有信心,也不怕他们的反对。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可能迷路,爱情是决不会迷路的。只要爱情不是个弱者,一路畏畏缩缩,磕磕绊绊,就不会走错。”
第三十一章
马丁在大马路碰巧遇见了他的姐姐格特露——后来证明是个非常幸运而又尴尬的巧遇。她是在一个转弯处等车,首先看见了他,并注意到了他脸上那急切的饥饿的皱纹和眼里那绝望的焦急的神色。实际上他的确已是山穷水尽,着急万分。他刚刚和一个当铺的老板谈判下来。他想从他当掉的自行车再挤出几个钱来,却没有成功。泥泞的秋天已经到了,马丁早当掉了自行车,保留了黑色礼服。
“你还有一套黑衣服,”当铺的办事员了解他的家底,回答说,“你别告诉我说你已经当给了犹太人李扑卡。因为你要是去了——”
那人眼里露出威胁,马丁急忙叫道:
“没有,没有,我没有当。但是要留着办事时穿。”
“行了,”放高利贷的人的口气软了,说,“我要衣服也是办事,拿衣服就给你钱。你以为我借钱给人是为了祝自己健康么?”
“可那是一部状况良好的自行车,值四十元呢,”马丁争辩过,“你才当给了我七块钱,不,还不到七块钱。六块二毛五,预扣了利息。”
“还要钱就拿衣服来,”打发马丁离开那气闷的洞窟的就是这句回答。他心里的严重绝望反映到了他脸上,姐姐见了不禁难受。
姐弟俩刚见面,电报路的班车就到了,停车上了一批下午的客人。希金波坦太太从他扶着她的胳膊帮她上车的握法感到马丁不打算跟她一起走。她在踏板上转过身来看着他,心里又为他那谁忙的样子难过了。
“你不来么?”她问。
她随即下了车,来到了他的身边。
“我走路,锻炼身体,你知道。”他解释。
“那我也走几段路,”她宣布,“也许对我有好处。我这几天正觉得不清爽呢。”
马丁瞥了她一眼,她那样子证实了她的说法。她衣着邋遢,体态臃肿,两肩搭拉着,脸上的皱纹下垂,显得疲倦;步伐也沉重,缺少弹性——活脱脱是幅对自由快活的步伐的讽刺画。
“你最好就走到这儿,”他说,虽然她到第一个街口就已停了步,“在这儿塔下一班车。”
“天呀!——我怎么就累成这个样!”她喘着气说,“如果我的鞋是你那样的底,我走路也能像你的。可你那鞋底太薄,离北奥克兰很远就会破的。”
“我家里还有一双更好的。”他回答。
“明天出来吃晚饭吧,”她转变话题邀请,“希金波坦先生不在家。他要到圣利安德罗会办事。”
马丁摇摇头,但是他听见吃饭时眼里所流露出的饿狼般的馋相,却无法掩饰。
“你已经腰无半文,马,所以才走路的,还说什么锻炼呢!”她打算嘲笑他,却忍住了,只苦笑了一声。“来,我来看看。”
她在提包里摸了一会,把一个五块钱的金币塞到他手里。“我好像忘了你上次的生日了,马。”她嘟哝出了一个站不住脚的理由。
马丁的手本能地捏住了金币,同时也明白他不该接受,于是犹豫不决,陷入了痛苦。那一块金币意味着食物、生活。身体与头脑的光明,和继续写作的力气,而且说不定能写出点东西来再赚好多个金币呢,谁说得清?他在幻觉里清清楚楚燃烧着他刚完成的两篇文章;他看见它们放在桌下一堆退还的稿件顶上。那是他没有邮票寄出的。他还看见了它们的题目:《奇迹的大祭师》和《美的摇篮》。是还没有寄出去过的。那是他在那个问题上所写出的最佳之作。要是有邮票就好了!此时最后成功的把握在他心里升起,那是饥饿的有力的同盟军。他立即把那块金币塞进了口袋。
“我会还你的,格特露,一百倍地还你,”他大口地喘着气,说。他的喉咙痛苦地抽搐,眼睛也迅速闪出泪光。
“记住我的话!”他突然坚决叫道,“不到一年工夫我一定要拿整整一百个这种小玩意放到你手里。我不求你相信,只要你等着瞧。”
她并不相信。她的怀疑叫她感到内疚。她找不到方便的话讲,只好说道:
“我知道你肚子饿,马。你满脸饿相,来吃饭吧,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希金波坦先生不在我就叫个孩子去叫你。还有,马——”
他等着,虽然他心里秘密知道她会说什么,她的思想过程他看得清清楚楚。
“你不觉得是应该找个工作的时候了么?”
“你相信我会成功么?”他问。
她摇摇头。
“谁都对我没有信心,格特露,除了我自己之外。”他的口气很激动,很反抗,“我已经写出了很好的东西。而且很多,早晚会卖出去的。”
“你咋知道你的东西就好?”
“因为——”他犹豫了。整个广袤无边的文学和文学史天地在他的头脑里悸动,它告诉他不可能跟她说清他为什么会有信心。“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不如它们。”
“我希望你能听得进道理,”她说话声音虽小,信念却不动摇。她相信自己对他那病的诊断。“有道理的话我希望你听得进,”她又说了一遍,“明儿个来吃晚饭!”
马丁帮助她上了车,便匆匆忙忙赶到邮局,那五块钱他用三块买了邮票;然后,在那天晚些时候去莫尔斯家的路上在邮局呆了很久,把一大堆厚重的长信封称了重量,贴上了全部的邮票,只剩下了三张两分的。
那天晚上对马丁很为重要,因为他晚饭后遇见了罗司·布里森登。布里森登是怎么偶然到那儿去的,是谁的朋友,是什么熟人带去的,他全不知道,也没有兴趣去向露丝打听。简单地说,布里森登给马丁的印象是贫血,没有头脑,而且马上就把他忘掉了。一个小时以后他又觉得布里森登是个粗野汉子。那多少是因为他一间房一间房地乱逛,瞪大了眼睛看着画,或是从桌上、书架上乱抓书籍杂志,然后把鼻子伸进去。尽管他在这屋里是个生人,最后却缩到一张巨大的莫里斯安乐椅上,让自己脱离人群一心一意读起一本他从自己口袋里抽出的小册子。他读得出神,手指头在头发里揉来操去。那个晚上马丁没有再留心他。只有一回注意到他踉几个年轻妇女开着玩笑,显然非常成功。
马丁离开时却偶然赶上了布里森登,他已经走了通向大街的便道的一半。
“啊,是你呀?”马丁说。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算是回答,却转身过来和他一起走。马丁没有再努力搭腔,两人一声不响走完了几段路。
“神气十足的老笨蛋!”
那一声叫喊又突然又刻薄,把马丁吓了一大跳。他忍俊不禁,更加不喜欢那人了。
“你到这地方去干什么?”又走了一段路,那人突然向他抛出了这么一句话。
“你呢?”马丁反击。
“上帝保佑,我不知道,”回答是,“至少这是我第一次粗心大意。每天有二十四小时,总得很过去的。跟我来喝点什么吧。”
“好的,”马丁回答。
他随即感到为难了,怎么会答应得那么痛快。家里还有几小时的下锅之作等着他在睡觉前完成,躺上床还要读一卷惠斯曼,更不要说斯宾塞自传了。他觉得那自传充满浪漫情节,不亚于任何惊险小说。他干吗要和一个他并不喜欢的火舌浪费时间呢?他想。但叫他同意的并不是那人、饮料。或与饮料有关的一切,而是那明亮的灯光、镜子、一排排耀眼的玻璃杯,还有温暖快活的面孔和热烈的喧闹。是的,是人的声音,乐观的人,呼吸着成功的人,像男人一样花钱买饮料的人。他感到寂寞,他看中的是这一切。因此,他一听见邀请就同意了,像条连钩上的白布条也想咬的红鱼。自从在雪莉温泉和乔对饮之后马丁除了跟杂货店的葡萄牙老板喝过之外就再也没有在酒店喝过酒。脑力劳动不像体力劳动,疲倦了并不渴望喝酒。他不曾想过喝酒。可刚才他却想喝酒了,确切地说,是渴望着那传林连盏、豪饮浅酌的气氛。“洞窟酒吧”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布里森登和他此刻就躺在“洞窟”的大皮椅上喝着威士忌苏打。
两人闲谈着,谈了许多问题。两人轮换着叫酒,一会儿是布里森登,一会儿是马丁。马丁酒量大,对方的酒量却也叫他绝倒。而对方的谈吐更不时地叫他吃惊,